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时间:2024-11-14 13:29:35 飞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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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入登记制度(通用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通用5篇)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1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2

  1、0目的

  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范围

  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搬家或搬运大件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

  3、0职责

  各管理处门岗负责进出物品清点,放行,收回“放行条”;管理处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签发搬入物品的“放行条”;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签发搬出物品的“放行条”。

  4、0“放行条”和“出入证”的使用范围

  1)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2)业主(住户)搬家离开小区时;

  3)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入搬出时;

  4)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5、0管理处规定物品进出限制

  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A、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空间尺寸;

  B、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C、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D、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信那水。

  E、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6、0 申请程序

  1)搬入申请:

  A、不限制申请人;

  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和本人“临时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出入证”。

  D、搬家进入的申请:经管理处装修查验合格后,通知门岗或中控室方可进入。

  E、外来人员送给业主的物品按《暂存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2)搬出申请:

  A、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凭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客房管理员或管理处主任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的证明。

  3)时间规定:

  A、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B、业主(住户)搬家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管理处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7、0 工作程序

  1)搬入程序:

  A、申请人在门岗处填写“放行条”,由秩序维护队长签字后可以进入。

  B、秩序维护队员查验“放行条”,检查搬入物品中有无禁止搬入的物品,核查无误放行,收回“放行条”;

  C、当日将“放行条”返回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2)搬出程序:

  A、 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处领取“放行条”,详细列出搬出物品清单。

  B、 查验领取人的证件是否与业主(住户)登记相符,可以电话联系或请认识此业主的管理人员协助,杜绝他人冒领行为。

  C、 门岗秩序维护员核查物品无误后放行,收回“放行条”。

  D、 当日将“放行条”返给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E、 注意查看搬出物品有无夹带,或持条人神情是否自然。

  3) 如业主不清楚此规定,秩序维护员有责任向业主讲清必要的程序。

  4) 如同一家多次进出,可在一张放行条上签明。

  8、0搬运行为损坏公共设备的赔偿规定

  1)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管理处主任到现场查看。

  3)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和设施情况,由管理处主任或管理员计算赔偿费用。

  4) 管理处主任或管理员应对被损坏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的,要及时安排维修人员限期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室内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等到高峰期过后再进行。

  5) 特殊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自己出人出钱维修的,管理处派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并验收。

  9、0 质量记录

  《放行条》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场所内的安全和秩序,防止物品的非法流失或不当进入,特制定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具体适用场所,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 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登记原则

  所有物品出入必须进行登记,做到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严格执行 “谁登记、谁负责” 的原则,登记人员需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出入登记流程

  (一)物品带出登记流程

  个人物品带出

  员工或居民等个人携带物品离开场所时,需在规定的出入口向值班人员出示物品,并说明物品来源及带出原因。

  值班人员对物品进行简单检查(如外观、数量等)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以下信息:带出日期、时间、带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

  对于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珠宝首饰等)或大量物品,可要求带出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物品所属证明等),经核实无误后予以登记放行。

  公用物品带出

  因工作需要将公用物品带出场所的,带出人需提前填写《公用物品带出申请表》,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带出原因、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并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带出时,将申请表交给出入口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核对申请表与实际物品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申请表编号、审批领导等内容,然后予以放行。

  如公用物品带出时间超过预计归还时间,带出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到出入口办理续借登记手续。

  (二)物品带入登记流程

  送货上门物品带入

  送货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场所时,应在出入口向值班人员说明送货对象、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

  值班人员检查送货单或相关凭证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送货日期、时间、送货人姓名、送货单位、联系电话、收货对象、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信息,并通知收货方进行确认。

  经收货方确认后,值班人员引导送货人员将物品送到指定地点。

  个人携带物品带入

  员工、居民或访客等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场所时,需在出入口主动向值班人员出示物品,并说明物品用途。

  值班人员对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检查是否有违禁物品等)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带入日期、时间、带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信息,予以放行。

  五、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文件或信息不明确的物品出入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如发现可疑物品或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报警或通知安保主管等,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可先保障人员安全疏散,事后对物品出入情况进行补充登记和核实。

  六、登记资料管理

  物品出入登记表应采用统一格式的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每天由专人负责整理和保存。

  登记资料应按照日期顺序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具体保存期限,如 6 个月或 1 年等],以备查询和追溯。

  对登记资料的查询应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查阅物品出入登记信息。

  七、监督与检查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登记流程的执行情况等。

  对在物品出入登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4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区域内的安全,规范物品出入流程,确保所有出入物品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具体适用的区域范围,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门岗/出入口值班人员

  1. 负责对所有出入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2. 核实物品出入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文件。

  3. 对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品所属部门/人员

  1. 提前办理物品出入的申请手续(如需要)。

  2. 提供真实、准确的物品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管理部门(如保安部、物业管理处等)

  1. 制定和完善物品出入登记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协调处理物品出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3. 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和存档。

  四、物品出入一般规定

  (一)携带物品外出

  1. 人员携带物品外出时,必须主动在出入口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对于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的物品,如手提包、背包等,值班人员可进行简单询问和目视检查;对于体积较大或可疑物品,应要求携带者打开包装进行详细检查。

  2. 携带物品外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属于个人日常用品且明显不具有安全隐患或价值较高需要特殊管理的物品(如手机、钥匙、普通文具等),经简单说明后可正常带出。

  对于公司财产、公共财物或其他非个人日常用品,必须出示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的物品出门条,出门条上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出门原因和预计返回时间(如适用)等信息。值班人员需核对出门条与实际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门条上签字确认。

  (二)送货、收货物品

  1. 送货人员送货进入时,应在出入口登记处填写送货登记表,内容包括送货单位名称、送货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送货车辆车牌号(如适用)、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收货部门等信息。值班人员应对送货车辆和货物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引导送货车辆至指定卸货地点。

  2. 收货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和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在送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记录并协商解决。收货完成后,收货人员应在送货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 对于收货后需要出门的包装材料、退货等物品,参照携带物品外出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特殊物品出入规定

  (一)贵重物品

  1. 对于贵重物品(如金银珠宝、高档电子产品、重要文件等)的出入,除办理正常的手续外,还需有专门的保管人员或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并在登记时详细注明物品的价值、特征等信息。

  2. 值班人员在检查贵重物品出入时,应格外谨慎,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增加检查人员、使用检测设备等。

  (二)危险物品

  1. 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私自携带出入。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入的,需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特殊许可,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运输设备。

  2. 危险物品出入时,必须有专人押送,并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危险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去向、运输车辆信息、押送人员信息等内容。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出入口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加强检查和监管力度。

  六、物品出入登记要求

  (一)登记内容

  1. 物品出入登记本应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日期、时间:精确到分钟,记录物品出入的具体时间。

  出入类型:注明是“带入”还是“带出”。

  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可获取)、所属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等。

  车辆信息(如适用):车牌号、车型等。

  物品信息: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品牌等详细特征描述。

  相关手续信息:如出门条编号、送货单编号、许可证编号等。

  值班人员签字:负责检查和登记的值班人员应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二)登记方式

  1. 采用纸质登记本进行登记的,应保证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由涂改人签字并注明原因。

  2.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物品出入登记。电子登记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查询、统计等功能,且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使用电子登记系统时,仍需打印纸质记录存档,以备查阅。

  七、监督与检查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手续的合规性以及值班人员的执行情况等。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教育。对于违反物品出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等。

  3. 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保存期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具体保存期限,如一年]。

  八、应急情况处理

  1. 在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时,出入口值班人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物品出入登记的正常进行。对于因紧急情况需要快速转移的物品,应在事后及时补登相关信息,并向上级报告。

  2.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出入,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拦截和询问,并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暂时限制可疑人员和物品的行动,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5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区域内的安全与秩序,防止物品的非法出入和丢失,特制定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适用的区域范围,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门卫/安保人员

  1. 负责对出入物品进行检查、核对和登记工作。

  2. 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出入情况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相关部门/人员

  1. 物品带出方应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进行物品登记工作,如实提供物品信息。

  2. 对于需要审批的特殊物品,相关审批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审批,并对审批内容负责。

  四、物品出入登记的一般要求

  (一)进门登记

  1. 送货人员或携带物品进入的人员,在入口处应主动向门卫/安保人员说明来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 门卫/安保人员需对物品进行初步检查,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外观等,并在物品进门登记表上记录以下信息:

  日期、时间。

  送货人/携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物品来源(单位名称或个人住址)。

  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预计出门时间(如有)。

  车辆信息(如车牌号,若有车辆运输)。

  (二)出门登记

  1. 人员携带物品出门时,应向门卫/安保人员出示有效的出门凭证(如物品出门单、提货单等),并配合检查。

  2. 门卫/安保人员需核对出门凭证与实际物品的一致性,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物品出门登记表上记录以下内容:

  日期、时间。

  携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物品接收方(单位名称或个人住址)。

  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进门登记编号(与进门登记信息相对应)。

  车辆信息(如车牌号,若有车辆运输)。

  五、特殊物品的出入管理

  (一)贵重物品

  1. 对于金银珠宝、高档电子产品、文物等贵重物品,除进行常规登记外,还需详细记录物品的特征(如品牌、型号、颜色、序列号等),并要求带出方提供相关购买凭证或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留存。

  2. 贵重物品出门时,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批准文件应与出门凭证一并留存。

  (二)危险物品

  1.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出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2. 进门时,送货方应提供危险物品的相关许可证、运输证、安全说明书等文件,安保人员检查并留存复印件后,方可登记入库。

  3. 出门时,提货方需持有有效的提货凭证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经安全管理人员和门卫/安保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后,方可登记出门。

  (三)大型设备、批量物品

  1. 对于大型机械设备、批量原材料或成品等物品的出入,应提前通知安保部门,并提供详细的物品清单。

  2. 在进门或出门时,安保人员需对照清单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物品数量和质量无误后进行登记。

  六、登记资料的管理

  1. 物品出入登记表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如有条件),纸质版登记表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具体保存期限,如两年]。

  2. 电子版登记资料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登记资料应按照日期、时间顺序整理归档,以便于查询和统计分析。

  七、监督与检查

  1. 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门卫/安保人员的执行情况等。

  2. 对违反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针对内部员工)等,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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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通用5篇)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1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2

  1、0目的

  确保业主(住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范围

  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搬家或搬运大件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

  3、0职责

  各管理处门岗负责进出物品清点,放行,收回“放行条”;管理处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签发搬入物品的“放行条”;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签发搬出物品的“放行条”。

  4、0“放行条”和“出入证”的使用范围

  1)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2)业主(住户)搬家离开小区时;

  3)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入搬出时;

  4)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5、0管理处规定物品进出限制

  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A、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空间尺寸;

  B、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C、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D、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信那水。

  E、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6、0 申请程序

  1)搬入申请:

  A、不限制申请人;

  B、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和本人“临时出入证”。

  C、业主(住户)搬入装修材料时,持本人“出入证”。

  D、搬家进入的申请:经管理处装修查验合格后,通知门岗或中控室方可进入。

  E、外来人员送给业主的物品按《暂存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2)搬出申请:

  A、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凭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亲笔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搬家离开的申请:必须凭客房管理员或管理处主任出具的已结清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的证明。

  3)时间规定:

  A、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B、业主(住户)搬家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管理处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7、0 工作程序

  1)搬入程序:

  A、申请人在门岗处填写“放行条”,由秩序维护队长签字后可以进入。

  B、秩序维护队员查验“放行条”,检查搬入物品中有无禁止搬入的物品,核查无误放行,收回“放行条”;

  C、当日将“放行条”返回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2)搬出程序:

  A、 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处领取“放行条”,详细列出搬出物品清单。

  B、 查验领取人的证件是否与业主(住户)登记相符,可以电话联系或请认识此业主的管理人员协助,杜绝他人冒领行为。

  C、 门岗秩序维护员核查物品无误后放行,收回“放行条”。

  D、 当日将“放行条”返给秩序维护队长,由秩序维护队长保管。

  E、 注意查看搬出物品有无夹带,或持条人神情是否自然。

  3) 如业主不清楚此规定,秩序维护员有责任向业主讲清必要的程序。

  4) 如同一家多次进出,可在一张放行条上签明。

  8、0搬运行为损坏公共设备的赔偿规定

  1)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管理处主任到现场查看。

  3)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和设施情况,由管理处主任或管理员计算赔偿费用。

  4) 管理处主任或管理员应对被损坏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的,要及时安排维修人员限期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室内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等到高峰期过后再进行。

  5) 特殊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自己出人出钱维修的,管理处派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并验收。

  9、0 质量记录

  《放行条》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场所内的安全和秩序,防止物品的非法流失或不当进入,特制定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具体适用场所,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 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登记原则

  所有物品出入必须进行登记,做到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严格执行 “谁登记、谁负责” 的原则,登记人员需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出入登记流程

  (一)物品带出登记流程

  个人物品带出

  员工或居民等个人携带物品离开场所时,需在规定的出入口向值班人员出示物品,并说明物品来源及带出原因。

  值班人员对物品进行简单检查(如外观、数量等)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以下信息:带出日期、时间、带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

  对于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珠宝首饰等)或大量物品,可要求带出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物品所属证明等),经核实无误后予以登记放行。

  公用物品带出

  因工作需要将公用物品带出场所的,带出人需提前填写《公用物品带出申请表》,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带出原因、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并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带出时,将申请表交给出入口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核对申请表与实际物品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申请表编号、审批领导等内容,然后予以放行。

  如公用物品带出时间超过预计归还时间,带出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到出入口办理续借登记手续。

  (二)物品带入登记流程

  送货上门物品带入

  送货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场所时,应在出入口向值班人员说明送货对象、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

  值班人员检查送货单或相关凭证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送货日期、时间、送货人姓名、送货单位、联系电话、收货对象、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信息,并通知收货方进行确认。

  经收货方确认后,值班人员引导送货人员将物品送到指定地点。

  个人携带物品带入

  员工、居民或访客等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场所时,需在出入口主动向值班人员出示物品,并说明物品用途。

  值班人员对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检查是否有违禁物品等)后,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记录带入日期、时间、带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信息,予以放行。

  五、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无相关证明文件或信息不明确的物品出入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如发现可疑物品或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报警或通知安保主管等,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可先保障人员安全疏散,事后对物品出入情况进行补充登记和核实。

  六、登记资料管理

  物品出入登记表应采用统一格式的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每天由专人负责整理和保存。

  登记资料应按照日期顺序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具体保存期限,如 6 个月或 1 年等],以备查询和追溯。

  对登记资料的查询应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查阅物品出入登记信息。

  七、监督与检查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登记流程的执行情况等。

  对在物品出入登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4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区域内的安全,规范物品出入流程,确保所有出入物品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具体适用的区域范围,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门岗/出入口值班人员

  1. 负责对所有出入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2. 核实物品出入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文件。

  3. 对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品所属部门/人员

  1. 提前办理物品出入的申请手续(如需要)。

  2. 提供真实、准确的物品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管理部门(如保安部、物业管理处等)

  1. 制定和完善物品出入登记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协调处理物品出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3. 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和存档。

  四、物品出入一般规定

  (一)携带物品外出

  1. 人员携带物品外出时,必须主动在出入口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对于体积较小、便于携带的物品,如手提包、背包等,值班人员可进行简单询问和目视检查;对于体积较大或可疑物品,应要求携带者打开包装进行详细检查。

  2. 携带物品外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属于个人日常用品且明显不具有安全隐患或价值较高需要特殊管理的物品(如手机、钥匙、普通文具等),经简单说明后可正常带出。

  对于公司财产、公共财物或其他非个人日常用品,必须出示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的物品出门条,出门条上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出门原因和预计返回时间(如适用)等信息。值班人员需核对出门条与实际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门条上签字确认。

  (二)送货、收货物品

  1. 送货人员送货进入时,应在出入口登记处填写送货登记表,内容包括送货单位名称、送货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送货车辆车牌号(如适用)、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收货部门等信息。值班人员应对送货车辆和货物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引导送货车辆至指定卸货地点。

  2. 收货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和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在送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记录并协商解决。收货完成后,收货人员应在送货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 对于收货后需要出门的包装材料、退货等物品,参照携带物品外出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特殊物品出入规定

  (一)贵重物品

  1. 对于贵重物品(如金银珠宝、高档电子产品、重要文件等)的出入,除办理正常的手续外,还需有专门的保管人员或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并在登记时详细注明物品的价值、特征等信息。

  2. 值班人员在检查贵重物品出入时,应格外谨慎,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增加检查人员、使用检测设备等。

  (二)危险物品

  1. 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私自携带出入。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入的,需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特殊许可,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运输设备。

  2. 危险物品出入时,必须有专人押送,并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危险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去向、运输车辆信息、押送人员信息等内容。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出入口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加强检查和监管力度。

  六、物品出入登记要求

  (一)登记内容

  1. 物品出入登记本应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日期、时间:精确到分钟,记录物品出入的具体时间。

  出入类型:注明是“带入”还是“带出”。

  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可获取)、所属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等。

  车辆信息(如适用):车牌号、车型等。

  物品信息: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品牌等详细特征描述。

  相关手续信息:如出门条编号、送货单编号、许可证编号等。

  值班人员签字:负责检查和登记的值班人员应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二)登记方式

  1. 采用纸质登记本进行登记的,应保证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需由涂改人签字并注明原因。

  2.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采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物品出入登记。电子登记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查询、统计等功能,且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使用电子登记系统时,仍需打印纸质记录存档,以备查阅。

  七、监督与检查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手续的合规性以及值班人员的执行情况等。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教育。对于违反物品出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等。

  3. 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保存期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具体保存期限,如一年]。

  八、应急情况处理

  1. 在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时,出入口值班人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物品出入登记的正常进行。对于因紧急情况需要快速转移的物品,应在事后及时补登相关信息,并向上级报告。

  2.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出入,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拦截和询问,并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暂时限制可疑人员和物品的行动,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5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保障区域内的安全与秩序,防止物品的非法出入和丢失,特制定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适用的区域范围,如公司办公区域、小区、仓库等]内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门卫/安保人员

  1. 负责对出入物品进行检查、核对和登记工作。

  2. 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出入情况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相关部门/人员

  1. 物品带出方应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进行物品登记工作,如实提供物品信息。

  2. 对于需要审批的特殊物品,相关审批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审批,并对审批内容负责。

  四、物品出入登记的一般要求

  (一)进门登记

  1. 送货人员或携带物品进入的人员,在入口处应主动向门卫/安保人员说明来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 门卫/安保人员需对物品进行初步检查,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外观等,并在物品进门登记表上记录以下信息:

  日期、时间。

  送货人/携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物品来源(单位名称或个人住址)。

  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预计出门时间(如有)。

  车辆信息(如车牌号,若有车辆运输)。

  (二)出门登记

  1. 人员携带物品出门时,应向门卫/安保人员出示有效的出门凭证(如物品出门单、提货单等),并配合检查。

  2. 门卫/安保人员需核对出门凭证与实际物品的一致性,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物品出门登记表上记录以下内容:

  日期、时间。

  携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物品接收方(单位名称或个人住址)。

  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进门登记编号(与进门登记信息相对应)。

  车辆信息(如车牌号,若有车辆运输)。

  五、特殊物品的出入管理

  (一)贵重物品

  1. 对于金银珠宝、高档电子产品、文物等贵重物品,除进行常规登记外,还需详细记录物品的特征(如品牌、型号、颜色、序列号等),并要求带出方提供相关购买凭证或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留存。

  2. 贵重物品出门时,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批准文件应与出门凭证一并留存。

  (二)危险物品

  1.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出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2. 进门时,送货方应提供危险物品的相关许可证、运输证、安全说明书等文件,安保人员检查并留存复印件后,方可登记入库。

  3. 出门时,提货方需持有有效的提货凭证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经安全管理人员和门卫/安保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后,方可登记出门。

  (三)大型设备、批量物品

  1. 对于大型机械设备、批量原材料或成品等物品的出入,应提前通知安保部门,并提供详细的物品清单。

  2. 在进门或出门时,安保人员需对照清单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物品数量和质量无误后进行登记。

  六、登记资料的管理

  1. 物品出入登记表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如有条件),纸质版登记表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具体保存期限,如两年]。

  2. 电子版登记资料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登记资料应按照日期、时间顺序整理归档,以便于查询和统计分析。

  七、监督与检查

  1. 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出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登记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门卫/安保人员的执行情况等。

  2. 对违反本物品出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针对内部员工)等,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