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27 09:27:0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做为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 应急机构及职责任务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为落实以上职责,办公室成立以下基本应急小组:

  (一)综合小组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二)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小组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三)死难人员尸体处理小组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四)灾情核查小组。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 应急保障措施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2在救灾物资不足情况下,由贸工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行业协会以及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5 预测和预警

  5.1灾害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灾害预防救助机制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6 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在二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8 宣传教育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9 附则

  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90天;

  (2)强热带风暴(中心风力10-11级)风暴潮达2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200-300毫米或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5)通讯部分中断、停电1-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3000-5000万元;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热带风暴(中心风力8-9级)风暴潮达10年一遇;(3)24小时降雨150-200毫米或1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4)5-6级地震等。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1各区政府制定本区的应急预案。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各学部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各学部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以园长xxx为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是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风雪、雷电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成员:z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防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防灾工作。

  2、发布布临灾指令,督促各职能小组按本预案开展抗灾应急各项工作。

  3、指挥抗灾救助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

  4、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工作机构

  1、信息组:

  组长:z

  成员:z及教导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收集上级发布的防灾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时、准确发布防灾信息。

  (3)掌握学校防灾救助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宣传教育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灾自救的知识,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印发防灾救灾宣传资料。

  (3)编报防灾救灾工作动态。

  3.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制订学校防灾应急预案,绘制应急疏散平面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标志等,并组织实施演练。

  (2)协翻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工作。

  (4)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广播室(石尚斌)应立即通知师生撤离,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友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5)各班主任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应立即进入教室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班主任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在上课其间,各教师应立即组织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教师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遇强地震,无法撤离时,上课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墙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区域的地方)

  (6)在上课期间,灾情发生时刘丰胜迅速到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石尚斌到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

  (7)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4、后勤保障组:

  组长:z

  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根据需要购置防灾设施设备。

  (2)搭建学校防灾设施。

  (3)临灾状态下,负责调配防灾设施设备,提供食品、饮水等生活必需品。

  (4)负责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值班巡逻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接收记录上级的电话通知,及时汇报校长。(由郭玉、付娟,朱红梅、盛莉斐负责)。

  (3)晚上进行校园巡逻和检查,负责学校安全,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刘丰胜、王峰、宋文革、王卫军负责)

  (3)及时督促各年级学生按时离开教室进入宿舍晚唾。。

  (4)刘晓娓负责查阅区局育教网的信息,报送各种材料。

  6、(晚睡及午体)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疚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2)公寓管理人员及时放电开灯,打开公寓楼门。协助班主任疏散学生。(若遇突发灾害,公寓管理人员应急时通知学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进入宿舍组织学生有序下楼。

  (4)石尚斌负责男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刘丰胜负责女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

  (5)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三、防灾应急程序

  1,临灾应急反应、

  接到上级发布的临灾信息后,防灾领导小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召开防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宣布有关抗宠救灾的规定。

  (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灾情动态宣布临灾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灾疏散时间及范围。

  (4)检查学校应急措施和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防止灾情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学校秩序

  (6)及时向区教育局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重大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应越级报告。

  2、灾后抢险救灾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灾情发生在教学时间时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安排,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4)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5)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O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6)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保护学校财产。

  (8)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能,负责本组救灾工作,迅速到一线进行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救助和撤离疏散,不能丢掉一个学生,只有学生全部撤离后,教师方可撤离。

  3、科任教师应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课期间,必须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学生撤离完后任课教师方可离开。

  4,各处室王作人员及公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五、附学校防灾、抗灾撤离疏散平面图。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㈠预防措施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

  2、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3、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4、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6、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疫情防治措施

  (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2)疫情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现场应急措施,有组织、步骤,对有可能出现的病人,特设紧急救护组织,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采取隔离,做好应急准备,保证有效的快速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1)一旦现场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根据情况的.轻重迅速组织与病情相关的救护工作。

  2)平时项目班车用做预防急救准备,发生情况,班车随时听从调遣,如果应急不来时,及时求助外线给予帮助。如:打急救电话“120”,由后勤负责人联系,并指派班车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医院。并详细调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任何人等,进行隔离,由医生逐一进行检查,对出现“肺结核”“禽流感”病人使用过的用具、衣物、床铺、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3)备用两个空房间,发现高烧、头疼等不适反应时随时进行隔离。

  4)项目班车每天清洗,不少于两次消毒。

  5)对没有出现病情的全体人员,首先要购置由卫生部门配置的预防传染病药物、消毒液进行

  预防消毒,防止病毒传染。

  6)对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封闭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队食堂外出采购人员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7)救护结束后要把发生的一切详细情况记录在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处理。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预防疾病措施

  积极开展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预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二)积极采取环境消毒措施。

  (三)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保持大便通畅。

  (四)心态平和、理性、冷静地看待传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物,增强身体的抵抗能力。

  (七)加强卫生宣传,避免前往空气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集会。

  (八)如出现发热、干咳无痰或少痰、气促、呼吸困难等情况,要及时就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㈠预防措施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长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安全处、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宿舍、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及时记录并整改。

  5、政教处制定防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并指导校内师生掌握地震逃生知识。

  6、成立防地震等自然灾害领导小组。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迅速将学生带领到在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学校无能力处置的,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4、安全处以及总务处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要按照上级指令和预警信号安排学校各项工作,若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地震预警时,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突发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及时上报教育局。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2、政府或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则宣告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针对学生出现的情绪紧张、神情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咨询室立即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舒缓学生震后心理压力。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及其他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第一责任人:校长

  总指挥:总务主任

  医务负责人:校医

  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的抢救和安置。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责任人:宋丽萍。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报告程序

  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校医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报告。

  3、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4、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应急处理程序:

  1、灾情发生前:

  (1)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就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组和抢险救灾组和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3)抢险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搬离高处各类可移动物品,加固或移走指示牌、雨棚、线杆、花木等可能倾倒物品;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

  (4)信息通讯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通报台风等灾情进展情况或及时报警。

  (5)对灾害可能威胁师生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6)警戒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2、灾情发生时:

  (1)抢险救灾组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

  (2)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情发生后: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各工作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预案向教育局应急救援中心和相关部门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报告灾情。

  (4)医疗救护组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按照预案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物资保障组迅速组织救灾款物,确保及时到位。

  (7)抢险救灾组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8)医疗救护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为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时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蕲春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卫生应急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医院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防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医疗卫生救援相关信息。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院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公共卫生科主任任组长,各院防疫保健科主任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应急物资供应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行政办公室、总务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人员、物资、药品等的储备、调拨等应急供应。

  5、成立救护车应急救援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各院急诊科、后勤保障科主任任成员;负责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用车,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汇报,及时改进,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规定的自然灾害等级,积极作出应急响应。

  四、现场处置

  1、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自然灾害事件所带来的危害。

  2、医疗卫生救护小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发现埸,积极参加救援。

  五、疾病预防控制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卫生防疫小组要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次生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

  按照《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医院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政府、县卫生局报告。

  七、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1、人员保障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各小组开展自然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演练。各小组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动,随时更新。当自然灾害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到单位。

  2、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应急小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以及抗洪、抗旱物资保障。

  3、救护车应急小组:对救护车进行定期检修,保障车况良好,保证医疗救援时能紧急出动。

  八、奖励与处罚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失职、消极怠工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及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中心要在各公共区域信息公告牌上发出书面通知,提醒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原则:

  3.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3.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台风暴雨来临前之检查

  4.1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专人增加巡逻次数,并对以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4.1.1区域所有窗户是否关好,如发现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未做好防范措施应使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4.1.2天台、走道、天花等,是否有悬挂物,是否存在被风吹落的危险。

  4.1.3楼顶天面、平台等处的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1.4外墙面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2工程部安排专人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机电设备、设备机房进行全面检查,以下为重点检查项目:

  4.2.1区域内设备房门、窗户是否关闭及牢固(重点是发电机房、配电机房、电梯机房、加压泵房、抽风机房)。

  4.2.2天面、天台、平台各排水口及地面排水、排污井道是否畅通。

  4.2.3检查地库排污泵工作状况,排水沟是否畅通。

  4.2.4检查发电机状况,电瓶状况,燃油是否充足,保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5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应急抢险器材(雨衣、雨靴、电筒、绳索、潜水泵、沙包等)保证齐全、完好,可随时正常使用。

  5、暴雨来临时,应加强巡视保证地漏、水沟排水畅通,发现有淤塞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风力加大时,应用沙包堵住大楼受影响地方,待危险排除后,方可解除封闭现场。

  6、当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安排专人收看(听)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最新消息。

  7、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发布的最新消息,及时调整、安排人员到位待命。

  8、台风、暴雨期间所有秩序维护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9、台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应组织相应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人员、环境管珍员坚守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其它员工不得关闭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10、当气象部门悬挂黑色暴雨警报或红色台风信号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班长、秩序维护部长、环境管理部长都应到达现场,实行24小时值,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发布通告。

  11、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工程部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车辆进出门岗挡车栏杆进行相应处理,以防被风吹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

  四、因自然灾害引起水浸事件发生时,按《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执行。

  五、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分公司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六、台风暴雨过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七、后期处置:

  1、台风、暴雨过后,物业服务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恢复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财产也遭受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配合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要对事件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浙农产发[2014]5号)《义乌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持续高温干旱、突发性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局成立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抗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产业科、资源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法制科、农村发展科、绿化造林科、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种苗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科,由局产业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农林防汛防台抗旱的监督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及安排,提供农业水旱灾害损失并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

  (二)局抗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自然灾害信息收集、新闻宣传等工作;根据应急响应安排人员值班,负责采购应急抗灾物资。

  局产业科:承担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督促决定事项落实;收集反映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灾情统计上报,提出农业防灾减灾计划、建议;争取农业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局资源管理科:组织指导灾损耕地复垦,湿地植被恢复等工作。

  局安全监管科:负责督导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局法制科:参与督促应急处置工作的执行。

  局农村发展科:指导镇街针对农家乐发布灾害天气预警、落实防灾措施;了解掌握农家乐的灾情。

  局绿化造林科:负责林地水土流失防治,指导绿化修复等工作;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

  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畜牧业防灾抗灾应急技术措施;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地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指导灾后动物防疫,督导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农村经营管理站: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防灾减灾工作。

  农机管理站:负责农业机械、农机设施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农机人员参与抗灾救灾的督导工作。

  种子管理站:负责制定农作物种子防灾抗灾应急措施;收集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种子储备、调剂和调拨。

  种苗站: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林业作物的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提出灾前预防与灾后补救技术意见,指导开展林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三、建立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立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农林部门报告。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立即上报。一时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机设备、农场设施及住房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及对策措施等情况。

  2.灾害预警。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组织发布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台风)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信息;

  (3)突发性雪灾冻害;

  (4)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3.强化预防控制。指导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园区设施、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

  4.做好抗灾防灾准备。指导完善不同类型灾害防控技术措施;指导发展避灾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和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

  5.适时采取措施。根据灾害各时段要求,指导防御措施。热带气旋(台风)登陆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根据不同的灾害种类,建议政府并协助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Ⅰ、Ⅱ、Ⅲ三级灾害。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级:

  (1)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播种面积40%以上。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灾害对待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Ⅱ级:

  (1)造成或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30%左右。

  (2)一个或多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40%左右的`。

  (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灾害对待的。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Ⅲ级:

  (1)一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30%的。

  (2)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1.I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农业厅;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级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和救灾资金、物资等。

  2.Ⅱ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安排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根据要求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镇(街)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的情况。

  3.Ⅲ级

  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灾情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抗灾领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和局抗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应急结束。灾害应急处置结束时,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进入常态管理。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指导抢修损毁耕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帮助灾后恢复生产。

  (二)协调救助。协调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及时补充种子储备。协助做好对农业损失的保险赔付。

  (三)灾情评估。总结分析灾害预防处置工作,肯定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

  六、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资金管理规定,争取将农业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种子储备。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建立完善内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一、责任人:

  园领导

  二、处置事件的组织:

  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三、报告程序: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四、预防及处置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要向师生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总务处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信息员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通知等,则立即通知园领导采取措施。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时,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措施。

  (4)园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总务主任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后勤园长组织各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园领导要安排加大学校值班人数。

  (5)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统一人员分配,各负其责立即进行抗灾自救工作,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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