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3 11:15:23 制度 我要投稿

药品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1

  一、化学药品、试剂应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二、保管人员应了解化学物品、试剂的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强氧化剂不允许与有机、低溶点物质存放在一起;

  四、化学分析间应严格按照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五、基准试剂应统一存放在干燥的容器中;

  六、经本室配制的试剂,根据其性质分别存放于磨口瓶或棕色瓶中,使用橡胶瓶塞;

  七、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定期标定并详细记录;

  八、试剂瓶上的标签,按统一格式、项目填写清楚,注明配制日期、过期或变质的试剂一律不准使用。

药品管理制度2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预防药品在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变质、失效,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它涵盖了药品的储存环境、养护流程、检查标准、异常处理和责任分配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储存环境管理: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的控制,以及防虫、防鼠、防火设施的维护。

  2、养护流程:涵盖药品的定期检查、有效期管理、破损药品的处理等环节。

  3、检查标准:明确药品外观、性状、包装完整性的检查方法和标准。

  4、 异常处理:规定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上报、调查、处理和记录流程。

  5、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6、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养护知识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药品管理制度3

  1、财务室是单位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院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

  6、对药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7、药品与仓库之间地面、墙、顶应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药品与墙、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而的间距不小于10cm。

  8、药品应按贮藏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柜。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各库温湿度要求:冷柜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1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9、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11、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约品区一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12、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药品按规定存放。

  1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要注意安全,单独存放。

  14、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所贮危险品的性质,在贮存中采取适当措施,单独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贮存,预防事故发生。

  15、搬运危险品要避免碰撞、冲击,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倾倒。

  16、危险品库内严禁烟火和引火物质、禁止明火照明、安装火炉和吸烟;氧气瓶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嘴严禁沾污任何油脂。

  17、加强入库验收和定期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药品,应定期进行测温、检验。

  18、氧气瓶在高温状态下不得运输,不得受日光爆晒。

  19、应保持室内通风,专用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药品管理制度4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药品直接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任何质量问题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

  1. 保护消费者权益: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质量事故,降低潜在的健康风险。

  2. 提升企业信誉: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树立企业负责任的形象。

  3.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药品监管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持续改进:通过对事故的分析,找出管理漏洞,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药品管理制度5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手续。

药品管理制度6

  新设备验收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采购的新设备能够满足预期的性能和质量标准,为生产活动提供稳定可靠的硬件支持。制度涵盖了设备的采购、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后续的维护管理。

  内容概述:

  1、设备采购阶段: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供应商资质要求。

  2、到货检查:检查设备的`外观完整性、随机文件的齐全性以及设备的初步功能测试。

  3、安装调试:规定安装流程、调试标准和专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4、验收标准:设定详细的验收指标,包括设备运行稳定性、效率、安全性等方面。

  5、维护管理:制定设备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和故障处理的程序。

  6、记录与报告:建立设备验收记录,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药品管理制度7

  1.目的:规范药品验收过程,保证入店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范围:药品购进及售出退回验收工作

  3.责任人:验收员

  4.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依照药品的验收标准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3验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4药品验收应按抽样原则进行抽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4.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4.6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4.7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药品验收记录保存期限至少超过有效期后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8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或上陈列架销售。

  4.9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4.10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管员复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导致不合格药品进入药店的,药店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

  一.药品质量验收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训练、熟悉生产过程,责任心强的药学人员担任。

  二.药品质量验收人员必须树立质量监督观念,负责调查了解药品制剂质量情况,指导群众性药品质量监督工作,并密切合作,为推行药品质量全面管理发挥监督控制作用。

  三.药品验收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出正确判断,如实反映检品质量。签发制剂合格证必须坚持原则,检验不合格的药品不得用于临床,应协助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抽样或送样应有代表性,检验记录要完整,必要时可留样观察,以便研究药品的稳定性。

  4.药品验收项目有证件、外包装、内包装、药品外观形状、必要时采取全检或送检等

  在监测手段方面除化学滴定外,必须向仪器分析方面发展。

  五.建立检验档案,检验记录是对检品检验过程中的操作及数据的原始资料,是分析质量、判断结果所作鉴定的依据,应正确的书写签名,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3年。有效期药品制剂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临床对药品疗效评价和质量信息反馈、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及返工处理等资料保存3年。

  购进药品检查验收是药品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根据此规定,药品验收的`基本要求是: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号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的证明和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验收药品时,除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标明内容进行验收外,还应检查其它有关药品质量、药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药品检查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

  (1)药品质量检查项目

  对购进药品及销后退回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时,除了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外,对质量有怀疑或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应进行外观质量抽查,检查时,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规定的制剂性状为基本依据,同时注意制剂变质的有关性状。对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县级以上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

  对药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时,应根据验收养护室所配备的设施设备条件及企业实际管理的需要,确定质量检查项目,一般应对澄明度、装量差异、片重差异等项目进行检查。

  (2)包装质量检查

  ①外包装检查内容: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包装箱有无渗液、污损及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如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标识等,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明,危险药品必须符合危险药品包装标志要求。

  ②内包装检查内容:容器应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包装印字应清晰,瓶签粘贴牢固。

  (3)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三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须注明药品名称。

  (4)产品合格证

  药品的每个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一般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含量及包装)、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化验单号、检验依据、出厂日期、包装人、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签章。

  (5)进口药品

  ①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②包装和标签应以中文标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等;

  ③进口药品包装应附有中文说明书;

  ④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⑤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以上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6)首营品种的首批到货药品入库验收时应有生产企业同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7)对销后退回的药品,无论何种退货原因,均应按规定的程序逐批验收。鉴于销后退回药品物流过程的特殊情况,为有效地发现非正常原因引起的意外质量问题,对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验收,应在具体操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验收,如核实退回药品是否为本企业售出药品、加大抽样量、必要的外观检查等。

  (8)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①应有包装,并附质量合格的标志;

  ②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

  ③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其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④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购进药品检查验收是药品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根据此规定,药品验收的基本要求是: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号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的证明和文件进行逐一检查。验收药品时,除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标明内容进行验收外,还应检查其它有关药品质量、药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制度8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应急预案制定:包括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预测和应对策略。

  2、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3、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4、设备与设施:确保应急设备的完好,设置清晰的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

  5、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

  6、后期评估与改进:对每次应急行动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应急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1、灾害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源,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应急预案编制:详细描述每种情况下的.应对步骤,包括报警、疏散、救援和恢复阶段。

  3、应急资源管理:确定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和资金,并确保其随时可用。

  4、应急演练计划:设计定期的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应急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6、法规遵从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7、应急通讯系统: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传递渠道,保证命令的传达和反馈。

药品管理制度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医药市场情况及本院的临床用药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只能在国家认可的`、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公司购药,原则上不接受厂家直销。

  三、购药公司的确定,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并与院长签订“药品质量经济责任协议书”后,方可进行购销活动。

 四、药品的价格按政府的物价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购药计划由库房保管员按需制定,药剂科负责人审查,分管院长审批。每个品种、每次计划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用量,特殊品种可适当增加。

  对商家提供药品的质量及其他要求,按甲、乙双方签署的《药品购销质量经济协议书》执行。

  六、药剂科必须全面保证临床用药的质和量,不准有临床缺药的出现,特别是各种抢救药品。

  七、为了监督药品购销工作,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购药小组审计人员每季度审查购药计划一次。

药品管理制度10

  购进验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采购的商品或服务满足预定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要求,从而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

  内容概述:

  购进验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标准制定:明确验收的具体标准,如品质检验、数量核对、包装完整性等。

  2、验收流程设定:规定从接收货物到完成验收的步骤和责任人。

  3、验收记录管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便于追溯和审计。

  4、异常处理机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设定相应的解决和反馈程序。

  5、责任追究制度:对验收工作中的失误或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6、培训与监督:定期培训验收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提升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药品管理制度11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催促和监督其使用根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根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根本药物购进严厉依照贵州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本药物价格依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根本药物政策,加大根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根本药物常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根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本院从施行医改以来全部进行网络采购及使用国家规定的根本药物,无网外及私下购药,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

  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订单。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厉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依照上级文件的请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进行药品验收入库。

  第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第三、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今年6月份才进行网上采购,自实施网上耗材采购以来,我院没有网外及私自采购其他非中标产品耗材,对购进的所有检验试剂及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

  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置惩罚,验收人员在验收及格的票单上签名。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

  药品进行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药库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装备贮存。特殊药品严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依照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

  第六、主要存在问题

  1、我院在采购基本药物品种中,配送商配送的某些药品价格远远超出网上采购价(例如:100ml的盐水及糖盐网上采购价为1.4元、青霉素粉针1 60万单位网上价为0.31,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0.95元,氨苄西林针网上价为0.55,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1.29元,而且配送青霉素粉针、氨苄西林针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网上计划数量的三份之一,从而影响我乡用药紧张问题。

  2、配送公司常用药品欠缺,无法采购常用药品。

药品管理制度12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销售行为,确保药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它通过设定明确的规则和流程,防止药品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降低法律风险,提高销售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与存储:规定药品的合法来源,确保药品的质量,规范存储条件,防止药品过期或损坏。

  2、销售许可与资质:明确销售人员的资格要求,规定销售许可的获取和更新程序。

  3、客户服务与关系管理:设定客户服务标准,处理客户投诉机制,建立客户档案,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4、价格政策与促销活动: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规定促销活动的审批流程,防止不正当竞争。

  5、销售报告与数据分析:设立销售报告制度,定期分析销售数据,以便调整销售策略。

  6、员工培训与考核:规定员工培训内容,实施绩效考核,提升销售团队的专业素质。

  7、法规遵守与合规性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合规性审查,确保销售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制度13

  附属医院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效率,防止药品浪费和滥用,以及维护医院经济健康运行。它通过规范药品采购、验收、存储、使用等环节,实现药品供应链的高效管理和风险控制。

  内容概述:

  1. 药品采购策略:明确药品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标准和供应商选择原则。

  2. 合同管理:制定严格的合同签订、执行和监督流程,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3. 验收制度:设定详细的药品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4. 库存管理:建立库存预警机制,防止过度库存和药品过期。

  5. 使用监控:跟踪药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避免药品短缺或积压。

  6. 财务审计:对药品采购进行财务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药品管理制度14

  1、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西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实行网购。

  2、网购员负责对我院及村卫生室上报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进行收集、审核、汇总、集中发送网上采购订单、对配送到位的药品验收、入库并分发至辖镇村卫生室。

  3、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我院常用药品的`规律,科学、合理制定大宗药品采购计划。

  4、网购员进行网购计划要参考本院临床医生的建议和指导,采购新药、特药时,因考虑到销售情况,需由医生签字负责。

  5、药剂科应负责及时向全院临床医生发放网购药品新品种的详细信息。临床医生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目录,改变用药习惯,在基药目录范围内为患者服务。

  6、对于临床上必须具备但网上招标没有的药品(即:网外药品),网购员在采购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7、采购频率:每月三次采购时间,为每月的5号、15号和25号三天时间。

  8、建立药品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对送达的药品及时验收,并在24小时内完成网上入库确认工作。对生产厂家、品规、剂型等与采购订单不符和或者质量、有效期、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验收人员要拒绝接受。

  9、药品配送出现拒绝配送、超过规定时间配送,或质量、数量、有效期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网购员应留取网购事实记录,并将配送违规情况上报卫生局。

药品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效期、滞销商品管理,避免造成库存积压及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商品的管理。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有效期:指商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二)近效期:据商品总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定时间标准的商品,具体标准参见十一条规定。

  (三)过效期:有效期在1个月以内的商品为准过效期商品,超过有效期的商品为过效期商品。

  (四)滞销商品:指一定时间段内无销量或销量小于该期间段内商品库存总量20%的品种(季节性品种和医疗机构所用的急救品种除外,季节性品种如:冻疮膏、霍香正气水等,急救品种如:碘解磷定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等。)

  (五)报损商品:指由于商品过期、包装破损等原因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不合法,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商品信息部职责

  商品信息部是公司效期商品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定期汇总、统计公司效期、滞销商品情况,组织制定效期、滞销商品处理意见;

  (二)对不可退换的近效期商品销售,制定促销方案,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提交门管部实施;

  (三)对不可退换货的近效期商品,负责门店间的库存调剂、调拨工作。

  第五条门管部职责

  跟踪门店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销售情况,督促门店开展近效期、滞销商品陈列、销售;

  第六条门店职责

  (一)定期开展效期、滞销商品清查,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

  (二)按要求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退仓,进行效期商品、滞销商品催销。

  第七条其它部门职责

  (一)采购部:合理控制库存,联系供应商办理滞销商品、近效期商品退换货或促销事宜。

  (二)仓储部:控制效期商品入库,对库存效期商品进行养护;按要求提交效期商品、滞销商品清单;按要求进行效期、滞销商品处理;

  (三)质管部:监督全公司门店、仓储部效期商品处理情况。

  第三章滞销商品管理

  第八条滞销商品界定

  滞销商品─分为a、b两个等级:

  a级:入库60天内无销售,或120天内销量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b级:入库30天内无销售,或90天内销量 达不到50% 的代销品种。

  商品信息部、采购部应重点关注a级滞销商品。

  第九条滞销商品上报

  仓储部、门店每月30日前应将符合滞销标准的商品进行梳理,确定滞销商品品种,并在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商品信息部及采购部,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供应商、数量、含税进价、批号、效期、入库日期。

  第十条滞销商品处理

  商品信息部接到仓储部滞销商品报表后,应在5日内逐品规核实、确定,并会同采购部制定解决办法,填写处理意见,两日内报总经理批复。

  (一)退仓处理

  需退供应商的商品,商品信息部应于采购副总批复当日通知各门店办理商品退仓,通知中应明确退仓商品信息及截止日期。各门店应在退仓截止日期前将退仓商品退回仓储部,过期不予办理。

  (二)促销处理

  需要内部处理的滞销商品,由商品信息部会同企划部、门管部、采购部制定滞销商品促销政策,经批准后下发实施。

  商品信息部应根据不同门店同类商品销售情况,对门店滞销商品库存情况进行店间调拨。

  第四章效期商品管理

  第十一条商品效期格式

  具体以商品上的标识为准:如果标示“有效期至:×年×月”应计算出具体日期。书写方式有“月-日-年”“日-月-年”“年-月-日”等不同形式。

  第十二条退货标示

  在海典系统中标注各类商品退货标识,分为“可退可换”、“可退”、“可换”有这些标示的商品是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或换货的;标示为“不可退换”是不可以退货或换货的商品。

  第十三条商品效期界定

  (一)近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4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二)预警效期

  有效期为12个月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有效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9月。

  仓储部所有商品的预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12月。

  第十四条商品购进要求

  采购人员在购进商品时,应根据市场需求、平均月销量及商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购进数量,购进商品的效期控制标准为:

  (一)购进药品时,药品总有效期在1年(含)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总有效期在18个月(含)以上的,剩余的有效期限不低于总有效期的2/3。

  (二)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无效期的药品,到货时应予以拒收。如特殊情况需要,低于标准验收近效期药品,必须经采购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双方达成代销协议,销售多少,结算多少的,验收员按照协议验收。

  第十五条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门店效期商品可在标价签上做出特殊标识,门店自行确定标识。

  仓库药品过期失效后,仓储部养护员立即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并挂“暂停发货”牌,报质管部,由质管部核查核实后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人员将其存放入不合格药品库。保管员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及时报损处理。

  第十六条效期商品上报

  (一)仓储部每月28号、门店每月30号按规定格式上交《效期商品清查明细表》至质管部、商品信息部。门店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界定的近效期上报,仓储部应对所有剩余有效期达到12个月的库存商品进行清理并上报。质管部对门店上报效期商品进行抽查、核实。

  (二)商品信息部会同采购部、门管部在每月5日前对上报的效期商品制定处理方案并回复仓储部与门店,调拨调拨的效期商品按调拨流程处理。对于不能退换的效期商品,应争取厂家资源实施促销方案及奖励。

  第十七条效期商品的退换

  (一)门店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退回效期、预警商品。对于可退换商品,门店应当按照商品信息部下发的商品退回通知即时将商品退回,逾期门店自行解决。门店退回商品当天收到货48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入退货库。

  (二)公司调拨至门店的近效期6~2个月的不可退商品,由门店努力销售,到准过效期退回公司,由仓储部做报损审批,财务部清点数量后,质管部负责监督销毁。

  (三)退回公司仓库的效期商品,采购部应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换货事宜。当月15日前退货至仓库的近效期商品,需在当月内退给供应商,15号之后收到的退货延迟至下月处理。

  (四)商品退回操作具体参见《商品退仓流程》。

  第十八条效期商品调拨

  (一)不能退回供应商的商品,进行责任界定后商品信息部根据门店实际销售情况事先与门店沟通后调拨,主动配送总数量不超过该门店该商品前六个月正常销售的80%。

  (二)调拨或主配的效期商品,仓库须凭商品信息部的通知开具效期调拨或主配单,仓储部不得主动配送效期商品,门店凭单收货,否则可拒收。

  (三)预警商品门店不得拒收,首次请货/铺货商品属于预警商品的,不动销可在一个月内申请调拨或退回,造成效期报损由门店、门管部、采购部按5:3:2比例承担(按进价计)。

  (四)有效期在6个月以下的商品,有权拒收,例外情况(如:可退换、超低供货价),也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选择接收。

  (五)处方药调拨时,应考虑调入门店该类商品的销售情况,原则上,门店无销售或者销量较小的'不做调入处理。

  第十九条效期商品销售

  (一)近效期商品的销售,实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先销售老批号商品,后销售新批号商品。

  (二)药品距失效期剩余天数为30天时,门店必须按零售价购买并开具销售小票,两日内将商品与销售小票上交质管部,经质管部、营运总监审批后将零超过进价部分补款,未按时出单、上交的,按售价赔偿。

  (三)门店应通过陈列、促销方式促进效期商品销售,并将效期商品销售责任分配至店内员工。同时,店长教会员工熟练掌握有关商品知识(专业知识及广告宣传知识)。对效期比重大且消化力度慢的门店商品信息部须每周跟进,督促门店消化或主动进行调拨。

  (四)调拨补偿原则:所有调拨的效期商品由承担效期商品销售的门店按公司零售价给予提成,提成标准为:

  1.三个月以下的效期商品不进行调拨;

  2.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内10%支付提成;

  3.四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5%支付提成;

  已针对效期商品实施促销的商品不再单独提成。

  第二十条效期商品损失责任界定

  (一)近效期商品或破损商品能够返回供货方调换的,应由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采购部联系供货方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因工作安排欠妥造成近效期商品或破损商品变成不可调换的,则追究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二)非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药品过期的或商品破损的,则由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三)临床用药(如针剂、肿瘤等),未按规定日期上报效期预警造成过期的,门店承担20%,公司承担80%;按规定申报的,门店承担5%,公司承担95%;

  (四)对于不可退换的商品,门店一经验收上架后,损失责任由门店承担,损失责任承担比例:店长40%,领班20%,相应柜组责任人40%,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五)经商品信息部调拨的效期商品,接受门店不能再次退回,如报损,接收门店按每月30%标准原门店承担70%。

  (六)仓库9个月以下、六个月以上效期,承担10%,六个月以下商品造成损失由仓库全额承担。如仓库提前预警上报但商品信息部未进行处理的,损失由商品信息部责任人承担。

  (七)零售价10元以下商品、名品、毛利率低于20%及公司整体销售金额前1000位商品不做强制调拨,调拨后产生的损失由原门店全额承担。

  (八)公司通知下架商品,由于外部原因无法上架造成的过期,由公司承担;由于责任部门忘记通知上架的,由通知部门承担过期损失。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下料别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负激励:

  (一)仓储部未经批准主动配送效期商品的,按配送售价金额50%处罚。

  (二)仓储部、门店(新开门店第二个月开始上报)每延迟一天上报滞销商品、效期商品报表的,负激励50元/天。出现遗漏和错报一个单品对责任人负激励5元/单品。

  (三)仓库延迟配送调拨效期商品,对仓储部负责人负激励20元/天。

  (四)商品信息部延迟处理门店、仓库上报滞销、效期报表或未进行调拨的,负激励50元/天。

  (五)发现仓储部所配货为过期商品的,对仓储部负责人、养护员各负激励500元/品种的罚款。

  (六)在门店内发现过期商品或准过效期商品尚在架销售的,没收该商品并对该门店责任人各负激励100元/品种。对引起顾客投诉的按三倍处罚。顾客要求赔偿的,赔偿金额由该门店店长及责任人全额承担。被政府部门处罚的,处罚金额也由该门店店长及责任人承担。

  (七)可退可换商品由采购部负责退供应商,此类商品产生的过期损失由采购部负责,门店未按通知规定时间退回产生报损由门店负责。

  (八)未经采购副总审批,购进商品低于效期(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且不能退货的,由购进人负责按进价买单。未经采购副总审批,仓库入库近效期12个月以内的商品(不包含需先入库后即退货的商品),按100元/品种处罚验收人员,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过期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商品信息部制订、修订、解释,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实施;

  第二十三条商品信息部每年对本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审查,如有修改、完善必要,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它管理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支持文件

  (一)标准:无

  (二)流程:商品调拨流程

  (三)表单:效期商品汇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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