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6-13 08:07:5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实用】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并结合学校、家长和小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到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级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三、小宿舍职责

  结合各位家长的实际情况,在正常上学期间(周一到周五),家长自愿选择小宿舍为学生提供食宿,小宿舍应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学生,小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上学期间,小宿舍有义务安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负责孩子在上学、放学时的人身安全。

  2、上学期间,小宿舍应保证学生不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如不在校期间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3、上学期间,小宿舍要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如果因饮食出现的疾病和其它状况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4、上学期间,家长把孩子送到小宿舍,学生不在校期间,小宿舍应为学生监护人,负责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

  学校: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小宿舍负责人:

  小宿舍负责人身份证:

  小宿舍联系电话: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2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幼儿家长(监护人)必须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教师,不要隐瞒。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不告知,出现安全问题家长责任自负。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学生必须根据学校的安排,回校参加毕业以及办理离校手续等其它相关事务,对于实习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按期颁发毕业证书,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完成毕业前的各种手续,并定时和辅导员联系,毕业生因不能及时来校办理各种毕业手续而导致不能毕业,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园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漏电、触电。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xx月24日—20xx年xx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主签单位:元子街镇初级中学

  单位主管:XXX

  主签人:XXX

  责任人:XXX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4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一、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东街小学(盖章):

  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5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4、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6、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7、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8、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19、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0、《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2、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4、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学前班、一至二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小学

  20xx.2.15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6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防范措施,依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责任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4、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6、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9、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 校(盖章):xx

  校 长(签章):xx

  责任人(签章):x

  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7

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x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刘寨小学(盖章):

  20xx年9月1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

  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

  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中学至九年级结业前有效。)

  年级:XX班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9

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禁止让学生操作机械化电气化农具,禁止让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乘坐农用三轮车或无证照车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禁止在野外烧荒,林区生火。禁止私拆家用电器,拆解电源开关。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沟渠塘坝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沟渠、塘坝、水井、崖畔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在外游荡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8、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学校护送路段之外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XXXX小学

班主任签名:

  20xx年8月25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0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学校不将该生列入各种救助、补助对象。四、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八、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进入歌厅、舞厅、游戏机室。

  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电。

  十四、严禁子女酗酒闹事、猜拳、打架斗殴。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异体质,家长必须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十九、严禁孩子擅自离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 长(签字):

  xx小学

  xx年xx月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1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私自带管制刀具到校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沟、塘、水库等危险地带溺水死亡的;玩危险游戏导致自身伤害及他人人身伤害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伤害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学(盖章)

  20xx年3月 18 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2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主签单位:

  单位主管:

  主签人:

  责任人:

  学生家长: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3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0xx年8月31日终止。

  主签单位:xx

  单位主管:xx

  主签人:xx

  责任人:xx

  学生家长: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4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班主任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学生家长、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学生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班主任职责:

  1、负责对本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安排1—2名责任心强的学生任组长,负责掌握本班学生的乘车情况。

  3、每天早晨要向车长了解学生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4、放学时及时组织本班乘车学生排队有序到达学校乘车点乘

  车、候车安全区候车。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执一份。

  校方:______班主任:______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5

  为确保您的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仙阳中心小学特此与您(孩子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孩子的校外监护责任。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网吧、游戏机厅。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的交通安全。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的向学校汇报。

  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我承诺认真履行家长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会经常对孩子进行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暴力、防踩踏及交通安全教育,也会常常对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拒绝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经常教给孩子一些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xx中心小学(学校盖章 )

  年级: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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