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2-10 19:08:4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篇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1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政和县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265232),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xxx年级xxx班学生

  学生姓名:xxx

  家长(签字):xxx

  东平中学

  20xx年3月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和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库、水沟、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电话:XXXXXXX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责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3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夏季来临,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里,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家长(监护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教育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区XXX学校(盖章)

  三年级二班学生:XXX

  班主任(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家长(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4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近期,x省一天发生x人溺水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班主任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及时掌握缺勤学生信息,对请假学生采取追踪调查,了解缺勤和请假学生的去向。不明去向的学生要最短时间内向学校汇报,并联系学生家长。

  3、利用班会和黑板报宣传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切实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使学生能自觉抵制游泳或玩水。

  4、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家、班联系。与学生和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承诺。

  5、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教育他们自己不下河洗澡的.同时,宣传下河的危害性,帮助身边的学生提高认识,及时了解班级情况和学生动态,建立班级联络员联系制度,班主任应及时向他们了解学生下和动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6、深入学生,了解班级学生的状况,发现有游泳动向的学生,及时谈心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切实提高认识,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下河游泳。

  7、加强班级管理,严明班级学校纪律,明确要求学生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8、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不擅自施救,更严禁下水救人,要求吆喝成年人施救。

  9、班主任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并详实记录班级安全。

  10、学校定期对班级防溺水管理与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对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或一票否决。

  班主任(签名):学校分管领导(签名):

  竹林桥小学

  20x年x月x日

乡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5

  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入夏以来,我国多地已发生多起学生溺水身亡事故。5月27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季店乡5名小学女生相约到季店河游泳时不幸溺亡;5月29日,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城关第三小学2名学生在县城计子川大桥下的岷江游泳时溺水身亡。

  6月9日,山东、湖南和黑龙江再次发生3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共有16名学生溺水身亡。分别是: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这样算来,在两周的时间内,就发生了5起学生溺亡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

  学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沟、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河、沟、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沟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

XX年级XX班班主任:XX

学生(签名):XX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XX

签订日期:20xx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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