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伪存真,使教学游戏活动主体化》读后感

作者:聚优时间:2017-07-12
《纲要》中强调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力,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2007年教育部也专门发文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严禁实施小学化倾向教育。日前,教育部又规定幼儿园不准教授小学内容。从这些文件、规定中都强调幼儿园要以游戏开展活动。诚然,在幼儿园教育领域,游戏是一个占有特殊地位的重要课题,也成了幼教领域的一个标志性词语。也许是游戏这一名称出现使用得太频繁,太常见,可能很少引发大家对它的深入思考。

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是需要两种途径来实现的。一种是幼儿的自由游戏,也叫本体游戏(在这里不做展开);另一种是把游戏活动的要素渗透到非游戏活动中,使非游戏活动游戏化,比如我们开展的一些规则游戏(教学游戏)就属于这种途径。教学游戏的根本目的是调动幼儿参与教师设计与结构的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使学习活动主体化。那么。如何把游戏活动的主体精神与社会文化内容的教学因素结合起来,让幼儿在游戏化的活动中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学习与发展?也就是什么样的游戏才是好的游戏呢?近日,我园开展了全园性的游戏活动业务比武,从而引发了我对幼儿园游戏活动的思考,使我再次梳理了对幼儿园教学游戏的认识与思考。

首先,选用的游戏因素具有年龄适宜性

不同性质的游戏因素对于幼儿的身心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游戏因素具有不同的年龄适宜性。如,小班的幼儿还处在空间探索敏感期,他们喜欢躲藏游戏,“找小猫”便很好地满足了幼儿的这种心理需求;角色扮演一般比较适合小班和中班的幼儿;大班孩子的竞争意识不断萌芽,竞赛性的游戏活动便能激起他们的活动欲望和激情。如果选用的游戏因素不恰当会直接影响教学的效果。例如,小班的幼儿还不具有协商合作的意识与技能,要是把合作性的任务迁移到小班的游戏情景中去,则是不恰当。

第二,选用的游戏因素与内容相匹配

选用什么样的游戏因素与形式还应当考虑与教学内容的匹配问题。这个匹配问题包括很多元素,有游戏的玩法、游戏场景的布置、游戏空间的利用、游戏语言的运用等等。如,小班孩子在躲猫猫时,教师充分利用活动室环境来展开这一游戏,孩子们自然加深了对环境的认识和情感,还给幼儿提供了正确描述方位的语言学习机会。游戏“形与质”的和谐统一让幼儿在快乐中发展。但游戏的因素运用不合理,不考虑游戏因素与教学因素的有机结合,只是用游戏因素去刺激和吸引幼儿,只会使幼儿处于激动和兴奋状态之中,强化的是幼儿对外加驱力的依赖而不能真正培养幼儿内在的学习兴趣,也会导致教学游戏的庸俗化。

第三,游戏任务的难度符合幼儿的经验和需要

任何教学游戏都包含着一定的“任务”或“课题”,好的教学游戏应当与幼儿已有的经验之间形成“合适的距离”,既不要太难,也不要太容易,能够对幼儿构成一定的挑战,体现教学促进与引导发展的原则。但是,我们也常常会看到一些游戏任务难易不适宜的现象。例如,让小班的幼儿做小司机,听到音乐响起便开动,音乐停止停下不动,这种游戏任务对于小班第二学期的幼儿来说过于简单。因此,游戏的快乐并不仅仅在于“玩”,而在于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能产生成功感体验。游戏如果太难或太容易都不会使幼儿产生游戏性体验。

第四,游戏过程要有幼儿心理上的参与

教学游戏要考虑每个幼儿参与游戏的可能性,好的游戏要能够使每个孩子都参与到游戏过程中来,要让每个幼儿有充分游戏的机会。可我们常常看到老师会请坐得好的幼儿先来玩游戏,把游戏作为惯用的奖励听话者的“法宝”,所以教师总会先请部分幼儿游戏;又由于场景、角色分配、道具准备上的不充分,好多幼儿不得不成了游戏的旁观者。游戏过程不仅需要幼儿身体的参与更需要的是心理上的参与,因此,教师不仅要合理编制、设计游戏,而且在活动过程中教师本人的教态,对游戏活动表现出来的热情与参与程度,都直接影响幼儿参与游戏的积极性。

最后,给幼儿自己判断活动情况的机会

游戏过程中的学习活动特点是自我探索、自我建构与自我反馈。好的游戏应当反应这一特点,能让幼儿对自己的活动情况和结果进行自我判断,而不是教师来当裁判或来诊断。这样才能使幼儿在对游戏保持兴趣的同时还能让其获得成就感。例如,在传球比赛游戏中,由于其中一组的几个幼儿没有理解游戏规则,引发座位的混乱,使得传球游戏不能顺利进行,最后不能获胜。教师利用观看游戏现场的录像,引导这组幼儿自我发现错误的症结所在,最后通过组内成员的商量、讨论,一起理清了游戏规则,顺利进行了传球游戏,转败为胜,幼儿深刻体验到了自我解决问题后的成就感,幼儿成为了游戏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