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协议书汇编15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协议书1
年级:
选学科目:
学生姓名: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2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校园,特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期限:**年2月18日-**年7月20日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二、加强宣传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1、学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等)。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晨会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马上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
3、各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责任区护导工作,值日教师应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5、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
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在未经学校审批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由各条线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6、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7、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变换教学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担承相应责任。
9、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条: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如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酿成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4、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岗位责任人(签名)
学校安全协议书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学校安全协议书4
甲方:双赢教育培训学校
乙方(家长):XX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而保障他们健康安全的`成长不仅要靠学校,还需要家长的积极配合,为了确保贵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学生(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现有两种接送方式供乙方选择,请乙方选其一。在括号内打“√”在横线上签名:
1、家长接送:学生由家长来校亲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时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过放学时间30分钟,学生仍未被接须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XXXX
2、学生自回:学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骑自行车回家)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希望乙方长期对小孩进行安全教育。()XXXX
二、其它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子女骑自行车上路,学生骑自行车不准带人;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拐弯十字路口要小心,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请遵照上述协议内容要求执行,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同时,甲方建议:你应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过问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现,及时发现子女在学习、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以便配合学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XXXXXXXX
家长联系电话XXXXXXXX
甲方:星之升英语培训学校
乙方:XX
班主任签名:XX
学生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5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学校安全协议书6
甲方(学校): 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 ,系学生 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学校安全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甲方)与食堂超市从业人员(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负责: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
乙方负责: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食堂超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进货、加工、出售过程,坚持索票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二、食堂超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并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体原因、烧伤、烫伤、跌伤、摔伤、疾病等)甲方概不负责,所花费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规范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规程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按食品卫生制度要求,从业人员要搞好食品卫生、餐厅卫生,要定期对餐厅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做好防疫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生病,责任和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八、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让认真遵守《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若因管理、操作不当造成上级部门罚款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参与宿舍管理。经双方协商,乙方可安排一人从事宿舍管理,但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十、乙方不得干预甲方与食堂超市经营无关的管理工作,乙方的经营活动须服从配合甲方的管理。
如违反上述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20xx.9.25
学校安全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中标的青龙小学校安工程围墙建设必须要在一年内完工,甲方在学校工作日也要照常施工,这也就给全体师生带来了安全隐患。但本着安全为上,施工先行的宗旨。考虑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施工场地,甲方必须用栅栏隔离,做到施工工地与学生活动区域完全隔开。甲方安检员要及时做好巡视工作,防止学生误入施工场地造成意外伤害。
2、甲方施工用电器设备必须要做到工作正常,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用电的电线必须要做到挑起高架,防止漏电情况的出现而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在甲方停工时必须要做到水、电断路不留安全隐患。
3、甲方运输材料的车辆在进出校园时,如遇学生活动时间。甲方要及时于我校的保安和当天的值日教师联系。排除一切的安全隐患才能进入校园。坚决做到有隐患不进校园。
4、甲方必须做好施工工人的安全保护工作,排除一切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做到工人高兴上班、平安回家。
5、乙方为保障甲方的施工安全,要做到在教师会上和班主任工作会上进行安全责任的工作安排。要求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
要求当班的值日教师切实做好安全巡视工作,严防意外伤害。
6、甲方的施工安全责任由甲方单独承担。
7、如遇到乙方师生的安全伤害责任,如能协商,由三方协商(甲方、乙方、被伤害方)解决;如协商不一致诉诸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鉴)
(单位印鉴)
学校安全协议书9
甲方 (委托方):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饭菜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若乙方在承包期间,食堂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甲方有权进入内部进行抢险应急处置,且不承担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2、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食堂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4、乙方购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调料制品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购置腐烂、变质、过期的产品。特别肉类制品必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卫生检疫证明,以备卫生检疫部门检查。对由于乙方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包期间,必须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到生、熟制品分开存放,主、副食分开存放在货架上,并与墙和地面留有一定距离。不得混放、乱放,保持食堂内卫生、环境清洁。同时必须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和器具,按规定对餐具、刀具等清洗消毒。
6、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7、乙方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随便倾倒。
8、为保证食堂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操作间及用餐间严禁吸烟,检修动火时必须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保证食堂内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路、阀门、灶具等)的'安全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气密性的检测,发现漏气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并修复,确保燃气设施经常处于严密和完好状态。
(3)食堂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4)乙方所用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严禁私拉乱扯电源线路或违章用电。对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发生燃气泄漏、违章用电、私自动火检修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乙方还必须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编制与岗位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并组织所属人员定期演练。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学校安全协议书10
甲方:中龙学校
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学校(甲方)与食堂食品供货商(乙方)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主要事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指定 供应商,负责向甲方供应学校食堂食品。
二、甲方根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具体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货源,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供货。
三、乙方必须严把进货关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四、甲方按照食品卫生要求,严把验货关,有权无条件退换不合格食品,如发现类似情况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XX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必须按照双方洽谈的价格供货,价格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价,一旦发现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得与食堂验收人员开具虚XX,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协议。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供货商各留存一份。 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7月。
甲方:中龙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2月 16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1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校长职责:
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总务主任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配合教导处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2
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根据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围绕20xx年工作重点,教育部提出:(①把体育工作与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②教育部将开展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③研究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常态化监测机制;④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⑤确保孩子们睡眠充足,对学校监测考核⑥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的要求。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
一、课后服务说明
1.参加课后服务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
2.不愿意参加的同学,不作强行要求。
3.课后服务时间:每天放学后的一个小时。
4.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
5.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服务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服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必须叮嘱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
3.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
学生签名:______班级: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XX学校
20xx年9月1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3
甲方:———————【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中心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必须由监护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学部书面请假或电话请假。(电话: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违法违禁物品进入教室。出现火灾、地震时,应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5. 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严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钓鱼,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本中心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行人车辆较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东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负。
8.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中心上课期满为止。
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5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不得搭乘社会车辆,特别是“三无”(无牌照、无驾照、无行车证)车辆。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协议书。
1、学校每周的升降国旗时,值周教师必须在校会上要求我校学生不得搭乘社会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往返学校。学校对此项工作负有教育监管义务。
2、学校规定班主任在班会课上必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同时要求学生不得搭乘社会车辆,与家长进行沟通、劝导。
3、如果学生往返学校的道路存在坍塌阻断或险情时,家长务必要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保证学生在途中的安全。
4、学生或家长若执意不听劝导,仍要搭乘社会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以及超载车辆和不亲自接送自己孩子往返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家长自负,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校长(签字):
20xx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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