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30 11:26:21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厨房是家庭或餐饮企业制作食品的场所,食品安全是厨房管理的重点。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食品入库管理

  所有进入厨房的食品都需要做到明码标价,依据食品名称、货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标注。在进入库房之前,对食品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同时对食品质量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货处理。

  二、食品加工管理

  1、食品加工区域应当明确,不同食品之间要进行隔离,以及不同操作之间也要进行隔离。

  2、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洗手、戴手套、戴口罩等工作的进行。

  3、加工工具、集中器皿、餐具等应当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使用。

  三、食品储存管理

  1、食品储存区应当干燥、通风、卫生,应当进行分类存放。

  2、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对于不同的.食品需要不同的储存方法。

  3、储存的食品要注意保质期限,以及对已经过期的食品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食品销售管理

  1、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注,包装清晰,以便消费者进行辨别。

  2、卖场应当注意管理,禁止出售过期食品,禁止出售有安全问题的食品。

  3、收银员要对付款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保障客户的权益。

  五、应急管理

  1、应急箱应当按照规定搭配,放置在容易拿取的地方。

  2、关键环节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应急培训,以应对突发情况。

  3、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停止销售,进行处理和报告,对于有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要进行追溯源头,对于涉及人体健康的已经进入市场的食品要进行回收销毁。

  六、厨房管理规范

  1、制定明确的厨房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于新员工要进行集中培训。

  2、每一批量进入储存时都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以方便管理。

  3、厨房要满足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清扫。

  4、定期进行员工的体检,以及进行健康宣教,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总结

  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根本保证,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细节管理。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全面、严格、科学的制度,以及落实到位、整体参与、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人人有责,安全之道,我们一起努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落实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 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啊和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监测信息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保持店内外干净,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2、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觉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准时处理。

  6、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7、准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洁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他物品包装食品。

  9、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一)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负责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对经营人员的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身体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日常销售和存储食品的质量及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监督和检查经营人员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销售、存储符合相关条件及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三)技术人员职责:依照法律、法规采购、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情况和保质期,发现超过保质期、外观异常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或该批次检查合格报告,查验其它与食品包装、标签宣传内容有关的证书等;向供货者索要进货商品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采购食品后,在台账上对采购的食品如实做好购入食品的记录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或者粘贴在台账上,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

  三、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定期检查经营场所或库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规定储存条件,配套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其它防护设施是否工作正常,预包装、散装食品其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外观是否有异常,检查和清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在运输时间时,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四)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适时向有检测资质的部门送检可能有问题的食品,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销售单位和监管部门,并将检测结果装订保存归档。

  四、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制度

  (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有关生产者或政府部门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并记如实录好召回食品处理情况。

  (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按有关规定销毁,做好记录并通知工商部门。

  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从业人员及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洁卫生;

  ⑵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时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二)食品经营场所及贮存卫生管理要求:

  ⑴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10CM,离墙1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⑵场所内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⑶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发生霉烂,软化发臭,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⑷每天清洁室内卫生,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经营、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以备查验。

  八、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在经营场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消费者对有问题食品的投诉,查清情况,分清责任,合理解决消费者诉求,本单位没有责任的,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不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投诉;若消费者对处理有争议,请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处理,本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

  全面责任;安保主任和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3、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月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5、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六、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九、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本单位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组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全部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选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与或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把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学问、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头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全部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需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转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学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学问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选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选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选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选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选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选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选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选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选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选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选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选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选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入库前,餐饮服务供应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选购记录。选购记录应当照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挨次整理、妥当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

  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

  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

  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

  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

  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疾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专门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名字、相片、身份证号、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1、根据实际情况,培训分岗前培训和中途培训。

  2、对于新招员工,在本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中考核成绩达标后,方可上岗。

  3、专门制作培训记录本。其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及身份、培训内容、受培训员工人数及姓名、考核成绩等。

  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5、当单位改进技术后,单位将及时安排员工进行培训。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专门制作进货本。进货本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代理商名称及联系电话。另外,还应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属于从下面收购上来的未经抽检的原料,公司还应做自检或委托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保留相关信息记录。若检验合格,才可做原料。

  3、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化验员应取得化验员证,应该具备相应能力。

  2、化验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决不能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3、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4、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时,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委托其他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做产品检验时,应该和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7、单位所产产品的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对每批产品建立销售台帐,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地点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进出车间要规范。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牌上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上岗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私人物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也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2、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和吸烟。

  3、为保护人员安全,工作中,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

  4、车间工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5、贮存、运输、装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6、建立和保存停产和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7、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半成品及食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仓库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及时打扫仓库,使仓库保持洁净。

  3、食品原料和成品应分类、离墙离地上架存放,而且,要按规定的存储条件存放。

  4、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的设施。

  5、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6、定期检查,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设备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出了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待好后再生产。

  3、设立清洗组,要对设备进行及时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体记录。

  4、检验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原料处理。不合格原料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原料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来源和进货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不合格半成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3、不合格成品处理。不合格成品不予用成品包装袋包装和出厂销售,并配备不合格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4、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处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5、根据具体情况,本单位将实施退货或无害化处理(销毁)。

  6、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投诉质量问题、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当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省级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公司将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能力不够,将请求省级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2、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在确定召回级别后,将立即实施召回。

  3、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2日内,三级召回在3日内,单位将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3日内,二级召回在5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5、自召回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6、单位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7、单位在食品召回期限满15日内,将向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将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8、单位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将及时予以销毁。

  9、单位将对召回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预防为主的策略。

  2、若发生事故,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以减少损伤;同时,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公司内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流程,保障食品生产安全,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流程,包括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控制等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节制度制定程序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等实际情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组成制度工作组,按照制度制定程序,经过备案、公示、征求意见、审定等程序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食品生产、加工管理

  第一节产品开发和生产

  1、产品研发管理

  2、原材料采购管理

  3、工艺流程管理

  4、生产设备、场所管理

  5、生产车间卫生管理第二节加工流程和质量控制

  1、加工流程控制

  2、生产工艺监测

  3、质量检测和控制

  4、产品出厂检验

  5、不良品管理

  第三节库存管理

  1、原材料、辅料储存管理

  2、产品储存管理

  3、仓库卫生管理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

  第一节销售计划预测

  1、销售计划预测

  2、销售区域划分

  3、销售目标考核

  第二节营销策略和计划

  1、市场营销策略

  2、产品定价管理

  3、促销活动管理

  第三节售后服务管理

  1、售后服务管理

  2、投诉反馈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一节违规行为

  1、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2、食品生产、销售违规行为

  3、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节责任主体

  1、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责任

  2、食品生产、销售责任第三节处理程序

  1、违规行为处罚

  2、安全事故处理

  以上为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处理,确保制度完整执行。违反本制度规定者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合同进行追究责任。本制度不时进行修订,以符合时代和技术的发展,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达70C到。以上。

  二、需要再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三、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标注预包装调味料的生产日期、开封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GB2760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规定。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五、炸油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内表面应为耐腐蚀、耐高温的材质(如不锈钢等)。

  六、选择热稳定性好、适合油炸的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前,应尽19(ΓC°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宜超过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新油。

  七、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应设专人管理

  二、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三、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应分类存放,存放容器应有“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标识。

  四、严禁乱到乱堆废弃餐厨垃圾,禁止将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单位和个人处理。

  五、建立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处理档案。要详细记录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接受单位及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内容,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管理档案应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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