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
1 、试验机构设置
(1)公司的试验管理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试验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情况建立一定规模的试验室(标养室、试块制作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试验设备,投人使用前需经公司技术管理部按照邯郸市市及集团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3)现场应按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试验员,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设一名试验员,2万~5万平方米的项目设两名试验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三名试验员。如工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增加相应数量的试验员。
(4)现场试验员必须持集团及以上试验员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上作。
2 、试验管理工作职责
(1)公司技术管理部
(1)贯彻执行国家、部、邯郸市市、行业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上级对试验工作的要求。
(2)组织制订试验管理规定,掌握试验管理工作情况:
(3)组织培训试验人员学习法规、规范、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及试验业务管理知识,并负责检查考核试验人员资质水平、业务能力。
(4)定期检查现场的试验工作和业务指导。
(5)推广试验工作中的先进技术,统一试验项目操作标准,组织进行业务工作交流。
(6)参与与工程试验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7)对试验人员资质、试验环境、设备进行控制,按照试验标准进行验收。
(8)定期检查试验系统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和标定工作。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项目部配备专职试验员,负责本项目的试验工作;试验工作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1)负责组建或协助分包单位筹建现场试验室,制订岗位责任制度、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养护室的管理制度。
(2)抓好本项目试验工作的实施,做好对现场试验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3)现场试验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试验的法规和规范,熟练掌握各项试验标准和操作要求。
(2)在施工前,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会同技术人员编写项目试验计划,包括见证取样和实体检验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保证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真实、准确,并认真填写《试验日志》。
(3)负责原材料取样、送样和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及送试验室测定等工作;试件送试后,应及时取回试验报告,对不合格项目应及时通知总工程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负责填写委托试验单、配合比申请单。
(5)负责向试验室提供所试验原材料的验证资料,包括产品备案书、材料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6)负责现场简易土工、砂石含水率等试验工作和砂浆配合比的换算计量检查工作。
(7)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程试验资料的领取、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
(8)负责混凝土坍落度、砂浆稠度的测定工作。
(9)负责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测温,并做好测温记录。
(10)建立现场试验台账。包括:
a 、水泥试验台账(附表1);
b 、砂石试验台账(附表2);
c、钢筋(材)试验台账(附表3);
d 、砌墙砖(砌块)试验台账(附表4);
e 、防水材料试验台账(附表5);
f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台账(附表6);
g 、混凝土试验台账(附表7);
h 、砌筑砂浆试验台账(附表8);
i 、钢筋(材)连接试验台账(附表9);
j 、回填土试验台账(附表10);
k 、标准养护室温湿度记录(附表11);
l 、砂石含水率测试记录(附表12);
m 、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记录表(附表13);
n 、大气温度测温记录表(附表14);
o、混凝土坍落度测定记录(附表巧);
p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附表16);
3 、现场试验室配置
(1)现场试验室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设15m2~ 20m2的现场试验室,试验室分为内外间,内间为标养室,设置放置试块的架子。外间为操作间,设置振动台、烘箱、试模及拆模的器具等。
(2)配备仪器
150×150mm和100×100mm的混凝土试模;
70、7×70、7mm的砂浆试模;
环刀、铝盒、电炉子、炒锅、温度计等;
振动台;
烘箱;
坍落度筒、300mm长的钢板尺、小勺;
1000g天平、10000g台称。
(3)标养室必须配备温湿度自控喷淋装置,喷嘴不得直对试件,避免直接冲淋试件。
4 、试验管理
(1)标养室管理
(1)标养室的试块必须放在架子上且彼此间隔≥10mm,不可将试块无序排放。
(2)混凝土(砂浆)试块要和混合砂浆试块分别存放。温度控制在20士2℃,相对湿度为95 %以上。水泥混合砂浆养护温度为20土3℃,相对湿度为60%~80%,若现场混合砂浆标养达不到此要求,应在混合砂浆成型后立即送试验室。
(3)标养室每天由专人负责进行两次温度和湿度的检查(上、下午各一次),并记录测定时间、测定值、检测人签字。
(4)标养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其他杂物。
(5)要经常检查标养室的仪表、设备、温湿度计、排水设施、电路等,以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2)试件的制作、养护管理
(1)用于检查结构质量的试件,应在浇筑(或砌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一盘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2)试件制作完后,应立即用纸条进行逐一标识,防止因试件较多造成标识混乱。
(3)试件拆模后应立即将标识写在试件上,杜绝现场存在无标识试件。标养试件应及时放人现场标养室内进行标准养护(现场没设标养室的项目,应及时送试验室标养)。制作不规范的或编号不符合要求的试件不能进人标养室。
(4)同条件试件应放在结构内与结构同条件养护,不得放在标养室中养护。
(3)有见证取样管理
(1)开工前会同监理单位选择具有见证资质的试验单位承担项目的有见证试验,每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有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2)现场试验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填写《见证记录》。
(3)有见证取样项目和送检次数应符合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要求,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4)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样品名称和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的签字。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的控制与管理;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开展;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根据工程合同协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供参建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共同遵照执行,并供现场建设单位与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工程合同条款的补充,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的管理办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业齐全的项目管理人员,所配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业主代表和总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完成人员的调配。
第二条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人员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建设单位书面批准,施工单位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更换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第三条建设单位项目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任何一位被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代表有权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人员调整完毕。
第四条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安全工程师如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须提前24小时向业主代表(或总监)书面或短信方式请假(含节假日)并取得同意方可离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第五条任何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一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形式: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分项工作专题会议等。
第二条会议时间: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检查验收后进行),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三条会议地点: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总包项目部会议室),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四条参会人员要求: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参加检查验收的相关人员),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五条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杜绝“会上不说话,会下乱说话”的现象。
第六条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各方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检查验收会议除外)。
第七条会议执行: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议结论执行未按会议结论执行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1、总包项目部专用章必须,有总包企业的正式授权函,授权项目专用章的用途范围,否则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可视为无效。
2、为方便文件收发,总包单位的资料收发必须经总包项目部授权一至两人专人收发文件,非授权人员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发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3、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收发人员应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4、办理业务活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工作联系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理部人员的口头指令,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5、施工单位上报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所有超过一页的文件,必须骑缝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6、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监理部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7、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并通过监理单位监理部办理(紧急情况除外)上报工程内业人员。最终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通过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
8、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规则采用建设单位文件编码编制规则(变更签证资料)。
1、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导作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相应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
2、隐蔽工程的隐蔽资料在隐蔽后3日内向监理部提交隐蔽验收资料,监理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工程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经济资料的管理:经济资料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保证工程经济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1、工程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准确、系统性,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拒绝接受。
2、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资料。
第一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
第二条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监理部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驳点等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三条场地移交后5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授权一至两名专人收发文件,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7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盖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第六条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
1、施工单位需要仔细阅读施工图,要对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进行核对,尽可能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整理,会审前交监理工程师汇总。
3、图纸会审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由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单位项目部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的《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5、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统一发送各参审单位。
1、图纸会审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
2、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
3、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修改直至合格。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阶段布置)等。
1、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施工单位项目部上报自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依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是否具体、有效。
2、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修改后重新履行本程序。
3、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节点预付款预计支付计划等,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同意确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
第一条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设备)应先进行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填报《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材料价格需认价时同时填报《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后,贴上《样品批准标识》存放在建设单位样品库房内,以备进货、验货之用。
第三条部分材料(设备)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应积极联系供货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考察认定供应单位。
第四条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材料(设备)进场台帐记录,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作为存档资料。
第一条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如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测温仪器、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
第四条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基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监理部测量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
第五条对于独基、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规划验线),填写资料经确认后备案。
第六条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
第七条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垂直度控制线测放,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确认。
第九条建筑物沉降观测,建设单位另有合同;《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工程试验员岗位。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制作试块并做好试块上的标识记录,进行标准(同条件)养护。
第三条现场制作的试块达到龄期后,送资质满足要求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留存。
第六条凡需送检的原材、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
第七条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要求。
3、竣工验收达到阜阳市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将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查。
第三条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条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筑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并做好浇筑记录。
第六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第七条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及时填写质量验收表,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归档。
第八条各分段验收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结构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请书》;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请》;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需办理《机械拆除申请书》;防水工程施工前办理《基层交接单》,抹灰前办理《基层验收记录》等。
1、施工实体样板确认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也可以同时请设计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确认或提供文字要求。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才能备料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样板确认的内容:主体阶段的分项样板(如: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构造柱等)。装修阶段的分项样板(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
3、材料样板的确认:用于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必须按合同要求报送材料样板,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封存样品。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对样,实施比对监控管理。
第一条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
1、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提供基于指导现场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一式四份。
2、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工作展开前14日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报送审批。
3、监理单位监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呈报建设单位项目,经建设单位项目审核同意后执行。
4、每月25号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月进度计划要求写明计划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同时计划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第二条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处理。
第三条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情况下,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第四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一条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正确规范指令。
第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三条现场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第四条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条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阜阳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筑)》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
第六条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夜间施工等工作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
第七条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第八条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堆场及仓库、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第九条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项情况的联合大检查,按规定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定于每个星期四下午2点。
第十条每月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具体时间以每月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备案登记证、准予使用证等。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或使用台帐,台帐登记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
第一条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有关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施工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表、电表计量;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计算的负荷,负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内部协调。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大量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未及时更换,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总包单位的总平布置要求进行驳接。
第七条本项目用电、用水由总包方进行统一管理,监理单位监督;总包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专职电工必须常驻现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一条本工程的工程变更签证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工程结算时统一支付。
第二条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当现场发生合同以外工作内容时,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审计单位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隐蔽性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工程量确认(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之后办理现场签证单,并在事件发生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费用增加(减少)清单。请注意,未经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或事件发生14天后补办签证的,项目工程部将有权不办理后补手续;其发生工程费用一律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不得进入工程进度或结算价款。
第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工程部将以零星委托的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通知单上的内容后14个工作日内(隐蔽性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建设单位统一的《工程增减申报表》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14天内提交工程费用报表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确认增加价款。
第四条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条施工总包制定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第二条施工总包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施工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
第四条分包单位必须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审核并获取竣工资料进馆批文后,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
(2)、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条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验收是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竣工综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房管等部门)验收后,按建设单位的售楼标准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组织物管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业主进行小业主交付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钥匙时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整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经验收各方确认并办理《物业移交单》。
第三条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各类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办法违约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接受以下处罚
1、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50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对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处罚.
3、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调整的将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进行处罚。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现场代表、总监同意的情况,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罚5000元。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贵人一个月缺勤5天或2个月累计缺勤10天的(包括节假日、因工程需要必须出勤日,病假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承包人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3年内不得进入界首市招投标。 6、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后,未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代替其工作的情况,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1000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罚3000元。7、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每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检;如现场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按每人次50元进行处罚(同一人可累计处罚);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将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
8、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谩骂、威胁行为,每次处罚10000元。
9、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殴打行为,每次处罚100000元;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程会议处罚条款:迟到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不参加会议也不请假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1、未对所发文件(超过一页)加盖骑缝章,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拒绝签收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改动经济资料的真实性,此单资料不进行签证同时将按每单5000元进行处罚。
4、未按时、按质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5、未提供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资料(PDF格式),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存在明显的抄袭和内容与本工程不符的情况,将按每份1000元进行处罚。
2、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将按每份5000元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
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设备与该条款约定的标准的任何
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按照合同
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擅自使用检测复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同时将按每次10000元进行处罚。
4、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进场检查、确认的,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由施工单位承担。
1、使用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过期的工程测量设备,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工程测量(检测)数据不真实,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取样、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试件、试块,未按规定制作、留置、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3、检测、检验、试验无(CMA章)报告,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总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发出2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总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10000元。
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的按10000元/项次。
3.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2土方回填没分层夯实,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及涨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通过,擅自修复,1000元/项次。
3.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项次。
3.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1000元/项次。
3.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处。
3.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处。
3.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1000-5000元/处。
3.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500-2000元/处。
3.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10000-30000元。
3.12粘贴施工(外墙面砖、地砖、石材)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
4、蓄意阻扰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500元。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未按时提交相应的进度计划,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未执行《工程暂停令》,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3、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4、现场使用小型手动机具,未按照要求接电的,按照私拉乱接处理没收机具并处罚500元/次。
5、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一层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6、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不规范整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7、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9、“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0元。
10、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1、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2、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3、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如: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小型设备)无防护罩或无设置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罚款加500元;(如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无检查验收记录、准用许可证、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件无效处罚1000元,(并要求停止使用)罚款金额累加。
15、施工现场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劳务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残之人,违反此规定者每次罚款1000元。
17、各分包单位(或劳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干涉建设单位、监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胁建设单位、监理有关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由其上级承包单位承担罚金5000元,并且责令清退其出场。
18、施工现场内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甲方监理方直接对总包处于每次1000元的罚款。总包应杜绝任何影响建设单位或其他合作分包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过激行为,如攀爬塔吊、跳楼、封堵销售部、市政道路及擅自切断现场供水供电行为,或现场发生严重治安及刑事案件,总包处置不当给建设单位、监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如报纸或电视台的指名报到及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监理将给予总包50000—100000元的罚款。
1、施工单位新装水表、电表或拆除水表、电表,未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抄表记录,将承担当月施工现场所有用水、用电损耗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总包单位私自向各用电、用水单位乱收取费用,一经核实,业主将责令总包单位向各用电、用水单位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处以多收费总金额10倍的罚款。
3、总包单位未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将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1、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分包方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总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形象、声誉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了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外,总包单位按事件严重程度分别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金,总包单位还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分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每发生一次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1000元;轻伤事故:1000~2000元;重伤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0~100000元
3、分包单位不能按总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队伍的处理。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期一天,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
5、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单位可按每次或每处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存在的将受到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整改通知单、监理例会)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单位不积极落实整改的,除按照上述条款处理外,每次额外追加5000-10000元的处罚;建设单位、监理部有权拒绝参加施工单位的任何验收、资料签字,直至所提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验收合格为止。
1、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规定的目标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当月无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处罚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将视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
2、上述明确的各项奖惩条款,非常规违规首次警告,通知责任方立即整改;问题再次发生其责任方将受到相应制度条款的惩罚。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3
为了指导、规范西岸工区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
1、因设计变更、施工图纸有误、工程现场特殊环境,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施工员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配合施工员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收集起来,时间不超过2天。
2、现场施工员使用临时工、施工机械时,超出我西岸工区的工作范围,施工员要提前与工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商量,及时收集原始资料(临时用工数、机械台班、照片等),办理签证资料,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完善签字手续。
3、现场施工员为了工作需要,需要派工、增加工时,需提前获得生产经理的同意后方可派工、增加工时。
4、严禁现场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一经发现,除签证单无效外,还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与签证单同额度的罚款。
5、现场发生签证单时,相关数字要大小写合并使用,签证单要一式四份,施工队一份,施工员一份,合约部一份,技术部一份。
6、现场施工员可对施工队正常的.用工工时、机械台班办理签证,对施工队额外增加工程量的签证必须经工区生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签证资料。
7、现场发生签证时,要在需签证的工作内容结束后,两天内办理完成签证手续,不得拖延时间。
8、现场施工员、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后签证单才能生效。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四、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五、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七、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八、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九、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十一、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十三、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用电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应注意的危险地方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关于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相关内容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位于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
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
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条例。
项目部为施工员工提供宿舍,由项目部同意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工程项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项目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项目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7
一、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8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9
(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必须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责任人审批,必要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项目存档,一份作业班留存备查,一份交单位保卫部门存档。
(二)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操作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经验,会报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4、在进行电气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该保持5m以上距离,乙炔瓶应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晒。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0
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保资料,环保管理人员必须参与环保措施的制定,以确保环保措施实用、有效、符合现场要求,如:现场防空气污染、防扬尘、防水污染、防施工扰民、防道路遗洒等措施。
项目部必须与施工队、分包商、分供方签订环保协议书,同时进行教育培训并下发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环保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机械维护: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钻机、锚杆机、强夯机,要定期加强维修,保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
2、控制燥声排放:把噪声控制在国标规定的噪声范围内,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在高、中考期间,晚八点到凌晨六点不允许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必须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污染,或采用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
3、防止尾气大量排放:凡使用柴油、汽油的机动机械,必须使用无铅汽油和国家规定的柴油做燃料,以减少对大气污染。
4、防止建筑垃圾的污染:在施工前要清理现场,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排放,执行《建筑垃圾排放作业指导书》和《运输渣土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5、处理好泥浆:先挖好泥浆池和排污池,对水下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和排污池内,待沉渣沉淀后,用专用渣车运至环卫局的指定堆放点,不得让施工场地到处泥污?口堆放沉渣。
6、油渣的处理:为防止油路泄露,各种密封件要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现重大泄露现象,应及时维修,以保证正常运转。擦拭机械用的棉纱,用完后不得随地乱丢,放在专用塑料袋内,每年春或秋集中回收处理一次。
7、防止扬尘:现场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堆积的余土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现场道路定期进行喷洒淋水,控制粉尘污染。
8、防止遗撒:加强对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的卸料溜槽处设置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才可离开工地,防止遗撒;
9、固体废弃物管理: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在现场设立专门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的五个分类,挂牌设立垃圾站,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存放必须全封闭并标注清楚。
10、防止水污染: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单独设立管网,工地进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槽,现场设立沉淀池,冲洗泥浆、砂浆产生的废水排放之前必须经过沉淀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食堂必须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1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1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1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14、尽量节约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二)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5、木材、板材、石材、胶等材料要选择环保材料,保证室内环境件检测达标。
(三)现场保卫规定
1、建立现场保卫制度,其内容包括领导分工、管理机构、管理程序和要求、防范措施等。
2、组建一支精干强干的保卫队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逻。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小时值班负责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
3、严格门卫管理,确保不断岗、不漏岗。保安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对现场、生活区内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看护、巡逻,确保项目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4、项目发给现场施工人员专门的出入证,凭证件出入现场。对出入证的发放管理要严肃认真,并应定期更换。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谢绝参观,不接待会客。对临时来到现场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等要做好登记。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文件;项目主管领导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值班记录、来客登记、车辆、材料进出场手续登记制度,防止发生材料流失,被盗情况的发生。
7、施工现场设治安保卫组织,以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治安管理和教育工作。
8、项目部各施工班组的领导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大家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9、治安保卫组织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地内重点部位、贵重物品要重点看管,坚持昼夜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10、治安保卫组织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联防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加强对外地民工和施工班组的管理工作,民工中的不健康人员立即解雇,严禁使用童工。
12、督促外地施工班组伍建立健全的治安消防组织,以确保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受影响。
13、对于违反现场治安管理的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罚款处理、教育、警告,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治安保卫
1、各施工班组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任何施工班组或个人携带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施工班组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需经经理部保卫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6、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7、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8、施工班组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9、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施工班组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4
(一)承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设备首次进入现场前必须由监理单位核验《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施工设备合格证》、《年检证》、《准用证书》及体检证明,并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备案、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
(二)禁止与本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应由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或承包单位人员陪同进入;
(三)出入口由承包单位派人,并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守卫,严格监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的出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除本工程材料、设备运输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六)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七)当施工现场发生车辆伤害事件时,按以下程序组织救援:
1、应急措施原则
a.抢救伤者要及时,体现时间就是生命;
b.抢救方法得当,避免二次伤害;
c.实施现场急救与送医院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d.送现场最近的医院救治的原则;
2、现场急救措施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评价
a.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
b.确定事故类型、伤害形式和范围;
c.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d.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e.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f.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2.2救护救援应急分队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和事发现场抢险小组一起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2.3针对伤者的受伤情况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二次伤害。
2.4与医院或急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转送伤者,使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减少伤亡。
2.5为了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组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人员自救及救治方法
3.1外伤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达到总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险。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一步治疗。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3.3骨折固定:为了使断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搬运时应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b.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如下:
(一)全体机电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完成施工安全用电的保证工作。
(二)机电管理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机械设备用电等安全防护废话和装置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用电规程,教育工人新意守纪,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机电班长在带领全班模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制度,带领本班安全作业,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班前对所使用的施工用电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四)全体机电工作人员在班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贡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积极完成班长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对所有施工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测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用电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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