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制度

时间:2024-06-25 08:39:30 制度 我要投稿

农机合作社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机合作社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机合作社制度

农机合作社制度1

  为了保证机械技术状态完好,达到标准化作业要求,特制定农机具保养制度。

  一、动力机械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技术保养规程,定期进行技术保养,不按时进行技术保养的机车不准投入作业。

  二、机械工作时间达到保养要求时必须按时、按号、按项进行技术保养,保养结束后,必须经技术员验收合格,方可参加作业.

  三、动力机械必须保证其工作条件符合技术要求,不准在不良条件下长期超负荷工作。

  四、机车作业前必须进行彻底的`班次保养,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机车不准带病工作,如发现机车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农机合作社制度2

  1、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3、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4、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5、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6、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7、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农机合作社制度3

  一、合作社需要机务人员时,必须通过考试录用,考试成绩好的优先安排,在岗位考试和培训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安排上岗,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或开除机务队伍,成绩较好在合作社为前三名者,合作社要给予物资奖励和荣誉证书。

  二、合作社每年召开农机工人岗位技术练兵,每项获前三名者,年工作量上浮1%做为奖励。

  三、合作社通过定期不定期下田间检查、抽查,甲级车取标准代耕费;乙级车工作量下降5%,丙级车不准参加作业.

  四、田间作业车组,机务统计要根据质量验收单,对质量好,不误农时的车组,经合作社质评组考评,给予总工作量2%奖励车组。作业质量不合格车组,要给予总工作量0—-1 5%下浮处罚。

农机合作社制度4

  一、要认真做好农具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树木,使农具场达到夏无杂草积水、冬无积雪,全年干净整齐。

  二、凡是进场的`农机具,必须清扫干净,并检修好达到技术状态完好后方可进场.

  三、不准随意拆卸农机具配件,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农具场停放的机具要按摆放图、分区进行有序的定点停放,达到摆放整齐,涂油垫起。

  五、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农具场。

农机合作社制度5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得到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各方面的问题也不断的凸显出来。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乡村也来越凋敝,就是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为了缩小不断拉大的城乡差距,激发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和扶持近年来不断加大,把农业的发展摆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举措,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

  与此同时,学界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理论、产权理论等均被运用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分析中。可以说农业专业合作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当前湖南省的合作社主要停留在粮食、蔬菜等初级农产品上。产业结构比较单一,深加工明显不够。从总体上看,模式比较单一,农产品深加工基本没有涉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也不大。参加农户本身也不是特别积极,害怕风险。很多农业合作社只是空架子,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运转。

  虽然湖南省的合作社的发展还不充分,但是地方政府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却很大。无论是政府投入的资金,还是给予的政策优惠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可以说只要能有效的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湖南省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就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从治理结构上来看,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总体上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农业专业合作社都没有明确进行产权划分。产权的不明晰,导致了责任主体的不明晰。这样很多合作社的参与者由于没有认识到自己明晰的责任与义务,就使的再合作社的运转中往往表现的十分消极。合作社社员往往是遇见有利益就蜂拥而上,都想多捞点好处,当需要进行投入或是面临风险时,社员们又畏首不前都不愿意付出与投入,这就使得合作社很难得到长远利益和长足发展。

  内部剥夺现象,在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中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目前湖南省多数的合作社是“农户+合作社+公司”和“农户+协会+公司”的模式,两种模式都是各有长处,但是由于农民和公司在投入上不同,导致某些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经常有可能出现公司剥夺农民利益的倾向。从我们调查中,我们发现公司往往处于强势的'地位,而农户由于自身的组织性差,单个力量有十分薄弱,往往处于被剥削状态。农民获利较少,严重影响这他们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十分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这也与我国大力扶持三农的政策意愿相违背。

  一些合作社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很多合作社就算有完整的规章制度也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得到有力的施行。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个组织的运作机制,是组织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强有力保证。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就容易混乱,组织的运行过程就会十分紊乱,这样组织目标就很难达成。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需要一整天完善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总体目标的实现,从而为合作社各个利益主体谋求更大的福利。

  合作社信息透明度不够,财务制度审计缺乏严肃性也是湖南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我们的调查中,虽然很多合作社都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监督和管理机构,但是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难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往往一般社员对社务都是知之不多,财务审计也不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的。很多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怀疑合作社中存在着多拿多占得现象,对本社的财务支出基本不了解。

  2、社员自身素质存在问题

  随经济发展今人口不集中,农村交通、信息沟通等都较之前有所改善,但还是不免存在合作社社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摆脱不了小农意识,不习惯长远打算仅着眼于眼前利益。并且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不够了解,这种低认知程度也使得成为制约农户合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经调研,合作组织中目前成员现状可以概括为几点:成员年龄偏大,成员文化水平偏低,成员科学技术知识少,高质素带头人少,成员合作意识差。合作社成员的素质水平对于一个合作社的现今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向是很大程度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所以这样的合作社成员素质水平是阻碍合作社平稳快速发展的,需要尽快解决,不能使之成为一块诟病。

  三、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建议

  (一)注重内在,规范章程,调动农民积极性

  经调查,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重形式,有些章程甚至形同虚设,并没有把农民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对此,我们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明晰具体职责,合理分配权、责、利,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再流于形式,真正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创新产权制度,确保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只有建立明晰且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才能确保经济组织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建立利益目标整合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

  传统合作组织具有双重利益目标:既要对外追求组织盈利又要对内开展服务。这一目标限制了合作组织的盈利水平,资金缺乏成为合作组织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

  (四)公平合理设立内部职位,保证明主,提高效率

  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个别出现合作社的大权被垄断导致决策和制度一边倒或高层职位形同虚设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此,我们应将社内结构改革,剔除不必要的组织和机构,将权利分散,保证内部管理秩序和社员权利。并设立监督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不会出现败坏现象。

农机合作社制度6

  一、为保证田间作业标准化,制定质量验收制度,田间作业遵守农业技术要求,严格执行《田间机械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和《农机田间作业规范》,实现田间机械作业标准化,做到适时、优质、高效、低耗、安全. 二、各车组要正确安装调试作业机具,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并经合作社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参加作业。

  三、为提高田间作业质量,合作社安排的新技术、新措施、新作业方法等,车组必须执行,否则不准参加作业。

  四、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田间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成立验收小组。

  五、质量验收小组要严格执行田间作业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要严肃处理。

  六、质量验收单必须填写及时、准确、全面、清楚并由质量验收人和车长签字,机务统计凭此汇总车组工作量。

农机合作社制度7

  一、机务区管理员负责场、库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整洁,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二、指导车组人员,使农业机械达到制度要求的停放保管状态,并有权制止未达到要求的机具进入场库。

  三、农业机械入场、库长期停放和离场、库,参加作业时机务区管理员要同车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对场、库内长期停放保管的.农业机械,机务区管理员要保证安全的责任。

  五、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并及时向机务队长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由于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导致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直至行政处罚。

农机合作社制度8

  机车库是“三库两场”建设之一,是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认真管理好机车停放库,有利于机车的安全、检修、保养和延长使用寿命.

  具体要求:

  一、机车要定位停放,有专人管理,保持门窗完整,库内外清洁有序。

 二、无可靠取暖设施,冬天应放水.

  三、出入库必须由驾驶员驾驶,、禁止非驾驶员开车。

  四、库内灭火器材应配齐,性能应良好。

  五、库内禁止用明火烤车或照明。

  六、车头应朝门停放,以便随时出库. 七、停车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农机合作社制度9

  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农业合作社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下,对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要求就越来越高。因此,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促进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合理化与科学化起到现实的意义,从而使宁夏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更上一层楼。

  一、财务风险的涵义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财务风险的关注日益加大,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向之一。在理论界,很多学者对财务风险从不同的角度给了解释,有的从运营的角度、有的是从环境的角度等给财务风险下了定义。但是,从更广泛和全面的角度,我认为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活动,由于受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的因素影响,企业一定时期内财务活动未来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程度。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就会根据历史信息,进行财务预算管理,最后制定出财务决策。在这个从预算管理到财务决策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完全获得,必然使得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必然客观存在的,这就迫使我们每个人要认真、客观的认识风险和对待风险,仔细寻找原因,提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二、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宁夏农业合作社内部财务风险治理制度不健全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同其他农业企业相比,经济实力相对弱小和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财务风险治理制度,因而造成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目前,宁夏的农业合作社在财务风险治理制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尚未形成成熟有效的管理系统。如筹资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投资核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存货盘库管理制度和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都比较缺失。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使宁夏的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来操作,内部管理混乱,监督不力,造成资产的浪费。

  2、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活动的控制缺乏规范性

  从筹资活动看,由于宁夏农业合作社规模小、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弱、银行对其扶植较少,因此,宁夏农业合作社便设法挂靠“集体”,然后以集体财产做担保向银行、信用社贷款。在挂靠及贷款的过程中往往靠金钱铺路,钻政策、法规管理的空子,以打开借款大门,带有很大的腐蚀性。从投资活动看,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投资主要指新建项目和固定资产两方面的投资,具体的常见的问题有:

  一是投资决策通常由一二个家族高层领导负责,完全不存在有章可循的程序。即“领导拍板”决定是否投资,投资什么项目,这样一来,缺乏可行性分析的决策自然缺乏科学性。

  二是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目光短浅,只考虑眼前利益,很少做长期的发展规划,必然导致很难承受住市场风险,市场的波动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使企业易发生财务危机。

  三是企业的财务策略处于高风险状态。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为债务资金,而且多为一年内的短期借款,然而这些资金大多使用在固定资产的投资上,这就使得筹投资结构处于高风险的状态,很可能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从营运活动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现金管理和使用较为混乱。有些农业合作社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

  二是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低,造成资金回收困难。主要是赊销政策没有建立,赊销管理混乱,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兑现或形成呆账。

  三是存货控制制度缺失,存货管理随意性大,造成资金呆滞。有的农业合作社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2倍以上,造成严重的资金呆滞,使得流动资金周转失灵。从分配活动看,主要表现在收益分配政策缺乏制度化,随意性较大。如果农业合作社不进行合理、科学的收益分配,必将引起财务结构的失衡,最后间接的引发财务风险,给农业合作社带来危机。

  3、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不到位

  宁夏农业合作社在做规划的时候主要关注的是短期经营和短期利润,从来不考虑企业长期的价值最大化。以这样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长期的经营决策,必然导致农业合作社经济活动的短期性,只看重眼前的利益,不考虑农业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和市场的认可。最终导致农业合作社的寿命普遍较短,规模始终原地踏步。

  4、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欠缺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主要是家族经营和集体经营,不管是哪一种经营,经营者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都不是很高,大多数是高中文化程度,缺乏必要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因此,对财务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够,不能做很好有效的预测,忽视对资金的控制和资产的管理,不能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进行客观的分析,不能对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容易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危机,阻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5、宁夏农业合作社员工的总体素质偏低

  农业合作社由于历史和地域的限制,基本都产生在农村或者郊区,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机构设置不当、人员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

  一是地缘和亲缘严重影响人员的安排。在人员准入中,考虑地缘和亲缘多一些,员工的学历、教育背景、专业培训考虑的少一些。

  二是员工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本科生的比例达不到10%,基本上都是以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为主。这样的知识层次,很难尽快接受新知识,做到原有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财务人员,都基本年龄偏大。年龄偏大的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最新的财务风险管理知识,对全新的现代财务管理的总体认识不够,互联网的作用发挥不足,很难实现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管理电子化、技术化。

  四是农业合作社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唯管理者是从,真正的职业责任难以付诸实践。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素质低,导致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管理水平落后。

  五是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甚至没有执业资格。未通过执业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做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者。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就会造成严重的会计管理问题,注重资本运作和会计结构,分析轻视会计数据处理和经济活动,削弱了财务管理在农业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参谋决策作用。由于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很难确定农业合作社生产的盈亏平衡点,在相对成本控制的经验和措施缺乏,没有建设性的建议。

  三、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控制对策

  1、完善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总体来讲规模比较小,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特殊资源所成立的小型营利组织。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些必须的制度还是必须要有的。

  一是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风险管理,在合作社内独立运作,制定财务风险防范与管理办法,实施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主要强调农业合作社管理层要将监督的权利适当授权,主要授权的对象是相关的审计部门,同时,做好审计规划和审计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财务审查。通过审查,及时发现各个环节有可能存在的纰漏和隐患,从而对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及时的修改和更正。

  二是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理清财务关系,分清监管职责,实施分级负责制,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完善财务风险预警及监控机制,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财务风险;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控制体系总体划分为相对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事前控制,在整个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过程当中加入了彼此牵制、但又彼此联系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想建立以防为主的科学管理防线;

  第二层是事中控制,对于农业合作社运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审核。

  第三层是事后监督,主要是针对各个部门和岗位,对所做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核,这是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必须要“堵”住。

  三是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化。编制会计报表,完善核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往来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农业合作社收入、支出、现金、往来和存货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以管理和控制成本、质量、投资和财务等为核心,全面降低农业合作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有的农业合作社虽然已经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投资核算管理制度、存货盘库管理制度和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运营管理制度,但是都不够完善和细致。因此,要通过专业的机构和人员重新修订这些制度,使制度真正能为农业合作社的顺利发展服务。

  2、规范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

  财务活动是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的主要内容,每一项活动都必须治理好,否则都会造成严重的财务风险。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拓宽筹资渠道。资金的来源除了信贷资金之外,尽量加入投入资金和风投资金,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风险,还可以给农业合作社带来更多的信息,减少更多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

  二是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程序化。运用预算管理的方法,多面经营,分散投资风险,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做好财务风险的预警防范。总之,投资决策不是一个人的一时意气,一定是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讨论以后,农业合作社论证以后共同的决定。

  三是提高营运效率。

  (1)运用专业的资金管理知识,灵活营运现金,充分发挥现金的作用。

  (2)建立合理的收账政策,既不能影响销售,也不能出现坏账。对于农业合作社而言,由于资金量较小,不太适合消极的收账政策,因此,积极的收账政策既能快速的回笼资金,又不会对销售产生太大的影响。

  (3)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应用有效的存货管理技术(最佳进货批量模型、ABC成本法等),使农业合作社的存货达到最佳持有量。如果存货持有量过大,就会占有农业合作社的大量流动资金,影响资金的流通。

  四是收益分配的科学化和组织化。根据农业合作社的需要,合理确定投资者和农业合作社之间收益的分配比例,尽量达到农业合作社的资本结构最佳,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3、建立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的科学性

  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不能仅凭一两个人的主观认识来制定,要符合规模扩大化、权利分散化、知识专业化的要求。所以,要遵循科学的决策过程和稳健的战略安排,才能真正实现战略规划的科学化。一般可以用到的方法有CSF(关键成功因素法)、SST(战略集合转化法)、BSP(企业系统计划法)、CSB(前面三种方法的综合)。

  4、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

  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一是增强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实现科学管理,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如营运资金、资金筹措、资产损失、债务清偿和存货资金等,做到及时分析和准确评价,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

  二是增强风险意识,企业通过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将风险控制提前预防,及时发现财务风险的苗头,及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三是建立财务风险管理的文化机制。让企业员工都有财务风险的意识,时刻注意财务风险的防范,强化财务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全局性。尽量避免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保证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5、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员工的整体素质

  农业合作社要发展的更快更好,不是不仅仅是解决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还要做好农业合作社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

  一是要保证管理者懂得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具备领导才能。

  二是要保证财务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方式,非常熟悉现代化的办公技术,比如各种系统软件,从而有效提高其工作效率。

  三是要注重培训员工的道德素质,员工的职业道德直接决定着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目标的实现,现在社会的诱惑和压力很大,财务管理者面临的诱惑和压力将更大,所以必须树立坚定职业道德信念,坚守自己的职业情操,不因一时之利造成一生之悔。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考核,定期举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讲座等。

  四是改变用人观念,完善用人机制。进行薪酬体系的改革,增加收入的灵活性,以能力确定待遇,通过高收入吸引高水平人才到财务管理岗位,大胆的创新管理,达到更好的控制财务风险的目的。

  五是强调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实现个人的成长和企业发展相统一。积极引导员工,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只要全员参与财务风险管理,企业的风险一定能控制的更好。

  四、结论

  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治理近几年来成为一个全新的研究方向,希望通过本文可以使农业合作社的管理者对财务风险治理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对农业合作社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提供一定的帮助。

农机合作社制度10

  一、发展的合作社存在的不足

  1.人才匮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各类人才,但一些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偏低,客观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2.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

  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够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也不够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大部分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3.扶持力度不够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落实起来较难;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实力弱,从银行贷款难、自身积累难、引进资金难,政府投入不足,扶持面窄,效果不明显。

  4.群众认识不够到位,组织化有待加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进入依法发展新阶段,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认识还不足,部分群众对一些政策法规理解不够。小农思想束缚,仍有部分群众认为“合”字难写,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有的群众甚至担心参加合作社,要缴纳各项税费得不偿失。个别群众创办合作社目的不纯,偏离创社宗旨,只想套取公共财政补助资金,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

  5.科技支持乏力,产品竞争力弱

  多数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外向型市场竞争力弱。农产品精深加工少、附加值低。科技投入不够,大多数专业合作社仅停留在养殖、种植、栽培等生产环节,而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等投入很少。品牌意识较差,缺乏出色的带头人。

  党的十重要提出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征对目前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如何发展专业合作社做浅薄之谈

  1.强化宣传培训,致力规范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合作方式、财务管理、信贷与投资等知识,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按照“类型多样化、服务系列化、经营实体化”的要求,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发挥林业、科技、供销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多元化培育。在合作内容上采取多方式,可以是劳动合作、资本合作,也可以是劳动与资本等多个要素的合作,可以围绕第一产业来办,也可以围绕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等二、三产业来办;在合作机制上采取多形式,可以是股份合作制,也可以是合伙制或其他形式合作;在合作渠道上采取多方位,可以提供技术、农资、信息、产品收购等一项或多项服务,也可以提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在牵头部门上采取多元化,可以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牵头兴办,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或批发市场兴办,还可以由农技部门、供销部门等牵头兴办,也可以由农村基层组织牵头兴办。

  2.强化政策扶持,致力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协调、服务,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先行先试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加大扶持力度。随着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增长,应加大金融信贷方面的协调力度,并增加财政资金扶持,特别是侧重于对具有示范性、规范化、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特别侧重对专业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安排。为有效防止“空头社”的产生,对内控制度未发生作用、未实行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金分红分配制度、未实行合作社会计制度,合而不作的“空壳社”不予扶持。三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农业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落实好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强化规范管理,致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一是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要求各合作社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四是探索专业合作社新形式。鼓励农民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加专业合作社,或鼓励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现增资扩股,以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

  4.强化科技支撑,致力增强农民合作社发展活力

  帮助合作社对接科研院所,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合作社拉长精深加工、品牌创建、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其从初级农产品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其更有生命力。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依托,建立合作社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探索明台农民合作组织交流合作方式和模式,推进明台农业交流合作。

农机合作社制度11

  近年来,国家试图依据国际合作社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制度规范。在国际合作社诸原则中,民主控制原则一直占据核心地位,然而反观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却具有着另外一种与民主控制完全不同的风格与特征,那就是精英主导。精英主导的制度与组织特征得到了全方位的体现,从股金结构、规则的制定、权力的运作与剩余的分配,无一不在其内。

  一、从股金结构上来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精英主导特征

  股金结构是考量一个经济组织权力结构的一个重要指标,因为股金是剩余索取权的一个重要基础,尤其是在我国目前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甚至是剩余索取权的主要基础,因此,股金结构反映了主要的利益分配结构,也间接反映了组织的权力结构。很多案例与数据显示,在我国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股金持有极端不均衡,大部分股金集中在少数大股东精英手中,这种状况可以从以下案例中得一斑之见。

  四川都江堰市日昇奇异果合作社共有100万股金,其中日昇公司占45%,杜毅刚的研究所与红阳猕猴桃开发有限公司共占40%,刘华的都江堰市金色阳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5%,剩余的10%留给种植户,暂时以种植者联合体的名义,并由刘华与杜毅刚垫付,其实等于合作社成立之初种植户根本没有出资。合作社的股权结构高度集中,而且都集中在合作社的发起者与组织者手中。

  另外还有一种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占有很大比重,在这种合作社中,社员分为两种,即股东社员与非股东社员,浙江省的合作社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一类型的合作社,徐旭初做了一项关于合作社股金结构的调查,其调查对象有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型。这项调查提供了浙江66家样本合作社中股金总额最大的10家合作社与股金总额最小的10家合作社的数据,在这20家合作社中,股东数与社员数相等的的只有5家,仅占25%,股东数与社员数之比低于0.3的有11家,达55%之多,单一股东持股额大于等于30%的有8家,达40%之多,最大的前三名股东持股总额大于等于30%的有14家,达70%之多,最大的前三名股东持股总额大于等于50%的有9家,达45%之多。这组数据显示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股金集中度是相当之高的,大部分股金都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中。

  马彦丽提供了另外一组数据,在她所调查的34家合作社中,最大的前三名股东持股总额大于等于30%的有20家,最大的前三名股东持股总额大于等于50%的有8家,即在59%的合作社中前三名大股东掌握了合作社不低于30%的股金;最大的前五名股东持股总额大于等于30%的有29家,大于等于50%的有17家,也就是说在85%的合作社中前五名大股东掌握了合作社不低于30%的股金,在50%的合作社中,前五名大股东掌握了合作社不低于50%的股金。

  另有证据显示这些掌握了大量股金的大股东不仅凭借其股金获得了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还获得了剩余控制权,还是合作社权力的掌握者,控制着合作社的规则制定、运作过程等各项权力。

  二、从规则制定过程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精英主导特征

  规则在人类社会的任何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它既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还是基本的利益分配框架,基本的权利与义务结构,因此规则制定过程同时还是利益分割过程,其中不同主体之间会进行激烈的斗争与博弈,其结果掌握更大权重的主体能够更多地影响规则的建构。很多证据显示,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则制定过程中,少数精英掌握了更大的权重,是在少数精英的主导下进行的,具有明显的精英主导特征。如有关四川都江堰市日昇奇异果合作社的基本运作规是由杜毅刚和刘华一手设计的,而且这套规则早在合作社成立之前已经成型,成立合作社之后只是在原有规则的基础上稍加发展而已。在成立合作社之前,刘华和杜毅刚就已经在为合作社的运作规则进行探索,他们从猕猴桃种植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套袋技术入手,联合了一部分农户,并设计了一套运行机制,这套机制以二次分利为基本特征。几个月后,合作社正式成立,以这一机制为制度基础,并进一步发展,由“二次分利”演进到“三次分利”,最终成为合作社运作的机制。

  之后香港日昇公司为获得良好稳定的猕猴桃生产基地也介入进来,最终的日昇奇异果合作社则是在杜毅刚、刘华与日昇公司共同主导下建立起来的,合作社与种植户之间基本的利益分配规则基本上沿袭了刘华与杜毅刚前期的设计,至于合作社的另外一些规则,如股权分配规则与股金报偿规则则是在杜毅刚、刘华与日昇公司的博弈中确立起来的,最终确立了三方主导的股权结构:日昇公司45%的股份、杜毅刚40%的股份、刘华5%的股份,并以种植者联合体的名义给种植户留出10%的股份,还确立了三次分利的`利益分配结构,即第一次分利、第二次分利与第三次分利,第三次分利即股金分红。

  日昇奇异果合作社的规则制定过程是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则生成过程的一个缩影,反映了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即组织规则的制定权掌握在少数精英手里,规则制定过程体现出了显著的精英主导特征。

  三、从组织的决策权力结构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精英主导特征

  就决策权力结构来说,国际合作社原则明文确立了社员民主控制的原则,并且明确规定基层社要实行一人一票的决策方式。近年来国外的合作社理论陆续引入,国家也开始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工作,规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民主制度的建设,但是鉴于我国农村社会的特殊国情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源化的发展路径,民主制度建设步履维艰,在实际的权力分配与决策过程中精英主导仍是其主要特征,很多证据可以证明这一论断。关于合作社的民主制度,国际合作社原则规定基层社要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形成的民主制度则是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与监事会的三分格局,成员(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组织的重大事项都须经其表决,理事会是管理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如果这样的制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真正确立,那么成员的民主控制与民主监督机制就真正建立起来了,但是事实上确立这样的机制真的是步履维艰,这里有一组数据反映了20xx年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民主控制机制的确立状况:“据湖北省农业厅对985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统计,制定章程的专业合作组织有351个,仅占总数的35.6%。笔者调查的62家中介组织,虽然普遍建立了理事会,通过了组织章程,制订了议事规则,实行会员入、退会自由,但只有1/4的中介组织坚持年会制度,有的2年-3年才开一次会,个别组织已有5年-6年没有活动了;建立监事会的占35.5%,但监事会基本没有履行职能”。这组数据可以看作基本反映了20xx年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主制度的建设状况。在笔者调查的62个样本中,普遍有章程,也普遍有理事会,但是制度的执行度很低,只有25%坚持年会制度,有的2年-3年才开会一次,有的5年-6年都没开过会了。理事会很少开会或不开会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组织的管理决策不是由理事会成员民主做出,而是由个别人单方主控;二是该组织根本没有活动,处于瘫痪状态。而且这组数据没有反映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情况,总之从这组数据来看,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成员民主控制制度建设上极其不完善。在监督机制上更加不完善,数据显示设有监事会的仅占35.5%,而且基本上不履行职能。湖北省农业厅的统计数据显示的结果更加糟糕,在985个样本中,有章程的仅占35.6%,组织拥有章程的比例竟如此之低,其他制度建设可想而知。

  湖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国的发展处于中等水平,所以这组数据反映的是全国的一般水平,也可以说是普遍水平,有些省份如浙江省的发展水平可能会高于湖北省。而且上述数据反映的是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主制度的发展状况,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规范的重点之一就是确立完善的民主制度,由于国家的强力介入,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越来越重视制度形式上的规范,但是形式上的制度还并未转化为实际上支配组织运作的真正规则,很多研究都能证实这一假设。

  徐旭初在20xx年出版的著作里论述过这个问题“尽管许多合作社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一人一票等民主管理的条款,但大多数情况下,社员们受‘核心成员’影响很大,往往出现‘选举不过是确认,讨论不过是告知,监督不过是附议’的现象。”潘劲也曾经在文章中说“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蔡建设坦率地说,目前浙江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能人经济’,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能力强,这个合作经济组织就红火,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能力有欠缺,这个合作社就会分崩离析。在‘能人经济’的笼罩之下,当前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合作民主’上存在重大缺陷。个别合作社甚至已经出现理事撇开社员直接推举理事长的做法。”

  所以即使是像浙江省这样的省份,即使是民主制度已经比较规范,普通社员的影响力也仍然是微乎其微的,民主制度只是停留在文本与形式意义上。

农机合作社制度12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2、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3、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4、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5、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6、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7、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8、拖拉机通过村庄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9、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10、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他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农机合作社制度13

  1、动力机械必须按合作社规定的标准,提取定期修理基金。

  2、定期修理基金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3、机械必须按其使用年限或主燃油消耗量,达到规定的定期修理条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定期修理。

  4、凡是未到定期修理期限的机车不准使用定期修理基金进行修理.

  5、按规定进行定期修理的`机车必须到指定的修理场所进行修理,否则不准使用定期修理基金。

农机合作社制度14

  一、维修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相应的技术等级的修理人员;并持有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技术合格证,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

  二、农机修理部门应当接受农机主管部门对其维修技术和维修设备,仪器的.定期审验;

  三、修理单位应当依照省定《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并对其检修质量负责。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返修和赔偿经济损失;

  四、因农业机械检修质量发生赔偿纠纷时,由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管理机械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并确定责任,按农机管理制度划分责任。

农机合作社制度15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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