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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计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统计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统计制度1
摘 要:近几年来,工业统计制度在企业经济管理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工业统计制度的改革备受企业关注,本文通过对工业统计制度的分析,讨论工业统计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分析了目前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缺点,提出改革的思路,对企业经济管理有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工业统计制度; 改革; 企业经济管理
一.工业统计制度
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工业统计制度.主要是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大部分。报表有年报、季报和月报。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等不同报送方式。还有定期、不定期的抽样调查。以弥补定期报表的不足,或是了解定期报表以外的工业经济情况。
1. 按统计范围,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个部分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统计部门为各级统计机构i规模以下工业,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业企业两部分组成,统计部门以国家调查队为主。
2. 接报送时间,分月报、季报、年报三种
工业月报,主要是B201表,即《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涉及的主要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以及企业的主要产品产量。季报,有B202表,即《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203表,即《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两批报表。B202表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等;B203表主要是反映企业产品的销售状况、库存量等。年报.是综合反映企业全年的经济状况,指标设计比较全面。
3. 按报送方式,有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两个类型
综合报表,又称综合汇总,是统计部门把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向上级报送汇总结果。基层报表,又称超级汇总,统计部门把收集的基层单位数据进行审核,向上级报送基层数据,使用这种方法各级统计部门都能掌握基层数据。
二.工业统计在企业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 .通过对产品销售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挖掘市场潜力,开辟销售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将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收回垫支的资金。生产才能顺刺进行,企业的盈利才会实现。所以说,销售决定生产。在产品销售的统计中,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率两个指标,能很好地反映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市场占有率是指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量的比重。市场占有率就越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也就越强。在社会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影响市场占有率的主要因素是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市场同类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价格上的竞争往往占主导地位。因此,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必须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市场覆盖率是指某种产品的实际行销地区数占该产品全部行销地区数的.比重。它是从市场占有的广度方面反映某种产品的竞争能力、辐射能力的。企业通过对市场覆盖率指标的分折。可以考察本企业产品行销的地区范围。研究产品扩大销售的可能性。
2. 通过对产品质量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改迸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鼍、提高经济效益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业产品必须适应市场的需要,“以质量求生存”,生产出优质低价的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决定于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而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既包括反映产5林身质量的产品技术性能(如含量品级1指标,也包括反映企业生产工作质量的(如合格率返修率)指标。企业通过对这些质量指标的统计。反映和调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对产品的好坏进行分析。进而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找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就意味着各种资源浪费的减少。而且可以使本企业的产品取信于消费者。增强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能力。这样。既增加了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也增加了企业无形资金的价值,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缺点
3.1 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点
1.月报指标设计简单,时效性强;
2.实行超级汇总。保证数据质量;
3.年报指标结构严谨,可从各个方面了解工业经济状况;
4.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更全面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3.2 工业统计制度的缺点
1.产品代码变换过于频繁
2.产品目录太多太烦琐,部分产品难以界定
3.同名产品品种多种多样.单从数据上不能反映生产的细节情况
四、工业统计制度的改革思路
1、提商入统工业企业规模标准,变月报为季报
现在的入统上业企业.标准都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由于入统标准较低,入统f业企业个数逐年都在增加。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少。一个人同时负责几个专业。个别县区百余家规模以上J二业企业每月两次报表任务,确实负担不轻。所以提高人统上业企业的入统标准.适当减少入统企业的个数,是减轻基层统计部门工业报表负担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再一减负的措施就是变工业统计的两次月报任务为季报任务。既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统计人员报表的负担。
2、实行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
工业统计月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其中绝大部分指标都是取自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建议设计一套软件.实现J:业统计报表与会计软件中“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对接.这两张报表生成后,统计软件直接从这两张报表中取数,既提高r上作效率,又确保了数据源头的质量。
3、推行电子报表、无纸化办公
目前统计报表的传送没有统一的软件平台,统计部门与企业问的报表传送大多沿用邮寄、电话报送和传真等落后的方式,统计工作效率不高,及时性不强,实现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后,下面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网络报表的问题。国家设计一套统计软件。将之推行到企业.充分依托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和上作质量。
4、 小结
搞好工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统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上大胆改革创新。只要我们信念坚定,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搞好统计软件的开发和人员培训,大力推进网络报表.依法统计,努力提高一身综合素质,工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定能够再上台阶。
企业统计制度2
国家制订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组织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其制订的历史背景源于国家当时的宏观经济经济政策即“抓大放小”。理论上,企业只有多元化发展,低成本扩张,才有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此政策指导下,各地企业纷纷重组组建企业集团。然而经过市场的洗礼,企业集团却很多已名存实亡,出现了很多问题。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现在作为企业集团监测,其存在仍还有现实意义。主要是可以监测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弥补企业统计的不足,可以监测我国企业集团与国际企业集团的横向比较等。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实行以来,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却没有变化,基于此,对其报表制度建议如下:
一、报告期。实行半年报或年报。原因是企业集团是以产权为纽带的联合体,涉及众多企业(小集团除外),它是以整个集团为对象的统计调查。有的大集团的子公司遍及全国乃至于国外。因此,实行季报或月报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应予以修改或调整。
二、调查对象。目前,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上规定,国家重点企业纳入了统计调查范围。从统计成本看,节约了费用,但使企业集团报表制度变成了不规范的统计报表制度。汇总数据,省(市)都不知其数据究竟是集团的数据还是重点企业的数据。因此,要明确企业集团统计调查对象为哪一级批准的企业集团或其他,原则是不能实行标准多重。它是一个全面调查,不是抽样调查也不是典型调查。
三、指标设置。总体原则,严格遵循会计表指标,尽量减少会计表指标外的指标。由于资料来源的局限性,加上企业统计人员素质及责任心的问题,因此,数据质量可想而知。建议取消职工教育费、研究开发费、流动资产年均余额等指标。对成员企业一览表,仅可以对企业集团成员作一些了解,在分析和监测中,意义不明显,应予以取消。对问卷调查部分,对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调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一次性调查,而不宜采用定期调查;对人力资源调查中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调查其意义不是特别大,也宜采用一次性调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获得的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以及购入原材料占全部原材料的`比重,其数据不好把握,应考虑取消。
四、数据质量问题。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企业集团统计因针对的是大的企业联合体,其数据可查的主要是合并的会计资料,因此,在排除人为因素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决定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保证数据质量,在于企业统计人员的素质和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执行力。企业集团统计应是调查队的一个重要产品,它弥补了省市县政府统计机构统计的不足。为了使之成为调查队的一个品牌,强化其数据质量尤为重要。只有严格认真执行《统计法》和湖北统计《条例》,数据质量才会有保证。
企业统计制度3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日以前。
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五章 统计分析
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六章 附 则
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统计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公司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特建立我公司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依照《统计法》、《安徽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公司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建设;
(二)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公司需办理统计管理登记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公司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公司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公司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公司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公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公司统计人员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公司统计报表每季度一报。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公司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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