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在人间》有感

时间:2023-01-09 14:44:56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读《在人间》有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在人间》有感1

  “人活着,就得有些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都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汪曾祺《人间滋味》

  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人间滋味》:生活有情处,人间滋味多。

  是的,看汪先生的散文,就像看到了一个出落得与众不同的人,看到了她独特的修养和容貌,油然而生爱慕之心。

  翻开书页,开篇的几行小字就把我吸引了:“凡事不宜苟且,而于饮食尤甚。”孟子说,喜爱美好的东西,是本性使然。孟子的这个观点正好也印证了汪老对美食的态度——汪老对美食是颇有研究的。

  汪老到过不少城市,对于他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种味道的标志。

  他把每一道菜都和那座城的风俗文化相结合,融进自己的饮食习惯里,蕴蓄了属于自己的饮食文化。一叶知秋,乐山见智,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可以窥探到这个人的喜好和志趣。汪先生圆融豁达,生性随和,也许跟他的生活喜好有很大的关系吧。

  都说一个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如汪曾祺所说:“一个人的口味要杂一点、宽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如此。”是的,把口味放开了,人走出去了,眼界自然也开了。

  读罢全书,我尤其喜爱“四方食事,明心见性”这一篇章,其中讲中国各地有名的菜品,文字简单,很有生活气息。吃食原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源自生活,发乎生活。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善于从这些细小的地方挖掘美好,就好像寻宝一样,在爱生活的人眼里,这个世界是很有趣的。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大多讲述花草林木,四方食事以及生活百态,他的文字里永远带着一股子烟火气息,平平淡淡的。我想他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在走过万水千山时记得:“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会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看到:“这些白茶花有时整天没有一个人来看它,就只是安安静静地欣然地开放着。”

  其实生活很简单,不过是一茶一饭过一生,不过是有一花一叶相伴而已。生活也是很好玩的,只是你愿不愿意在生活的角落寻找乐趣,或者是你有没有期盼在人生的拐角发现一份惊喜。

  我们或许真的应该把生活放在心上,流露在日子中。也许在二环路街边的一份早餐,也许在冬日里一碗一个人的热汤面,都是生活带给我们的美好。可能下过雨的雾气蒙住了车窗,悄悄用手指画下的幼稚图画,或者趁没人注意一脚踩进小水坑里,眯眼看着水花四溅,这些都是生活中特殊的滋味。

  人间滋味不仅是饭食的味道,更是对于生活的解读,酸甜苦辣咸绽放在舌尖,也存在于每一天的生活里。

  但我想,若你怀有一颗汪曾祺一样热爱生活的心,你会觉得生活其实就是甜的。

读《在人间》有感2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母亲去世后离开外祖父家的生活。他在鞋店当过学徒;在姨婆家学习绘图、搞卫生;去船上当洗碗工赚钱;在船上的厨师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阿廖沙爱上了阅读,一有机会他就读书,经常在老婆子睡觉时偷看书;他还在圣像作坊里做过学徒,虽然他都经历了各种困难,但最终都风平浪静了,因为它克服了。后来,他怀着上大学的期望去了喀山。 读完的时候,我的感想有很多。当时的苏联那么乱,阿廖沙能这样平稳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我喜欢他坚强的品质;我很讨厌也很反感阿廖沙的'姨婆(老婆子),她说话总是带着一种训斥的语气,为人不和谐,比外祖父还坏,她还用木头抽过阿廖沙一顿??但阿廖沙没有记仇于老婆子,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依旧我行我素。我觉得绘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读《在人间》有感3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

  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 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读《在人间》有感4

  这本《人间真情》中,我最喜爱的就是这篇《熊的故事》,它不但讲了熊的捕猎能力,还写了熊与人之间的真情。

  有一位住在阿拉斯加的寡妇,因为她无法打猎,所以她一直靠着邻居们的施舍过日子,但在这个村子里,人们也很少有剩余的食物,于是她便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一天早上,老寡妇听到哭声便走出门外,看见地上有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北极熊,老寡妇于是日日夜夜地照顾着它。

  直到有一天,北极熊成了一个好猎手。它既捕鱼,又捕海豹,现在食物已经可以和村子里的人分享了。

  可好日子不长,忽然间气候变得恶劣,猛烈地暴风雪把鱼和海豹都卷走了。

  一个村民说:“反正没有食物,我们不如吃老寡妇的熊吧,她的熊够我们吃上好几天的了。”

  可当人们看见老寡妇以后,看见老寡妇正伤心地哭着,显然是不愿离开她的.熊。

  这个村子陷入了绝望。

  然而有一天风变了,熊又回来了,它提示着人们跟它走,人们跟着它,它带着人们爬过冰山,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人们只见一头超大的海豹在冰上躺着,这使人们都大吃一惊。

  欢快的人们带着食物和熊回到了村子,熊受到非常热烈的欢迎。

  而熊却没在乎人们的欢迎,而是一步步地走向了老寡妇,走过去之后,寡妇轻声的呼着“我的孩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接受了无数人的爱,同时也将爱传递给了别人,有时候我们没想过得到回报,但是爱却不期而至!

读《在人间》有感5

  今天是七夕,是传说当中牛郎与织女相会的日子,也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在这样的日子里,一起分享一本好书:沈复的《浮生六记》。

  “浮生”二字取自李白的“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本书说是六篇,但如今仅存四卷。它们分别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闺房记乐》是本书的核心精华所在,而芸又是核心中的核心。林语堂先生还曾评价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闲情记趣》谈论养花寻石、布设园林的段落,颇有趣味。《坎坷记愁》则写了作者中年失妻丧子之痛。《浪游记快》记下了作者幕游在外的身份,以及穷困潦倒还不忘去郊游的旺盛精力。

  作者年少便听闻芸的聪慧,十三岁第一次见过她后,便一心想要娶她,十八岁两人正式结为夫妇。两人一起品茶论文,作者用了很多文字去描绘了芸如何陪伴他在闺房中谈诗论书、赏月饮酒,敢于女扮男装去看庙会,能够雇馄饨担子为丈夫的赏花会温酒,主动为丈夫谋妾室,也有主意为自家公公找姬妾。

  作者写芸每天用餐,必吃茶泡饭,喜欢配荠卤腐乳,吴地俗称此物叫“臭腐乳”,又喜欢吃虾卤瓜。这两样东西,作者很不喜欢,还打趣芸。芸说:“腐乳的好处是便宜,而且下粥下饭两便,我小时候吃惯了,如今嫁到郎君家里,已经算得飞升高举了,犹且爱吃这个,是因为不敢忘了本来出身。”这段用简单的话来说,便是芸曾经说过”布衣菜饭可乐终身“的生活。

  芸也确实做到了轻视金银,却看重书本。作者堂弟要娶亲,下催妆礼时家里缺了珠花,芸便拿出她当初所受彩礼里头的珠花,呈现我母亲。婢女仆妇为芸可惜,芸却觉得:“凡身为女人,已经算纯阴之体,珍珠更是纯阴的精华,我用来做首饰,克了所有的阳气,也不好。既然如此,有什么珍贵的呢?“想想芸如此知书达理,娶之的确为作者人生之大幸也。

  《闲情记趣》里讲了作者养花的一些趣事。菊花宜单数,不宜双数,每瓶只插一种品种、一种颜色更好。选用的花瓶,瓶口应该选开口阔大的,而窄小的不宜;阔大的瓶子宜于花枝舒展。最有情趣的莫不过芸亲自为作者织作衣物,衣服颜色大多暗淡,这样比较耐脏,既能出去见客人,也能家常穿着。这又是服饰上俭省的法子。更有趣的是夏天荷花初放时,晚上闭合,白日盛开。芸便用小纱囊,撮少许茶叶,放在荷花心。第二天早晨取出,烹了雨水来泡茶,香韵尤其绝妙。

  我不怎么喜欢读《坎坷记愁》和《浪游记快》,因为这里充满了妻离子散的伤感,特别是芸临终时对作者所说的那番话:“如果可以着布衣取暖、吃蔬菜饭得一饱,一家和谐,游览于泉石之间,像当年在沧浪亭、萧爽楼那样的处境,真成了烟火神仙呀。”

读《在人间》有感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读《在人间》有感7

  在一次举行的“读好书 好读书”活动中,老师向我们推荐了《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这本世界经典名著。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迫不急待地向人借来这本书并开始细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书中主要讲他童年时期,双亲去世,生活困难,寄住在外祖父家,在那里留下了“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童年时光。没有快乐,为了生活,作者不得不很早就走向人间,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做过杂工、洗碗工。在那段时间开始接触书藉并从此沉浸其中,书中的知识开拓了他的视野。怀着对理想的追求,作者只身来到喀山求学。在一群进步人士的熏陶下,他的`思想境界得到升华。

  读完这本书,我脸红了。为何?看看自已现在的童年生活,想想书中的作者生活,深知我们这代人是多么的幸福啊!看!许多同学在家里习惯了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但是,就是有这样好的条件,我仍没有好好地读书,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有时不认真听课,有时还开起了小差,不珍惜老师的辛勤劳动。书本不好好爱惜,到处乱涂乱画。下课后不是记住玩就是想买东西吃。如果我也面对书中作者那样的生活条件,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渡过。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良多:《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是一本启迪人们智慧的好书。生活中,只有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才能散发出人生迷人的芳香。我想:名人之所以被人所敬仰,是因为他们往往做出了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对照自己现在的优越的生活环境,我更应该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努力学习,认真工作,用心生活,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读《在人间》有感8

  最早接触到王国维先生是因为他的那句“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作为晚清大儒,王国维成长于书香门第,同时又受资产阶级新潮思想影响,他将西方美学思想和中国古典美学、哲学相融合,自辟户牖,形成了独特的美学思想与体系。而他于诗词方面造诣颇深,最大的成就便是《人间词话》,今之众人也对之推崇备至。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乃是一本文艺批评,薄薄一册,可见其中之睿智闪光如阁楼里高高悬着的幽微的光芒,等待后生探寻。其中诗词信手拈来,成竹于胸,可见王国维先生底蕴之深厚,积淀之惊人。

  提到《人间词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王国维先生的“人生三境界”,王国维先生喜用象征,截取前人的诗词重新编排,提炼出别样的意义,把表达的爱情的词句来象征学习,贴切地表达出自己对于做学问,成就事业的需要经历的三重境界的独到见解,无数仁人志士奉为圭臬,人生箴言。而《人间词话》一书中,开篇王先生便提出“词以境界为最上”,他认为“有境界者自成高格”,更加推崇“言有尽而意无穷”之境。他曾说过:“惜不予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统作者。”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点到为止,含蓄蕴藉,留下无限遐想空间,这与刘墉《萤窗小语》中:“话到七分,酒至微醺,笔墨疏宕,言辞婉约,古朴残破,含蓄蕴藉,这便是不完而美的最高境界”不谋而合,仿佛时光里的两位智者,穿越历史长河,隔空击掌,相视会心一笑。

  书中充满了王国维对诗词的哲思,“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可谓作文艺批评之大成之境,如他赞李白“太白纯以气象胜。‘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寥寥八字,遂关千古登临之口,后世唯范文正之《渔家傲》,夏英公之《喜迁莺》,差足继武,然气象已不逮矣。”青莲寥寥数字,便勾勒出豪壮之境,盛唐气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千古以来无一阙登临词可与之匹敌。而后世佳作,气象略缺矣。而此处之气象,不正是王国维先生所言之“境界”?有境界者自成高格,因此,太白之诗独领风骚,千古卓绝。

  若说评论,《人间词话》当以词评为最,王国维似乎对冯正中,李后主极为欣赏,称“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只因李煜人生的.大起大落,使他的心性转变了许多,更加深刻地体味到了人生冷暖,人生境界发生了极大转变,从而词风也由娱乐转变为了抒怀。由此可见,王国维对于“境界”二字十分看重,“境界”也成了他评判诗词优劣的重要标准。而境界之分,书中提到了“有我之境”和“与我之境”两个重要概念。中学时期我们学习诗词并鉴赏诗词,多研究景与情的关系,不少同学对于景情关系颇有为难,难以区分。这便是王先生所提出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了。“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饱含了诗人的落寞与心酸,正如王国维所说“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这是带有主观情感色彩的,同时这也是很多词作的一大特点;“无我之境”,书中举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通篇写景写物,不带情感色彩,但境界全出,含蓄蕴藉,那份悠然心境于纸上飘出,人于句中却又置身句外之感,达到“物我合一”之境。

  王国维在书中的评析可谓字字珠玑,虽强调“境界”,可炼字,典故,无一不精。如“‘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同时,有褒便有贬,书中写到“冯梦华谓:‘淮海、小山,古之伤心人也。其淡语皆有味,浅语皆有致。’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小山矜贵有余,但可方驾子野、方回,未足抗衡淮海也”。王老觉得晏几道“意境稍显狭小而不够开阔,抒情略显矜持而不够挥洒”,才情高于张先,贺铸,却不足以与秦观抗衡。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倾向,千人千口,小山词反映生活面虽然窄,但艺术境界颇高,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这里王先生对古人把秦观与晏几道并称颇有意见,便能看出王国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审美,不盲目随古的大家之风了。

  王国维欣赏不过于注重格律,不过度雕琢的自然美感,不欣赏那种形式上有着过重的雕琢堆砌的痕迹,即便是姜夔的《疏影》《暗香》,他也说“格调虽高,然无一语道著”,而却认为咏物之词,乃苏轼的《水龙吟》浑然天成,艺术造诣最高。从此可见,可见王国维虽推崇“境界”,却更欣赏以浅白的词语挥洒自如,撼动人心。

  虽然《人间词话》成就斐然,可其中一些观点确实略为偏颇,其中有一些诗句和诗人甚至错乱,只因王国维先生也非圣人,而各人价值观念不同,也造就了他有些偏见,王国维是一位传统保守,思想守旧之人,而柳永是一位风流浪子,于王国维眼中,自是难登大雅之堂,上不得台面,这也难怪王国维对柳永的评价不太公正。而虽有小瑕难掩大瑜,不得不说《人间词话》是一本优秀的著作,书中王国维先生不仅点评诗词优劣,也提出许多精炼的诗词概念,正如俞平伯先生所作的序中言:“明珠翠羽,俯拾皆是,莫非瑰宝。”可见王国维于诗词鉴赏方面的极高造诣。他注重“弦外之响”,因而书里暗藏的,自然是“庞然巨帙”,尤其耐人寻味,后生读者当细细领略王国维的睿智哲思。

读《在人间》有感9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 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读《在人间》有感10

  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题记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

  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他惜时的精神启迪我: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衰求而偶一回顾。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成白发,让童稚变为老朽。时间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对于珍惜时间的人,它却缋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我们不是时间的富翁,我们要做到时间的主人。

  他持恒的精神点化我:要成就事业,就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努力。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只是真正能这样做的人并不太多。物欲的勾诱,功利的驱使,游乐的招引,你抵挡得住么?数载苦索,十年寒窗,乃至一生埋下头去,你承受得住么?一些人退却了,只得半途而废,一些人气馁了,只得前功尽弃,一些人一暴十寒,只得一事无成。只有持恒者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义无反顾,终于淋浴到了胜利的光辉。

  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教导我:逆境似横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鸿沟。懦夫哭哭啼啼地哀叹,骂骂咧咧地埋怨,结果加速了生命的衰老;勇者则把它视作练就自己奋飞的翅膀的最好器物,当他们贮满力量之后,纵身向彼岸跃去,最终战胜逆境,取得成功,丰富了生命的意义。

  沉沉浮浮是人生,不能因为苦难而拒绝生活,不能因为险恶而拒绝美丽,美丽常与荆棘同在,彩虹常与风雨相伴;没有风暴,船帆只不过是一块破布;没有历经暴风雨的洗礼,怎能领会人生的真谛?胜利的曙光只会在历经颠簸与坎坷之后赫然出现。

读《在人间》有感11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部获过国际大奖的小说——《人间有晴天》。

  这本书主要写了十二岁的女孩子虎娃有一对智障父母,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但家里却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务。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使虎娃的内心几乎崩溃了。她打算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里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了父母的爱和长处……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外婆的猝死。一个能干的外婆,在死之前居然手里还拿着剥好的豆。她死时,一点没给我们留下痛苦,而是坚强的微笑。在她的世界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外婆从不埋怨世界的不公,也从不嫌弃虎娃和她的母亲,而是用双手支撑起这个家庭。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到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把厄运都降临在这个家庭。但我也感受到我需要妈妈、爸爸,爸爸、妈妈也需要我,正如虎娃的'父母需要她,她也需要自己的爸妈一样!

  我建议同学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这本“有欢乐有伤心、有幸福又有痛苦”的《人间有晴天》吧!它可以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让大家看到十二岁的虎娃的生活是怎样的,是曲折坎坷还是无比欢乐。最终虎娃有没有跟姨妈去大城市,还是在家照顾父母,同学们一定很想知道虎娃将来的命运如何,这就要你自己去解开这个谜团了。

读《在人间》有感12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读《在人间》有感13

  假日时,老师出了一份回家作业是亲子读报。我和妈妈拿起《人间福报》,看到一篇文章,标题为“不屈天使、鼻尖打字”,吸引了我们想一探究竟,看看这篇文章到底是在写些什么。

  文章的大意是写一位有手不能写、有腿不能行走的脑性麻痹女孩,描述从出生到二十七岁的生命中,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挫折和困苦,如何珍惜幸福的生活,如何让自己的生命发光发热,让更多的'人对人生充满希望、勇往直前、实现梦想。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和妈妈既感动又震惊。文章中的主角和妈妈都是辽宁人,让我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发生在外婆家附近。我不禁问妈妈:“是不是你们那的人都很勇敢?”妈妈不加思索的说:“不管生在哪里的人,只要她有一颗力争上游的心,做任何事情都能永不放弃。那么,她一定会成功。”听完妈妈的话,我心中想到的是她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女孩,都能做到这样!正常的我们,有手、有脚,不是更应该感恩、上进吗?想到妈妈从遥远的地方嫁到陌生的国度,妈妈一定也是抱持着一颗力争上游、永不放弃的心,在这里生活、教育我们。此时,我觉得我也好敬佩我的妈妈。

  文章中的女孩和我的妈妈都是我的生活榜样。我相信她们能做到的,我一定也能做到。我要努力,为自己、为生命挥洒一片亮丽的色彩。

读《在人间》有感14

  近来读了《爱在人间》脑子里经常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童年的片断,像一片片白云在天际边掠过一样,我的完美、幸福的童年,总断断续续的在眼前重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记不清楚是几岁,只记得一觉醒来,仿佛由漫长的寒冬睡到了温暖而生机勃勃的春天,奶奶告诉我小伙伴们都在街上放风筝,让我赶紧出去和他们玩,我一溜烟的跑出去,满眼的春色,满天的风筝,满耳捉蝴蝶的嬉闹声。当时小小的我就在想,怎么睡了一觉就睡到了春天呢?

  永远忘不了我的奶奶,那是我至亲的人,永远忘不了家里的老屋,那是我幸福的储藏地,永远忘不了与曾经的小伙伴们在麦地里追逐玩耍,互相打闹,竞相说心事,还有约定所谓与临村小朋友的“决斗”……那时乡村镇里每五天有个集市,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一起走着去赶集,买一些小小的装饰品,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田里滚呀,追呀,笑的喘不过气来,田野的风将我们的笑声播散的好远好远……

  现在想想,那时父母在城里上班,我从小由奶奶照顾,不愿意一起去。和他们在一起时,就盼着能赶紧回老家奶奶那。他们就把我留在老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留守儿童”吧,但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幸福。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家里请人在家里吃涮羊肉,我和奶奶不爱吃羊肉,我们两个在对面的屋子里,那时还没有冰箱,就用橙汁饮料以及卖乳精以及奶粉等掺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拿出调制品放在杯子里在屋外冻一夜,第二天早晨自制的冰糕就好了。那时候我和奶奶在老家,每天我只知道在外疯玩,在家的时候就和奶奶形影不离,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她五点起来去外面我也得跟着……

  在老家那个温暖的屋里,在那个热乎乎的炕上,我们全家一起吃饭、和同村的亲朋好友聊天,那时候,我在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和谐完美的家庭、温暖融洽的淳朴感情,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是多么宝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不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可望而不可及了。

  我的快乐童年像天堂,充满了乐趣与甜蜜,充满着美好与憧憬,午后睡醒在街上和小朋友们吃冰棍都觉得那么温馨,这一幕在记忆中撒满了阳光,是金色的,饭后因为广播里放着《水手》而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到街上,那种情形至今让我觉得怀念,还有夏日的夜晚和大人们在一起在外乘凉,和小朋友们一起唱歌、调皮,我家院子里的桃树和柿子树,夏天我在屋中间静静享受在躺椅中的时间。这些为什么让我如此难忘?

  后来我开始长大,我的童年开始接近尾声,我被父母带走去县城读书,我那时没有意识到我的幸福从那时开始一点点减少了。那些意料中的事情,没有意料中的事情,都一件件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确是从那时开始减少的,童年的确是从那时开始一点点消失的。

  因为童年太幸福了,所以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幸福也和精力一样,是有个绝对总量的限制呢?因为那会幸福过量了,所以要承受一些事情,要匀一匀或者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拥有新的幸福呢?还是每个人的童年都像天堂,这是我们理所应当该有的幸福呢?很多过去的时光片断,只能珍藏在心里;很多人和事情,不管是不是有意忘记或者怀念,总会印在心底。

读《在人间》有感15

  愉快的寒假生活开始了,班主任王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每人至少读一本课外书,并且要求是汪曾祺先生的《人间草木》选集中的某一本。妈妈知道后,第一时间就为我把书买了回来,且正好是《人间草木》这本。

  翻开此书,立刻就让我爱不释手,因为书的前十来页,都是汪老先生自己画的画。我虽然不懂画,但也能从老先生寥寥数笔就能勾勒出某种花草或小动物,并且栩栩如生中,感受到老先生的博学多才。汪老先生的画震撼到了我,文字更是给我启迪。

  《人间草木》一书分五个板块来写的,第一板块《人间草木》第一篇《生机》,写的都是几个小事件。例如《芋头》一文,作者先写他一九四六年的夏天,在香港等船期,就在一个简陋的华侨公寓滞留了几天。他每天除了看人打麻将就是瞎逛,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前途也很渺茫,可以说他当时有点心灰意冷。但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一个堆着煤块的大阳台上,煤块里竟然长出了一棵芋头!“没有土壤,更没有肥料,仅仅靠了一点雨水,它,长出了几片碧绿肥厚的大叶子……这几片绿叶是我欣慰,并且,并不夸张地说,使我获得一点生活的勇气。”

  芋头蓬勃的生机,以及顽强的生命力,给了作者力量。没有华丽的词藻,淡淡的文字,老先生信手拈来。可见他是个有心人,随时随地都在留心观察,并从中得到心得。还有《豆芽》《长进树皮里的铁蒺藜》等,这些普通的、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能见得到的东西,都变成了汪老先生笔下的美文……可见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好的东西,只是我们没用心观察而已。

  读《人间草木》一书,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例如山丹丹花,我们老家都叫它映山红,每到春天,山上到处可见,有小孩喜欢把花采回来放瓶里插养,红艳艳的很好看。但大人和孩子都不知道,“山丹丹长一年,多开一朵花。”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这花原来是一年比一年多一朵啊!……

  读了这本书,更使我懂得了:我们要做一个有心人,用我们的`双眼去观察世界,就会发现,世界很美好!

  这都是我读了《人间草木》后的收获,以后我一定会再去读汪老先生其他的作品,从他文字中学习成长,做一个对生活有趣的人!

  老师评语: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现在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读书,世界上最富营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