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3 13:54: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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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站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电站管理制度

水电站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区油库是某水电站公司面向某水电站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直接为施工单位提供油料的服务单位,政治性强。为了提高施工区油库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做好油料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油料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施工区油库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条施工区油库要树立起良好的服务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油料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施工区油库管理制度,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人,文明加油,严格执行供应政策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禁供应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供应管理,减少油品损耗。

  第八条施工区油库必须严格票证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各种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区油库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施工区油库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四)凡因油库管理方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制度和分工,而不检查督促执行者发生的责任事故,在追究油库管理方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油库站长和油库管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订“施工单位进库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施工区油库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库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库。

  ⑥严禁与本工程无关的车辆进入库内。

  (二)施工区油库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三条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公司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四条施工区油库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施工区油库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六条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施工区油库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防爆型。

  (四)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七条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反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八条消防灭火

  (一)施工区油库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库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施工区油库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及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布置:

  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

  (一)施工区油库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施工区油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公司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油库管理方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公司安全办公室会同油库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将定期检查施工区油库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施工区油库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水电站管理制度2

  为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生产,运行设备的管理不容忽视,为此特制定运行设备管理条例如下:

  一、自动控制部分(自动控制部分为电站运行设备的核心之一,其设备包括:dcap保护屏上的所有dcap单元模块箱、plc、直流充电模块和五台监控微机与ups电源、打印机等)。

  1、未取得操作权限者不准操作监控设备。

  2、非当值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值班人员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如有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获得许可方能进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用微机进行打字、打印等活动,不准移动,不准删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准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准用微机进行与监控无关的活动(包括:游戏、听音乐、看vcd、安装与保护无关的软件、运行与保护无关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员严禁更改保护参数与定值整定。

  7、未经许可值班人员严禁在dcap单元模块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参数和开合开关)。

  8、未经许可不准移动、拆卸监控设备。

  9、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清洁时不准用潮湿、脏污、沾油的清洁工具。

  10、设备出现故障或怀疑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不准隐瞒或私自进行处理。

  二、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为电站运行必须的.设备,其设备包括:发电机组、水能机组、调速器、励磁、变压器、断路器、tc等)。

  1、未经许可不准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

  2、未经许可不准拆卸设备或更改设备结线。

  3、严禁私自操作未运行的设备。

  4、设备出现异常自己不能确定或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三、电站运行其它设备部分(电站运行其它设备为电站运行辅助设备,其设备包括:油、汽、水系统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设备)

  1、油、汽、水系统的各个闸阀只有在运行需要时才能操作。

  2、严禁私自调节安全阀、表计限位指针如确需调节,必须汇报当值站长并获得许可后才可调节。

  3、设备出现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本条例由值长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首先追究值长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处罚;如有因此而损坏设备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一却损失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水电站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建设和调度运行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技术支持系统调度功能要求

  1、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和建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涉及电网调度功能要求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电网调度机构的评审。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必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双机双备份等模式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现下列基本功能,满足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对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实时远方运行监视、调整、控制等调度业务要求。

  (1)应实现“四遥”功能。具备远方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一、二次设备,远方控制机组开停机、调整有功和无功出力等手段远方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现pss装置与机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为适应远方操作而设立的防误操作装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具备与系统agc和avc一体化运行的功能,同时预留新业务扩充功能,以满足将来可能出现的电网调度运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应实现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pmu、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以及励磁等涉及电网安全运行装置的运行状况、定值、投退状况、跳闸报告等信息进行远方监视。

  (4)集控中心应具备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方投退、远方测试(包括通道)、远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备此功能者,需在现场留有专业人员。

  (5)集控中心应具备控制不同厂站、发电机组组合等多种控制运行模式,调度机构根据各厂站在系统中的地位、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运行要求等进行选择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

  (1)根据直调直采的原则,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功角测量装置pmu信息)必须直接从各厂站站端系统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不经集控中心转发,以确保自动化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同时须将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pmu信息)汇集后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作为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备用数据源。

  (3)各厂站和集控中心均应配置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4)调度机构以单机、单电厂及多电厂等值三种控制方式实现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发电控制(agc)。各厂站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5)调度机构对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电压控制(avc)以下发各电厂的高压母线电压设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实现。各电厂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能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对所控厂站的无功电压调整必须按恒电压闭环控制方式调整,严禁采用恒无功闭环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均应配备单独的电量采集装置,站端电量采集装置相关信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络、拨号网络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调度机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

  (8)集控中心应建有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站,各受控厂站应建立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集控中心的保护信息系统分站和各受控厂站的信息系统子站应与省公司主站联网,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传至调度机构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运前必须建成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自动采集雨水情信息,并与四川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中心站联网,按规定向调度机构报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统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

  4、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系统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通信设备接入四川电力通信网,必须符合四川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及网管应与四川电力通信网主网统一,减少通信网和设备的复杂性。

  (2)集控中心与调度机构间应建立两条独立的sdh光纤系统通信通道。集控中心与所控厂站间应建立两条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系统,尽可能组成光纤自愈环网。

  (3)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调度电话应具有两条以上独立通道,调度电话须具备可靠的自动录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调度交换机,并与调度机构的调度交换机联网。

  (4)集控中心通信电源应配置双套,不间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厂站的光传输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网管系统,同时还应具备对通信动力及环境的监测监控手段。

  5、集控中心应具备防御各种故障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备的通讯中断、集控失效等异常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满足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三、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投运规定

  1、集控中心投运前应完成各项试验、调试和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满足电网调度运行,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并网运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投运前应提前1月向调度机构办理投运申请手续,应提交如下技术资料:情况报告或验收报告、反事故预案、调度联系及运行负责人员名单、运行值班制度、调度联系制度、操作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向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由调度机构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所控厂站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值班。

  四、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属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调度机构对各厂站的调度业务内容、调度管辖单元和范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下达集控中心的调度命名和调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厂站与调度机构统一进行运行、操作、检修和故障处理等调度业务联系,并直接对所控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操作,正常情况下,所控厂站不再同调度机构直接联系。在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应注意明确设备所属的厂站名称,使用“三重名称”,如“××(厂站)××(设备)××(编号)”。

  3、集控中心统一管理所控厂站发电计划申报和接收工作,各厂站应严格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计划曲线。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厂站设备的检修业务可以由集控中心统一与调度机构进行协调和联系,但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申请、异动报告和新设备投运手续等仍应以厂站为单位分别办理。

  5、接入集控的各厂站机组启停、负荷调整、倒闸操作等,由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给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应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够正确、迅速地执行各项调度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令要求正确完成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的控制操作和运行状态调整等任务。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厂站每天24小时配置足够的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运行值班和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集控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运行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运行值班人员,加强对所控厂站设备远方和现场的运行监视及控制调整,满足正常运行和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厂站的运行值班(留守)人员均应参加调度机构组织的调度业务联系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0、集控中心应按照《四川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定值“四统一”管理规程》中对厂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均应存放完整、齐全、正确的继电保护定值单,并应按照调度机构要求,按期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工作。

  11、集控中心应实时监视各所控厂站的雨水情,积极开展水情信息收集、处理、整编和水文预报工作,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水情变化和所控厂站发电运行方案建议,确保电站水工建筑枢纽及设备发电运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发电运行报表按单站统计,集控中心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2、集控中心应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相关规范开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设备的配置信息及运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调度机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3、集控中心应设置通信管理专责,负责厂、站内通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故障和异常处理要求

  1、发电企业应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在电网或集控中心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下,应能够立即恢复各厂站现场值班(留守)人员对相应厂站设备的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并迅速进行故障及异常处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须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发生异常、故障时能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快恢复运行。

  3、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应编制电站黑启动方案和保厂用电方案,并完成机组现场黑启动试验和进行保厂用电措施的事故演练。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时,集控中心应立即汇报调度机构申请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将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移交所控厂站,并由现场值班(留守)人员直接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故障、异常处理完毕,集控中心具备投运条件可以恢复正常控制时,集控中心向调度机构提出恢复集中控制模式申请,由调度机构下令将所控厂站转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厂站发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不能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到其它电网运行设备时,集控中心应联系调度机构将其与系统隔离。为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断开对侧开关将故障厂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故障发展,同时各厂站设备安全由发电企业负责。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调度机构远方控制期间,当下列故障情况发生时,集控中心所控厂站一次设备应保持故障发生前的运行状态,并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监控系统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通道中断。

  (3)集控中心至所控厂站的通道中断。

  7、发生电网故障后,集控中心应收集并向调度机构继保专业报送所控厂站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水调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后,集控中心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将水情和水库运行信息报送调度机构,同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系统。

水电站管理制度4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xx年6月3日

水电站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区油库是某水电站公司面向某水电站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直接为施工单位提供油料的服务单位,政治性强。为了提高施工区油库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做好油料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油料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施工区油库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条施工区油库要树立起良好的服务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油料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施工区油库管理制度,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人,文明加油,严格执行供应政策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禁供应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供应管理,减少油品损耗。

  第八条施工区油库必须严格票证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施工区油库必须建立各种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区油库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施工区油库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四)凡因油库管理方制度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制度和分工,而不检查督促执行者发生的责任事故,在追究油库管理方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油库站长和油库管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订“施工单位进库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施工区油库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库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库。

  ⑥严禁与本工程无关的车辆进入库内。

  (二)施工区油库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三条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公司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四条施工区油库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施工区油库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六条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施工区油库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防爆型。

  (四)施工区油库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七条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反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施工区油库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八条消防灭火

  (一)施工区油库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库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施工区油库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及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布置:

  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

  (一)施工区油库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施工区油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公司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油库管理方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公司安全办公室会同油库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将定期检查施工区油库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施工区油库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供应管理

  第二十一条供应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第二十二条加油操作

  (一)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公司核发的加油本和油本上车号与被加油车辆车号一直原则加油。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油本和台帐上登记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施工区油库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五)非加油人员不得擅自提枪加油,各单位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备,并按指定位置加油。

  第二十三条不得因油库管理方本身其它原因而影响油料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施工区油库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四章接卸与储存

  第二十五条散装油品接卸

  (一)施工区油库要根据库存和供应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标高,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帐。

  第二十六条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油品保管帐,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除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七条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五章计量、损耗管理

  第二十八条施工区油库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二十九条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前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油尺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三条施工区油库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许偏差应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重新鉴定。当加油机须进行大修或更换时应,油库管理方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非授权鉴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四条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区油库委托管理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的规定,按运输、卸油、保管、供应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五条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储存和运输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管理方负担定额损耗,供应商承受溢余和超耗,管理方按供应商发货单数量收油。

  第六章设备管理

  第三十七条油罐

  (一)油罐反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反腐层。

  (二)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三)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四)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三十八条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紧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和通气管完好有效。

  第三十九条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反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四十条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超过±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修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一条加油胶管应能经受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二条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三条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油库管理方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油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计量等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四川省某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某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水电站管理制度6

  〈一〉电站运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⒈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地点和受话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备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为了保证人身和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严禁站外闲人从厂区内通过。

  〈二〉电站安全规程

  为了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的方针,保证电站正常运行,根据电站的设备技术要求,保证发电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规程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运行接线和设备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2.新员工对设备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及检查设备时不小于二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由熟悉设备人员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个人操作。

  3.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头发,扎辫子,当班前四小时不能喝酒,喝酒后严禁上班。

  4.巡视检查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不能进高压地段,做到巡道畅通,坡道防滑。

  5.进行开停机,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审批手续,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严禁在雷雨天气检修室外电气设备。

  7.设备不管带点与否,操作时都应该当作带电体来对待,不得直接接触或超过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

  8.倒闸操作时,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油开关,后负荷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先负荷侧刀闸后油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在设备上工作时,做好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志和装设遮拦,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须定期按规定实验合格才能使用。

  10.严格遵守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主设备运行规程,调整各参数在额定参数下运行。

  11.特别注意直流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以防事故无跳闸电源。

  12.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对模范遵守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规程者,认真分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其情节严重性予以经济或行政处分。

  〈三〉运行管理职责

  1.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⑴要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负责。

  ⑵对本电站水电厂、站部门职能、岗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负责。

  ⑶对本电站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责任。

  ⑷对本电站水电厂发生的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负责。

  ⑸对本电站水电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⑹对本电站水电厂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⑺对本电站水电厂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⑻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⑼对本电站水电厂的外部形象负责。

  ⑽对本电站水电厂涉及的保密工作负责。

  ⑾对本电站水电厂草拟、审批、办理公文的准确性负责。

  ⑿对本电站水电厂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负责。

  2.主管岗位责任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⑵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提出工作报告。

  ⑶负责部门技术培训,编制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⑷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并制定运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负责技术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编现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校和系统图和现场设备标志,拟订各种标准操作票。

  ⑹负责新设备的投入运行和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

  ⑺负责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在运行工作的贯彻执行。

  ⑻协助值长分析处理故障事故,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与对设备的评级和安全性评价。

  ⑼负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⑽对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监部书面报告。

  ⑾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写。

  ⑿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⒀监督审查“双票”的正确性,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与指导。

  ⒁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学习讨论。

  ⒂完成本电站水电厂、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站各项规章制度。

  ⑵主持运行值班工作,完成运行工作任务。

  ⑶值班期间电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⑷执行调度命令,与调度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⑸责任运行工作安全管理,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

  ⑹负责电站事故处理和紧急疏散。

  ⑺不安全事件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报告填写。

  ⑻负责运行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

  ⑼安排设备操作,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⑽检查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填写《值长交待》、审查《运行日志》及统计数据。

  ⑿负责组织《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的编写。

  ⒀提交电站反事故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⒁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参加相关会议

  ⒂负责运行值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具器、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⒃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⒄负责制定和执行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实施当值培训计划。

  ⒅负责组织建立并维护好运行书表台帐。

  ⒆负责组织开展班组qc活动和技术革新工作。

  ⒇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分析、设备状态趋势分析。

  (21)负责对下级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22)必要的情况下向运行值长授权。

  (23)定期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述职。

  (24)接受本电站水电厂站长和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5)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的工作,掌握工作情况。

  (26)制订下级的岗位描述,定期开展述职工作。

  (27)组织运行值搞好班组建设。

  (2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4.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⑶服从上级指挥并及时复命。

  ⑷负责值班期间所辖人员、设备的安全运行。

  ⑸选择合理、经济的运行方式,保障电网电能质量。

  ⑹对设备进行操作、调整及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总值长汇报。

  ⑺填写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操作人。

  ⑻审查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监护人。

  ⑼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等手续。

  ⑽检查确认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负责组织本值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制度、技术业务、安全通报,组织进行运行分析、反事故演练、事故预想、考问讲解、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搞好本值的技术培训工作。

  ⑿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

  ⒀负责实施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实施班组培训计划。

  ⒁协助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⒂负责记录的保管与交接。

  ⒃负责填写当班《运行日志》、《运行方式交接记录》。

  ⒄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

  ⒅负责班组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器具、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⒆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⒇参加培训和述职。

  (21)完善总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站运行值班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运行、调度等规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负责当班期间发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对当班的安全运行负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监视各种表计和信号指示,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

  4.按时巡视检查全站设备,了解设备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记录并汇报上级领导。

  5.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负责接受、审查和办理工作票,正确布置安全措施,准确地进行站内设备的倒闸操作任务和事故处理。

  6.正确填写电站各类台帐。

  7.搞好生产厂区的卫生工作。

  〈五〉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认真、严格的进行。交班人员要为交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并树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责任感。

  1.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职,个别原因特殊情况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交班手续。

  3.在交接班期间,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4.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同时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一段后再继续交接。

  5.在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交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在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发现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未正式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

  8.交接班内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工具、器具安全情况,本班自行完成的维护工作,各种记录薄等。

  9.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10交接班检查后,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交接班手续正式结束,交接负责人签字。

  11.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20xx年1月6日

水电站管理制度7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水电站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职责

  3.1宁电分公司

  3.1.1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专业分公司

  3.2.1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规则

  4.1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检修管理

  4.2.1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程序

  5.1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xx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检修施工阶段

  5.2.3.1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设备检查

  1)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修理和复装

  1)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质量管理和验收

  1)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安全管理

  1)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水电站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职责

  3.1宁电分公司

  3.1.1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专业分公司

  3.2.1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规则

  4.1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检修管理

  4.2.1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程序

  5.1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xx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检修施工阶段

  5.2.3.1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设备检查

  1)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修理和复装

  1)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质量管理和验收

  1)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安全管理

  1)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水电站管理制度10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xx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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