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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1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由科室主任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具体落实、把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双向转诊程序
转入病人: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上报办公室,办公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
三、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④、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病例;⑦、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⑨、甲类及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需治愈后才能出院,其他乙类传染病人及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和丙类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接触隔离期者;肺结核病经定点诊疗医院治疗出院后实施督导管理者。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双向转诊流程图
实线表示上转过程;虚线表示下转过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2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九、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十、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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