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制度

时间:2023-02-18 15:59:4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生产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生产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厂生产制度

  工厂生产制度 篇1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和办公正常有序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防止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1.公司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应急办公室。

  2.公司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制,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脾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脾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

  2.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脾存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

  3.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工食堂生活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工食堂各项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

  1.保护电力设施,做好重点线路、配电室等设备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制定事故抢修方案。

  2.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加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做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公司定期对保安队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应急突发事件的思想意识。

  3.保安队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演练,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提高防火知识和操作水平。

  4.保安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个库房和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和沙袋。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5.如遇突发事件,在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部门、车间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工厂生产制度 篇2

  公司(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工厂生产制度 篇3

  为了对产品的加工、放行、交付和服务等进行控制,确保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各服务符合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2、工厂生产工艺流程:

  3、生产部于每月底根据顾客订货及库存情况制定下一个月份的生产计划,经厂长批准后交生产车间执行。

  4、生产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发货。

  5、生产过程中,车间质量监督员负责各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并不定期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生产车间,以便及时对生产进行调整。

  6、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生产。

  7、对供销部反馈的信息,生产部要对生产进行恰当调整。

  工厂生产制度 篇4

  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厂的技术管理,使全厂的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用于生产指导的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科(车间)组织编制。

  2.由总经理组织生产、质检及相关部门和车间领导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对公司自行编制的所有技术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发布。

  4.外来文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后方可采用或执行。

  5.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引进的外来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标识.发放管理。

  6.总经理每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车间对全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与实际工作的符合性。

  7.对技术文件的.更改,须经各有关部门提出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进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或变动技术文件。

  8.技术文件有较大改动时,由生产科(车间)统一进行换版,收回所有旧文件,并换发新版文件。对作废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9.原则上所有技术文件均不许任何人带出厂,更不允许私自拷贝或复印。有特殊情况复制或带出厂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携带者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带出。携带者要为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总经理:

  年月日

  工厂生产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工厂生产制度 篇6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规章计划,逐步落实在当年工作安排中。

  车间负责人职责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规定,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及治安动向,防患于未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过程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5、参与制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

  6、明确本单位这点要害部位,明确重点要害部位的职责和责任人。

  7、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与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

  8、负责对本车间职工安全意识和尊章守纪教育,纠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9、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协助、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1、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开好班前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和造成事故者,提出奖励和处罚分意见。

  各工段、班组安全负责人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斌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

  6、发现员工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值班长。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交班时应将本班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代清楚,不得隐瞒。

  8、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工厂生产制度 篇7

  一、现场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吸食果冻和其它半成品。

  7、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9、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载动bp机、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10、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1、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2、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3、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15、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16、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17、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18、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19、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20、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1、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2、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卫生制度

  1、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3、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6、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7、员工使用卫生间严禁穿着水鞋,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8、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半成品。

  9、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10、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11、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工厂生产制度 篇8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气压力称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或重事故造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生产制度 篇9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工厂生产制度 篇10

  一、实施总则

  1.1为了加强生产部的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期在本部门建立有组织性、纪律性、协调性、竞争性的运作体系。

  1.2本管理规定强调了本部门的人事程序规定、工作纪律规定、安全操作规定、财产保护规定以及在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具体阐述了对违规违纪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3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暂调生产部工作的外部门人员。

  二、实施细则

  2.1工作纪律规定:

  2.1-1着装整齐干净,在左胸前佩戴好厂牌。上班时间员工不准接打电话、手机,组长以上可以接电话、手机,但不得超过5分钟。如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警告一次。

  2.1-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准代人打卡。上班5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按每分钟2元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工,扣除旷工时间2倍工资;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按每分钟5元进行处罚。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

  2.1-3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东张西望、吃零食、闲话交谈、乱写乱画等行为。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一次。

  2.1-4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安排,不顶嘴,不怠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分歧应询问上司或通过正确途径上报处理。工作中的沟通语言需用普通话和粤语,不准用方言。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或小过一次。

  2.1-5本部门未经允许不准到其它部门区域内活动,更不准私自动用各部门的各种物品。违者将处以小过一次。

  2.1-6保持工作台面上下班时间的整齐干净,离开岗位需要离位证或上司批准。如有违反者,处以严重警告一次。

  2.1-7保持车间干净、整洁、通风。茶杯不允许带到工作岗位处,须在指定地方摆放。轮值人员须认真打扫,每天下班前5分钟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不参加轮值或不认真轮值者,除罚其值日一个月外另加处以小过一次。

  2.1-8凡在生产现场打架者,将处以大过一次后开除处理。

  2.1-9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到办工室,有事向组长汇报。

  2.2安全操作规定:

  2.2-1员工必须按上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如因擅自更改操作方法或操作流程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物料损耗,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所需成本的.2倍赔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2-2员工每日下班前必须关闭自己工位的生产工具电源,有高温或易燃物要进行隔离,违反一次记大过一次。生产管理需负责检查整个车间的电源使用情况确保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记大过处理,出现事故则要需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2-3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不可损坏防火、防电设施。违者将记大过一次。不可在本部门吸烟,违者直接开除处理。

  2.3财产保护规定:

  2.3-1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定人定期检查和保养。对不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或故意损坏者,将视情节轻重记小过处理直至开除处理。

  2.3-2爱惜生产物料,如故意损坏或遗失生产物料者,将处以物料本身价值的5倍处罚。

  2.3-3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4人事程序规定:

  2.4-1所有车间人员的招聘由生产部进行申请,确定名额和要求,公司审批后进行招聘。

  2.4-2所有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生产部门的在职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车间有权力给予辞退。

  2.4-3所有新进人员在职培训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2.4-4生产部有权力根据在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升降和薪资奖金的调整。

  2.4-5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2.4-6试用期过后无特殊性事情不得请假,病假需镇级以上卫生所证明。不允许事后请假、代人请假和电话请假,如出现此情况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处以旷工时间工资的2倍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须知会本部门主管批准。

  2.4-7所有在职员工辞职时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并填表,须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提出申请日至批准离厂的时间内,应按正常工作,如有故意怠工,捣乱及损坏财物者,则扣除当月工资,立即开除。

  2.4-8因工作能力或公司出现不可抗拒之因素时,公司有权力对部分人员进行辞退。

  2.4-9所有辞退人员须在两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不能再到生产现场逗留,违者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实施说明:

  3.1本制度由本部门主管制定并负责解释,呈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3.2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工作主要由本部门主管和各级管理直接负责,负有主要责任。

  3.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3.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在本制度前运作的生产部制度即时作废,以此为准。

  3.5公司及本部门主管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如有更改补充则另行通告,作为本制度的补充条款生效。

  工厂生产制度 篇11

  一、入厂教育

  新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和实习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本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本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学时要求:

  1、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上岗的员工:

  公司各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等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岗的员工: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换岗的员工 :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备档。

  三、培训记录: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及受训人签字;

  四、建卡备档:

  1、每名员工,应认真建立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留本部门备档。

  2、特种作业员工操作证经查后,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档,并按规定,组织、督促特种作业员工进行年度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业发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各部门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室,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利用各种安全活动,黑板报、录相、简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全所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车间和班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停产修,重点项目修,和重危险性作业,(含施工项目)时,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专门安全教育。

  六、其它:

  确保各级安全教育时间和教育质量。

  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工厂生产制度 篇12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工厂生产制度 篇13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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