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20 14:37:0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灾害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灾害应急预案

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四、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五、应急结束

  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7007

  5、8170076)。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⑵、速报规定:a)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灾害应急预案3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灾害应急预案4

  冬季防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当遇到重大气...

  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

  当遇到重大气象灾害时,由施工企业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一旦灾害性天气出现,施工企业迅速向各自的施工现场发出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出指令,随即启动预案,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谢作龙(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情况总指挥

  副组长:胡建军(技术负责人)负责应急措施决策

  成员:黄建林(质量员)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抢救工作

  高丙源(安全员)负责现场报警联系

  陈夫(施工员)负责现场抢救

  许园园(材料员)负责现场抢救

  外部应急联系电话

  119消防大队

  120急救中心

  110警察

  114?查讯中心台

  三、应急措施

  所有施工的建筑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专职安全员,必须通过必要渠道及时了解我县的天气状况,将有关灾害性天气信息及时发送到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

  (一)预防

  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及围挡墙、基坑设施、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进行紧急检查。

  1、临建设施及围挡墙

  检查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及砖砌、广告围挡墙有无裂缝、倾斜、变形。不稳固或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严重的要拆除重建。

  2、基坑设施

  检查基坑边坡支护及基坑周边土质的变化,对毗邻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山体的基坑要重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加固和隔离措施。

  3、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

  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梯的基础设施、塔身、塔臂和钢丝绳、卷杨机、吊篮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多塔作业以及安装在邻近基坑、高压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要求和安全距离的必须拆除。严禁采用绳索固定等方式控制塔臂的旋转。

  4、脚手架工程

  检查落地式、悬挑式、门式等脚手架的基础沉降、架体拉结的安全状况。确保架体与建筑物的可靠拉结,是防止脚手架倒塌的重要措施。

  5、施工用电

  检查施工用电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防护,做好防雨雪、冰冻的措施。

  ?(二)监控

  灾害性天气发生后,要实施重点监控。

  1、要加强对基坑壁支护的观测,确保基坑周边防护有效,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对基坑周边积雪进行清扫,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

  2、风速四级以上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风速五级风以上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雨雪、大风等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同时不得进行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工作。严禁在雨雪、冰冻、大风天气进行塔吊等设备的拆装。

  3、大雨、大雪和冰冻天气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积冰,及时清理屋面包括临建房屋积雪,防止雪荷载过大造成房屋坍塌。一旦房屋积雪过厚,超出设计承载力时,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撤离。冰冻天气要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施工现场要有防滑防冻措施,工人生活区要有相应的保暖、保温措施和消防措施。同时,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混凝土构件要加强防冻养护,并进行覆盖,以防冻坏。

  4、在大风、雨雪和冰冻天气,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加强对现场的巡查,项目经理不得脱岗。现场要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车辆、机械,确保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各施工企业和各施工项目部在工人放假返乡过年时,要做好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人返乡途中的安全,平安到家。

  (三)抢险

  建筑工地一旦发生倒塌、水淹等灾情,必须首先将人员紧急撤离到预先设置的安全场所,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遇险人员开展紧急自救抢险。视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报告。

  (四)复查

  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对临建设施及围挡樯、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进行施工作业。要注意加强现场排水工作,对基坑、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要及时进行排水,防止长时间浸泡导致坍塌。

灾害应急预案5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县黄河岸边xx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xx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坡,斜坡上部位塬面,下部为黄河阶地。xx小禾村黄土滑坡1976年8月遭遇连阴雨后曾发生滑坡,造成70孔窑洞,4间房屋等财产毁坏,由于撤离群众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目前该滑坡坡体长度200m,宽400m,厚约35m,体积约140万立方米,属于大型黄土滑坡。该滑坡的危害性极大,直接威胁着在滑坡体前缘下居住的坡底村村民36户174人生命财产的安全。滑体目前处于初期蠕滑阶段,遇连续降雨(大雨、暴雨)等因素的作用,滑坡随时可能产生突然滑动,滑坡稳定性极差,有下滑的趋势。

  该滑坡隐患点编制有“防抢撤方案”,受威胁群众持有“防灾避险明白卡”。

  五、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

  1、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邀请观摩的有关部门领导:

  (1)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

  (2)省民政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领导。

  (3)陕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人员。

  (4)全省10个市国土资源局的主管局长、科长和地环站站长。

  (5)x市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的领导及市辖13个县(市)区政府及国土部门领导。

  六、演练时间

  1、预演练时间:20xx年4月20日上午9:00

  2、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20xx年4月下旬)。

  七、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施步骤

  (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

  1、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联合召集,县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xx镇和坡底村村委干部及生产队长等参加(会议时间暂定4月16日上午9时在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

  会议内容:

  (1)市国土资源局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通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座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3)演练工作分工:

  A、指挥长(xx县县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B1、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xx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工作的策划。

  B2、副指挥长(xx县县委副书记田一泓、xx县人民政府xx副县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主任)

  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4)六个应急工作组演练职责:

  A、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地质专家及xx镇政府负责人组成。任务为: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送应急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应急抢险组、交通治安管理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工作。

  B、交通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交通治安管理队伍;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地质灾害区现场实施戒严封锁;组织灾区现场治安巡逻保护。负责疏散受灾区内无关人员,协助应急抢险组转移灾区人员及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C、应急抢险组:由xx县武装部部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织部队、民兵预备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D、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x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局、气象局、安监局、地质专家、市地质环境监测站、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发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完成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局长xx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xx镇医院、xx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指定、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认真搞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在灾情发生后不发生各种传染性疫病。

  F、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局xx任组长,成员为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xx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2、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准备

  (1)综合联络组全面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筹划。

  (2)交通治安管理组应熟悉xx小禾村滑坡的灾害危险性及危险区内的相关情况,制订交通管制及灾区安全保卫的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准备封锁公路、道路通行的禁牌及禁止进入危险区的警示标志。

  (3)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设立监测标志,全站仪监测安置地点和监测记录等。

  (4)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悉记群众撤离避让路线、灾民临时安置地点及卫生抢救所的临时设置地点的有关情况,做好抢险救灾及物资储备调运及有关设备装备与调运工作。

  (5)医疗卫生组熟悉灾民临时安置地的有关情况,准备救护车及相关救护医疗器材等,确保抢险救灾或演练应急之用。

  (6)xx镇政府组织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由xx镇基层民兵组成,人员30人左右,统一着装,培训演练。

  (7)县国土局、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相关的xx派出所做好紧急撤离群众的训导工作,确定相关典型形象的演练。

  3、应急预案演练预演工作。

  4月16日上午召开演练预备会议,统一协调有关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工作任务,标准及要求,制订完善公布有关演练的方案、措施、办法等,县武装部、县国土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等有关新闻媒体以及xx镇政府及相关的村委会、生产队分片召开参加演练区域内的全体群众会议,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训导,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确保各种形象人员落实及演练各种措施。4月20日上午9:00进行预演,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

  (二)演练工作程序

  1、演练工作预备会议

  4月16日上午10:00—12:00: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演练工作协调预备会议,参加人员:xx县政府、市国土局领导、x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演练指挥部成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及xx镇政府领导、有关村委干部、生产队长等。

  (1)县政府领导讲话

  (2)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作演练工作的安排;

  a、布置演练工作(时间进程安排)。

  b、观摩现场定点定位及车辆安排。

  2、演练工作程序安排

  (1)上午9:00时全体演练单位及观摩贵宾集中xx县xx小禾村委会待命。

  9:10,接xx镇政府报告:“因昨夜连续大雨,xx小禾村黄土滑坡出现严重险情,简易监测资料表明滑坡后缘裂缝向两侧不断延伸,宽度已增大40cm左右,滑坡有明显下滑趋势(迹象),要求市、县国土局尽快派人调查处理。”

  9:15,县国土局领导:

  a、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b、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c、市、县国土局派出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进行险情评估及应急处理,设立全站仪监测点。

  9:25:县国土局领导接应急小分队报告:“xx小禾村滑坡活动性增强,后缘裂缝程度达到300米,宽度已增大到0.4米,且裂缝之间出现多处落水洞,直径最大达0.8米,裂缝两侧发生明显垂直位移,前缘局部已渗出浑水,据测定裂缝以3厘米/小时左右速度发展,滑坡处于临滑状态。建议尽快报告县政府,启动市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9:30:县国土局领导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建议启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汇报,经市长同意,“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通知“县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xx小禾村村委会集中待命。”

  10:00:指挥部设在xx小禾村村委会,坡底村村委会为集合地点,各组长向指挥部报到,原地待命。

  10:10:县国土局副局长同志向指挥部介绍该滑坡地质灾害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副局长报告天气情况。

  县国土局汇报灾情态势,发展趋势,提出防患对策及建议。

  10:20:指挥部:下达命令。

  命令:交通治安管理组,在坡底村南北村口封锁进入危险区xx镇—坡底村的县乡公路、坡底村南进入滑坡危险区的村道;同时设置警戒,除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该危险区域,对灾区实施治安巡逻,保证灾区安全。

  应急抢险组:使用音响设备放警报信息或鸣锣紧急通知危险区域的人民群众按原定路线有序安全转移,应急抢险组,要组织30人的民兵预备役人员火速赶往灾区,按照原定的编制序列目标任务快速赶到灾区实施抢救,迅速组织灾区人员和物资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到各安置点。

  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跟踪监测灾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卫生紧急抢救队伍进入灾区,进行伤、病员的抢救及转移工作。

  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转移到各临时安置点的灾民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各安置点灾民的宣传思想巩固工作,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确保救灾抢险指挥的通讯与联络的畅通。

  10:30:撤离开始。

  11:00:撤离完毕。

  11:00:应急抢险组报告:全线撤离完毕。已设好警界、切断电源水源。

  交通治安管理组报告:通往危险区的公路、道路已封锁,警戒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后勤物资保障组报告:撤离群众基本安置妥当。

  医疗卫生组报告:撤离过程中只有三人因摔跤受轻伤,已得到紧急处理,临时医疗点已建立,工作正常开展。

  灾情调查监测组报告:据监测组监测,滑坡变化已趋稳定,降雨也已停止多日,建议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解除封锁警界事宜。

  11:10:指挥部召开会议,下达命令:解除公路、道路封锁、警界。由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监测,有情况及时报告;灾后重建组负责对危房进行鉴定,提出灾民回迁和重建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

  11:15:省厅、市县领导及指挥部领导到各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

  11:40:演练工作讲评会。总指挥作演练讲评;市领导讲,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讲话。

  12:00:宣布演练结束。

灾害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李立峰

  成员:王云峰、李锦玲、杜继让、摆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年级组长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场小学

  20xx年2月26

灾害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门百思特精细化工厂的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全厂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小组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办公室、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设立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小组组成

  应急小组总指挥由贾彦卓担任,副指挥由侯东旭担任;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在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时设在行政部。

  3、应急小组总指挥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全公司的防台风、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部署防台风、防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风、暴雨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应急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台风、暴雨来临前,负责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检查公司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2)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并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台风、暴雨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厂区内防台风、暴雨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风、暴雨工作;

  (4)负责有关防台风、暴雨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防台风、暴雨,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5)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公司厂区安全,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6)在防台风、暴雨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员工撤离和转移,负责公司的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7)负责防台风、暴雨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小组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8)台风、暴雨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案实施

  1、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公司应急小组指挥成员下达防台风通知,应急小组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应急小组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应急小组要合理协调各部门,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2)应急小组要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采取相关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应急小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公司停止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巡视公司,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公司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公司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5)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应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公司上报,对于公司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四、台风预警分级

  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2)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时,应急小组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3)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信息通告发布

  3 、应急保障措施

  (1)台风来前首先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到建筑、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前检查吊挂物品,要固定灯架、货架、空调室外机、雨棚等,以确保安全。

  (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5)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6)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五、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于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由应急小组报请公司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8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灾害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邻近市区发生但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水旱灾害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xx区人民政府设立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区(镇)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防汛防旱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1领导机构

  2.1.1区领导

  1、区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2、分管副区长为区防指指挥,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3、其他区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分赴各地指导防汛防旱工作。

  2.1.2指挥等级

  1.当确定为Ⅳ级(蓝色预警)时,由区防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或副主任主持协调相关工作。

  2.当确定为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指挥协调相关工作。

  3.当确定为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区防指指挥(分管区长)指挥,成立工作组。

  4.当确定为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决策,成立工作组。

  2.2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内。

  2.2.1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民防局、供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xx供电公司、xx电信分公司、中石化xx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如有人事变动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

  2.2.2指挥、副指挥职责

  指挥(区政府分管区长)职责: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xx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xx防指、xx市政府、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抗洪抢险。

  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副指挥(区人武部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协助指挥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区公安局领导)职责: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职责: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

  2.2.3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的规定,组织修订全区防汛防旱预案和调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水情、旱情和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重建、应急修复、物资器材补充等,并做好其他相关防汛防旱协调工作。

  2.2.4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防汛工程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工作。

  区委农工办: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涉农相关问题等的处理。

  区级机关工委:负责区级机关防汛抗灾抢险队伍的组建;根据区防指的指令,组织、协调各抢险分队的行动等。

  应急办:负责全区防汛防旱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发改委:负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设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等。

  经信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供应。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物资补充、储备等经费并监督使用。

  国土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区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居民小区的防洪排(水)涝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泥浆水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在台风警报期间督促停止建筑安装、高空作业和露天起吊等工作。

  城管局(园林局):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负责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牌及其他高空设施等的检查、加固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和河道等的清理疏通工作;园林部门做好危险树木、行道树等的加固清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公路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洪设施;组织协调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水面上的船只、竹木排、浮筒、浮码头等的防台风管理和人员疏散、救助工作;协助做好航道停航措施的落实和停航期间的船只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旱、涝等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恢复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综合节水技术;负责种子等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新闻媒体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防台抗旱动态。

  卫计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环保局:负责水旱灾区水质监测,监控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相关信息等。

  粮食局:负责向受灾地区调运粮食,确保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全区粮库的防洪保安工作。

  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及早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安监局: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汛期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的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电厂等重要企业及其他重点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民防局: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承担区政府其它指定的抢险救灾保障等工作。

  xx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和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防洪工程设施运行和防汛、抗旱、排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受灾区域供电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xx电信分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中石化xx公司:负责全区防汛抗灾油料的供应工作。

  供销总社、东方国资公司等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有关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供应和单位系统内相关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和反馈群众需求、求助等信息,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全区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做好与防汛抗旱相关职能工作。

  2.3办事机构

  2.3.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政策、法规、指令,起草制订地方性防汛抗旱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防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包括: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演练、抢险物料储运等工作及年度工作总结。组织编制防御洪涝台旱灾害的各项预案,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知识培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组织防汛检查,督查防汛抗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安全的违章违法事件;负责防汛水雨情自动测系统、防汛会商系统、防汛现代化办公系统、防汛抗旱动态信息收集、发布、服务系统和防汛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开发。掌握防汛抗旱动态,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各区(镇)和相关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遇特殊汛情可适当延期)24小时专人防汛值班,全天候掌握水雨情、台风活动情况、工情,编制发布汛情通报和水位短信;在灾害性天气,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和做好服务工作;协调有关机构调度流域洪水;负责有关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价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完成防汛抗旱其他日常工作。

  2.3.2应急工作小组

  当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时,区防指抽调水利局各科室人员组成设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是:

  1、综合信息组。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信息的汇总和宣传报道工作,编制防汛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及灾情的调查评估工作;参与相关防汛会议,做好有关资料信息、公文的起草、打印、归档等工作。

  2、水情调度组。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水情、工情、汛情,提出决策建议,根据上级防指的要求,落实流域性工程的具体调度工作;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器材、抢险队伍的调度等工作。

  3、抢险技术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现场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等工作。

  4、执法监察组。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流域河道的清障工作;检查监督防汛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紧急防汛期间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参与重要防汛会议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接待等工作。

  2.4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镇)人武部、水利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水利站或政府其他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洪涝台旱灾害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每年汛期前组织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报区防办。

  xx市xx区防汛防旱应急指挥体系

  区政府、区应急指挥中心

  xx防汛防旱指挥部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

  后勤保障组

  水情调度组

  执法监察组

  抢险技术组

  综合

  信息组

  区防办

  各镇(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气象、水文部门组织对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风暴潮、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区政府和区防指。

  (3)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区防指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发生大洪水时,各报汛站及时上报监测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区防指,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河湖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工程监测,按照防御洪水预案要求有计划地增加力量巡查,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每日上班前向区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太浦河、太湖堤防、重要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区防指。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所在地人民政府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区防指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经防指领导审核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xx防指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各区(镇)应及时上报区防指,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2小时内将情况书面报到区防指。区防指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并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1.5水质信息

  水质信息主要包括:发生水质污染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水质指标、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环保、水文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遇水质污染时及时报区防指。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质水情变化情况,做好防污调度、水环境改善等工作。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做好思想组织、工程设施、物资器材、水文通信、防汛抗旱检查等的准备;修订完善防御洪水预案和防御台风预案、城镇防洪预案、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及时完成水毁修复,对病险工程实施应急除险加固,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方案,保证抢险物料充足,通信畅通等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除险加固工作。

  3.2.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3洪水灾害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区防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4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区防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各区(镇)提前做好预降排涝、腾空库容等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人员、财产转移等工作。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上级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指。

  (2)预报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区防指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预降防范应对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降排水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干旱灾害预警

  (1)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不足或被污染、破坏、供水水质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区防指或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并按照供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要求,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水旱灾害预警支持系统以区防汛防旱指挥系统为基础,包括信息采集、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决策支持系统三大部分。为了更好地进行水旱灾害的预警、决策工作,各区(镇)也应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传递高效、反馈快捷的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镇、河湖等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分别编制和修订区、镇两级行政区域内的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洪水;以后根据变化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各类防御洪水、台风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编制,报区防指审查同意后,由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凡经审批同意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各地应坚决贯彻执行。

  3.3.3抗旱预案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各抗旱预案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编制,报区防指审查同意后,由各区(镇)人民政府实施。凡经审批同意的各类抗旱预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应坚决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汛;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目标。

  4.1.2进入汛期,区、镇(区)两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风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区防指负责全区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设施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各区(镇)人民政府负责。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区、镇(区)两级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要求向区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发生险情,都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行政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乡镇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区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临近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各区(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防指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太湖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超过4.50米;或全区各地同时发生特大洪水,平望水位接近或超过1999年最高水位[1999年最高水位为4.39米,为历史最高水位]。

  (2)太浦河或太湖堤防发生决口,流域性水利工程出现特别重大险情。

  (3)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或已遭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并伴有大到大暴雨。

  (4)全区发生特大干旱,平望水位低于历史最低水位1.67米[1934年8月24日,为历史最低水位]。

  (5)全区和多个区(镇)供水严重不足,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汛抗灾工作,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启动《xx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各类预案,视情况请示省、xx防指启动太湖流域防御洪水预案。区防指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涉及到太浦河、环太湖水利工程的由区防指主动与上级有关方面协商,共同防御上游洪水。区防指在24小时之内派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区防办全面抽调人员加强值班力量,5个应急工作小组全部到位,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区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xx日报和xx电台、电视台等及时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等信息。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全区上下要围绕防汛抗灾这个大局,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区防指有权对影响防洪的壅水、阻水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理。

  (3)在紧急防汛期,区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占地取土、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全区上下做到三个统一: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启用服从统一调度;防汛物资、机泵、油、电等服从统一安排;劳力、运力、物力服从统一调遣,并一律实行先调用,后补办手续结帐。

  (4)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巡查,根据巡查发现的隐患和潜在的险情,突击组织力量抢修。巡逻队员发现堤防或工程隐患在半小时内报告区(镇)防汛指挥部,区(镇)防汛指挥部应当在1小时之内落实并实施抢险加固措施,同时把情况报告区防指。

  (5)各围垦区作好滞洪准备(人员撤离、财产转移等),各地应无条件服从区防指的滞洪调度命令,区防指视汛情发展报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实施开闸滞洪措施。

  (6)当水位继续上涨时,全区要全力保护重点,确保太湖大堤、太浦河堤防、泵站、太浦闸、农村联圩、城镇大包围、重要工矿企业、仓库、重要设施、主要交通干线等的安全,保障全区生产生活秩序的基本正常。

  (7)洪涝灾害发生后,区、镇(区)两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地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及时修复所管辖范围内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

  (8)一旦发生紧急险情,如有必要,区防指经上级同意可请求当地(或上级)驻军和武警的官兵支援抗洪抢险,调集部队抢救洪水围困人员和协助进行工程抢险,请求部队支援工作由区人武部负责协调。

  (9)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太湖流域发生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超过4.20米;或全区同时发生大洪水,平望水位到达或超过4.20米。

  (2)太浦河、太湖堤防或流域性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

  (3)12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并伴有大到暴雨。

  (4)全区发生严重干旱,平望水位低于2.00米。

  (5)全区和多个区(镇)供水不足,发生重度干旱。

  4.3.2 Ⅱ级响应行动

  (1)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启动各项防汛调度预案。区防指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xx防指。区防指视汛情发展派出专家组赴各地进行技术指导。

  (2)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组织协调防汛抗灾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的一切准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防汛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防汛工作。

  (3)区防办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xx日报和xx电台、电视台等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4)各区(镇)对所有病险涵闸全部实施封堵,联圩所有套闸停止船只通航。

  (5)各地要按照防汛防台职责的要求,动员责任人员到责任地段到岗到位;抢险队伍集中或分散待命,随时随地服从各级防汛指挥部的调遣,并做好上堤抢险的各项临战准备(抢险工具、车辆、物资等)。

  (6)区、镇(区)两级要及时补充消耗掉的各类防汛物资,各地要根据圩堤巡查情况将防汛物资调运到需要抢险的地点,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时增加各类防汛物资的补充。

  (7)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xx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境内航道实施停航准备,同时实行限速行驶。当平望水位到达4.20米,并呈上涨趋势时,区、镇(区)两级由政府牵头组织交通、公安组成联合工作组,执行停航监督管理的工作。

  (8)当太湖水位高于平望水位时,太湖各口门全部关闸控制,以控制洪水入境。当上级防汛部门有调度指令时,按上级调度指令执行。

  (9)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同时加强值班,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太湖流域发生较大洪水,太湖平均水位超过4.00米;或全区各地同时发生较大洪水,平望水位到达或超过4.00米水位;

  (2)太浦河、太湖堤防或流域性水利工程可能出现险情。

  (3)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8-9级,并伴有中到大雨。

  (4)全区发生中度干旱,平望水位低于2.30米。

  (5)全区和多个区(镇)供水受到较大影响,发生城市中度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区防指指挥或区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区防指部分成员单位派人参加,视情况启动调度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区防指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xx防指。

  (2)各区(镇)防汛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参加防汛值班,并密切关注天情、雨情、风情、旱情、水情等的变化。

  (3)全区所有联圩全部关闸预降;病险涵闸视工程情况作好封堵准备,各类封堵材料运达封堵地点,并根据外河水位的上涨情况实施封堵;联圩套闸实行定闸定时通航,即每只联圩由各区(镇)自定1-2只为通航闸,其他闸禁止通航,每天通航次数不超过4次;对于圩内外水位差超过2米的水闸实行二级控制三级水位(即上下游闸门均有水位差,形成外河、闸室、圩内三级水位),并禁止通航。

  (4)各区(镇)、村和工业集中区由领导带队,组织巡逻队按照分工责任地段,加强对堤防、水闸、排涝站、涵洞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各抢险队伍做好人员、物资、器材等抢险的准备,时刻待命,随时准备上堤抢险。

  (6)堤防高程低于当地水位加安全超高50厘米的薄弱地段(如工矿企业、码头、仓库、村落、缺口等)的堤防要组织力量按照责任分工全部加固加高,以后根据水位的上涨情况将堤防高程加固加高到当地水位加安全超高50厘米以上。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太湖流域发生一般洪水,太湖平均水位超过3.80米警戒线;或全区发生一般洪水,平望水位达到或超过3.70米警戒水位。

  (2)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并伴有降雨。

  (3)全区发生轻度干旱,平望水位低于2.50米。

  (5)全区和多个镇(区)供水受到较大影响,发生城市轻度干旱。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办主任主持会商,视汛情发展启动调度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

  (2)各级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并准确及时报告水情、雨情,各级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应及时掌握汛情。

  (3)各防汛物资储存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各类防汛物资的检查,核对数量,检查质量,落实专人值班,以备抢险调用。

  (4)全区低洼联圩要全部关闸预降,降低水位,腾空库容;半高田地区已建联圩关闸预降,没有形成包围的活络坝头作封堵准备,并准备好封堵用的物料,提前储备到位。

  (5)各区(镇)、村和工业集中区要组织巡逻队伍对堤防的完好情况进行循环巡视检查,发现薄弱地段及时组织人员加固加高。

  (6)城区要组织专人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检查,外排涵洞出现倒流的要及时关闭封堵,防止倒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及时疏通下水道、边井、窨井等工程设施;要全面清除各类因施工影响的阻水坝头,确保城区排水通道的畅通。

  4.6应急响应措施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4.6.1河湖洪水

  (1)当河湖水位超过危险水位时,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经批准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湖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雨涝灾害

  (1)当出现雨涝灾害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湖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台风灾害

  出现台风灾害后按《xx区防御台风预案》规定的程序处置。

  4.6.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相邻地区发出警报。

  (2)当发生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时,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所在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第一时间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5干旱灾害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必要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可宣布全区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督促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重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6.6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区防指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地区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凡属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上报;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在全力处理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4.7.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区防办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签阅后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办,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协调与紧急处置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防办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事发地的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区防指将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线防汛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调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各区(镇)应及时做好受灾区域内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的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按行政区域由各区(镇)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各区(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情况紧急时,区防指请示区政府可紧急动员卫生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设备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区民政局、农委等审核和发布;涉及驻吴部队的,由区人武部审核。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干旱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指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各区(镇)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区(镇)要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按照防汛现代化的要求,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重要泵站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防汛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网络、公共显示屏、手机短信、电话等手段发布信息,提醒注意事项,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险情后,区防指派工程技术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指导各区(镇)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的需要。

  5.2.2应急队伍保障

  5.2.2.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吴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区级机关组建的防汛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区(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区级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区防指领导批准后实施。三是需要调动同级其他各镇(区)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区防指提出调动申请,区防指协商调动。

  (4)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区、镇(区)两级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区防指向人武部提出,由人武部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区人武部可边行动边报告,并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内容应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2.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各区(镇)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各区(镇)要组建抗旱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洪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紧急防汛期间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等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紧急防汛期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区水利局、石油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区级防汛防旱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

  (2)区级防汛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财政资金采购,主要用于重要堤防、重要防洪设施的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区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区防办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区防办下达调拔单;若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调用物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3)防汛物资管理单位接到调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并向区防办反馈调拨情况。调用区级防汛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和消耗的物料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负担。汛期结束后,申请调用单位与防汛物资管理单位结算费用。

  (4)申请调用区级防汛物资的单位,防汛抢险结束后,主动向区防办报告物资使用情况。

  (5)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各地防汛防旱的要求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的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干旱期间各地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区(镇)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由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用。

  5.2.8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遭受水旱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补助和抗旱补助。需要区财政增加防汛防旱经费时,由区防办和区财政局会商,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各区(镇)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和防汛抗灾抢险费用支出。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区、镇(区)两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区、镇(区)两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区(镇)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指挥信息系统

  5.3.1建设和完善与xx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相联接的防汛防旱调度系统,逐步建成覆盖全区防汛防旱部门的防汛信息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5.3.2建设和完善信息采集系统,加快水情、工情、旱情采集系统建设,为调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5.3.3建设和完善河道、闸站等防洪工程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

  5.3.4建设和完善区防指与各区(镇)之间的防汛专网决策支持系统,实现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共享、决策及时。

  5.3.5区防指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各区(镇)的防汛抗灾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练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区防办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全区主要河流超危险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审核,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镇(区)两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区防指负责各区(镇)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防汛巡逻队员和防汛抢险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驻吴部队和武警部队抗洪抢险应急队伍的培训由区人武部统一安排,区防指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3演练

  区、镇(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善后工作

  各区(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各区(镇)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区防办应急调度工作。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时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各区(镇)和各有关部门应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通信等基础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各项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6.5保险

  水旱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组织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尽快赔付。

  6.6防汛防旱工作评价

  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人事局和区防指等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防汛抗旱实施细则(或办法),并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解释。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实施细则。

  区防指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10

  六、七月份,是洪涝灾害的频发季节。为了有效处置我校发生洪涝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靳芳琴任组长,王坤、王云、吴林祥任副组长,赵玲、张凤英、胡盛、杨淑梅、冯玉川、牛永刚、王凌云、安学武、李靖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预防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室,安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靖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师生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附师生转移避让路线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各领导成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洪涝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处置,发生重大灾情,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师生,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师生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三、应急保障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连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2、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灾害应急预案11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4。4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灾害应急预案13

  1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定义与分级

  2.1事件定义

  因连续暴雨或行洪发生洪涝,对施工作业区域的人员、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2事件分级

  2.2.1 Ⅱ级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连续暴雨造成基地住宅、厂区、道路被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b)施工作业区域因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

  c)所属区域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的。

  3预测与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5应急启动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处置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7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7.1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受困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b)生产、生活基本得到恢复。

  7.2后期处置

  7.2.1处工会和劳资科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处理安抚工作。

  7.2.2处安全环保科要组织防疫部门做好灾害事件现场的消毒、疫情的监控等工作。

  8应急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灾害应急预案14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灾害应急预案15

  1.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镇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臵工作,保证全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镇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办《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全镇范围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臵。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全镇概况

  2.1基本情况

  管辖1个社区居民委,9个行政村,13个屯。现有居民3536户,1070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其中镇内人口936户,3942人。全镇人口由汉、满、蒙、达、回、鄂伦春、朝鲜,锡伯族组成。拥有耕地面积144360(9624公顷)亩。是逊克县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域和对外经济辐射的窗口,2002年被列为黑龙江省小城镇建设网络示范镇。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防汛指挥部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全镇防洪应急事务。其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镇重大洪水灾害的抗洪救灾工作;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对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汛情变化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全镇的防汛抗洪以及开展组织转移安臵、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镇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由镇长任指挥长,主管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镇人大主席以及镇纪委书记任副指挥长。由党政办、镇纪委、镇农办、镇水管站、镇小城办、镇财政所、镇民政办、镇卫生院、镇广播站、镇交管站、镇供电所、镇派出所为成员单位。

  3.2成员单位职责

  镇领导联系防汛责任区与成员单位的防汛责任区对口,成员单位防汛责任区不随领导成员的变更而变化,新接任的领导成员即为联系责任区的联系责任人,未定联系责任区的领导成员,在防汛抗灾中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接受临时调派的任务。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力求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避免职能交叉。其工作责任制如下:

  ①负责检查、督促联系责任区,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项决策的情况。

  ②协同本镇其他职能部门抓好汛前准备工作,及时处理险工隐患,完善调度方案。

  ③发生暴雨、洪水、险情和灾情时,及时与本镇其他职能部门一道组织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④督促执行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发生特大洪水需要分洪或溃垸时,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⑤灾后千方百计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妥善安臵灾民,修复水毁工程。

  ⑥督促本镇其它职能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联系责任制。

  ⑦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防汛方面的问题,帮助本镇其它职能部门总结和交流防汛抗旱的经验教训。成员单位防汛主要职责如下:

  镇党政办:正确把握防汛宣传的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做好防汛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镇纪委:监督、指导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责任制和抗防汛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臵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镇农办:负责指导防汛救灾,并组织恢复生产;研究制定灾区灾后农业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拔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负责重点防护对象的防御工作及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镇水管站:组织、指导、协调防汛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统一合理调配防汛器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用。组织实施防汛工程建设和防汛应急工程修复。组织、指导做好汛期来临时的防御工作。

  镇小城办:负责集镇居民的防汛保卫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助镇人民政府担负防汛抢险及执行有关重大防汛紧急任务。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款。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害医疗救援和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灾区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群众开展水质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

  镇广播站:指导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汛情灾情,宣传防汛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交管站:为防汛救灾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运输道路畅通。汛期来临期间,根据镇指挥部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协助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镇供电所:做好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保障防汛、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行为。协同做好防汛器材运输车辆特别通行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3.3办事机构

  防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为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雨、水、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汛情会商建议,制定抗洪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与灾区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抗洪救灾新闻发布会;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镇抗洪抢险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和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一切准备,现将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并明确职责如下:

  ①办公室

  组长:徐文胜

  成员:杨连源王刚、张春莲

  职责:

  a.全面系统地掌握防汛抢险动态,及时准确掌握汛期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b.做好上传下达和联系工作。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水文、气象部门的预报及各单位上报的险情、灾情,详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和指挥部主要成员报告;

  c.及时掌握水库、堤垸水情变化,并按时张榜公布;

  d.险情、灾情发生后,负责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帮助处险救灾。同时,整理文字材料,上报县防指。

  e.搞好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导抗洪动态和编写防汛简报。

  ②宣传组:

  组长:李慧

  成员:王业辉、朱建航

  职责:

  a.在全镇做好防汛知识的宣传工作;

  b.对最新汛情的发展情况进行对外公开,供镇域居民了解到及时汛情。

  ③保卫组:

  组长:刘锐

  成员:赵思国姜帅

  职责:

  a.负责与镇直各单位联络调车和安排抢险用车事宜;

  b.负责防汛用电负荷调度,保证防汛照明用电和排渍用电;

  c.保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中断,通知电信部门及时派员组织抢险。

  ④物资器材组:

  组长:李佩清

  成员:曹德华

  职责:

  a.对全镇防汛物资、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和及时调度;

  b.在物资器材的分配去向和使用数量上须有详细统计。

  ⑤后勤组:

  组长:李春凤

  成员:王月芝,李长友

  职责:

  a.负责各堤垸、水库防汛抢险器材调度;

  b.负责安排好防汛抢险、值班人员生活。

  3.4防汛制度

  3.4.1防汛值班制度

  ①防汛值班工作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②值班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③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有关领导亲自值班;

  ④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收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雨、水、险、灾和工情,搞好上传下达;

  ⑤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并登记处理情况;

  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电话摘报,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3.4.2会议制度

  ①指挥部各类会议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②根据指挥长指示或防汛会商会决定,拟定与会人员范围或名单,及时通知开会对象;

  ③准备好会议各类文字材料;

  ④及早搞好会场布臵和会议接待、食宿、交通、活动和参观访问等事项;

  ⑤及时掌握会议进展情况,做好上下协调联络工作;

  ⑥作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整理领导录音。

  3.5防汛责任制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2010年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确定全镇2010年千亩堤垸和小Ⅱ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镇级干部和镇直机关单位联系乡镇定点负责堤垸、水库名单,联系防汛责任区镇级领导与镇直机关单位联系镇防汛责任人防汛工作责任制。镇领导特别是防汛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是防汛抗洪的耳目。及时准确的雨水情和工情、险情、灾情信息,是防汛指挥决策和组织抗洪抢险救灾的关键条件。镇防汛指挥部要落实雨水情监测责任体系,确保汛情信息畅通。

  镇水管站每天要定时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向镇防指传递雨情信息,定期提供中、长期天气趋势预测。遇有重要天气,要及时加密测报,根据情况紧急分析会商。镇水管站完善水文预报方案,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的测报洪水,按照水文预报规定向防汛部门发布洪水预报和水情报汛。当江河洪水达到设防标准时,要加密测报每一小时测报一次。

  要建立严格的洪涝灾情和险情报告制度。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迅速上报洪涝灾情和工程险情报告。同时,按照规定在灾害发生24h,把洪涝灾情统计简表逐级报告。

  4.1.1气象、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

  ①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做好中短期雨情水情预报和每天雨水情汇报。

  ②对灾害性气象、水文气象,应加强纵、横向联系,主动通报。

  ③发生暴雨洪水或出现其它灾害性天气,应立即收集雨情、水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

  ④堤防进入警戒水位,逐日填报堤垸水情表和内湖水位表。

  4.1.2险情汇报、登记制度

  ①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②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专题报告。

  ③水利工程发生险情需要上级派潜水员和专家抢险时,按《防汛抢险队伍调度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④每年汛后提出险情处理意见。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分项列出当年急需处理的病险工程,对暂时无力解决的工程,镇防汛指挥部落实临时度汛方案和抢险措施。

  4.1.3溃垸垮坝汇报、登记制度

  ①千亩堤垸和小Ⅱ型水库在失事后12h内上报。

  ②垮坝失事后应及时掌握群众安全转移、安臵以及工程抢护、恢复等情况。

  ③及时填报堤垸溃决情况和水库垮坝情况统计表,并用书面形式总结工程失事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

  4.1.4洪涝灾害汇报登记制度

  ①洪涝灾害发生后,应及时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上报灾情和抗灾动态。

  ②洪涝灾害统计上报时间分为时报、月报和年报。时报在发生灾害后及时核实上报。

  ③发生洪涝灾害时,要及时填报抗洪情况统计表(上防汛劳力后每日一次)、排渍情况表(发生渍灾后每日报一次)。

  ④及时用电话、传真、网络、简报、专题报告、照片、录相等方式反映情况。

  4.2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对应颜色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局部地区日降水量超过100毫米;

  (2)逊毕拉河及沾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堤垸无溃垸性严重险情。

  (3)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制水位,溢洪道开始溢洪,但出库流量不会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预报库水位会继续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预警:

  (1)局部地区连续日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或发生连续日降水量大于50毫米的集中性降雨天气;

  (2)逊毕拉河及沾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堤垸无溃垸性严重险情;

  (3)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出库流量接近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且预报库水位会继续上涨。

  (4)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预警:

  (1)区域性连续日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或日降水量超过150毫米;

  (2)逊毕拉河及沾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千亩堤垸出现溃垸性严重险情;

  (3)逊毕拉河及沾河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会上涨。

  (4)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水库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水库出现险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预警:

  (1)区域性连续日降水量超过150毫米,或日降水量超过200毫米;

  (2)逊毕拉河及沾河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安全;

  (4)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小Ⅱ型水库及千亩堤垸基本情况见附表1和附表2。当达到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级别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镇防指领导报告,并填写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经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启动响应程序。同时,镇防指向县防指、镇委、镇政府、镇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防汛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4.3预防预警行动

  镇防汛办应及时向市气象、国土等部门了解极端灾害性天气、实时降雨及地质灾害及预警等情况,并预测灾害将对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害程度,同时提出应急参考意见。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提出洪水预测意见,研究分析可能致灾的程度,并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将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指挥长视情况召集防汛会商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并不断完善已建成的防汛指挥系统,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据逊毕拉河及沾河所在的江河防洪预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制订保护区范围内不同量级江河洪水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其中超标准洪水的防御方案应明确社会动员、群众转移安臵等具体措施。此外,还针对由于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造成的突发性洪水,制定相应的洪水防御方案。具体的防御方案见各堤垸防洪预案。

  4.4.2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镇域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加强洪水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Ⅰ、Ⅱ、Ⅲ、Ⅳ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指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5.1.4洪涝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指挥机构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水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1.7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发生灾害,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臵,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发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应急响应的主体为镇防汛指挥部。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Ⅳ级响应:响应主体为镇防汛指挥部。沿堤穿堤建筑物关闭,洲滩物资、人员及时转移,防汛队员上堤巡查,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同时,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及发生区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所分配责任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Ⅲ级响应:对于重点垸、小Ⅱ型水库及其余堤垸、山塘、河坝响应主体为镇防汛指挥部。水库、河坝、堤防等各类防汛工程启动运用,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臵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至人员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协调、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镇防汛指挥部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所分配责任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在紧急防汛期,镇防汛指挥部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臵。镇防汛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Ⅳ级响应行动

  (1)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Ⅳ级响应行动建议,镇防指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程序,并报分管副指挥长。镇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水情和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镇委、镇政府领导。

  (2)镇防汛指挥机构,按照镇防指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做出相应布防、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指办公室。

  5.3.2 Ⅲ级响应行动

  (1)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Ⅲ级响应行动建议,分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程序。分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指办公室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导和重点工程调度。镇防指应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灾工作。在镇广播站发布《汛情通报》。

  (2)镇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抢险或组织防汛,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防汛的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指,并由镇防指上报县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

  (3)镇防汛指挥机构和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镇民政办及时组织救助灾民。镇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排忧解难。

  5.3.3 Ⅱ级响应行动

  (1)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Ⅱ级响应行动建议,镇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程序。镇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向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民政办、镇人武部相关责任领导作出通报。镇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和督导,搞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在24小时内派出镇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定期在镇广播站发布《汛情通报》。

  (2)镇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镇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力。防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险区群众,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指。

  (3)镇防指成员单位应启动应急响应,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镇民政办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镇卫生院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镇防汛指挥机构和镇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5.3.4 Ⅰ级响应行动

  (1)由镇防指办公室提出Ⅰ级响应行动建议,镇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程序。镇防指政委、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可依法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召开镇防指全体成员会议,紧急动员部署,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强化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同时向镇防指成员单位通报。镇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工作。镇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强化值班,随时掌握汛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督导和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定期通过镇广播站发布《汛情通报》。紧急时刻,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实行镇委常委责任制,带领工作专班分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2)镇防汛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防汛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险区群众,组织强化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防汛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随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

  (3)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民政办、镇人武部领导和镇防指成员应率领专家组或工作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驻守。镇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电力部门确保防汛用电需要。财政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镇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物资。镇交管站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镇民政办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镇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汛指挥机构和镇防指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汛指挥部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1)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灾害性气象、水文信息,应立即做好纵、横向联系,主动通报。特别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和重点病险工程等所在地防汛责任人的密切联系。

  (2)险情汇报、登记制度。镇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在正常值班情况下,由值班室在收到信息1小时内呈报技术组签批,技术组随时了解工程运行状况、处险进展和险情变化情况。非常值班情况下,由值班室在收到信息时刻交由技术组办理,值班室主动督办跟踪、反馈处理结果。对于确需上级提供支持的重大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务必用书面材料呈报,并写清楚有关的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以及请求支持的具体要求。

  (3)洪涝灾情汇报制度。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门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相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

  (4)溃垸垮坝汇报、登记制度。所有堤垸及水库失事后,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失事后应及时掌握群众安全转移、安臵以及工程抢护、恢复等情况;及时填报堤垸溃决情况和水库垮坝情况统计表,并用书面形式总结工程失事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

  镇防汛指挥部对上报的各类信息,及时给予必要的分析和反馈,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共享,拟发新闻通稿,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防汛通讯系统由数字微波通信网、数字程控交换网、超短波移动通信网组成。

  镇防指领导、成员单位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已编印成册。镇防汛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汛情特别严重,手机无通讯信号的边远地区,必要时,可由电信部门架设临时通讯设备设施,确保镇领导防汛应急调度通讯联络需要。

  5.4.2指挥和调度

  现场应急指挥和调度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防汛指挥部具体调度和组织实施。

  指挥决策主要采取会商会议的形式作出,会商程序一般为:根据市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变化分析和降雨预报,镇防办综合上级及各地水雨情信息进行洪水预报分析及洪水调度分析,水利部门提供险情分析及处理方案,最后由指挥长做出决策,发布指示和命令。

  5.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大坝、堤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依据特大洪水防御预案,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镇人民政府和村组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

  5.4.4抢险与救灾

  水库、江河堤防、水闸、泵站、输水渠道或管道等水利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部门要组织协调镇域内有关部门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力争避免垮坝、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每年汛前各地必须组织好防汛队伍。

  ①巡逻队

  由熟悉当地情况并具有防汛经验的人组成,汛前登记造册。汛期负责辖区内防洪工程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分析,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管理部门。

  ②守护队

  由熟悉当地情况并具有防汛经验的人组成,汛前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期负责水库、堤防工程的穿堤建筑物以及重点险工险段的防守,密切注视汛情的变化,注意观察险工险段的运行状况,并作好详细记录,出现险情及时上报。

  ③抢险队

  抢险是抢护工程设施脱离危险的突击性活动,关系到防汛的成败。汛前,由群众防汛队伍选拔有抢险经验的人员组成抢险队。汛期发生险情时立即抽调组成的抢险队员,配合专业队投入抢险。

  5.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

  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由镇防汛部门就近调拨,必要时镇防汛指挥部调拨。镇民政办、卫生院要协助镇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对于因水利工程垮坝、决口等引起的大量灾民,镇防汛部门组织协调民政等部门实施紧急安臵救助。

  5.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汛指挥部门根据汛情发展,通过防汛会商决策后,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动员政府直属各单位、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社会各部门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工作,可以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预备役等社会力量。

  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汛指挥部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有权调拨交通、电力、通信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抗洪。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气象条件好转、江河(湖)干流控制站水位退出警戒水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填写应急结束审批表,经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镇电力、电信、移动和邮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6.2抢险与求援保障

  重大洪水应急物资包括编织袋、编织布、砂卵块石、抢险照明设备等抢险物料和橡皮船、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器材,镇年储备定额为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和省防汛物资储备标准的要求进行储备。

  镇防汛应急物资由镇防办委托县水利器材服务部储备管理,调度权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防汛应急物资调用原则: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

  镇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见附件1,镇防汛物质储备情况见附表4。本预案所指各类应急队伍包括:民兵预备役,镇防汛部门组建的各类专业及群众性抢险队伍。在紧急时期,由镇防汛指挥部对各类应急队伍进行调配。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水利建设部门应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做好安全区、安全台、安全楼等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发生溃垸、溃库险情后,大量灾民就近安臵在学校、广场等场所。

  镇防汛指挥部防汛抢险技术组指导防汛工作,见防汛抢险技术工作制度。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保障由镇供电所负责调配防汛、排涝的供电负荷;负责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和设备抢修。

  交通运输保障由县镇交管站具体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在紧急时期,由镇防汛指挥部交通运输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见交通运输工作制度。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保障由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防汛物资、设备归口防汛办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分配下达,国家统配的防汛物资、设备,由镇防汛办向县防办提出申报计划,物资申请批准到位后,镇防汛办拟定下达计划。镇民政办、镇卫生院、镇农业办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食、油供应;组织救灾药品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现场物价稳定。

  资金保障:由镇防汛指挥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特大洪水的防汛应急资金由镇防汛指挥部、镇财政所向县防指申请。 6.6社会动员保障

  进入防汛紧急期,由镇防汛指挥部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动员令,各类社会力量及团体须根据抗洪救灾的需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镇防汛指挥部门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镇防汛指挥部要协助、指导当地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各类抢险分队,每年汛前组织实战演习。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发生洪灾后,社会各界、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资金、物资等由镇人民政府或镇民政办接收、管理,用于全镇救灾。捐赠给镇上的资金和物资等,由镇人民政府或镇民政办接收、管理,用于全镇救灾。募捐电话、监督电话及账号在镇级媒体上予以公布。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镇民政办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镇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特大受灾区群众减免或减少上交、税收等;在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时,给予政策优惠。

  7.2抢险物资补充

  在紧急防汛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和结帐;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7.3水毁工程恢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属于工程量大的水毁恢复项目,分级列入基建计划,防洪工程应力争次年洪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按照部门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实施受灾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先期开展受灾保险试点,逐步推广,灾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视投保情况深入灾区现场查勘理赔。

  7.6调查与总结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起草通报文稿(内容包括雨、水、灾情及抗洪行动、经验教训等方面),并填写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经防汛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向相关单位发布。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见附件8。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每一次洪水过程的雨水情、灾险情、抗洪行动进行调查分析,开展后果评估,各组提交所负责工作的评估报告,由镇防汛办统一归口管理。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①暴雨: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②山洪:山洪是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③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④警戒水位:警戒水位是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⑤保证水位:保证水位是指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堤防的高度、坡度及堤身、堤基质量已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其设计洪水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⑥蓄洪垸:为了防止洪水成灾,用来储存河道超额洪水的堤垸。

  ⑦洪水预报:根据每次暴雨资料及有关水文气象信息,对暴雨形成的洪水过程进行预报称暴雨洪水预报。它包括流域内一次暴雨的径流量(称降雨产流预报)及其径流过程(称流域汇流预报)。预报项目一般包括洪峰水位或洪峰流量及其出现时间、洪水涨落过程及洪水总量。

  ⑧洪水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设施,在时间上、空间上重新调节安排江、河、湖、海的洪水量及其水位。在防洪调度中,应充分考虑防洪工程调度规划的要求和洪水特性及其演变规律。

  ⑨水库设计水位:水库遇大坝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⑩水库校核水位:水库遇大坝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⑾防汛会商:由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主持、参与的防汛工作调度、决策会议。参与部门和人员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气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及防汛技术专家组成员等。会议主要议题是就当前抗洪抢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⑿洪水等级划分:一般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较大洪水,重现期为10-20年;大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特大洪水,重现期大于50年。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等的变化予以适时的更新,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其主办机构为镇水管站,协办单位为镇武装部、镇民政办、镇农业办、镇卫生院等。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

  对于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镇直相关单位和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经镇防汛指挥部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抗洪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队、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汛指挥部、镇武装部统一协调、审查,报请镇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