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7 12:47:58 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实验室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1

  一、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利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的其他科室人员、研究生、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均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实验过程中应恪守实验操作规程和仪器使用规程,保证实验结果客观准确,不准许弄虚作假。

  三、 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要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中途有事离开、不能按时下班或休息日需来实验室做实验时,应告知实验室负责同志.

  四、 非本室工作人员在进行仪器操作时,应与该仪器专门负责人联系在其指导或帮助下使用仪器。

 五、 实验材料自己准备,未经他人允许不准使用其他人的实验备品。

  六、 实验结束后,要认真擦洗实验台面和打扫实验室卫生,实验用过的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消毒灭菌处理或按医用垃圾的处理办法封装并扔放到指定地点.

  七、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许将科室或个人的研究项目、研究内容、实验方法、研究进展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外单位人员透露.

  八、 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许外借其他单位,本院其他科室借用时,需经过主任同意,经手人认真做好借出和归还记录。

  九、 研究课题完成后,实验原始资料及总结报告应交实验室备案保留一份。

  十、 注意防火、防爆等及化学危险品使用安全。

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实验室管理制度3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试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老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珍贵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急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马上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试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行少的条件,要有一名副校长或教育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名目挨次,科学存放。对珍贵仪器必需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试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当保管。

  4、老师上试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需提前填好试验记录册,用后准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试验教学和试验室工作成果显著的人员赐予表扬、嘉奖。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实验室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和重要的课程资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其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加强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音乐、美术、历史、地理学科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上级指导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是实验室建设、管理、使用的主体。

  第五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实验装备条件和自制教具,开展教育教学、科技创新等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

  第二章实验室设置

  第七条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实验室数量应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有条件的学校可设数字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历史、地理、书法等专用教室。

  第八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教师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有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实验室、仪器室和准备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做到安全、实用、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设置电源以及排水管道、排气、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实验室应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应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十条新建、改建实验室及其室内设备设施等应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相关要求和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合理布局。

  第三章仪器设施设备配备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配备标准为:《xx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37号)、《xx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121号)、《xx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121号)。

  第十二条中小学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标准为: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备配备目录》(教体艺〔20xx〕11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xx〕5号)。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xx〕17号)。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按配备标准要求,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其品种、数量的配备率应达到95%以上。

  第四章实验室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制度,完善制定实验仪器设备领用、借用、报损、安全保管等项制度,并将制度装框悬挂在相关室内醒目处,完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上级调拨、学校自购和接受捐赠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账册,每学年核查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和计划申报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使用计算机管理。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有处理相关突发情况的预案,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实验废品处置、废液排放及过期药品和试剂处理应符合有关部门和环保要求,确保教职员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编号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帐、卡、物相符,摆放整洁合理。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

  第十八条化学药品应与金属等易腐蚀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异地单独(或专业的毒品储藏柜)放置,有专人并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和销毁手续。

  第十九条做好教学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应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应定期擦拭,化学试剂应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复及更新,使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分清职责、明确任务、管采分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二十一条市、县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对采购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省、市州教育装备部门应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情况上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五章实验教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实验教师是指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专职教师或者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师应熟悉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掌握实验课的目的要求和常用实验技术,实验室管理知识,掌握教学仪器使用方法和实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保障实验教师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任课教师同等待遇。

  第二十四条实验教师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制定或者协助学科教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做好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的准备工作和实验记录;辅导学生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动。

  第二十五条实验教师的工作量计算:高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按每6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初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按每9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小学科学实验教师按每15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其他学科实验教师工作量,各地可根据其实验教学课开设情况制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落实实验教师劳保用品和营养补助。劳保用品标准:实验教师每人一年1件工作服;每人每学期肥皂2条,毛巾2条,工作手套4双。化学实验教师另加防毒口罩4副(套)。化学实验教师每人每月参照有毒有害工种营养保健补助标准发放营养保健津贴。

  第二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新课程要求加强教师的实验技术能力培训,将教师的实验技术能力培训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第六章实验教学

  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实验教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内容;将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纳入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实验教学工作应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应将实验教学水平纳入对相关教师的教学考核内容,督促教师按照《xx省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95%;实验合格率,中学应达到85%以上,小学应到达75%以上。

  第三十条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让学生进行实验探究和实验的预习、复习。

  第三十一条教师应按教材和《xx省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备好实验教案,上好实验课,开展实验创新,提高实验合格率。

  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应组织开展教师实验比武、实验创新、自制教具、论文评比、课题研究和学生科技创新、实验竞赛、自制学具等活动。

  第三十三条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竞赛制度。全省每年可举办理科教师优质实验课展示、实验教学能手和优秀自制教具评比、理科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等。

  第七章组织与保障

  第三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教育装备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机构稳定,职责明确。各级教育装备部门要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切实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抓好实验室管理及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有一名副校长分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学校应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务部门管理,及时解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须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实验室建设。

  第三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纳入对下级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将其纳入教育督导的评估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6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实验室管理制度7

  一、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实验室内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

  2、学生实验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行分组管理。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各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实验器材,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实验过程中器材损坏、缺失,须及时声明并登记上报,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作出处理。

  3、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表器材,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药品,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4、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弃物要收集到指定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5、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的一切药品或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

  带出室外。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用于教学演示、学生分组实验和观察等教学活动前,应填写《实验通知暨实验情况记载表》以便实验管理员提早准备;实验后须填写《实验开出登记》,做好实验情况记录,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成败原因。

  8、实验完毕后,任课教师要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是否完好无损,仪器应及时清洗归橱,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与检修工作。

  9、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二、实验安全与注意事项

  10、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雨伞等入内。

  11、科学实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的仪器、装置大部分是容易破碎的'玻璃器皿,许多药品都是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品,实验过程中常常需要用明火加热,因此,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的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进行科学实验。

  12、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每个实验步骤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13、酒精灯用完后应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

  14、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1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

  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16、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扇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17、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8、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防止药品接触皮肤造成伤害。

  19、未经许可,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研磨或混合,以免发生爆炸、灼伤等意外事故。

  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注意做到以下两点:

  (1)使用玻璃仪器前,先要检查有无破损,有破损的就不能使用。组装和拆卸实验装置时要防止仪器折断,不要使仪器勉强弯曲,应使之呈自然状态。玻璃仪器放在高处时,一定要用铁夹夹紧,保证安全。

  (2)玻璃仪器与胶管或胶塞连接时,最好用布包住玻璃仪器,一般右手拿插入的仪器,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旋转插入(一定要朝一个方向旋转,勿使玻璃管口对着掌心)。插入前要先蘸些水或甘油。

  20、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切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21、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实验结束,应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三、实验仪器与药品管理

  22、实验仪器与药品室内要有防偷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无菌室的使用管理,保持无菌室的卫生环境,保证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无菌室的使用和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检验员负责无菌室的日常使用、维护。

  3.2实验室领班负责无菌室的管理。

  3.3部长负责对无菌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准备工作

  4.1.1 无菌室的准备

  4.1.1.1 无菌室应设有无菌操作间、缓冲间和更衣室,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20-24℃,湿度保持在45-60%。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

  4.1.1.2 无菌室经常保持清洁,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或臭氧消毒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

  4.1.1.3 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5%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

  4.1.1.4 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1.1.5 无菌室要求最大限度保持无菌状态,禁止在无菌室以内从事与微生物检测操作无关的活动。

  4.1.2 着装准备

  4.1.2.1无菌室用工作服、帽、鞋、口罩用前必须经过紫外灯或臭氧消毒,无菌室的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4.1.2.2进入无菌室要穿专用无菌工作服、帽、鞋、口罩,不准将无菌室的工作服、鞋、帽穿出室外。

  4.1.3操作人员准备

  操作人员在进行无菌操作前,双手必须进行洗手消毒(75%酒精、0.1%新洁尔灭溶液等)。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无菌室。

  4.2 操作要求

  4.2.1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4.2.2 待检样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4.2.3 进入无菌室后,随手关好门,操作过程中严禁人员出入。

  4.2.4 无菌操作应在超净台上进行,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空白对照试验样,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检测过程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无误。

  4.2.5 仪器、器械、平皿等物品需从传递窗口传入无菌室。

  4.2.6 如有菌液或样品洒在超净台上,应立即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干净,在消毒处理。

  4.2.7 灭菌后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注明灭菌日期,高压灭菌物品可存放3天,过期不能再用,需重新包装灭菌。

  4.3 清洗要求

  4.3.1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0.1%新洁尔灭溶液或其它消毒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

  4.3.2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4.3.3 操作完毕,台内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喷洒消毒,用后的物品归位,垃圾带出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20分钟。

  4.4无菌室的清洁消毒

  4.4.1 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4.2 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在超净工作台开启的状态下,取无菌培养皿分别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处,开盖暴露15分钟后,倒置于36℃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100级超净台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10000级无菌操作间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如超过限度,应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

  4.4.3 除每日进行清洁和使用前的杀菌之外,要根据空白样的检测情况,及时对无菌室进行彻底的熏蒸或消毒。

实验室管理制度9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3、全体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具有履行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各部门、岗位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4.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2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落实;

  4.5督促落实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6督促相关部门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7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演练。

  5.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5.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指导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审核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4督促指导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相关隐患整改工作;

  5.5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6指导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5.7督促职能部门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9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行使检查、监督责任;

  6、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室主任、各项目负责人及消防专员组成。职责如下:

  6.1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公司的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消防方针;

  6.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协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相适应;

  6.3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监督,纠正违章行为;

  6.4接受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6.5组织本公司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检查、整改结果的记录文件交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6.6针对本公司区域的'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7.及时纠正本公司区域内,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挪动、遮盖、封堵等错误行为,保护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完好;如上述设施、器材、标识出现非正常损坏应及时通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

  8.保护本公司区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门、指示标识完好;

  9.公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组织本公司的员工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在事故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如实提供事故的情况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岗位必须确定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场所,必需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的良好环境;

  2.试验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杂物,严禁在试验室内打闹喧哗;

  3.实验室内存放的标准、说明书、操作手册、登记手册、空白表格和原始记录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取阅;

  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置应符合相应的防潮、防尘、防震及水平等要求,仪器设备间不得相互影响,不得因环境因素对仪器设备造成影响和损坏;

  5.对检验环境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大气压)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

  6.环境条件经调整仍达不到检验要求时,检验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提出维修或更新设施申请。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觉遵守本制度;

  2.新检验人员、实习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

  4.试验室内必须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挪动;

  5.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等,确保其处于正确的开闭状态。

  三、实验室仪器使用、保管、周期检定制度

  仪器的使用、保管、检定,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各项规定,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行,准确可靠,确保测试质量:

  1.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办领接收手续,并登记入册,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检定等管理工作。

  2.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送检或自检),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经检定的设备必须贴上标志,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等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工作。

  2、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4、仪器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各类物品及电器电路着火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实验前实验员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提前说明该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时技术人员必须到学生中间现场指导,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7、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电器设备要接地保护,以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1、实验前务必预习实验资料,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应排队进入实验室,并按编号就座。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对仪器的使用方法或试剂性质不明确,不得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仪器。

  3、实验时认真操作,听从实验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发生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着火、伤害等)不要慌张,立即报告教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5、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6、爱护公共财物,留意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7、持续实验室内清洁,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纸和火柴梗等应放入废物箱内。不要随地乱丢。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就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做到整齐、清洁。

  8、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教师批阅。

  9、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10、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后,按规定作来源理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务必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要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务必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务必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掉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持续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务必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务必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持续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务必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持续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资料,充分了解实验目的、资料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务必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务必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带给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用心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持续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状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发挥档案对实验室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磁带等不同形式的纪录。

  (二)、归档范围:

  1、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题目、实验项目卡片、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

  2、 实验教学记录:

  实验报告样本、实验项目开出率、新开实验试作记录、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试作记录、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

  3、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①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② 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③ 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题目落实情况;

  ④ 实验室评估材料;

  ⑤ 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⑥ 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

  ⑦ 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

  4、 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情况;

  ① 每届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的`自然情况;

  ②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5、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①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

  ② 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申购计划、论证报告、验收报告;

  ③ 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附表、图表等;

  ④ 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处理意见等;

  ⑤ 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⑥ 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证书。

  6、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3、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气和实验器材,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登记,并按章赔偿。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院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仓库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借或调走。管理人员应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院老师和学生员工都必须尊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人员按其职权进行管理。

  二、实验室和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基准仪器应根据规定即使送检,是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经常处于可用状态。特别是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三、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四、仪器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发现失灵、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复。修理力量不能承担者,报设备管理部门报院领导批准后,安排送外单位修理。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年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五、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充分发挥潜力,提高使用率,除供本实验室教学、科研、生产使用外,要大力提倡实验室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

  六、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协作,如确需携带仪器设备到校外,需由申请人填写仪器设备携出校外申请单,经实验室负责人、系部负责人、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到中心办公室办理携出手续。携带精密贵重仪器需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

  七、各实验室应分别在开学初、学期放假前分别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进行一次维护性检查,包括病毒检查和软、硬件维护工作;

  八、设备发现问题后,实验技术人员应及时查明问题情况,向实验中心和系部反映,以便及时安排维修,不可任意拖延时间,以免影响正常的实验、实习教学秩序;

  九、设备修理前,应提出修理办法,制定修理计划,估算修理费用,填写维修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并做好修理和记录工作;

  十、提倡实验技术人员自己动手维修设备,确实无法处理的才能送到设备定点维修单位,一般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报中心办公室,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送专业单位维修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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