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8 19:46:56 思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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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1.0目的

  1.1为配合所有生产部门,在日常工作和生产中按照计划,顺利完成生产任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改善。

  1.2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1.3降低工伤事故率,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使用于广州市xx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安全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生产部门配合安全组履行本制度。

  4.0内容

  4.1安全检查由安全组根据各生产部门的特点,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检查项目,检查时依据所列项目进行。

  4.2安全检查按照形式分为日常安全巡查、每周定点安全检查、每月联合安全检查、季度专项安全检查、年底评比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按照工作内容分为设备隐患检查、作业环境隐患检查、防护安全检查、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检查(主要是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3执行各类安全检查时,各生产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在需要的'情况下,必须派部门兼(专)职安全督导员随行并记录被查出的隐患,安全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列出需整改的内容,由部门主管或相关责任人确认后,记录为《工业安全巡查报表》;如隐患问题突出/有及时危机/风险较大等安全问题,将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即时开出《人事巡查记录》,与行政部一起追究当事人责任。检查问题及改善结果定期报告安全组成员、厂长及相关部门。

  4.4安全组每天进行巡查时,有权当时纠正和制止正在发生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如可以即时整改的,可以先及时整改再向上级汇报。

  4.5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包括: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本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人为缺陷;电器设备的状况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基础为5s标准);各类制造工序是否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导书等。对作业人员的的不安全行为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合乎要求;员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作业等内容。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确保我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三、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四、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六、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患的整改工作;

  2、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3、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8、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艺技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9、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七、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4、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第1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2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4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负责处理。

  第5条

  公司各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的主管担任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各车间、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安全员。

  第6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课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是本车间或班组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第7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8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9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0条

  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11条

  各车间,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2条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迅速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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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定

  1、当班班组在交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的垃圾清扫干净,将机器设备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将工作台上的物品清理并摆放整齐,将工作台擦洗干净。

  2、接班班组员工上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用拖把擦洗干净,以减少地面的灰尘和清除污垢。

  3、从物流部领取的'材料必须装入周转箱内,pcb板板面较大的可以采用原包装,但必须放置在货架上。

  4、材料领取后按照客户、机种、型号、类型分别存放于货架上,不同的客户不得混放。

  5、生产中使用和待用的钢网,按照钢网大小、客户、机种存放在钢网专用架上,不得随意乱放。

  6、飞达应按照型号、大小、规格存放在飞达车上,不良飞达应做好标识;飞达上料后应安装在机器站位上,换料时飞达可以暂存放在工作台上,但必须摆放整齐。

  7、进入smt生产线的员工必须随手关门,非smt生产线的一线员工不得随意进入。

  8、生产中流动的pcb板必须用周转车、pcb专用卡板、pcb专用卡箱存放,不得将pcb板随意乱放。

  9、烙铁是焊接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在烙铁头上加锡,将烙铁头清洁干净,并保持烙铁架托盘内海棉的湿润。

  10、烙铁停止使用时,在烙铁头上加锡防止氧化,边将电源线收齐扎紧。

  11、锡膏和焊锡丝为生产耗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锡膏和焊锡丝随意乱丢,将焊锡丝剪断乱放。

  12、在焊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堆,不得倒入垃圾箱,应放入指定的废锡存放点。

  二、处罚

  1、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违反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元。

  2、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两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50元。

  3、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三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给予辞退的处理;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0元、并给予免去组长职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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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

  二、请假

  1、公假

  a.员工享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假期。

  b.应公司要求须到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或者会议。

  c.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享有5天带薪假期,满两年享有10天带薪假期,以此类推,最高带薪假期15天。

  2、事假、病假

  a.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车间主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指计时工),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b.员工因病请假,应及时通知公司,须向所在部门主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三、生产纪律

  1、上下班员工须在考勤机内考勤,必须由本人考勤,如发现类视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计件工则扣除当月一天的日平均工资)。

  2、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为准,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分钟起算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处5元罚款,迟到6分钟处6元罚款,以此类推,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b.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当月的日平均工资);旷工两天扣除三天工资(当月的日平均工资);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C.如因确实有事而造成迟到必须当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上班时间不得做私活,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得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4、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瞌睡和睡觉,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佩戴离岗证。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与工艺操作规程。

  6、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7、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洁,地面无杂物。生产垃圾按要求分类处理,保持厂区、车间现场卫生及道路畅通无阻。

  8、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或私带公司产品,严禁偷窃、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9、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想尊重,互想帮助,文明礼貌。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严禁在厂内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

  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2、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13、对于外来人员留宿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留宿。

  14、节约用电、用水。如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车间门窗、库门者,视情节处罚。

  15、进入车间禁止穿背心、拖鞋、超短裙等奇装异服。

  16、工厂内严禁赌博。

  17、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MP3等)进入生产车间,禁止在车间吃零食。

  四、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对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和成绩显著者,或季度优秀员工。

  3、模范执行工厂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4、奖励等级

  a.嘉奖:即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

  b.记功:即每次奖励人民币100无;

  c.记大功:即每次奖励人民币200元;

  d.重奖:即每次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处罚

  1、警告:即每次处20元罚款;

  2、记过:即每次处30元罚款

  3、记大过:即每次处50元罚款

  4、解雇:即终止雇佣关系(扣除当月工资)。

  六、薪资

  采用计时工资与记件工资相结合

  1、计时工资:责任制与保底制

  A.责任制:即按时按质完成工厂给予的工作任务与完成相对职称的职责,并临督管理执行5S管理制度,对生产效率、产品品质管理、文件执行、制度落实等起督导作用,并担当相对责任。

  B.保底制:按时按质完成工厂相应产品要求的数量。

  2、计件工资:在按时按质的完成工厂相应产品要求的数量后(保底后)按数量来计量劳动报酬,对应工位工序的产品价格表。

  七、聘用

  员工经工厂聘用后必须认真填写“员工履历表”,并向厂方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经录用,必须为工厂服务六个月以上,否则第一个月工资将由计时改为计件工资。

  新员工入厂不足一个月者,厂方将不给予结算工资!

  八、辞工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工厂,必须书面提交“辞工单”。经厂方审核批准后,即日起一个月后(30天)方可离开工厂!否则厂方将不给予结算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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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3、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

  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5、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6、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8、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9、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合理检查的义务。

  10、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情况下,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3、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2、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选聘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教、籍贯之影响。

  4、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批准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5、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6、新进人员的考核:

  (1)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依据工作、学习表现的成绩相应幅度的调薪。

  (3)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内被解雇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佣: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解雇或擅自离职者(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3)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

  (6)伪造证件及其它资料、欺骗公司者。

  (7)品性恶劣,被其它公、私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8、新进人员经考核获准雇佣,应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日期按时到公司亲自办理报道手续,并交纳下列物件: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本公司指定医院之体检证明。

  9、晋升

  (1)晋升是指由较低职级的职务晋升为职级较高的职务,以及同一层次职务类别中的职级的提升,如:助拉升为拉长,晋升必须有核准的职缺。

  (2)重要职务晋升之体现应以人事公布为准,有口头之提报无正式公布将无效。

  四、工作时间及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

  (1)正常班制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

  (2)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整。

  2、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3、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

  a、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2)早退:

  a、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3)旷工:

  a、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记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d、考勤发生异常而没有办理补考勤手续者,予以旷工一天论处。

  五、薪资

  1、本规定所称薪资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酬劳,分日薪制及月薪制两类,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离职人员至离职日停薪,按日薪计算。

  2、本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资,且不得探询议论他人薪资,违者以厂规论处。

  3、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20号发放。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六、请假与休假

  1、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

  2、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满年次日起一年内不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事假:员工因私事要亲自处理的须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1)全勤分两段:1日-15日,16日-当月底,事假超过1小时(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含)请假日日薪及各种津贴,月薪制人员则按比例扣除(若有调班单或加班单可做调换互抵,若超出则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长不能超过12天,满半年不满一年之员工请事假最长为7天,且中间无论间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除外。

  (4)原则上规定年满一年的员工,一年内可允许请长假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发生工伤者按《社会工伤保险执行条款》执行。

  6、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养者,员工病假4小时以上(不含)须出示正规医院之病历证明,员工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可作劝退处理。

  7、请假注意事项:

  (1)请假前先安排职务代理人(员工由部门主管指定),请假手续办好以后才能离厂,先请假后补请假单者以记小过一次。

  (2)请假提前回厂须至行政部销假。

  (3)请假期不得以任何名义延假,违者记大过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同意。

  (4)超过请假到期日3天未回厂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培训

  1、本公司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特举办各种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规章制度。

  c、工厂“6S”。

  d、消防及安全知识。

  e、质量方针。

  (2)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勉励,各级主管尤应耐心施教,以求精进。

  八、调任

  1、本公司基于业务及生产需要,在办理员工调任或调动时,被调动员工予以配合。

  2、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合适人员暂行代理。

  九、绩效考核

  1、每天分别对员工的工作状况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放绩效工资之依据(以月累计汇总)。

  2、考核时间定于每月5日前进行,由各级主管参考员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现记录予以考证,填写考评表后送复核,直到核准,并送员工本人签名。

  3、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十、奖惩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分类:

  (1)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3)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4)记大过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30元。

  (6)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7)开除:记大过三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2、作业流程:

  (1)当员工有处罚事实时,执行人在奖惩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交由被处罚人签名,然后呈报主管审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处罚条例出具处罚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呈送,直至核准。

  (2)当员工有奖励事实时,执行人在奖励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后呈其单位主管审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写上奖励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核准后再由被奖励人员签名确认,最后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后的奖惩结果列入《奖惩公告》张贴于公告栏,以警示或奖励其它员工。

  3、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奖励:

  (1)嘉奖:

  a、见义勇为,参与求援或救护工作精神可嘉者。

  b、预防或抢修机器设备或工程得宜,避免生产中断者。

  c、及时发现异常并报其主管者。

  d、能举报或制止破坏工厂环境、秩序等行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动归还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现,足为一般表现者之表率。

  (2)小功:

  a、协助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或积极协助非职务内之工作确有成效者。

  b、对本厂或社会有益之行为,展现公司荣誉者。

  d、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节省物料或利用废料有具体成效者。

  f、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经查属实者。

  g、工作认真品质意识强,及时发现较大异常或不良,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h、有其他较大功绩或贡献者。

  (3)大功:

  a、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环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b、对本厂业务或办理临时交代重大事项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c、对舞弊或有损本厂权益情况能事先揭发、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d、遇非常变故,临时应付得当或奋力救护保全人命、公物财产具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4、惩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惩处:

  (1)警告一次以上处分:

  a、带零食进入厂区、车间等区域者。

  b、不关水龙头及其它浪费能源行为情节轻微者。

  c、不遵守办公室及车间6S规定者。

  d、须穿厂服、戴厂证而没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违反公司门禁制度情节轻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异常者。

  g、服装仪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裤等。

  h、穿便衣进入车间者(业务人员除外)。

  i、惩处事实确凿,拒签记警告及小过处罚的奖惩单者。

  j、教育训练课、例行会议无故迟到者。

  k、站立于工作桌、椅、台上者。

  l、宿舍熄灯后高声喧哗或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品质受损情节轻微者。

  n、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或有违规行为而不接受监督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o、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一次发生者。

  p、不按离岗、换岗制度执行,行为轻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报废100元以内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s、督导不严,致使下属违反厂规或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者。

  t、其它违规事项情节较轻者。

  (2)小过一次以上处分:

  a、损坏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予以记小过一次。

  b、违反公司环保安全卫生情节较严重者。

  c、打卡不排队者。

  d、在办公室或在车间吃零食者。

  e、离换岗时在车间或洗手间谈笑逗留,不维护洗手间“6S”者。

  f、先请假后补请假卡者。

  g、违反公司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h、遗失离职单、奖惩单者。

  i、利用公司电话接听私人电话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饮用水洗碗或接工厂饮用水回宿舍者。

  l、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员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内第一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者,记小过一次,第二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记小过二次以上处分。

  o、在生产区域追打嬉闹、大声喧哗者。

  p、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信誉、品质受损情节严重或导致产品报废1000元以内者。

  q、对上级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从者。

  r、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二次发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绝出示厂牌者。

  t、所属员工上班睡觉,直接主管督导不力者。

  u、记大过的惩处事实确凿,但拒签奖惩单者。

  v、犯有其他过失,情节严重者。

  (3)大过一次以上处分:

  a、因擅离职守或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受损达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卫生作业规范,致使公司受损情节严重者。

  c、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质量受很大损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过失予以隐瞒或不举报者。

  e、泄露公司生产或工作事务上之机密者。

  f、遗失经管重要文件、器械、生产工具者。

  g、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或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维修私物者。

  h、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i、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电炉、炊具影响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觉者。

  k、上级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从,顶撞上级主管者。

  l、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三次发生者。

  m、离岗、串岗情节严重者。

  n、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无证操作者。

  o、泄露薪资资料者。

  p、上班时间玩计算机游戏、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话机拨打私人电话者。

  r、未经允许,私自带厂商进入车间或工作区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工伤者。

  t、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毁奖惩单者。

  v、其它失职违规行为情节重大者。

  (4)开除:

  a、仿造请假证明(健康证、身份证、学历证等),谎报个人证明文件或个人资料者。

  b、带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将厂牌借与他人使用者。

  c、虚报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e、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或收贿者。

  f、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级签字、盗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单据,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i、在工厂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赌博或有妨碍风化之行为者。

  j、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

  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怠工、罢工及肇事者。

  l、对公司人员或家属有诋毁、恐吓、暴力、侮辱、谩骂、恶意中伤或其它严重不利之行为。

  m、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溜岗者。

  n、私自带外人进厂留宿者。

  o、在仓库、配电房、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抽烟者。

  p、蓄意破坏公司设备或其它公物者。

  q、参与不法分子组织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及出入厂区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检查者。

  s、擅离职守或谎(虚/不)报事实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达3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t、不守安全规范或疏忽职守,致使公司或其个人安全受损情节严重者。

  u、偷窃员工物品或公司财产经查属实者。

  v、在生产车间吸烟者。

  w、私自带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厂者。

  x、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者。

  y、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主管者。

  (5)各级主管未尽督导、管理之责,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损时,需负连带责任,依情节之轻重受相应的连带处分。

  十一、福利

  1、住宿福利

  (1)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则上4人每间。

  (2)员工宿舍:员工宿舍原则上为10-12人每间,在有房间多余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入住人员。

  (3)员工宿舍每天提供热水到凌晨2点。

  (4)员工宿舍每间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冲凉房、阳台及电风扇。

  2、每年依公司营运状况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举办文艺晚会。

  3、劳福利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

  4、公司根据营运状况每月给员工发放一次纸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离职

  1、员工辞工分为正常辞工、急辞工、解雇、自动离职、开除。

  (1)入职满3天申请离职的,员工需提前15天申请,组长级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申请。

  (2)入职不足3天申请离职的,不需提前申请,办好手续后当天离厂,无工资结算。

  (3)正常辞工、解雇、开除均结算全部工资。

  (4)急辞工者,员工扣10天薪资(全薪),组长级以上人员扣15天薪资(全薪)。

  (5)自动离职者不结算薪资,须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开具个人物品放行条。

  2、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时,须先请示单位主管,单位主管及上级主管同意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把离职单填好后交给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依核准权限呈送。

  3、已核准之辞职申请单交-行政部保管,离职人员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至本单位办理工具与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钥匙、物品柜钥匙、厂牌、IC卡于当日9:30交-行政部文员。

  5、行政部确认一切移交完毕后转财务结算薪资,离职时交结未清者,按缺失项目资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职薪资为止。

  6、员工于离职前一天填写个人物品放行条,交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于下班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宿舍必须70%人到场),离开宿舍由保安、总务人员再次检查无公司财产后放行。

  7、员工离职后行政部抽出该员工人事资料,归档保存一年后销毁。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总则:

  一、爱国、爱家、爱公司、爱同事。

  二、国有国法,厂有厂规,公司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三、工厂的生产是有组织,有纪律,有标准,有任务,有时限的群体活动,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命令。

  四、不论年资新老,不论职位大小,公司制度面前一视同仁。

  五、一教育、二警告、三开除。

  六、教育从严、处罚从宽。

  七、勤者留、懒者退,能者上,无能下。

  人事管理制度:

  一、新进员工试用期为3——7天,7天内辞工或不能胜任工作都不记工资,试用期合格后可提供吃住,试用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厂规。

  二、迟到旷工的处理

  1、迟到1——10分钟扣5元工资,10——20分钟扣10元工资,20——30分钟扣15元工资,30——60分钟扣20元工资,1小时—— 4小时扣30元工资。

  2、旷工半天扣30元工资,旷工一天扣50元工资,晚上加班旷工扣20元工资,当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次而无正当理由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3、请假未得到批准按矿工计算,旷工一天就推移三天发工资,以此内推。

  三、请假规定

  1、凡请假都必须有请假单,不能代人请假、电话请假、口头请假、请假单由人事保存,以便查询。

  2、病假可先电话告知公司,事后再出示有效证明补假,否则不予补假。

  四、节假日

  公司保留要求上班权利,根据生产情况而进行调休,尽可能补回法定节假日。

  五、辞职规定

  1、辞职员工(上满三个月者)需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公司批准,如果即辞即走,将扣除半个月工资。

  2、辞职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须移交完工作内容及工具或资料清单方可离开。

  车间管理制度:

  一、下级绝对无条件服从上级管理,各就各位,各负其责。

  二、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作业,不能随意变更。

  三、爱惜物料、严禁浪费。

  四、专心工作,积极完成生产任务,上班场所严禁闲谈、嬉笑起哄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时常保持周边环境及工作台的.整洁,生产垃圾应放在垃圾桶,严禁随地吐痰。

  六、坐姿端正,精力充实,不能没精打采的应付工作。

  七、遇到不了解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切不可想当乱来。

  八、下班时要按要求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奖惩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首先得使公司形成良性竞争循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做到唯才是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来不断提 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一、奖励部分

  1、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者。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改善工作,成效显著者。

  4、专注、热衷本职工作一丝不苟者。

  二、惩罚部分

  警告、解雇、开除三类在执行过程中连带经济处罚。

  1、警告:主要是争对新犯或犯规但不足于解雇处分者,给予改过机会,并处2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打卡插队扣2元一次,帮他人打卡扣20元一次。

  (2)随意进入非职场所,即串岗者,最低处罚标准5元一次。

  (3)在上班时行为不检点,嬉戏作弄,喧哗讲脏话等不文明行为,罚2元一次。

  (4)不服从拉长工作者罚5元一次。

  (5)不做好本职工作,消极怠工者罚5元一次。

  2、解雇:适用于经常违规,不知悔改者,但不足于开除处分者(根据情况轻微罚50——200元不等)

  (1)严重违规,但未造成后果者。

  (2)惹事生非,不团结同事,做事斤斤计较毫无团队意识者。

  (3)有意煽动他人违返纪律,或搬弄事非、辱骂、刁难上级者。

  3、开除:适用于严重违规,已造成严重后果,经过讨论研究不愿继续留用人员(不予结算工资,程度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有必要的追究刑事责任)

  (1)有恐吓上级或同事的事实依据存在,扰乱他人工作者。

  (2)未经批准和自动拿公司财物者。

  (3)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

  (4)打架斗殴、拉帮结伙闹事者。

  (5)有意损坏公司财物、机器、设备者。

  工资福利制度:

  公司以多劳多得,实际劳动付出与薪水相对成正比为原则来分配工资,尽可能做到劳有所值。

  1、发工资时间定于每月25号,特殊情况或遇节假日另行通知。(现金支付或银行代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时须心得体会持厂证或身份证。

  3、代领工资须提供代领人及委托人复印身份证件,并交委托书,委托方签名才能有效。代领人要持身份证元件才可领取工资。

  4、工资计算方案:多劳多得,以产品单价为准,(详见产品单价表)。根据生产如果需要加通宵者,每晚上补贴10元。第二天休息不算休假。每月全勤奖为30元,生活补贴每天3元,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绩效奖以每季度为单位。

  每季度工效排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元,第三名的奖励30元。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为加强物业公司成本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规范维修设备、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日常运营设备的保管和控制程序应该设立仓库管理员一名,主要负责维修部材料及工具的流动与保管。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保管工作及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保管,杜绝损坏丢失事件发生;

  2、仓库管理员必须按照存放物品的类别合理设置物业公司库房的总台帐图。将所有库房编号管理,并按图将物品入库;

  3、库房内绘制并张挂物品存放位置图、保管账簿,做到库内存放物品与所建账簿顺序、编号、数量一致;

  4、做好各类物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如有误差、立即查明原因迅速上报;

  5、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必须和办公室指派的专人同时清点,确认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6、物品出库时,保管员必须核对领用人(或借用人)的权限并办理相关领用(或借用)手续,每月15日前将物品存储情况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物品总账;

  7、物品清点盘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查明原因,如短缺或需报废处理的物品,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关于资产、物资等报废管理制度》处理,严禁擅自调整。发现丢失或质量存在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需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8、所有库存物品均由物业公司办公室组织,进行一年一度的物品盘点,以确保账物的准确性。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一、全体职工必须按照厂规安全生产,不得私自安装、拆机器、电箱、电路、违者每次罚50元,若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二、安全防火、人人有责,车间内严禁带易燃物品及使用明火,使用电热设备时要特别注意,禁止在车间内抽烟,抽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并将烟头息灭丢入指定桶内,违者罚款50元,如有违反造所火灾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成担一切责任。

  三、每车间职工必须一切行为听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分配。不听从指挥和安排的`,每次罚10—30元。情节严重,经屡次教育后仍不改正缺点的按辞退处理。

  四、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睡岗、脱岗、串岗、看小说或做无关工作事情,经发现每次罚10元。

  五、旷工(包括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脱岗、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每次罚50元,三次以上情节严重的辞退。

  六、在岗人员不准穿裙子、穿拖鞋、披肩散发上班,违者每次罚20元。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没到岗,交班人不准离岗,否则每次罚10—30元,并追究责任。

  八、注意安全生产,严禁酒后上班,当班喝酒或带小孩上班,出事者后果自负责每次罚30元,并责成事假处理。

  九、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班、连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爱护公物,保管好各自岗位的工具用具。对故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十一、严格遵守请事假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应提前一天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行。请假一个班由管理人员批准,以上者由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二、上班期间不准私自自由出厂,如果在外出事者,一切后果自负。

  十三、职工之间团结友爱,不吵架、不打架、吵架者罚款20元/次。打架者罚款100元/次,如情节严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电子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展,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需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展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需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治理,易燃物品必需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分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全部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纳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常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需切断全部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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