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3-03-24 09:22:45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培训通知模板集锦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培训通知模板集锦6篇

培训通知 篇1

医院全体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经研究决定举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院各科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2月14日下午4时、医院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医务科

20xx年2月6日

培训通知 篇2

有关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xx〕1号)“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省教育厅将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开展3种模式的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项目编号:C001)

  岗前培训着重于教师职业规范、师德操守等内容,提升全体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

  1、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6日(8月7日上午9时—下午4时报到)

  2、培训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参训对象:所有20xx年省级统筹招录新机制教师,全省精准扶贫县(市)自行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市计划人数见附件1)。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

  (2)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

  (3)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

  5、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招录情况填报《全省20xx年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并将电子档及传真件于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6、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从各地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岗前培训辅导员,请各地教育部门予以支持。

  联系人:江剑、刘仕来,联系电话:027-87328065;

  邮 箱:。

  二、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编号:C003—C012)

  岗位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按“集中培训+跟岗实习+集中培训”模式实施,由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进行45天(25+20)集中培训,同时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安排两个月的跟岗实习培训。

  1、培训时间(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

  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培训):10月8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

  2、培训地点: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各县市对应承训院校详见附件3)

  3、参训对象:20xx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教师,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由当地教育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参训人员报送模版要求将《20xx年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学员报送模板)Excel电子表格于8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凤虎,肖燕,电话:027—87325762,;

  项目办邮箱:。

  三、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项目编号:C002)

  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着重于新录用教师学科专业培训,对我省20xx年度所有新招录教师开展80学时开放式远程培训,培训学科为小学、初中共计22个学科。

  培训事宜由项目承训单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新录用教师培训工作。要安排教师、人事部门专人负责做好新录用教师参训的通知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位新教师按要求按时参加,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暂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待确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培训通知 篇3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师生饮食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食堂新员工进行培训。

培训通知 篇4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部门行政联络人、各新入职员工:

  我院定于XXXX年3月29日举办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培训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XX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二、培训地点:A310会议室

  三、讲座主题、时间、主讲人及参加人员安排:

  (一)主题:《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定》制度讲解

  培训时间:9:30-9:50

  主讲人:刘XXX

  参加人员:各部门行政联络员、新入职员工

  (二)主题:新入职员工入职引荐

  培训时间:9:50-10:30

  主讲人:刘XX

  参加人员:XXXXXXXXX

  XX大学XX研究院

  XXXX年3月28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联系人:马俊鹏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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