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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井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竖井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竖井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组织,提高生产效率,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保障竖井平硐破碎输送系统生产物料流畅性,制定本生产作业管理规定。
2、 使用范围:
本生产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竖井平硐岗位作业。
3、 生产作业管理规定:
3.1晴好天气生产作业管理规定:
3.1.1早班工艺线各岗位到岗后认真查阅上班交接班记录,对设备检查确认,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局控操作人员,局控操作人员将系统完好情况汇报当班生产调度。
3.1.2根据采场备矿情况,生产调度安排铲装,运输设备进入采场进行作业,泥土和石灰石比例控制在1:5以上,将石灰石送至下料口。
3.1.3调度接到局控操作人员将工艺线情况进行汇报后,下生产指令要求开机生产。
3.1.4生产作业流程分为a、b两个系统,a系统为竖井以上部份,b系统为平硐至堆场部份。开机生产时,两个系统可同时开机,缩短开机时间。a系统开机从0#皮带(至竖井长皮带),平皮带,破碎机至矿山重板机。b系统开机从堆料机、4#皮带、3#皮带、2#皮带、1#皮带至平硐重板机。矿山重板开45hz,平硐重板开25hz可达到输出和输入平?,即竖井平硐堆料量可保持在一定高度,确保平硐内无灰尘。
3.1.5 堆料生产时,可将a系统开机生产两小时后,由局控操作人员通知平硐至堆场岗位工,从堆场至平硐区域设备逐一开启,将平硐重板物料输送至堆场。平硐重板最低速度为20hz,确保液耦塞完好。
3.1.6平硐至堆料机输送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开机输送堆料,或生产时出现突发性故障,故障点岗位工将故障情况及时、准确的'向局控及生产调度汇报,调度须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向分厂领导汇报。同时,生产调度跟踪故障处理进度,每隔一小时向分厂领导汇报一次。a系统继续生产。如竖井平硐堆料达到6000吨时,b系统仍未恢复生产,则a系统停止生产。如a系统出现故障或无法开机生产,岗位工应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调度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同时向分厂领导汇报。如竖井平硐储矿室内有前期堆料,可继续生产。如储矿室物料拉空,则b系统停机,处理损坏的托辊或清扫器等小故障。等a系统恢复后再进行生产。
3.1.7正常生产停机前,竖井储矿室必须拉空,待皮带上的物料输送完后停机,停机后堆料机操作工将信息反馈至生产调度。
3.2雨雪天气生产作业管理规定:
3.2.1早班工艺线各岗位到岗后认真查阅上班交接班记录,对设备检查确认,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局控操作人员,局控操作人员将系统完好情况汇报当班生产调度。
3.2.2根据采场备矿情况,生产调度安排铲装,运输设备进入采场进行作业,铲装含泥较少的石灰石,将石灰石送至下料口。
3.2.3调度接到局控操作人员将工艺线情况进行汇报后,下生产指令要求开机生产。
3.2.4生产作业流程分为a、b两个系统,a系统为竖井以上部份,b系统为平硐至堆场部份。开机生产时,两个系统可同时开机,缩短开机时间。a系统开机从0#皮带(至竖井长皮带),平皮带,破碎机至矿山重板机。b系统开机从堆料机、4#皮带、3#皮带、2#皮带、1#皮带至平硐重板机。矿山重板开45hz,平硐重板开25hz可达到输出和输入平?,即竖井平硐堆料量可保持在一定高度,确保平硐内无灰尘。
3.2.5 堆料生产时,可将a系统开机生产两小时后,由局控操作人员通知平硐至堆场岗位工,从堆场至平硐区域设备逐一开启,将平硐重板物料输送至堆场。平硐重板最低速度为20hz,确保液耦塞完好。
3.2.6平硐至堆料机输送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开机输送堆料,或生产时出现突发性故障,故障点岗位工将故障情况及时、准确的向局控及生产调度汇报,调度须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向分厂领导汇报。同时,生产调度跟踪故障处理进度,每隔一小时向分厂领导汇报一次。a系统继续生产。如竖井平硐堆料达到6000吨时,b系统仍未恢复生产,则a系统停止生产。如a系统出现故障或无法开机生产,岗位工应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调度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同时向分厂领导汇报。如竖井平硐储矿室内有前期堆料,可继续生产。如储矿室物料拉空,则b系统停机,处理损坏的托辊或清扫器等小故障。等a系统恢复后再进行生产。
3.2.7正常生产停机前,竖井储矿室必须拉空,待皮带上的物料输送完后停机,停机后堆料机操作工将信息反馈至生产调度。
4、各生产岗位严格遵守本生产管理规定,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责任心差而导致竖井料仓堵料影响生产的按照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5、竖井塌方或井壁结皮垮塌,造成堵料时。应严格按竖井平硐清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竖井管理制度2
一、限速保护装置:罐笼提升系统最大速度超过4米/秒时,应设限速保护装置,以控制提升容器在接近井口时,速度不过2米/秒。
二、主传动电动机的短路及断电保护装置:保证安全制动及时动作。
三、过卷保护装置:安装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当提升容器成 平?锤超过正常卸载(罐笼为进出车)位置0.5米/秒时,使提升设备自动停止运转,同时实现安全制动,过卷保护装置还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
四、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15%时,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实现安全制动。
五、电流及无电压保护装置:当提升机过负荷或供电中断时发生作用,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
六、提升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的联锁装置:操纵手柄不在“o”位,制动手柄不在抱闸位置时,不能联通安全制动电磁铁电源,而解除安全制动。
七、闸瓦磨损保护装置:当闸瓦磨损超过允许值时,应有信号显示及安全制动。
八、 用电气制动者,当制动电流消失时,应实现安全制动。
九、 盘式深度指示器自整角机的定子绕组断电时,应实现安全制动。
十、 圆盘闸制动系统,制动油压过高或制动油泵电动机断电时,应安全制动,圆盘制动器应装设弹簧断裂信号保护装置。
十一、 润滑和制动系统的油压过高或过低或油温过高时,应使下一次提升不能进行。
十二、 当提升容器到达两端减速点时,应使提升机自动减速或发出减速信号。
十三、 测速回路应有断电保护。
十四、 提升机与信号系统之间应有闭锁装置。
十五、 安全制动时不能接通电动机电源,工作闸抱紧时,电动机应有不能点速的联锁。
十六、 控制屏加速接触器主触头应有失灵锁。
十七、 在制动状态下,主电机的过电流保护。
十八、 装矿设施不正常的联锁。
十九、 深度指示器调零装置失灵的联锁。
二十、 提升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
a) 工作执行信号。
b) 提升中段指示信号。
c) 提升种类信号。
d) 检修信号。
e) 事故信号。
f) 无联系电话时,应设联系询问信号。
竖井管理制度3
(一)提升信号
一、为了统一指挥提升操作和人员、设施的安全,在竖井提升中必须装设完善的声光兼备的信号系统。
二、罐笼提升,必须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转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不许各中段信号工直接发给提升司机开车信号。
三、井口信号与提升机的起动信号要有闭锁装置,并装有电话。
四、各中段发出的信号也要有区别。提升货物和提升人员信号要有区别。为让操作人员辨别,应将所使用的信号装在操作台前或操作显示盘上。
(二)竖井提升自动保护
一、要有灵活的过卷装置两个,一个装在井架上,另一个装在深度指示器上。当提升罐笼超过正常位置0.5米时,两个终端开关几乎同时动作,切断电源,安全制动。
二、限速装置:罐笼提升速度4m/s以上时,必须安装限速器,当提升容器到达井口附近时,使提升速度自动减低到2m/s以下。
三、超速保护:当提升容器的速度超过正常提升的15%时保护装置切断,安全制动。
四、过电流及无电压保护:当提升装置过负荷或供电中断时,使卷扬机停止转动,安全制动。
五、闸瓦磨损保护:当闸瓦磨损超过规定值时,应当发出警铃并切断电机电源,卷扬机安全制动。
六、油压系统保护装置:当制动油压欠压和超压,或制动油温过高、或制动油泵断电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
七、润滑系统保护装置:当润滑油欠压和超压,或轴承温升过高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
(三)井口及中段安全设施
一、进出罐笼的承接设施:在井口和井底可设置托台,中段应使用搖台,无论使用托或搖台,都应与提升卷扬闭锁。
二、井口安全:在井口及各中段,都必须装置井口安全门,其高度不小于1.5米,安全门启关灵活,具有可靠的防护作用。
三、调车场安全设施:罐笼提升的井口及调车场运输轨道上,应设阻车器,以保证行车的安全、可靠。
四、井口、井筒、行人梯上面的废石、杂物必须清洁卫生,以防坠落伤人。
五、罐笼未到位停稳,不得上下人员或承接车辆。
(四)对防坠器的.要求
一、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可靠地制动下坠的罐笼,缓冲装置能限制动力在允许减速值的极限范围内。
二、防坠器的空行程时间,即从提升钢丝绳断绳到自由坠落的罐笼抓捕器被开始制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0.2秒。
三、防坠器的两组抓捕器发生制动作用的时间,应保证罐笼由此而产生的下降距离不得0.5米。
(五)对提升装置的检查试验
一、对提升系统制动装置、保险装置、罐道、桃形环罐笼防坠器、搖台、装卸实施,每班必须各岗位人员检查一次,每周由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六)对防坠器的试验
1、使用中的防坠器每月进行一次注油润滑,使连接和传动部分处于灵活状态,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的检查性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其下滑长度不小于0.1米,不大于0.3米。
2、新安装的和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3、防坠器试验三次内容:一次静载负荷,一次相当于满载人员的负荷,一次最大负荷。
(七)对提升用的钢丝绳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实验,并作出记录存档。
1、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悬挂平衡锤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试验一次。
2、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除坚持每天(白班)检查一次外,必须每周以0.3m/s以下速度检查一次,平衡绳和罐道绳每个月全面检查一次。
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与钢丝总数之比,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达到5%就不能使用,平衡锤钢丝绳达到10%就不能使用。
4、钢丝绳如果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然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受损伤,钢丝绳延长0.5%或直径缩小10%时,本钢丝绳不能再使用。
5、平衡钢丝绳(尾绳)的长度,应能满足罐笼(箕斗)过卷的需要,不得被淹没,也不许有托绳现象。
6、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如:连续三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或停止使用。
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注油、涂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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