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1-27 08:01:4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1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应在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

  (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 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

  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

  (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攻关研究、应急物资运输、防止对人的感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2

  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其H5N1亚型会引起人的感染,造成人发病和死亡。为确保该病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职责、组成及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

  (一)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县长为副指挥长,畜牧、计划、财政、质监、公安、交通、工商、卫生(含疾控中心)药监、林业、民政、扶贫、文广、经贸(含商贸中心)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解决防控经费,制订防控实施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并监督各乡镇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部门:

  (1)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上报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疫病作出初步诊断,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8)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9)协助宣传部门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作好正面引导工作。

  2、计划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计划。

  3、财政部门:负责紧急防疫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4、质监部门:保证市场禽类产品的质量。

  5、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交通部门:负责优先安排运输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

  7、卫生部门(含疾控中心):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预防和禽产品的卫生检验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8、工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周边13公里以内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县外购进禽类及其产品。严厉查处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9、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物,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10、经贸部门(含商贸中心):负责管理监督各定点屠宰场,建立定期消毒制度,不屠宰、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的家禽及其产品。

  11、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杀家禽而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救济,解决好受损农户的正常生活。

  12、扶贫部门:负责帮助因扑灭疫情而受损的农户恢复生产。

  13、林业部门:严禁捕捉野鸟,并负责监测野生鸟类的不正常死亡,减少野生候鸟与家禽和人的.接触,降低禽流感病毒向人传播的风险。

  14、文广部门:负责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正面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15、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纪、渎职、失职行为。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一)诊断指标

  1、临床诊断指标:

  (1)急性发病死亡;

  (2)脚鳞出血;

  (3)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水肿;

  (4)肌肉和其它组织器官广泛严重出血;

  (5)明显的神经症状(适于水禽)。

  2、血清学诊断指标(非免疫禽)

  (1)H5或H7亚型的血凝抑制(HI)效价大于4lg2以上;

  (2)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阳性(本法不适于水禽)。

  3、病原学诊断指标

  (1)H5或H7亚型病毒分离阳性;

  (2)H5或H7亚型特异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

  (3)任何亚型病毒静脉内接种致病指数(IVPI)大于1.2。

  (二)结果判定

  1、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临床诊断指标(1),且有临床诊断指标(2)(3)(4)(5)之一的。

  2、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符合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标,且非免疫禽检测结果符合血清学诊断指标(1)或(2),或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1)的。

  3、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指标,且至少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之一的。

  三、应急处理

  (一)应急处理的原则: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应急措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按照“早、快、严”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1、“早”的技术规范

  (1)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突然成群死亡,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突发动物疫情,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畜牧水产站报告。

  (2)早诊断。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业务干部要熟练掌握禽流感病禽的临床诊断指标,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及时向县兽防站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早报告。各乡镇畜牧水产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业务骨干赶赴现场调查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家禽的种类、数量、同群家禽的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初步诊断、流行病学及病源追踪并临时采取控制措施。若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厅局。经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对各地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24小时内必须进行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情况。

  (4)早确认。

  ①县兽防站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可疑疫情的,可请省、地兽防站派人协助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②对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兽防站实验室检测,判断其是否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快”的技术规范

  (1)对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对疫点立即采取严格的隔离封锁、扑杀和消毒措施,严禁疫点内其它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严格限制有关人员、以及车辆、饲料、禽蛋托盘、饮水与喂料器皿、排泄物等一切可能污染物品的流动;对疫点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关闭相应的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立即组织业务干部对当地家禽和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疫源和可能扩散、流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最长疫情潜伏期21天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进行追踪调查。

  (2)疫情确诊后,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在2小时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对决定实行封锁的,发布封锁令,内容包括封锁的起始时间、封锁范围和对疫区管理等,各项封锁措施在12小时内实施到位。

  3、“严”的技术规范

  (1)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处理

  ①疫点。扑杀疫点内所有禽类,并按国家规定对禽类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类、场地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在疫点出入口设立消毒哨卡,24小时值班,禁止人、畜禽、车辆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其它可能污染物品移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出时,须经县畜牧水产事业局批准,并经过严格消毒后进出。

  ②疫区。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在疫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疫检查任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和其它可疑污染物运出。

  ③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家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并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关闭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2)扑杀。可根据本地情况,采用能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3)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4)消毒。疫区封锁期间,第一周每天消毒一次,以后每周消毒一次;解除封锁前必须对疫点和其它重点场所进行一次终末彻底消毒。疫情发生期间,养禽场(户)饲养人员以及其它与病禽直接接触人员所用衣物等物品,用有效消毒剂浸泡15分钟,或开水煮沸5分钟以上。

  (5)解除封锁的审查要求

  疫情发生后,按要求划分的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监测未发现新的传染源,关闭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且记录完整、规范、档案齐全,解除封锁前,经省、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检查评估合格,方可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开放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县畜牧水产事业局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该区域养禽场、户必须空舍6个月以上,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6)人员防护

  ①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②洗手和消毒。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健康监测。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工作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作人员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四、保障系统

  (一)政策保障

  全县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乡镇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资金保障

  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储备紧急防疫资金,保证工作需要。

  (三)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1、县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药品、器械、防护服等储备。

  2、乡镇应建立相应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四)技术保障

  县、乡镇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必须精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禽流感初步诊断技术、疫情处置技术、免疫操作技术。

  (五)人员保障

  1、省、地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为县、乡镇紧急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防控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预备队。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具体措施。

  (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指挥部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和解除紧急状态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

  (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3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治,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医院设立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1. 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三、应急准备

  1.在门诊配备专职人员及相关医疗设备对入院病人进行发热预检,门诊部做好发热门诊日常管理工作。

  2. 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科室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H7N9人禽流感相关防控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3.由药剂科、设备科做好相应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4.一旦发现H7N9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当事人在做好防护和隔离的同时,严格按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向医务科或总值班上报。

  四、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县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医院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需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五、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手机正常开机并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4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镇政府成立防治重大疫情领导机构,建立指挥部,开展防控及紧急疫情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宣传普及禽流感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镇村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禽流感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属地管理原则

  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禽流感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疫情防疫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二、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一)成立柴胡店镇防控禽流感指挥部,政委由镇党委书记黄传军担任,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宁担任,下设由分管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禽流感防控指挥部。

  (二)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滕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部门职责执行.

  三、日常防控

  (一)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市有关要求,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程序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加强防疫和监督检查,控制镇内感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村禽类的免疫接种工作。

  建立镇、村、片、户四级防控网络。镇机关包村干部为镇村联络员,各村、各养禽场也要建立防控机构,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各村要以户为单位,每10至15户为一片,确定1名负责人,形成镇、村、片、户防控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对外埠爆发禽流感的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镇畜牧兽医站要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外来运输活禽的.车辆要进行严格封锁,禁止进入辖区,对运输的禽类产品,要严格检查其相关手续,对其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登记。

  (三)预防接种

  按照市里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全部完成全镇禽类的预防免疫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100%。

  (四)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宣传有关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知识,配合镇防疫部门做好禽类的免疫接种,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卫生部门与环境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报告制度

  四级防控网络要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信息员要做到准确、定时、定人、定向,将防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要发动群众人人当信息员,及时向村指挥部报告,减少信息传递时间,如发现疫情半小时内必须报到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不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的现象,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六)确立镇级禽类填埋场

  柴胡店镇确立2处禽类填埋场,以便染疫禽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深埋。避免疫情蔓延。

  四、预防措施

  在镇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设立办公室、防疫工作队、捕杀工作队、消毒工作队、信息统计队、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由镇政府有关单位组成。

  (一)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防疫工作队:负责全镇家禽的免疫接种工作,免疫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同时宣传家禽防疫基本知识和常识。

  (三)消毒工作队:负责全镇所辖村、养殖场、养殖户及村街道的全面消毒工作。

  (四)捕杀工作队:在全镇所辖范围内,如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采取非常手段,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捕杀,并做好防止疫情扩散的善后处置工作。

  (五)信息统计队:负责全镇范围内,禽类养殖调查摸底的统计工作,保证数字准确不出现遗漏。同时上报本镇禽流感防控动态的各种信息,保证信息准确及时。

  (六)挖坑填埋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该队负责在本镇制定的两个填埋场,负责挖坑填埋,并且对该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七)紧急免疫、卫生、宣传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紧急免疫、卫生队要及时到场对疫区所接触禽类人员进行及时免疫采取隔离观察并对所住居室进行彻底消毒。宣传队负责对所发生疫情村的村民做好宣传工作。

  (八)物资供应队:保证以上各队所用物资及时到位。

  (九)治安交通队:负责所发生疫情村的治安交通管制工作。

  (十)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如发现疫情,该小组有权做出对全镇禽类进行捕杀的决定,并在2小时内对发生疫情的村、养殖场,养殖户进行隔离,对直接接触感病禽类的人员实施强制性医疗保护隔离,为防止疫情范围扩散,有权调动所辖范围内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所辖范围进行封锁,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关注社会动向,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各单位要做好社会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宣传讲解禽流感的病理知识和防控常识,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严厉打击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管理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社会的稳定。

  六、如发现疫情:按下列程序工作:

  (一)报告疫情

  当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分指挥部、养殖场户报告或其他人员举报发生禽只突然大量死亡等重要疫情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同时向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二)流调队赶赴现场

  由办公室主任授权,办公室通知流调队人员赶赴疫点。

  (三)对事发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办公室通知各村和镇畜牧兽医站对疫情现场采取控制性措施,对现场采取初步封锁、隔离控制措施,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四)初步诊断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剖检等,对疫情的临床诊断指示做出初步确定,再由专家组做最后评估后,采集病样送上级实验室做进一步的血清学诊断。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指示。

  (五)紧急启动预案程序

  镇防控办公室主任向常务副指挥长报告流调队、专家组的诊断评估结果。由常务副指挥长向指挥长报告后,由指挥长发布封锁令,决定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高治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时,直接启动二级预警机制,疫情重大时启动一级预警机制。

  (六)治安、消毒、 向导分队到位

  办公室通知村和镇兽医站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通知镇治安队、各村消毒分队、向导分队,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执行预案,各村同时应做好群众工作和各分队的配合工作。

  (七)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镇办公室按信息统计分队汇总的相关情况通知物资储备分队,做好物资装运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各村和各分队,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八)组成前沿指挥所

  由镇长指挥牵头,在镇畜牧兽医站组成指挥所,疫点发生地的各村书记任指挥、村长任副指挥组成前沿指挥所,对疫情的处置实施统一指挥。

  (九)各分队到位

  封锁治安分队、各消毒分队、向导分队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物资供应分队、宣传分队、紧急免疫接种分队、医务分队、民政救济分队、信息统计分队、捕禽分队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集结待命.

  (十)禁止禽类加工、交易和运输

  由镇防控办公室立即通知工商及相关部门.关闭疫点周围10公里的所有禽类屠宰厂、集贸市场,禁止一切禽类交易。

  (十一)扑灭疫情

  镇消毒分队负责对疫区进行消毒。捕杀队队员负责捕禽、登记造册、裝尸。重型机械分队负责挖坑、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镇分指挥部负责配合捕禽、消毒、免疫接种、封锁有关路口等工作。

  (十二)撤离现场

  由区、镇指挥部发布命令,各分队分期分批撤离现场,消毒分队对废旧物资、防护服、鞋帽、口罩等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三)密切监视疫情

  由镇防控办公室和流调队密切监视疫情21天。

  (十四)解除封锁

  由专家组提出评估意见报镇防控办公室,经上级验收后由滕州市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集锦5

  一、成立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禽流感防控预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始终把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加强宣传,普及对h7n9禽流感的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知识,保持稳定。在师生之间开展防控h7n9禽流感宣传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宣传画等形式开展预防禽流感的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师生的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

  (三)幼儿园坚持做好幼儿晨检工作,首先要求家长把好晨检第一关,每天坚持幼儿来园前检查幼儿是否有相关的不适症状。幼儿园及时全面掌握来园师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少痰、乏力、头痛、关节和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带上口罩、通知家长送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

  (四)引导师生及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室内勤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幼儿园清洁卫生、不留死角。注意科学搭配饮食,保证幼儿营养、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加强户外锻炼,保持良好体质,提高自身抵抗力。

  (五)幼儿园准备必要的.消毒、体温检测、防护等用品,设立隔离室。加强幼儿日常健康状况的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加强因病缺课追踪,加强幼儿“缺课请假”制度。对没到园的幼儿及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患有传染病的幼儿痊愈后返校,须持正规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方能返园。,(七)幼儿园、教职工及幼儿家庭不得饲养禽类。避免幼儿接触家禽、鸟类等动物,避免接触从事禽类养殖、销售、宰杀、加工业者,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八)出现打喷嚏、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用纸巾或手帕掩盖口鼻,预防感染他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已是迫在眉睫,务必请您们重视起来,做到群防群控,积极杜绝h7n9禽流感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最后祝各位家长和幼儿身体健康,万事顺利,开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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