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6 16:52:56 春鹏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三、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

  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

  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

  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全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C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C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

  ①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C以下(包括28°C)。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

  ②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C(包括45°C)。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剧的燃烧或爆炸,同时放出大量毒害气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等。

  8、毒害品,这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中毒其至死亡。毒品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凡生物实验半数致死量(LD50)在50毫克/公斤以下者均称为剧毒品。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二氧化汞、硫酸二甲酯等。有毒品如氟化钠、一氧化铅、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

  9、腐蚀物品,这类物品具有强腐蚀性,与其它物质如木材、铁等接触使其因受腐蚀作用引起破坏,与人体接触引起化学烧伤。有的腐蚀物品有双重性和多重性。如苯酚既有腐蚀性还有毒性和燃烧性。腐蚀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氟酸、氟酸氟酸、冰乙酸、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甲醛、液溴等。

  10、放射性物品,此类物品具有反射性。人体受到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如硝酸钍及放射性矿物独居石等

  四、危险品的安全贮存要求:

  1、危险品贮藏室应干燥、朝北、通风良好。门窗应坚固,门应朝外开。并应设在四周不靠建筑物的地方。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许超过28°C,爆炸品贮温不许超过30°C。

  2、危险品应分类隔离贮存,量较大的应隔开房间,量小的也应设立铁板柜和水泥柜以分开贮存。对腐蚀性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作架子。对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存于铺干燥黄砂的柜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不能混存。

  3、照明设备应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室内严禁烟火。

  4、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消除事故隐患。

  5、库房中应准备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五、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由于我国的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在危险物品管理中进行源头减量、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缺乏危险物品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加之一些地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致使全国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

  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申报统计工作薄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放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但是,全国参加申报登记的单位远小于危险物品存放源的单位数量。

  2、处理不合理。由于对危险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之资金、管理、设施等方面的原因,除了收集、转移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外,全国危险物品的处理极不合理。某些医院特种垃圾全部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理,存在极大的传染隐患;医药废物、多氯联苯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矿物油、含砷、汞、酚、铬、铅、锌、铜、镉废物等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堆存或排放,给周围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给人民生活带来隐患;已处理的危险废物,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危险废物的处理规范进行,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许多可能带来严重危害的正在堆存或尚未申报的危险废物有待处理,其中包括造纸及纸制品业的废物。

  六、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1、是建立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明确由镇派出所、综治办、企业办的监管职责,落实由镇综治办负责道路运输监管责任:镇派出所负责日常监管的责任:镇企业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2、是组织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从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管理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3、是建立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对全镇危险物品从购买、储存、使用直到废弃的全过程都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全镇危险物品备案资料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对全镇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硬件设施进行网式检查,对基础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全镇所有危险物品从事单位的硬件设施全部达标。

  4、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5、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7、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8、液体危险品的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9、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品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贮藏、使用安全,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仓管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放射性物品保护条例,积极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2、危险品要统一归口管理,安全主任是本室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从事危险品运输、保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并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件。

  4、从事危险品领用、使用的人员,应为具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学生做与危险品相关的实验时,应有有关实验教师在场指导。学生不得接触剧毒品。

  5、危险品的购买、搬运、运输,应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并办齐各种手续。

  6、危险品贮藏时,应按不同特性分类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购买剧毒品进出学校,需报主管负责人批准。

  8、剧毒品购买和搬运时,应有一名保卫人员全过程参与。剧毒品到库后,应立即放入专用保险箱,做好记录,并由押运人、安全办派人员和保管员分别在记录上签字。项目部的任何其他场所不得存放剧毒品,存放剧毒品的专用保险箱,应由保管员和安全办派员分别加锁,保证双主同时在场时方可打开保险箱。

  9、严格发放制度和出入库手续。剧毒品领用时,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应部门领导)审签、批准后,由使用单位同时派两人到仓库领取,领取时要准确计量,领取后应立即投入使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马上使用或使用后有剩余时,应立即将未使用或剩余部分送还仓库,仓库收、发危险品时,都应做好记录,并由全部在场人员签字。

  10、危险品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用过程中,必须至少有两名掌握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同时在场,全过程参与。

  11、危险品使用中生成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废气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应交由管理人员进行回收处理。

  12、危险品库房要建立和完善管理、使用制度,指定安全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做好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防爆、防事故等有关安全措施。发生失盗、短缺及其它意外情况,要立即上报。

  13、对所保管和使用的危险品严禁随意转送和非法交易,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4、对违反本条例者,项目部将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16、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17、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18、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9、禁止吸烟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20、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易爆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21、仓库保管人员的’一日三查’:①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②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22、危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23、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3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4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5

  1.危险物品是指化学物品、药物、易燃、易爆、腐蚀及有毒物品;

  2.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由保管员申请,园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并控制购买数量;

  3.危险物品的保管、发放,应专人保管、发放,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并妥善处理剩余有毒物或残余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开储存,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库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及时清理过期药物。

  6.危险物品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无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或教师严格把关,登记发放数量,及时收集残余物;

  8.严格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6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7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8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印发‘辽河石油勘探局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五、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十四、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即使清除干净。

  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二十一、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0

  一、首先门卫人员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制止“三品”进入车站。

  二、车场安全员做好旅客,驾售人员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三、售票员、验票员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四、驾乘、随车售票员、车辆租凭人劝阻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五、售票员做好宣传工作,严禁车辆携带“三品”。

  六、车辆出站时,严格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形成群防群治,各层次、多网络严查“三品”。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1

  1、使用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求

  a、公司凡在新、改、扩建工程中需用的化学危险品(外包装上都有明显标志),都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当天用多少购多少。

  b、对当天未使用完的上述物品(包括氧气瓶等危险品器材),都必须存放到专用的场地,不得留存在施工和无关场所。

  (2)日用危险品的使用要求

  a、公司对餐饮所用的卡式炉液化气罐(固体酒精)和客房使用的火柴,也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液化气罐(固体酒精)的周转容量为一周(7天),火柴为两周(14天)。

  b、使用部门要以当天的用量为准,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

  2、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存放的安全要求

  a、存放施工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设立在偏离主楼群、人员往来较少、并相对独立的地方。

  b、存放地必须用阻燃、轻质的建筑材料建造,并要具备干燥、阴凉、通风、防晒、防潮、防高温等条件。

  c、存放地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的灯具,并备有消防灭火器材。

  d、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要分门别类、区别性质,科学合理储存。

  e、存放地内严格执行四禁二不准即:存放地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住宿和办公、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以及化学危险物品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混杂存放。

  f、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每天下班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日用危险品存放的安全要求

  a、存放日用危险品的场地必须隔离主楼群,隔离施工危险物品存放地,并与其他日用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离。

  b、存放场地必须具备阴凉、通风、抗高温的条件。

  c、除火柴要放置在专用的铁箱内,对卡式炉的乙烷气罐(固体酒精)也应设置专用铁箱予以储存。

  d、存放场地的照明必须为防爆灯(或白炽灯),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场外,并配备灭火器材。

  e、存放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f、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3、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1)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

  (2)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制度:发放时间、货名、数量以及经手人员发放签收等。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4)物上发现异常,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并必须查明原因。

  (5)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安部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6)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操作。

  (7)日用危险品的管理

  a、对卡式炉的乙烷气罐(固体酒精)和火柴的保管人员,应相对固定。

  b、保管人员要定期盘核日用危险物品的库存量,并及时与物品采购员取得沟通,共同掌握和控制好存放的数量。

  c、需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安部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d、对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3、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严禁违章操作;

  5、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6、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

  矿长对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严把审批关;各使用单位对危险物品提报计划的种类、数量负责,采购部对危险物品采购负责,物质部对危险物品的质量负责;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爆炸材料

  1.1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经资质单位设计、审查批准,并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必须建立爆炸材领退制度、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以及岗位工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1.3销售单位对爆炸材料运输负责,供应、仓库审查后,由运输工区负责卸货、装专用车入井,存入爆炸材料库。

  1.4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同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1.5保障爆炸材料库库房完好,严格按设计及批准范围数量、使用和销毁,严禁超规定或私自改变库房。

  1.6仓库爆炸材料保管员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1.7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图表,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司矿文件精神。

  1.8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装卸或搬运时严禁携带烟火;地面装卸时,周围50米内严禁有明火。

  1.10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1.1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1.12煤矿井下爆破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

  1.13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1.14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规定。

  2、燃料及高压容器管理

  2.1燃料及高压容器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2.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

  2.2.1地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并编制施工措施。

  2.2.2在危险区域内焊接与动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⑵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⑶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且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监护,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3施工地点配齐灭火器材,操作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章程。

  2.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应加强个体防护,佩带合格的劳保用品。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4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征,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类、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止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5

  我们知道大量鞭炮如果储存不当,将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因此掌握鞭炮仓库的正确储存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就给大家支几招:

  (l)库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房梁选用金属或钢筋混泥土,屋顶采用轻质易碎材料。

  (2)库内地面平整无缝,门用双肩外开门,根据从最远点到门的距离不大于15米确定门的距离。

  (3)窗户应有铁栏杆和窗板,采光面积按地面面积的`5%计算,窗玻璃采用毛玻璃或涂白漆,门窗框采用有色金属制成。

  (4)库内室温应控制在30c以下,冬天禁止用蒸气或火炉取暖,库内照明要使用防爆型灯具。

  (5)大型仓库应设防护堤,防护堤应高于房檐,顶部宽度不小于1米,土提的根部与厂房的距离为2~3米,并修筑排水沟,库外的电线要穿管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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