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2 18:11:56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设备所在公交车的平面图或者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2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

  昼夜 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每班不应少于 人

  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 至 周岁之间。

  热爰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5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3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 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功能,熟

  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 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 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 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人员到场后,要如实报告 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 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统运行状 况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 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 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4

  一、编写制度的目的

  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消防管理,提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作、人员有序疏散和快速、有效的处置火灾等消防事件。

  二、范围及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制定程序如下:

  1、编制制度草案;

  2.制定细则并广泛征求意见;

  3.经过讨论、修订、审批等程序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4.定期评估和修改制度。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四、具体制度内容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2)报警、接警制度。明确报警、接警流程、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设备维护制度。明确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巡查制度等。

  (4)值班记录制度。明确值班记录内容、形式和报送程序等。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负责的接受和处理各种报警信息、派遣值班人员到位;

  (3)认真负责定期对巡检管线、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等;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报告主管领导。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2.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机构设置。明确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作业规范等。

  (2)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3)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全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

  (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器材设备的检查更新时间及处置措施等。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种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2)认真履行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更新;

  (3)认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等消防活动;

  (4)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活动文明、有序,杜绝舞弊等不端行为。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内容应得到每个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认真遵守。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纠正与完善措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5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东安阳光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东安阳光商场、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东安阳光商场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东安阳光商场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商场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东安阳光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东安阳光商场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东安阳光商场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物业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物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安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6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某酒店员工培训手册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市场调查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5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以职谋私。

  2、严格执行出入制度,外来来访人员要凭身份证件进行一人一登记,由门卫值班人员用内部电话通知被访人,取得被访人同意,由被访人或被访人指派的人亲自到门卫迎接后方能进入小区。

  3、对外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推销人员谢绝进入本小区;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安装调试等)外来人员临时出入小区,需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临时出入登记备案。

  4、出小区人员携带的装修材料、大件物品和工具等应主动到客服中心开具出门条,并由门岗核实物品数量与出门条内容相符后方可放行出门。

  5、对进出车辆做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引导车辆进出和停放。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8、认真填写各项登记和登记台账管理工作。

  9、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在岗亭外立岗执勤。

  10、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替岗、串岗以及做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7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8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严禁脱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9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 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实行 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 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消防控制室白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 构培 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 绩登记表》, 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 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白离岗;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不得 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 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 由同 等职务, 的人员代替值班;

  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 器等消防器材;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 保持控制室 内的 卫生;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 无关的杂物 ;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负荷大、物资集中、商品为可燃、易燃物的柜组。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标明配置的消防设施,实行严格管理。

  三、消防安全部位运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1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六、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2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安全归口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等有关情况。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d)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e)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

  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消防电源监控器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7信息传输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3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7.6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7.7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3

  一、编制目的

  为严格控制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编制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三、制度要求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非工作需要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备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6、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自动系统。

  7、接受上级检查时,应主动起立,态度诚恳,礼貌相待,认真回答领导的提问。

  四、附件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4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3、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7、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2、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自动系统。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5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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