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分享:美国的早期学习标准

作者:聚优时间:2017-06-17
2005年起,全美学前教育研究会(National institute For  Early Education  Research)在其每年的发布的全国及各州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中,开始用“早期学习标准”代替“课程标准”作为评估学前教育质量的十大标准之一。
美国早期学习标准化运动源于中小学标准化运动的延伸。理论基础宽泛、形式多样、追求不同于正式学校教育的特色,一直是美国学前教育的传统,但由中小学延伸而来的早期学习标准化的做法究竟是否适合学前教育的争论从未停止过。
全美幼教协会和美国国家教育部幼教专家协会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名为《早期学习标准:创造成功的条件》的文件,阐明了对标准化运动的担忧,同时提出确保学前教育遵循正确发展轨道的四个条件,以维护学前教育的独特价值。
条件一:标准的内容应是对儿童真正重要的,并与儿童发展相适宜的。全美学前教育研究会每年发布的全国及各州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中,包含“早期学习标准”的评量项目。该项目的指标除了“有无制定标准”外,还考察内容是否具有“综合性”,即是否包含多个发展领域:身体发育和动作技能、社会与情绪发展、学习方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和知识学习。
  条件二:标准的制定过程应是开放的、集思广益的。
  条件三:标准的实施和评估应是符合幼儿特点和利益的。标准的开发过程往往和课程开发相独立,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错位,表现在某些课程可能只关注某些领域如认知发展。课程的评价和标准之间存在错位现象,评价所依据的标准和早期学习标准的内容、尺度不一致或者关注的重点不一样。
条件四:标准化进程应建立在对教育项目、专业人员和家庭的支持之上。
 
美国学前教育标准化运动已成为一个坚定的趋势。目前,如何借助这一趋势使学前教育向更高质量发展,并在与其他教育系统相融合的同时保持自身特色,即保证对学龄前儿童的“适宜性”,考验着美国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