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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电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电厂管理制度1
为强化热电厂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防范各类事故的自觉性,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达到预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目的,参照公司《“三违”积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热电厂安生部。
一、实施规定:
1、热电厂所有员工每人安全基础分均为100分,每人建档。以季度为考核期,在一季度之内,按三违次数、严重程度,按扣分标准给予不同程度扣分,考核情况每周公布一次。扣分随时累加,达到分值对应的处罚,给予相应处罚。一季度考核期满后,分值重归100分,进行新的考核期。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班员被扣分,同时连带工作负责人、班长、专工、值长;专工、值长以上人员被扣分,连带部长或相关分管领导(连带考核参照本标准执行),真正体现“一岗双责”。班组长要管理好本班组所有事物,特别是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人是本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作作业人员安全);专工、值长以上管理人员要管好本专业(部门)所有事务,对本专业技术,人员安全、职业健康,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负全责。
3、本规定只对分值进行统计、考核,不影响另采取的经济处罚。发生较大事故,移交公司考核的,热电厂在经济上不再重复考核,但将分数值按考核细则规定调到对应分值区。
4、激励机制:
(1)厂部倡导和鼓励部门、专业、班组内部加强管理考核,对其内部主动管理考核的,厂部原则上不再考核扣分,并视情况给相关管理人员适当奖励或加分。(由厂安生部会同厂领导讨论决定)
(2)员工有突出表现,如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巡检、点检认真及时发现重大缺陷、隐患;积极主动检举三违现象人员,“两票三制”执行规范,区域6s管理工作突出等均可由本人、班组、专业、值际提出申请,由安生部会同厂领导讨论给予适当奖励或加分。
二、处罚标准:
分值
处罚标准
95<分值<100
按日常考核规定执行
90<分值≤95
一次性考核当月绩效20%,在分数区间内被考核,按日常考核值1.2倍计
85<分值≤90
一次性考核当月绩效30%,在分数区间内被考核,按日常考核值1.5倍计
80<分值≤85
一次性考核当月绩效50%,在分数区间内被考核,按日常考核值2倍计
75<分值≤80
一次性考核当月绩效100%,在分数区间内被考核,按日常考核值3倍计
分值≤75或连续两个考核期分值小于80分。
退人力资源部
三、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当事人
班长
专工
值长
劳保防护用品穿戴
生产现场工作服、手套、鞋穿戴不全
-3分
-0.8分
-1分
-1分
进入生产现场未规范佩戴安全帽
-3分
-0.8分
-1分
-1分
生产现场工作服戴不规范,未做到“三紧”
-2分
-0.5分
-0.5分
-0.5分
事故排渣未穿高温防烫服、手套、鞋
-3分
-0.8分
-1分
-1分
女职工长发未盘到安全帽内
-3分
-0.8分
-1分
-1分
进入灰尘较差的区域未戴防尘口罩
-1分
-0.3分
-0.5分
-0.5分
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露的场所未戴防毒护具
-5分
-5分
-5分
-5分
不会使用防毒护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分
-0.5分
-0.8分
-0.8分
违章指挥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5分
-2分
-3分
-3分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操作
-5分
-2分
-3分
-3分
新员工、外委人员未培训,未安全交底,安排上岗作业
-3分
-1分
-2分
-2分
指挥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5分
-2分
-3分
-3分
指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分
-2分
-3分
-3分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作业活动
-3分
-1分
-2分
-2分
隐瞒险情,欺骗、强令别人进入危险区域
-5分
-2分
-3分
-3分
施工(检修)生产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5分
-3分
-4分
-4分
违章行为生产现场没有制止违章行为
-5分
-3分
-4分
-4分
指挥岗位员工强行操作带故障设备
-5分
-3分
-4分
-4分
违章作业
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1分
-2分
-3分
-3分
违章冒险作业
-5分
-3分
-3分
-4分
攀坐不安全位置
-5分
-1分
-2分
-2分
用手代替工具或用手清除铁屑
-1分
-0.5分
-1分
-1分
操作旋转设备带手套,打磨切削作业未戴护目镜
-5分
-2分
-3分
-3分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符合要求
-2分
-3分
-5分
-5分
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无监护人
-5分
-2分
-3分
-3分
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动火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无专人监护,安全措施未落实
-5分
-3分
-4分
-4分
无证操作电葫芦、卷扬机、行车
-3分
-1分
-2分
-2分
未经许可随意启动、关停设备
-5分
-3分
-4分
-4分
钻、跨运输皮带、机电设备、传递工具
-5分
-2分
-3分
-3分
洞口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3分
-1分
-2分
-2分
设备检修、施工等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未做到“一机一闸”
-3分
-1分
-2分
-2分
接电源时未验电,开关断电未挂牌,带电作业
-5分
-2分
-3分
-3分
邻电作业未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5分
-2分
-3分
-3分
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未采取置换、清洗、检测合格,未消除其密闭状态,未办理动火证等措施盲目施焊
-2分
-3分
-7分
-7分
在易燃易爆区内吸烟、随意动用明火
-10分
-5分
-7分
-7分
起吊重物时人在起重臂下站立、行走和停留,无关人员无视警告进入吊装作业区
-5分
-2分
-3分
-3分
起吊搬运物件方法不当,物件捆绑不牢
-3分
-1分
-2分
-2分
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起吊忽快忽慢、不平稳,重物棱角未垫好
-3分
-1分
-2分
-2分
违反“十不吊”作业进行起重操作
-5分
-2分
-3分
-3分
所用设备、工具、索具有缺陷,工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2分
-2分
-3分
-3分
氧气瓶、乙炔瓶混运、混放等
-1分
-2分
-3分
对沾有可燃物质的设备进行动火时未清除干净
-3分
-1分
-2分
-2分
非本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5分
-2分
-2分
-2分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10 米,两瓶之间距离小于 5 米,乙炔瓶放倒使用
-1分
-2分
-2分
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和落实安全措施
-5分
-2分
-3分
-3分
出现误操作
-10分
-5分
-6分
-6分
检修完毕未恢复盖板和护栏
-8分
-9分
-10分
-10分
设备运转时进行清扫、检修工作
-5分
-1分
-2分
-2分
检修用电线路接头裸露使用
-3分
-2分
-3分
高空电气焊作业区域下方放置气瓶
-3分
-2分
-3分
-3分
乙炔瓶未装回火器
-3分
-1分
-2分
人为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安全装置
-8分
-9分
-10分
-10分
设备检修、施工拆除等作业未设立警戒区、挂警示牌
-3分
-2分
-3分
-3分
施焊作业未清除周围易燃物
-5分
-1分
-2分
-2分
带手套使用大锤
-1分
-2分
-3分
电气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或使用绝缘用具
-5分
-6分
-7分
-7分
三轮车载人
-3分
-2分
-3分
-3分
安全设施不全,强行作业
-2分
-5分
-7分
-7分
使用可移动的梯子无人扶梯或监护等
-3分
-1分
-2分
-2分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5分
-6分
-8分
-8分
使用没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上没有安全阀的气瓶
-1分
-2分
-3分
进入设备内部检验时未设专人监护
-3分
-4分
-5分
-5分
湿手触摸电气设备、线路
-3分
-1分
-2分
-2分
未查清电气事故原因而强行送电
-3分
-5分
-7分
-7分
违反劳动纪律
班中睡岗、脱岗、窜岗、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分
-4分
-5分
-6分
生产现场吸烟
-5分
-2分
-3分
-3分
迟到、早退
-2分
-0.5分
-0.5分
-0.5分
监盘人员扎堆闲聊、坐姿不端正
-1分
-2分
-3分
-3分
交班人员未按要求排队下班
-0.5分
-1分
-2分
-3分
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离岗
-1分
-2分
-2分
-3分
消极怠工人员
-5分
-0.5分
-0.5分
-0.5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
-5分
-0.5分
-0.5分
-0.5分
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未及时询问、制止
-2分
-0.5分
-0.5分
-0.5分
设备管理
台帐管理混乱
-0.5分
-1分
-1分
-1分
异常分析未按时提交
-0.5分
-1分
-2分
-2分
未按时消缺
-0.5分
-1分
-1分
-1分
设备的转动部分未装设防护罩
-0.5分
-2分
-3分
设备转动过程中拆装防护罩
-0.5分
-1分
-2分
-2分
设备在转动中校正皮带或进行检修
-2分
-3分
-5分
-5分
擦拭运转中的设备将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2分
-3分
-5分
-5分
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设备轴承上行走、坐立
-5分
-0.5分
-0.5分
-0.5分
任何电气设备外壳缺少接地装置
-1分
-1分
-2分
-2分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识牌,其他人员随意移动
-3分
-0.5分
-0.5分
-0.5分
电源线裸露未做绝缘措施使用
-1分
-1.5分
-2分
安全
未及时传达安全会议精神
-0.5分
-1分
-1分
安全设施损坏后未报告、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3分
-1分
-2分
-2分
班前、、班中、班后会议未强调安全工作
-0.5分
-1分
-2分
-2分
检修工作结束后生产现场孔井、坑、孔、洞盖板未及时恢复
-2分
-3分
-4分
-4分
生产现场临时开设的.孔、洞,施工后未及时恢复
-2分
-3分
-4分
-4分
检修期间需要拆除栏杆,未装设临时遮拦
-1分
-2分
-3分
-3分
生产现场消防设施、工具损坏、缺失、过期未及时整改
0.5分
-1分
-2分
-2分
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分
-2分
-2分
-2分
油管道上保温有油未及时更换
-0.5分
-0.75分
-1分
-1分
安全活动记录有未完成项
-0.5分
-0.7分
-1分
-1分
骑摩托未戴头盔
-5分
-0.5分
-0.5分
-0.5分
安全帽未扣带
-2分
-0.5分
-0.5分
-0.5分
安全帽扣带不合适或歪戴
-1分
-0.5分
-0.5分
-0.5分
生产现场随意将安全帽摘下
-3分
-0.5分
-0.5分
-0.5分
厂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3分
-0.5分
-0.5分
-0.5分
消防设施点检不及时,维护不到位
-2分
-0.5分
-0.5分
-0.5分
安全培训无故未参加
-2分
-0.5分
-0.5分
-0.5分
砂轮片过期、损坏,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未更换
-1分
-2分
-2分
砂轮机无防护罩、工件托架使用
-1分
-2分
-2分
八大危险作业
起吊重物,未严格坚持“十不吊”原则,未办票作业
-1分
-2分
-3分
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
-0.5分
-1分
-1.5分
-1.5分
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用明火
-3分
-4分
-5分
-5分
吊装作业,随意在吊装区域穿行
-1分
-2分
-3分
-3分
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通风检测,未办理作业票
-1分
-2分
-3分
-3分
洞口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1分
-2分
-3分
-3分
动火作业未办票,周围可燃物未清除,设备未吹扫,清洗;高处动火,下部无防护、监护。
-1分
-2分
-3分
-3分
氧气、乙炔、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乙炔瓶放倒使用
-0.5分
-1分
-2分
两票三制
配电柜或母线上工作,未验电、挂接地
-1分
-2分
-3分
-3分
工作票、操作票的填写未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0.5分
-1分
-1.5分
-1.5分
工作票工作班成员未签字或不是本人签字
-0.5分
-1分
-1.5分
-1.5分
作废工作票原因未说明原因
-1分
-1.5分
-2分
-2分
工作票、操作票编号错误或缺失
-1分
-1.5分
-2分
-2分
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未区分分第一种和第二种工作票
-1分
-1.5分
-2分
-2分
工作票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不完善
-1分
-1.5分
-2分
-2分
工作票签发人未对工作过程以及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分
-0.5分
-0.5分
-0.5分
工作负责人若不能继续进行该工作,未进行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手续
-3分
-0.5分
-0.5分
-0.5分
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分
-0.5分
-0.5分
-0.5分
试转设备前,未将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便进行试转设备
-3分
-1.5分
-0.5分
-0.5分
工作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要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必须有本人签名
-2分
-0.5分
-0.5分
-0.5分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兼做两项工作的负责人
-2分
-0.5分
-0.5分
-0.5分
工作票中各项相关内容出现空白
-2分
-0.5分
-0.5分
-0.5分
检修工作已结束,未按照工作票计划时间内办理终结手续
-1分
-1.5分
-2分
-2分
工作票终结未按规定盖章
-1分
-0.5分
-0.5分
-1分
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
-1分
-1.5分
-0.5分
-0.5分
工作票存根和副联缺损、丢失、乱写、乱画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
-1分
-0.5分
-1分
-1分
用票种类不当
-1分
-0.5分
-0.5分
-0.5分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出现空白
-2分
-0.5分
-0.5分
-0.5分
终结后的票未做好登记保存工作
-1分
-0.5分
-0.5分
-0.5分
禁止动火区域作业未办理动火工作票
-2分
-3分
-5分
-5分
无工作票进行工作
-1分
-2分
-3分
-3分
主要设备无操作票进行操作
-3分
-0.5分
-0.3分
-0.3分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代签名
-3分
-1分
-2分
-2分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全或未落实到位
-5分
-0.5分
-0.3分
-0.3分
未设专人监护
-1分
-1.5分
-2分
-2分
检修作业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分
-1.5分
-2分
-0.5分
电气倒闸操作未进行复诵制
-1分
-2分
-3分
-3分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不执行)的操作票,未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操作票最后一条写完后,应在其下面盖“以下空白”章;操作时未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操作,每操作一个项目未打钩
-2分
-1分
-3分
-3分
交接班混乱,交接不清
-0.5分
-1分
-1分
-2分
交接班记录填写不完善
-0.5分
-1分
-1.5分
-1.5分
接班人员未到,交班者离开岗位
-1分
0.5
-1分
-1分
交班前区域和设备卫生未清理
-0.5分
-1分
-1分
-1分
上级批示要求和注意事项未交接
-0.5分
-0.7分
-1分
-1分
重点交代事项未交代
-0.5分
-0.7分
-1分
-1分
特殊运行方式或设备异常未交接
-0.5分
-0.7分
-1分
-1分
定期工作、点检、巡检
定期工作弄虚作假
-10分
-5分
-7分
-1分
点检、巡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
-0.5分
-1分
-1.5分
-1.5分
定期工作完成后未记录
-1分
-1.5分
-1.5分
-1.5分
设备润滑工作未按时进行
-1分
-1.5分
-2分
设备定期切换工作未按时进行
-1分
-1.5分
-2分
-1分
设备定期试验未按时进行
-1分
-1.5分
-2分
-1分
点检、巡检弄虚作假
-10分
-2分
-2分
-2分
点检、巡检记录未签名
-2分
-0.5分
-0.5分
-0.5分
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点检、巡检记录不少于三次次抽查
-1分
-0.5分
-0.5分
-0.5分
点检、巡检记录保存一年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未按时进行
-1分
-2分
-3分
-3分
应急演练预案未按时提交
-1分
-2分
-2分
-2分
应急演练方案不规范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应急演练救援器材使用不熟练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应急演练后无总结评价
-1分
-0.5分
-0.5分
-0.5分
6s
生产厂房内地面、设备卫生差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材料库、检修间、值班室赃污,工器具、桌椅未定置摆放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油系统设备、管道法兰、焊缝、阀门漏油未清理、擦拭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各专业责任范围内卫生区域未清扫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厂房内外路面、屋顶漏水结冰未清理
-1分
-1.5分
-2分
-2分
通道摆放杂物、材料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控制室、休息室、物品摆放凌乱
-1分
-0.5分
-0.5分
-0.5分
生产场所或设备上摆放与设备无关的物品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月度6s检查项目出现不合格项目
-1分
-0.5分
-0.5分
-0.5分
培训
无故不参加培训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未按时提交培训计划和课件
-2分
-0.5分
-0.5分
-0.5分
培训后培训室卫生不清理
-1分
-0.5分
-0.5分
-0.5分
无故不参加培训考试
-2分
-0.5分
-0.5分
-0.5分
培训考试作弊
-5分
-0.5分
-0.5分
-0.5分
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2分
-0.5分
-0.5分
-0.5分
人身伤害
轻微伤
-5分
-3分
-2分
-2分
轻伤
-10分
-5分
-3分
-3分
重伤
-20分
-10分
-5分
-5分
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热电厂管理制度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xx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内容: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
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将工伤事故事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安教处,按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
(2)安教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报告厂主管领导和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上报总公司。
(3)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事故及异常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安教处一份,部门自留1份,主管领导一份。
(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a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c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轻伤事故由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厂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由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需人员陪护时,由伤者所属部门安排。
(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处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教处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
安教处负责整理工伤认定、鉴定资料的归档保存,其他资料由企管处负责归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热电厂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压气体的气瓶。
3、本制度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氧气、氮气、空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气、氨气。
4、气瓶的压力系列如下表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压力(mpa)类别高压低压
公称工作压力30201512.585321.61
水压试验压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小于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7、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8、气瓶应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9、气瓶的产权单位供应公司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证明书、气瓶装气记录、气瓶打压试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供应公司应向太原市劳动局报告本单位拥有气瓶种类和数量。
二、气瓶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供应公司负责氧气瓶的外委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
2、供应公司负责全厂气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气瓶检验部门对气瓶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
3、使用气瓶单位负责气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记台帐,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保证气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4、化学车间、医院等化验部门,使用专用气瓶必须制定气瓶管理制度。
5、物业公司对家属区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监部质检金相组负责,对未到检验期气瓶又发现钢瓶外壳有问题,进行金相探伤检查鉴定工作。
三、气瓶充装和定期检验
1、制氧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气瓶安全鉴定规程》规定,结合本站情况要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3、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不准充装。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 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运输、储存和使用: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应使用吊栏起吊;
(4)、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箱)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具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随意停靠,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液 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五、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长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气瓶不得随意存放或处理,要交供应公司进行技术处理;
3、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4、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六、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厂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供应公司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热电厂管理制度4
1 管理目的
通过量化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与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相挂钩,鼓励生产一线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年度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包铝热电厂安全积分管理的实施和考核。
3 执行程序与管理职责
3.1制定目标
该制度以正向激励为主,并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违章行为实行扣分,通过安全积分衡量员工的安全生产业绩,实现对员工安全生产业绩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考核。
3.2.制定目标的依据
3.2.1.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要求。
3.2.2上级公司、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2.3热电厂的安健环方针。
3.2.4热电厂历年的安全数据和安全趋势。
3.2.5热电厂年度安全生产状况。
3.3 安全积分制度内容
3.3.1 全员安全积分周期为半年,每半年自动清零。
3.3.2 安全积分分为部门安全积分、个人安全积分、连带责任积分、分别进行统计、考核。
3.3.3 安健部每半年对各部门安全积分进行考评,各部门每半年对部门内所有员工安全积分进行考评,并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3.4 热电厂安健部建立各生产部门安全积分档案,各部门基础分值为100分;各生产部门建立部门员工安全积分档案,每人的.基础分值为100分。
3.3.5 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半年按照各岗位缴纳数目的15%兑现,如果一年扣除后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少于该岗位应缴纳数目则进行补交。
3.4 安全积分考核管理
3.4.1 热电厂安健部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进行安全积分扣除,每发生事故一次(按照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执行)、障碍(一类、二类)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责任部门安全积分3-5分、连带扣除专业管理人员5-10分及部门管理人员1-3分,三个月没有发生事故、障碍奖5分,半年没有发生奖10分,每半年进行各部门积分考评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4.2 热电厂各部门对内部各专业发生的异常、未遂进行安全积分扣除,发生异常一次扣除责任人5-10分,连带扣除专业管理人员3-5分,发生未遂、违章一次扣除责任人1-3分,三个月没有发生异常、未遂、违章奖每个人5分,半年没有发生奖每个人10分,每半年各部门对部门内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积分考评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5实施开展管控
各部门、班组必须围绕热电厂安全积分总体目标建立细化各部门内部的安全积分考评体系,实施目标的分级管理。
5.5.1建立制度措施执行的考核机制,每半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月度安健环例会上公布。
3.5.2热电厂领导应对制度措施执行评价结果进行行政管理。
3.5.3可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制度措施计划及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 责任体系
4.1本制度的责任主体为安健环监察部。
4.2本制度的相关部门为包铝热电厂各部门、各班组、每位员工。
4.3各部门部长
4.3.1负责完成本部门所有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分配;
4.3.2将部门安全积分目标层层分解到人;
4.3.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安全积分的完成情况。
4.4各部门安全员
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积分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
5 检查与评价
5.1各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积分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
5.2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每半年一次。
5.3 安健环监察部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半年一次。
5.4检查与评价参照制度执行情况档案进行。
热电厂管理制度5
第一节 交接班制度
1.1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上级部门拟定的运行人员值班轮流顺序进行轮换值班。
1.2 交班者在交班前把设备运行情况及本班内设备系统发生的一切变化与操作过程做好详细纪录。
1.3 交班者在交班前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和地面卫生工作,使接班者满意。
1.4 交班者在交班把岗位点检工具、仪表整理齐全放在指定地点。
1.7 交接班采用口头、记录两种形式,交班者有义务回答接班者提出的关于本班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方式变更、生产指令传达向接班者交待本班由于交待不清或有意隐瞒发生问题时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自己负责。
1.4 接班者发现和提出的'调整控制类指标若有不合格项,交班者应继续工作至指标合格后才可进行交接班。交班班组全体人员完成交接班后才视为班组交接班完毕,班组交接班工作未完成前交班班长和值班长不能离开现场。
1.5 接班者到现场后先换好工作服,听取交班值班员对生产运行情况的口头介绍及看阅交接班记录,并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向交班者提出并在班前会上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听从班长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务,最后与对应岗位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由开始检查设备到正式接班的时间为20分钟。
1.6 接班者因某种原因未到现场时,交班者应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在接班者来到,交待清楚后才能退出现场。
1.8 在交接班前后20分钟内尽量不进行较大操作或重要操作。
1.9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
1.10 不到交接班时间,接班者不得触动设备。
1.11 交班者发现接班者精神状态不佳时应向班长汇报。
1.12 在重要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时,不进行交接班。
1.13 参加当日值班工作的全体人员均应参加交接班会议。
1.14 接班者白班7:50以前、四点班15:50以前、零点班23:50以前必须到现场。
第二节 巡回检查定位监盘制度
2.1 运行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集中全部精力,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许看书看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2 值班人员未经班长批准不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3 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至少30分钟对所属重点设备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在设备巡回检查单上签字一次。
2.4 值班人员接班后,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天气情况灯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班长应抽查其内容。
2.5 专责有事离岗前,必须通知班长,等替班人员到来之后,方可离开本岗。2.6 交班前、接班后应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彻底检查。
2.7 水塔值班员保证对水塔水篦子惊醒检查,白天将水篦子清扫干净,水位差不许超过200mm,大风天气水塔值班员应加强检查。
2.8 司机、热网、给水专责应轮换监盘,表盘不得离人。
第三节 操作监护制度
3.1 除属正常调整性操作及事故处理以外的其他重要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或操作卡片,并在班长监护下由专责进行操作。
3.2 操作票由专责填写,乙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批,甲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核、值长审批。
3.3 操作票的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必须签名。
3.4 操作票使用范围
3.4.1 甲种操作票范围
3.4.1.1 主蒸汽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2 给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3 抽器母管或抽器联络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4 高压机新、旧补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5 高脱排汽回收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6 #7机循环水供热运行期间凝汽器半面运行或切换。
3.4.1.7 供热期间停止或切换蒸发站汽源。
3.4.2 乙种操作票范围:
3.4.2.1 油冷器串、并联切换运行。
3.4.2.2 油冷器停止或启动。
3.4.2.3 脱氧器停止或启动。
3.4.2.4 低压加热器停止或启动。
3.4.2.5 工业水母管停止或启动。
3.4.2.6 净油装置的停止或启动。
3.4.2.7 热网高峰加热器启动或停止
3.4.2.8 脱氧器汽、水平衡母管停止或恢复。
3.4.2.9 脱氧器下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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