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2 19:46:2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1、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人人遵守。

  2、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使用者有责任对用具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

  3、厨房内用具以旧换新,办理相关手续,收回原有用具。

  4、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5、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6、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领导报告审查批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个人健康状况是否良好,若发现健康状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六、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八、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工具售货。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保管员做好操作间及储物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学校团体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1.2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人,对本学校团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无论食堂是否对外承包经营,其卫生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须填写校长姓名。

  1.3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对食堂承包后存在的卫生问题仍要负责。

  1.4学校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5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2.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2.2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复训1次。各食堂应定期开展自身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

  2.3应严格执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本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3.1卫生管理人员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学校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善及奖惩记录。

  3.2检查资料包括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和食具用具洗消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

  4.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4.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资料;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5.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5.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置能正常使用的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2食品进出库应有专人登记,设立台帐制度。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4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及控温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冻温度必须低于-18℃,冷藏温度必须坚持在0-10℃。

  6.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6.1食堂应设有专用初(粗)加工场地,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有明显标志。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6.2初(粗)加工的择洗、解冻、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3加工后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浸泡半小时。

  7.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7.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7.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7.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7.4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7.5制作凉拌菜、酱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尽量少用食品添加剂,制作时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强化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慎防食物中毒。

  8.1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包括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裱花间,以下简称专间)必须做到房间专用、售饭专人、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专用。

  8.2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8.3专间配置预进间,并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用于洗手、消毒的专用盆各1个。专间内配置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空调系统等设施,室内做到无蝇,坚持室内温度25℃以下。

  8.4专间内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贴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贴板做到面、底、边三面坚持光洁。

  8.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坚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应按照食品与用品分开、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销售区域,销售食品必须货款分开。

  8.6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专间存放。

  8.7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0-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食用前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9.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9.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有专间,专人负责,餐具用具有足够数量周转。清洗消毒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刮:将剩余在餐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餐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餐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餐具用具上的洗涤剂或碱液。四消毒:洗净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五保洁:将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入清洁、密封有门的餐具用具保洁柜存放。

  9.2餐具常用的消毒方式:

  9.2.1煮沸、蒸气消毒,坚持100℃作用10分钟。

  9.2.2远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

  9.2.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9.2.4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包含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洗消剂必须贴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9.3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贴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9.4保洁柜必须专用、清洁、密闭、有明显标记、每一天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柜内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不能混放。

  10.注意坚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坚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10.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10.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0.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10.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帐目条理、清楚、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以食堂利益为重,坚持原则,不图私利,后勤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料验收工作,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数量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8、验收完毕,后勤负责人开签单验收,并留一份存档。采购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帐。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金堂县教育局成都市金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二O一五年二月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一、所有的员工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否则按规定处理。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按各自的岗位职责,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食堂实行周菜谱公布制度,每周提前公布菜谱,菜谱由厨师长制定,报后勤处和学校膳食委员会审核。菜谱要求四菜一汤,荤素合理搭配,注重营养全面。

  四、食堂 职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检查身体,严禁带病工作,特别注意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五、采购员要遵守采购制度,采购时要求货比三家,价廉物美。杜绝买“人情菜”。不得购进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因购买不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爱惜劳动工具,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而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不能携带任何生、熟食品回家。

  八、不能“开小灶”,私自招待客人。所有对外招待活动要服从后勤处的`安排。

  九、.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因酒误事要严肃处理。

  十、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嬉笑打闹,严禁打架骂人。一经发现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因病因事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十二、所有职工和全体师生共同就餐,标准同一,不搞特殊化。

  十三、食堂 仓库管理员对购进的生熟食品原料,要认真检验,杜绝不良食品原料入库。

  十四、食堂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各款,一旦违规,将按相关的规定严肃处理,以保证食堂工作正常、安全地进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一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一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有序排队购买食物和蔬菜,避免插队、拥挤和竞争。

  2.尊重员工的劳动。任何意见或矛盾应由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吃饭。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如果提前或延迟,相关部门必须提前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的清洁。剩菜和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要乱丢垃圾或移动桌子。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将脚放在座椅上。不要玩餐券贩卖机。如餐卡遗失,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并将他人的.餐卡及时移交综合办公室。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和汗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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