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时间:2023-04-05 14:28:47 通知 我要投稿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锦集7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锦集7篇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1

  1、上午到校时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小学不得早子7时5o分,初中不得早子7时4o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o日)小学不得早子8时20分,初不得早子7时50分。

  2、下午高校时同:夏(秋)季小学不得返子16时50分1初中不得迟于17时20分;冬(奈)季小学不得返子16时30分,初中不得返于17时。

  3、走读学生一律不准安排上自习。

  寄宿制学生作息时间

  1、早上起床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时,初中不得早子6时50分;晚上就寝时问应不送子21时。

  2、学校可适当安排寄宿制学生早、晚自习,早自习时间不超过1课时,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利用白习时间上新课,晚自习时必须安{t老师跟班管理。

  分类制定执行作息时间表,同时有走读学生和寄宿学生的学校,要分别制定并执行两套作息时间表,作息时「司表要在学校公示拦子以公示。

  严格控制学生在技活邮奔。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问每周3o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技周活动。差、量35课时;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同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周活动总量39深时,边远山(湖、库)区的非寄宿制中小学,还应根据实际适当减少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

  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0日起执行。期问,如国家教言部、省教育厅对学校作息时间有新要求,执行此作患时间度之子以调整。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2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江苏xx公司

  二一七年x月八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3

  各中小学:

  进入夏季后,我市天气炎热,为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的.前提下,兼顾家长意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作出调整。调整后,早到校时间普遍延后,晚放学时间尽量提前。

  为了落实好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接到通知后,马上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各校立即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现行作息时间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争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致家长一封信在每名学生和家长签字后,星期五(17日)早返校时必须反馈到学校。

  2、各校要教育好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准以个人或班级的行为要求学生早到校或晚放学。教育局将于下周一开始对各校执行情况进行连续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教育网上通报。对拒不执行和执行不好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3、学生午休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不得留作业和强制学生在学校吃午饭。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4

XXX科室:

  自20xx年5月8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午不做调整,下午调整为2时至5时30分。作息时间调整后,各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安排和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XX办公室

  二0一X年五月七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5

公司全体员工: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30日起执行夏令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请各部门(区域)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6

  尊敬的家长朋友:

  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给孩子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方便家长朋友们的.工作时间,我园于20xx年4月22日(下周一)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入园时间不变,下午时间改为14:30-17:30,离园时间:17:30。

  请各位家长按时接送幼儿,没有特殊情况请不要提前接孩子,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让宝宝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并希望给您的工作生活带来更多的方便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7

  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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