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0 10:11:0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酒店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具体落实到各年级、教研组、功能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

  2、注意安全用电。安全用电,人人有责。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一、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取遮拦隔离,措施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米;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米。

  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米。

  ⑨配电屏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接地连接。

  2、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①施工现场搬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②人工立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③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许有人。

  ④架空线路的干线设置(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米,线间距不小于0.3米。

  ⑤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小于4米,过路线的最低一层不低于6米。

  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米,1kv以上时为6米。

  ⑦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仅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⑧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二)电缆、电线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施工,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米。

  ③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公分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④地上应由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对方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⑤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⑥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基因出地面从2米至地面以下0.2米处,必须加设架设防护套管。

  3、配电箱

  ①配电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为大于1.3米,笑语1.5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宜大于0.6米。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照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在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部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项箱的进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保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机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帮炸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箱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置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2米以内不得对方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节点是否过热。各节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取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酚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⑦开关项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⑨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应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快速漏电保护器。在设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防溅漏电保护器。

  4、施工照明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②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常不得置装设局部照明,多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泵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流动性的碘钨灯采用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

  ③施工照明灯具漏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米。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映装设熔断器。

  ④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2.4米。每路照明支线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安,并用熔断器保护。

  ⑤一般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的灯头。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⑥隧道、人防工程,由高温、导电回程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米,室内低于2.4米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伏。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⑦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⑧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金属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⑨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⑩电源电压为220伏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米,倾斜不大于4度,其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使用三芯线。

  5、施工机具用电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必须做防雷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采用两者的最低值。

  ②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开关必须齐全有效。

  ③对于塔式起重机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机

  ①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一二次侧方呼罩齐全。

  ②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铜芯多股软线缆。

  ③手柄和电源线的绝缘应良好。

  ④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使用护目镜。

  (三)手持电动工具

  ①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接头gbbb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③在漏天或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④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平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0

  为确保广大师生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用电防火制度。

  一、学生用电、防火方面

  1.学生不准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到学校。

  2.学生不准在学校点燃树叶、废纸;不准燃烧垃圾。

  3.学生不准触摸教室墙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师用电、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电器。

  2.使用电饭煲、取暖器等电器做到不离人、不长时间使用,远离可燃物,同时做到人走断电,经常保持洁净,以免短路。

  3.不准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气做到点火后不离人,不用时断气源。

  5.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拉接电器线路。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1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3、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

  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2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3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现场安装的电器必须符合标准,不懂电气的人严禁擅自操作,做到装置安全,拆卸彻底,检修及时,使用正确。

  2、对于施工用电的设置配电箱离地不低于1.4米(中心点与地面),并做到接地、防水防潮,采用绝缘线路,并且动力与照明分道,机械设施有接地接零装置。

  3、现场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于2.5米,灯头和插座要接入相应的线路,严禁用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电线严禁拖地、漫水、缠绕钢管脚手,以及在线上敷设晒衣等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

  4、电气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检修时要断开闸刀,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并有专人负责看护。

  5、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的严禁使用,上班时要进行电气检查,下班时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6、所有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有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气的检修必须有专职人员完成,落实专人负责制,对用电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绝触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8、各种电器机械设备有专人管,各种接电装置,要安全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物和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4欧姆。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碘钨灯。

  11、开关箱、电器旁不得使用煤炉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测量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做好记录,如有不符及时调整。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4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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