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4-07-15 16:44:29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第一条:总则:为了协作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其次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老师要树立坚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对同学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试验规章,遵守操作规程,留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发觉安全隐患,应准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同学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便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留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留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同学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留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学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留意用电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在教室、宿舍随便接电或触摸电线。发觉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准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留意防火。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急墙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看,以免发生担心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食堂、库房、试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觉隐患,应准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开发生偷盗大事。值周老师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准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内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巡游、活动、劳动等,肯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状况下,经学校讨论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试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老师要常常检查或发动同学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觉隐患应准时清除。各类试验课在试验前肯定要检查药品、试验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学讲清安全操作的规章后,方可进行试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同学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常常留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准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选购食物时要留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当保管好存粮的状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准时清理,严禁随便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四周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同学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老师也要留意准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常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上升、室内外温差不大的状况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同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同学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依据不怜悯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需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留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报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简单路段的中学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进步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支配人员协作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内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内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内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学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同学,要求凡接送同学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爱护同学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4

  一、 ;定时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业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所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环保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管理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项目部主管或主管安全助理的副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限期,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管理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特异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多种不同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行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演讲者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数据安全生产方针、配套措施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社团组织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众所周知事故防灾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所列下表内容

  1)国家数据安全生产方针、配套措施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有害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准许;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众所周知事故防灾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适时必须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局与职业卫生事项;

  4)有关事故案例;

  5)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4、农民工定期学习主要就内容包括:

  1)安全工业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从业人员权利生命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5)事故案例分析;

  6)组织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7)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8)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9)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0)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1)职业病防治;

  12)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时间的规定

  ①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等待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②从事一线施工作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学期每年接受再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事非施工作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申请加入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一年级文化程度的弱势群体,培训前应根据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2)安全教育活动还应包括节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案例教育和讲座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教育要突出对新产品、新工艺、新一代新设备和新技术应用前的安全操作和技术培训。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数据安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历史纪录和有可追溯性等。各项记录要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及时、规范。

  2、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为了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操作能力、保护他人和自我认同感;本着核心理念的原则、安全第一的理念,一切行动都把风险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事故、人员伤亡作为最终目标,项目部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工区演练活动。

  2)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项目、目的及演练时间的新规定

  ①演练大型活动项目包含项目驻地、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火灾、物体打击、触电、食物中毒等;

  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应急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有关救援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相关迳自的应急上级指示。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以应急演练为指导,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所有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有条不紊的进行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③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监督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应根据至少情况每年实际组织两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四、驻点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知悉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作业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主要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各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安全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文职人员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每月通过。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组织机构检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各部门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建设项目、部室、班组三级,分别由投资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部长、班组长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实施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投资项目检查每月一次,部室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安全检查小组,负责节假日期间项目部、工地的一切物资、设备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工区的材料、设备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库房及施工驻地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仔细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的签字等。

  3、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项目制定的《隐患整改制度》执行整改。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的.指导下,学习并贯彻落实、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街道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掌握本辖区初级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和宣教活动。

  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相关会议、培训和其他活动。

  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乡镇党政办或县食安委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

一、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细、做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杜绝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校园,实现学校教育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校安全工作重点:

  根据学校实际和季节特点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订和落实各类安全应急防范预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定时和不定时地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到位;全面预防校园暴力、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校舍倒塌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认真摆正安全工作位置。

  学校安全历来为社会所关注,是维系师生生命、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创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个孩子都接受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必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马虎思想和厌战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作到警钟常鸣,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抓实抓好。学校领导不仅要认真领会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要求,将上级安全文件要求执行落实到位,而且要组织全体师生进行认真学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积极主动投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学校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实际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档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担。

  四、会议制和值班制。

  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根据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安全宣传和检查,做好安全记录。课间、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及雨汛大风暴雪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值班,进行认真巡查,做好安全值班记录,发现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及时向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五、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必须亲自抓学校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常规工作管理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经常、负责地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人,限时到位。

  六、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

  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事件、师生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上报。并同时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并在事件处理结束后3天内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上级主管。学校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学生出走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事件、火灾事故、重大盗窃事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事件。

  七、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是对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学校在有关评比中,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且依法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领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对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九、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法则和制度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学校安全督查、巡查制度。督查、巡查的主要内容是:班级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职能部门、班级安全工作的落实;校内重点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职能部门、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对策;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及防护自救技能的训练活动的开展;安全事故的处理及上报。各班每月进行一次班级安全隐患自查。开展的督查、巡查情况要及时进行记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学校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制度。要把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利用板报、广播、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我防范的能力。尤其是“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过程材料要及时整理装档。

  十二、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制度。要根据环境、季节和社会活动状况,有组织地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和安全演练,并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传染病预防、火灾逃生、防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三、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明确食品卫生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与周边的商店和饮食摊位定期或不定期联系,明确双方的责任,要求他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以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十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消防法》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

  十五、校园秩序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人员应当问清原因方可进入学校。要阻止寻衅闹事、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收购旧物品、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校内。

  (2)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一律推行,机动车、三轮车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学校或穿行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线路行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3)加强对楼道、楼梯等专项检查,要保证楼道、楼梯间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彻底清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除障碍。要教育学生靠右走,不猛跑。要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应该有教师管理,保护他们。要制定并坚决落实值周领导、教师的值周、值班制度,要在学生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学校主管安全领导要高度警惕,必须担负起全部责任。

  十六、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校舍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活动器材等逐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D类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将贵重物品存放室、远程教育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室等列入重点部位进行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设立必要的防范设施,做到人防与技防物防相结合。

  十七、汛期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入雨季和汛期,要进一步加大校舍检查的力度,突出重点部位,要特别注意检查受雨水侵蚀的'楼房,防止出现新的危房隐患。成立学校防汛突击队,同时在汛期里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安全。

十八、实践课、体育活动及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要加强对学生运动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克服体育活动中嬉闹、涣散的现象。体育教学活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准备活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游戏活动。体育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班级人数,查清应到而未到学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有特异体质、先天性疾病及正处疾病等情况的学生参加劳动课、体育活动,必须个别主动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反映,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要记录在案,特别予以关注。对于这些学生,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不得要求他们从事剧烈活动。课间活动,值周领导及教师值班人员要加强班级巡逻,防止学生因打闹而发生事故。

  (2)教育学生课外和暑期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得到塘、库、沟、渠等场所游泳。

  十九、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管理。

  (1)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按规定存放。

  (2)学校原则上不得购买危险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时,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二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学校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及村委会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及书刊市场的规范管理,无证或违法经营的要建议有关部门坚决取缔。要通过“警校共建”活动,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二十一、师生人身安全教育制度。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敲诈、绑架等不法侵害的教育,开展“让我们远离危险”和“一分钟安全课堂”教育活动,帮助师生提高预防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性后果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要帮助师生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使师生学会正确保护自己,懂得在遇到异常情况时,怎样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教育学生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当进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大路、铁路交通规章,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赶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伴随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学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任凭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修理、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同学在校内及走廊上追赶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班级学校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老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老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爱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支配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同学参与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同学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当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留意安全。

  5、要让同学留意肯定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老师应在上专业课前叙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学问教育。

  7、劳技课场全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同学集体参与校外活动,肯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方案、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同学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8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9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

  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

  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0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范围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1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2

  为了加强班级安全工作的开展,提高班主任安全工作的意识和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学生安全的防范能力,以减少班级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特细化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

  班主任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性的开展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

  1、教育时间:要将每周的不定时与定时教育相结合;将每次活动前与活动后教育相结合。要重点抓好期初、期中、期末时段的安全教育,要坚持做到周始—教育、周末—提醒。规定每周二班会课为定时安全教育时间。

  、教育内容:切合我校的实际,适时开展教室、寝室、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周末、假期的各项安全教育,要将全面教育与专题教育紧密相合,切实开展好以下安全教育。

  3、开展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在校学习、活动行为的安全。

  4、在学校、级、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时,要按预案的要求,全面细致地进行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

  5、在学期不同的阶段,有重点的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卫生、防触电、防溺水、防踩踏、防自然灾害、防暴力、防病禁毒等各项安全教育。

  6、切合时机有针对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不良、过激行为的发生。

  7、开展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

  8、教育方式:班主任可采用解说、阅读、板报宣传、活动演练、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自行组织开展。

  二、安全督促

  在学生的学习、活动、生活过程中,班主任随班到岗严加监管,防止学生不良现象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1、学生考勤:班主任每天到班的`首要工作是检查学生人数,查实未到学生去向,无故未到的、逃学的必须通报激或学校。

  2、每周一次班会课,班主任必须到岗,进行相关教育,不得被其他课占用.

  3、课间操时段,班主任必须监管。

  4、集体活动、集会:班主任必须随从班级,全程跟踪监管。

  5、周二打扫:妥善安排好教室、卫生区卫生打扫与整理,亲临现场做好组织与安全管理。

  6、其它时段:在课间、晚就寝、周末回校等时段,要随时巡视,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全检查

  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每周一次的班级安全检查工作。

  1、设施检查:充分利用下班时间,对教室课桌凳、电器、线路、门窗、空中悬挂物、卫生工具、水电设施等财物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得走过场。

  2、不良器械排查:全面清查学生是否将刀具、木铁棍、玩具枪、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各种不良物品带入教室,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处置。

  3、学生行为:随机抽查学生课间行为习惯,发现不良现象,即时制症教育。

  4、思想调查:细心观察,个别交流,有预见性的把握学生心理动态,顺藤摸瓜,了解学生校内外的思想行为状况、变化,查出隐患。

  四、安全反馈

  1、对于每周一次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检查结果,有隐患都要及时上报.

  2、对教室设施上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出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修理.

  3、保持安全信息通畅,实施安全报告制度。若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失踪、自行外出外逃、伤害事故、重大违纪等事件的,班主任要在小时之内政治处口头汇报,并在天以内事件的具体情况上报学校。,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3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到处把爱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准时排解担心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损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老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缘由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爱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实行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担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老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常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帮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掌握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准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争论月安全工作方案,讨论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争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老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争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养。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4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管。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市场进行监管,重点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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