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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湖南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益阳交警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确保雨雪冰冻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总体目标
确保省道、县道和城区道路不发生长时间的堵塞;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组,大队长冷劲任组长,教导员罗长江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陈铮、欧立新、黄建新、杨灿华、张华、刘应平为成员。指挥组下设应急办,罗长江兼任应急办主任。
四、应急机构
应急办警力配置:
应急办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应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2、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春运办、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指令。
3、加强与周边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情报互通机制。
4、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沿线乡镇的协调配合,疏堵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组织交通分流。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上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及时收集和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
8、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气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发布路况及交通管理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9、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
10、负责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分配、管理、调度,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保障工作。
车辆:湘H-9265警
五、应急处置警力安排
一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和逃逸事故侦查。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根据指挥组的命令,及时赶赴指定地点,疏导交通,分流车辆,维护秩序。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四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五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任务分解
1、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一梯队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其余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位置。
2、交通堵塞、交通中断、交通疏导、车辆分流由二梯队、三梯队、六梯队、四梯队(大通湖垸)、五梯队(共双茶垸)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其他突发性事件或重大事件各梯队根据指挥组或应急办的命令行动。
七、工作程序
1、指挥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梯队接到命令后白天必须在5分钟内集结完毕,夜间在10分钟内集结完毕;省道必须在30分钟内、城区在8分钟内赶到现场。
2、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先期处置的,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疏导交通,做好维稳工作。
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侦查逃逸事故预案》实行追捕、堵截、救助、勘察、侦查一条龙的快速联动机制。追捕由事故值班民警或附近路面执勤民警负责;堵截协调就近公安派出所配合,协调三眼塘、南咀等派出所在出入市境地段建立拦截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勤务制度;现场保护和救护工作由最先赶到现场的民警组织;现场勘查由一梯队负责;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命令配合行动。
八、工作要求
1、应急处置工作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队民警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2、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突处置工作责任。
3、应急工作必须严格程序,坚持依法、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依法行政,防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激化矛盾。
4、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表附后)。
5、确保值班备勤车辆的车况性能,加足油料。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规范运作,加强管理。认真调研,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加强以辖区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道路拥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气信息的预知和路面交通状况的掌握。局指挥中心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早预知天气状况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二)严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对雨雪雾天,交警大队要根据天气和流量情况,采取警车前导压速领驶、在路口发放警示卡、低速巡逻、开警灯喊话等措施,加强交通管控。对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车辆的分流工作,防止发生交通堵塞。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交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深入各有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恶劣天气下安全行车知识教育,提高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技能,增强处理各种路面交通情况的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宣传诱导。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播发实时路况信息,播放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知识,为缺乏驾驶经验的驾驶人提供帮助。
(五)做好值班备勤和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要做到一呼百应,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要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特别是桥梁、坡道、弯道,要提请交通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撒盐、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组织力量及时清扫路面积雪和碎冰。
(六)事故现场处置。交警大队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导组,如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导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达位置,正确保护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在未恢复交通前,民警绝不允许撤离现场。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备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反光背心、头盔等。并加强民警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自觉性。巡逻过程中要警灯长亮,警笛常鸣。勘查现场,疏导交通,要规范执勤,全部着反光背心,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以对党、对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切实把这项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有效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值勤和报告。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4
为积极应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全县道路交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重新修订了工作预案。
一、恶劣天气预警等级
我县多发的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恶劣天气主要有雾、霾、暴雨、暴雪及冰冻等,按有关规定,分为三级管理:
红色预警(一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五分之二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10毫米、积雪超过8厘米且路面结冰。
黄色预警(二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5毫米、积雪超过6厘米且路面结冰。
蓝色预警(三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四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造成较大影响并且暴雨天气可能持续;24小时内降雪超过2.5毫米、积雪超过3厘米且路面积雪结冰。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恶劣天气等级及影响范围,分为大队、中队两级响应:
(一)大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3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二)中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1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条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指挥领导,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联络发布组、宣传报道组、分流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李金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信息联络发布组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各个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通诱导信息和路况信息的发布;
宣传报道组设在大队宣传科,副教导员闵建荣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宣传报道;
分流疏导组由各单位组成,唐孟珺为大队联络员,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协调与联系,各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分流疏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交通指挥与协调工作;各单位民警、辅警为成员,具体负责分流疏导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后勤保障组设在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分流设施、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恶劣天气信息获取及发布
(一)信息获取
1.大队指挥中心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日常情况下每周沟通一次信息,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每日沟通一次信息;发生恶劣天气时,视情形每2小时沟通一次直至实时沟通。
2.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和路面巡逻等措施,实时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气情况。
3.大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天气监测设备,了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情况。
4.大队指挥中心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在启动响应的同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2.启动县级响应后,各单位负责将乡镇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报办公室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诱导屏、手机短信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3.响应解除后,由原发布单位在1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恢复交通信息。
五、信息报送
(一)大队启动Ⅰ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二)大队启动Ⅱ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三)大队启动Ⅲ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上报市交警支队。
六、指挥调度
(一)领导到岗到位
1.启动Ⅰ级响应时,大队主要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赴一线指挥。
2.启动Ⅱ级响应时,大队主管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业务部门负责人赴一线指挥。
3.启动Ⅲ级响应时,大队带班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
(二)工作职能
1.按时上报信息。大队按照相应等级,Ⅲ级响应每90分钟、Ⅱ级响应每30分钟、Ⅰ级响应每15分钟向相应报送部门报送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指导现场处置。大队通过视频、语音、电台、电话等方式,直接指导一线处置工作,指挥分流、管制车辆,必要时可调度相邻大队警力协同处置。
3.及时沟通协调。大队及时与相邻市、县大队沟通,通报天气、路况信息,必要情况下请求协助协调分流、管制车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七、现场处置措施
(一)警力到岗到位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除机关必要人员外,全部投入一线。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迅速调配警力,支援受影响路段,确保该路段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涉及路段交警中队民警全员上路。
4.在警力到岗到位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原有勤务安排基础上,增加巡逻班次频率,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
(二)实施交通管制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大队指挥中心经请示市交警支队同意后,封闭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其它车辆通过辖区。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车辆通过辖区。
(三)交通组织疏导
1.远距离分流: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围内,对驶向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远距离分流。
2.中距离疏导: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围内,指挥驶向管制路段车辆右侧排队慢行;
3.近距离控制: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内的范围内,控制车辆,依据管制措施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车辆驶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车辆驶入管制路段和指挥车辆右侧排队慢行依次通过。
4.实行限速通行。通过交通广播、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发布雨雪、雾霾天气车辆限速值,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车辆间距,调节交通流量。
6.带道压速通行。对于路面积雪结冰、坡道弯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或因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较低、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视情在安全地点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或者民警乘坐社会车辆,带领车队压速通行。
7.压缩车道通行。在弯道、坡道以及桥梁、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连续、渐进提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压缩多条车道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严禁超车。
8.临时封闭道路。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山区、临崖傍水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限制车辆通行。道路封闭后,对封闭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将滞留车辆带离封闭路段。
9.警种协调联动。对于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道路严重结冰,疏导指挥警力不足的,要及时提请当县公安局指挥组织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联合上路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10.积极救助群众。因雨雪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司乘人员的食品、饮水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四)交通事故处理
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则,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快速清撤,简易事故当场处理,一般事故简易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五)恢复交通
应急处置完毕,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恶劣天气发生规律,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处置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切实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因此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各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视频指挥通讯设备提前调试,摆放到辖区重要交通结点,并按照指令随时开赴相关路段,及时为上级部门传送一线视频画面。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按规定留足备勤警力。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备勤人员10分钟内集结。各大队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的实战演练。
(三)做好应急准备。大队按照装备标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通讯、交通、救援和民警个人防护、防寒保暖等装备,配备至少一台应急通讯车;协调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融雪、除冰物资,配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际、市际后市内、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准备;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热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证滞留人员情绪稳定,避免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绿色通道”。要掌握并对接辖区各方救援力量,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交通信号的限制。对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需要开启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的,要及时受理,根据实时路况规划最优通行路线,调度路面执勤交警采取调控信号灯、警车开道等方式切实保障医疗急救、消防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五)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报道组要主动挖掘民警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编发简报、采编信息、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以随警作战、跟踪采访、现场报道等方式,对民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5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暴雨、寒潮、低温、大风、冰雹、、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 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九、其它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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