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8 18:08:0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服从领导安排(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第一,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工具及防护物品,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中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四、维修时注意事项:

  1、电器维修期间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成后,拆除标示牌。

  2、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眼罩、服装、手套、口罩等,尤其是下池子维修需系好安全带)。

  3、维修前检查维修物损坏的原因(自然原因、人为原因、外界原因),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考虑好不安全因素做好防护方可开工。

  4、对带液体(加药泵、提升泵等)的设备维修前,要将故障点前后阀门关闭,如没有阀门,要先将水放干。

  5、维修带电设备时,先关闭电源→在使用万用表、电笔等验电设备检查是否还带电,验电前先检查验电设备是否完好。严禁带电操作。

  6、下水池工作的流程:要求将池中的水抽干→处理(通风、活体实验、系安全带)→工作。(注:活体实验时间超过下池子工作的时间;下池子每次不得超过二十分钟;下池子工作至少二人同行)。

  五、加强设施设备的巡查(巡视路线、细心观察、勤看、勤听、勤嗅、勤摸),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须跟踪观察,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

  1、机电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振动、噪声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转。

  2、检查工作区内,有无异常气味,机电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转。

  2、检查提升泵及加药泵有无跑、冒、滴、漏情况及时解决。

  3、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有零件脱落、螺丝松动.

  4、检查空压机、罗茨风机、压滤机、搅拌机是否有漏油情况。

  六、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接维修任务及时处理。

  七、强化设备管理,做好系统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有需要设备做定期进行计划维护保养工作。

  1、空压机及罗茨风机机油需一季度更换一次,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低于标准液位及时添加。

  2、压滤机液压油一年更换一次。每星期巡查一次发现低于标准液位及时添加。

  3、其他机电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4、每年对护栏、楼梯、井盖、电机刷漆保养。

  八、新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方可上岗。电工需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证件年审到期时,注意题前年审。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3

  1.疏通马桶

  1.1维修过程:

  1.1.1先检查马桶堵塞原因。(询问住户)

  1.1.2用马桶抽子抽通马桶。

  1.1.3如堵塞用铁丝或细钢筋勾出堵塞杂物直到通畅为止。

  1.1.4盖好检查口,进入室内后放水冲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1.1.5反复放水检验马桶是否畅通。

  1.2告知住户:使用马桶时不要乱抛杂物(如硬纸)。

  2.疏通地漏

  2.1维修过程:

  2.1.1先用抽子试通。

  2.1.2试通不行,应查明原因打开检查口检查。

  2.1.3不通时再使用疏通机疏通直至通畅为止。

  2.1.4用水试通到正常使用。

  2.1.5如水源不方便,可接胶管水冲或用水桶装水检验。

  2.2告知住户:不要在地漏中掉入任何杂物(如纸巾、手巾、剩菜、饭等)。

  3.水龙头漏水修理

  3.1维修过程:

  3.1.1检查漏水情况,拆下水龙头,检查内芯栓,如是内芯断裂,应更换内芯。

  3.1.2如果是内芯橡皮过小或破损,应更换橡皮。

  3.1.3如果是水龙头自身有沙眼而漏水,应更换水龙头。

  3.1.4维修后,应反复开关水龙头数次,使其开关自如。

  3.2告知住户:不要过度地扭紧水龙头,以防内芯栓断裂或像皮破损,更不要用硬物碰撞水龙头。

  4.维修墙内水管

  4.1维修过程:

  4.1.1先查找原因。

  4.1.2关好室内所有用水阀门。

  4.1.3查看水表是否转动,如转动说明墙内水管破漏。

  4.1.4维修时先关水表前的总阀,后打通漏水处墙面瓷片,取出破漏水管。

  4.1.5装入新水管。

  4.1.6打开总阀后看是否漏水,如无漏水,补好水泥,再装贴瓷片。

  4.1.7关闭房间内所有水阀门,看水表是否转动,并作24小时后跟踪检查。

  4.2告知住户:住户一但发现墙面渗水,应须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查看。

  5.住户家中无电维修

  5.1维修过程:

  5.1.1分析原因,住户家中没电可能由下列几种原因造成:

  5.1.1.1线路停电检修。

  5.1.1.2用户总开关烧坏。

  5.1.1.3因住户使用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或线路短路或漏电,致使开关保护电路动作跳闸。

  5.1.1.4进户线与接线端子接触不牢。

  5.1.1.5电度表烧坏。

  5.2维修程序

  5.2.1针对5.1.1中的情况及时向住户说明停电的原因。

  5.2.2针对5.1.1.1中的情况,首先断开电源开关,检查住户用电设备及使用现场,看是否是线路出现短路;或因负荷太大超过电源保护开关容量;或因接线端子接触不良,长期过热烧坏所致。将住户内用电设备的插头拔下,将所有照明开关都断开,用万用表检查线路、导线的绝缘情况,若线路完好,则查看接线端子上的接线是否牢固,最后更换电源开关,将负荷近线路允许的额定容量接到电源上,恢复供电。

  5.2.3针对5.1.1.2中的情况,首先将与跳闸开关有关的电气设备插头拔下(或将照明开关断开),用万用表检查电源线路是否正常,然后合上保护控制开关,逐一将电器接到电源上,直至找到故障跳闸原因并解决。

  5.2.4针对5.1.1.3中的情况,断开电源开关,将接线端子上的线接牢固,再用万用表检查确认线路正常后主可恢复关电。

  5.2.5针对5.1.1.4中的情况,首先查看电度表参数是否符合用电线路规定,其次检查电度表的接线是否正确。如确认是表本身质量而烧坏,可更换由供电局认可校准后同意使用的同一型号电度表,否则将按照以上原因继续查找故障点。

  5.3验电

  当故障排除后,确认线路完好时,方可送电,并用万用表测量电压是否正常。

  5.4维修人员找出故障点并排除故障在确认线路完好后,方可恢复关电。

  6.插座无电修理

  6.1维修过程:

  6.1.1分析原因:插座无电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6.1.1.1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人为停电,如检修线路操作。

  6.1.1.2由于用电设备内部故障原因,当把用电设备插入插座上瞬间,造成线路漏电,短路;或该插座线路超负荷时,致使保险丝熔断或自动开关跳闸。

  6.1.1.3因为频繁插拔造成插座端子上的电源接线松动,接触不良。

  6.1.1.4线路出现断线。

  6.2维修程序:

  6.2.1针对6.1.1.1中的原因,可告诉用户在是在停电检修线路。

  6.2.2针对6.1.1.2中的情况,首先了解住户使用的现场情况,然后断开相应回路的电源开关,用万用表欧姆档查找故障点,排除漏电点,再更换保险丝或将自动开关合上,恢复送电,若线路超负荷,可告知住户及时处理。

  6.2.3针对6.1.1.3中的情况,先断开此回路的电源开关,将插座重新接线,确认接线牢固可靠后,方可送电。

  6.2.4针对6.1.1.4中的情况,先断开此回路的电源开关,用万用表欧姆档找故障点,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6.2.5检电:插座线路送电后,用电笔验电,再用万用表电压档检测供电电压是否稳定。

  6.3维修须知

  维修人员在维修时应断电后再断电后再找故障。

  7.配电开关故障修理

  7.1维修过程

  7.1.1分析原因:低压开关跳闸或烧坏,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7.1.1.1因线路出现短路现象,导致熔断器的熔体熔断或线路中的短路电流大于空气开关的额定短路通断能力时,空气开关烧坏。

  7.1.1.2因线路过载,开关跳闸或线路上的负载电流大开空气开关的额定电流与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时,空气开关烧坏或触器触头长期通过较大的通断电流,引起触头严重发热蚀损坏。

  7.2维修程序:

  7.2.1针对7.1.1.1中的情况,先将抽屉上的空气开关置于'off'位置,再将电源侧的.断路置开分闸位置(根据实际配电线路,在不影响其它供电线路负荷情况下)

  ,然后将开关抽屉抽出来,用万用表检查线路,查找短路故障点,排除故障后再检查开关抽屉内的所有电气保护元件是否完好,保护元件动作的整定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最后更换同一技术规格的空气开关或熔断器后,恢复正常送电。如果是开关跳闸,先将电源的断路器置于分闸位置(根据实际配电线路,在不影响其它供电线路情况下),然后将开关抽屉抽出来,用万用表检查线路,确认线路无故障后,将开关抽屉复位,恢复正常送电,最后用钳型电流表测试三相负载电流(或通过柜上的电流指示仪表观测),看是否超过设计要求;如确认为是由于线路过载造成开关跳闸,则需将此线路负荷减少;如空气开关烧坏或接触器触头烧蚀损坏,则需更换同一技术规格的元件后,方可恢复正常送电。

  7.3验电:线路送电后,看线路上的电压,电流表指示是否稳定正常。

  7.4维修须知:维修人员在维修时应断电后再查找故障,断电顺序为先断开负荷侧开关,后断开电源侧开关

  ,送电顺序相反。

  8.洗脸(菜)盆下漏水

  8.1维修过程:

  8.1.1先检查何处漏水,如果是存水弯头管处漏水,应马上检修此处,先拆下存水弯管,或用水中胶带密封接口破损处,以达到不漏水为止。

  8.1.2如为水管破裂,应及时更换水管。

  8.1.3如无破损情况,应检查接口处是否密封,或用生胶带重新密接口处,装好不漏为止。

  8.1.4如是台式盆四周漏水,应用白水泥把盆四周密封一圈到不漏为止。

  8.1.5检验:在维修完后,放水试漏,以达到不再漏水的目的。若水泥修补过,应在水泥凝固后(约需四小时),再在周围泡水检验。

  8.2住户须知

  住户不要随意乱动盆下弯管和接口处,防止漏水。

  9.洗脸(菜)盆堵塞

  9.1维修过程:

  9.1.1先查明原因

  9.1.2取下存水弯倒掉杂物或用抽子试通。

  9.1.3如还是不通,打开检查口用疏通机疏通,直至畅通为止。

  9.1.4检验:盆中放入大量水做排放试验,畅通为止。

  9.2住户须知:

  9.2.1住户在水池中不要掉入杂物。

  9.2.2不要把饭菜倒入洗菜盆中。

  10.马桶漏水

  10.1维修过程:

  10.1.1先检查漏水情况。

  10.1.2如是出水口漏水,应先把水箱水放掉,后取下水箱,拆下螺丝,取出马桶查看连接件及胶泥圈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装上马桶,装好水箱,上好螺丝,用白水泥在马桶四周密封一周(三小时后可以使用)。

  10.3检验:维修后放水看是漏水。

  10.4住户须知:住户应爱护使用马桶。

  11.公用天线常见故障修理

  11.1公用天线常见故障有三类

  11.1.1无图像或图像模糊黑花点多;

  11.1.2图像有重影;

  11.1.3图像上有缓慢移动竖白条或其它图象

  11.2常见故障的处理

  11.2.1对于11.1.1类故障,全部频道都这样一般是放大器烧毁或元器件老化,增益降低或线路接口氧化,接触不良,对其处理时首先应根据故障范围确定可能发生故障的放大器及接口,进行测试检查或用代换法找出故障点,并予以排除。如部分频道(或香港台或国内台)故障,如天线方向无问题,则可能是相应的天线放大器或滤波器故障或接口接触不良,可依照前法检查,排除。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4

  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结合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机械设备维修管理制规定如下:

  1、各车间实行设备维修保养专人负责制,对每台设备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设备维修保养责任人员分工表。

  2、操作人员要精心维修,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参数应符合设备要求,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巡回检查设备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扳手、听针、抹布等。掌握本工段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情况,及时堵漏。消除设备的脏、缺、锈,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4、各车间维修保养人员要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所需的油质油量要求。不同牌号的油要用专门的油桶加油,不准多种牌号的油共用同一个油桶。

  5、巡回检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油箱的油位及油质,随时加注或更换润滑油,经常保持油箱达到规定的油位。车间检修人员每季度一次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油箱洁净情况,将发现问题填写在《设备技术台帐》中,及时修理改进。

  6、质检科要定期对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化验,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车间进行过滤或更换。更换后的废油按我公司有关废油回收制度进行处理。

  7、各车间检修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每天早晨7:30-8:00时间进行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和故障;操作人员要每小时对本工段的设备巡检一次,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如果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时汇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情况果断处理。

  8、设备维修保养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附页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不允许车间内出现只使用不保养或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

  9、特殊情况不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的,需车间提出申请,经机械动力科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0、机械设备的保养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对于长期不运行或停用设备,也要按规定进行清洁、防腐、防潮等。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车间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台帐,机械动力科每周检查一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车间每项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5

  1.配件管理人员要懂业务,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配件用途。

  2.各配件使用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配件计划的编制、领取、使用、管理工作。

  3.配件计划由经营科编制。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情况,及时上报年、季、月度计划。

  4.配件到货后要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大型配件和关键配件应由使用单位、经营科共同验收。不合格配件不准入库。

  5.仓库保管人员要熟悉业务,掌握配件用途。配件按型号分类摆放,定量包装,精心保管,防止锈蚀,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配件标签要填写齐全,帐目清、数量准、帐、卡、物一致。

  6.配件的使用要建帐、建卡,有专人负责配件领用审批。配件的领用要以旧换新。

  7.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旧件的修复质量,节约配件资金。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6

  部门:经营部

  岗位:维修员

  编制时间:

  直属上司:会馆主管、管理员

  直属部下:无

  一、任职条件(含培训要求):

  1、限男性

  2、高中学历以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3、能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具备与他人团结合作能力

  4、具有司炉、制冷、制水、强弱电等相关专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熟悉相关专业法规条理

  6、具有一定的表达沟通能力,性格开朗、乐观,精力充沛

  7、具有节能降耗意识。

  二、职涯发展:

  1、通过学习掌握各种设备操作流程、维护使用,树立节能降耗意识,积极改进不完善设备使其延长使用寿命,节约能源。

  2、按照岗位职责的标准严格要求,设定目标,努力工作,学习成长、积极上进。

  三、主要责权: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秉承公司的.服务理念,服从领导安排工作。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全面了解设备使用的有关资料及养护方法,掌握基本排除故障的方法。

  3、完全掌握和严格遵守使用方法,爱护善用所有器材、设施、设备,及时修旧利废,保持设备间的设备、物品清洁整齐。

  4、认真做好各种器材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提出维修方案。

  5、按时交接班,决不允许擅自串岗、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弄虚作假。

  6、设备发生突然故障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检查事故原因,及时快速地处理并圆满地解决。

  7、树立消防观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果断疏导顾客,降低企业损失。

  8、详细记录燃气、水、电开支,并做出相应分析,保证营业水平,确保运行费用最低。

  9、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对低值易耗品配件严格管理,降低损耗,力行节约,保证质量。

  10、自觉参与到保护企业活动中去,并尽职尽责。

  11、根据会馆情况,随时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

  12、保护好各种设备、设施的原始资料、图纸,使资料完善,认真管好各类工具,做好各项记录,认真填写属实、完整。

  13、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得失,使设备达到最佳运转状态。

  14、树立防火防盗意识,保护客人及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四、工作目标:

  1、按计划定期检修保养各种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水质。

  2、控制各种设备的能源消耗,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合理化建议,做到设备安全零隐患。

  五、组织关系:

  1、受会馆主管、内勤的指挥与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2、以诚恳、友善的态度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协调、联系,并就其有关部门工作所提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3、与本会馆其他工种协调合作,完成相关工作;

  4、协助相关设备厂家定期检修相关设备。

  总经理主管副总部门经理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7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车流量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2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收车后需要填写车辆的使用说明,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请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及费用预算,经车辆主管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批。

  第7条 司机将公司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8条 公司的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厂,但司机所洽谈的修理厂必须正规且收费适中,并必须得到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行政总监的审批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同时,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司机必须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签字验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处理,所得收入需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14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5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6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车辆主管会同财务人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结算,其中指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共同确定。

  第17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核。

  第18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方可安排维修。而维修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时,司机应通过电话向车辆主管请示,经车辆主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19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第20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总监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第21条 车辆的电瓶、轮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寿命时,其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司机按比例承担;超出使用寿命者,按比例奖励所节余费用的50%给该车辆的司机。

  第22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驾驶车辆的,经车辆主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车辆变更前的司机应承担车辆变更后的司机超出核定修车费用30%的修理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变更或因车辆变更后的司机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损失除外。

  第23条 各车辆洗车费实行成本制,每辆车的月洗车费用不得超过30元,洗车费用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持消费凭证到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4章 附则

  第24条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6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9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和被录用的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

  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

  第五条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依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能力和

  经验能适合于招聘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经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办理人员招聘事宜。

  第八条试用期:

  一新聘员工应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新聘员工报到时,必须办理报到手续:

  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

  2、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

  件和照片;

  3、学历证明;

  4、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手续完备后方可上岗。

  四、公司有权根据新聘员工的考核情况和实际具体情况,选择终止试用、调换岗位或正式聘用。

  第九条新聘员工经试用合格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临时合同。

  第十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刑事处分记录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2、贪污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3、 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4、因品行恶劣,被原单位除名者;

  5、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6、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者。

  第十一条新聘员工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户口在本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由原单位 办妥调离手续,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待业人员持本人待

  业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和办理手续),户口在外省市的时限二个月新聘员工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者,一律视为不能来本公司工作,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同意者除外)。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保证维修人员维修操作规汇范、准确。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工程维修人员。

  三、内容

  1、接到部门主管的维修指令后,维修人员根据维修内容准备好所需维修工具和维修材料后,并持《维修单》赶到维修地点。

  2、公共区域的维修程序

  1)首先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如安全护栏、维修告示牌、高空作业告示牌等。

  2)做好公共场地的保护措施,将维修工具或维修材料放在旧报纸或抹布上,避免对公共场地造成损坏。

  3)维修工具及材料须安放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位置,如有用户出入必须主动礼让用户。

  4)维修结束后,立即清理维修现场,及时撤掉告示牌。

  4、室内有偿维修程序

  1)记清维修用户的房号或单元,到达维修地点并核对无误后用食(中)指关节轻声扣门。

  2)用户询问时,主动向用户问好,自报部门,说明维修内容。

  3)进入室内前必须穿上塑料鞋套,进入用户房间后,首先做好维修现场的'保护措施。

  4)如维修中会产生较大噪声时,同时提醒客人并礼貌地客人表示歉意。

  5)如维修中会产生较大灰尘或漏水时,必须事前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污染,同时提醒客人并礼貌地客人表示歉意。

  6)维修时应尽量保持户内环境雅静,严禁高声喧哗、散漫。不准随意动顾客的物品,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吃东西。

  7)维修完成后,立即清理维修现场并请用户进行验收。

  8)用户验收合格后,请作户在《维修单》内签名确认。

  9)用户签名确认后,向用户表示谢意,与用户道别,并轻轻退出房门,轻声关闭房间。

  10)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将《维修单》妥善保存。

  四、相关记录:《维修单》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4

  1.中心各设备使用班组负责本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2.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

  4.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定期对固定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探伤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5.在实施设备更新、大修理计划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切实做好专款专用。

  6.做好备用、闲置设备、特殊备件的储备和管理,严禁设备露天存放和拆套,对闲置设备要积极调剂使用。

  7.执行设备管理奖罚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处罚。

公司维修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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