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个人总结

时间:2024-01-02 07:50:12 实习总结 我要投稿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1

  我于20xx年8月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习,至今已满一年。在该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实务经验与业务水平增长迅速,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可谓感慨良深,且受益匪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得在协助所里承办一宗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我通过对庭审中了解到的事故细节详细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胜诉后的受偿可能。而在办理另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过经办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经有关机关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岁,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的及时参与及认真正确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也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各类合同的起草、参与客户的谈判。通过对非诉类业务的实际参与,我深刻体会到,非诉类业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及时段,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非诉类业务将会成为与诉讼类业务并重的律师业务。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2

  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同时,这也是我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之后想要得到职业。伴随着实习期满的到来,看着办公桌上案卷材料的日益增加和日程安排的紧凑,不仅让我想起我这一年多以来所做的付出以及成功后的收获所带来的喜悦。

  通过大学的学习,我了解了我国法制进程和司法制度的现状;通过在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我更深刻的感受到立法、守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实践操作情况。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要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向一些从事律师执业多年的资深前辈请教和学习,学习他们身上作为律师的优良品质和执业精神;总结自己的不足和教训,慢慢的趋向成熟和严谨。下面是我在做一名实习律师期间,对自己的工作和感受所做的一些总结,希望在以后法律工作的路上能有所帮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习的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可以去听、去看、去探讨、去搜索等等,这是我们了解和认知一件事情最基础和最原始的方法,当然也是很有效率的。但是通过这些方法我们所收获到的大部分都是感性的知识,是不是正确、有无可行性还需要我们把所听、所想的付诸于实践之中。其次,针对法律工作者来说,书本上得来的知识可以作为工作中的指引和导向,实践中是否会按照书上大家所写的去操作那要另当别论,不管作者在这领域有多专业(法律法规等除外,但就法条每个人的.理解也不同)。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执行起来也就可能大相径庭。但是,这最基础最感性的学习方法也是我们不得不采用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每一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有法律专业基础的人谈起法律来都可以滔滔不绝,但是让他们拿起笔来起草一份合同或诉状,恐怕还都得参照别人的模板。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和大量实践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下笔如有神,肚子里有,却倒不出来。这可能也是每个人或这个行业初学者的弊病————眼高手低。但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来说,特别是执业执业律师一定要做到手到擒来,对方把案情或需求、目的说出来,我们最起码在心里对这件事要有个框架,写起来顺顺畅畅,这样才算得上一名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合格律师。

  律师应该是一个社会学家,而且要不断的学习,每个行业都应该了解,只有了解才能去解决涉及行业内的问题。可能专业律师和资深律师不以为然,这是作为实习律师的我目前的感悟,社会上有很多法律需求,但是我们作为法律人面对需求却不能采取良好有效的办法提出解决方案,这也是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尴尬情境。因为我们要专业,要严谨,所以我们不能只从搜索或书本上照搬的拿来主义,这是对委托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律师对自己执业的不尊重。怎么才能做到既对得起自己的职业道德又最大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还是要多思考,多动手,多练习,多实践才能实现律师的价值。

  开创思维,趋于专业;忙中有序,处若泰然。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你可以只有平常人的智慧和才能,但是你必须拥有创造性的头脑。创造性的思维不仅仅指在承办业务时对某一问题的探索和对新观点的论证,那可能存在于基础的诉讼业务。现在律师行业推出的法律服务产品已早不是我们在学校所了解或学习的形态存在,行业的高端业务在不断的扩张,几乎渗透着社会的各个角落。能不能发现市场,锁定市场,最终拿出合理的法律服务产品绝对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力。法律服务专业化和法律服务新产品是相辅相成的,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必定主导将来的法律服务行业,万金油的行为方式只能服务基础的法律需求业务。作为实习律师或青年律师法律专业服务可能有些遥远,我们的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和投入资本使得我们只能大面积撒网,诉讼开始,从基层做起。行业趋势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在没有能力提供专业服务的时候可以先蓄积能量,是金子总会发光。

  实习期间,指导老师或带班律师交办的任务可能很多,但大部分都是简单基础性工作,工作计划和工作日志、总结就显得尤为重要,每天琐碎的工作很多,时间长了就容易遗忘,遗忘对于律师来说是很可怕的事情,开庭时间、时效、预约等等一旦错过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责任的承担。所以对于我们实习律师不管何时何地都要做到事无巨细,有条不紊,日常工作如此,参加庭审也是如此。实习律师走向执业律师不可避免的就是要“独立”,从独立接待,独立洽谈,到独立开庭,最难得应该是独立参加庭审这一关,经验的关系我们很难预测庭审现场会发生什么,会有什么问题需要回答,如果再碰上比较强势的法官或对手,心态不好的律师可能就已经输上三分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至关重要,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仔细查看若干遍等等都可以增强自信和排斥出不必要的压力和紧张感。“管他风吹浪打,胜似闲庭细步”,虽不能至,但还是心向往之。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按章办事,不触法律红线。律师是社会服务行业,执业律师受律师协会管理和《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约束,这也是每个实习律师在实习安排和岗前培训里的必修课。忠于法律,忠于职业,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只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保护才能体现律师的最大价值。在诱惑面前很多人难以坚守,选择铤而走险,最后锒铛入狱。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时刻提醒自己,不光要懂法,更要守法,捍卫法律,即使在法官面前,对法律规定的执着和坚持也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尊重法律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虽然依靠案件养家糊口、赚取财富,但我们更希望中国的法律制度更健全,社会风气积极向上,没有坑蒙拐骗和犯罪行为。但是,既然选择了我也会一如既往的坚持我们的誓言: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学会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时至实习期满,面临实习律师申请执业律师考核之际,我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这也是对自己实习期间工作的归纳以及以后律师执业生涯中积累的一笔宝贵财富。在这里我还要向我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同事们在我实习期间给予的帮助提出感谢,特别是指导老师张太平律师,为帮助我尽快的从一名实习律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心血与艰辛的努力。借此机会,我对给予我极大帮助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指导律师、同事表示深深的感谢。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3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律师们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带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武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匪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跟着武律师跑了一个案子,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总结,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4

  今年暑期,从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

  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总结。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5

  九月十日入律所实习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著述为文,当作总结。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养社会关系

  1、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如何准备立案

  1、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写律师法律文书

  (1)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词

  要多看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去法院立案。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6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

  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

  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

  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7

  实习期间,我在老师的指导下,首先,认真学习律师实习管理规则和律师执业规范及职业风险防范知识,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严格遵守各种相关法律规定和执业规范。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工作,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要有意识地防范各种风险,法律风险、人身风险等,诚信做人,认真做事,与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在此基础上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最根本的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此阶段的学习为我以后的职业生涯起了保障性作用。

  其次,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及法律理论知识。在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系统地,有步骤、有方法、有选择地学习律师应掌握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理论,就像有枪无子弹的士兵不会对敌人起任何实质作用一样,律师只有执业证书无深厚法律知识体系和办案技巧作保障,办案就只能是空谈。只有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熟悉较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xx律师经常对我们说不掌握大量的英语词汇,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是不可能的,来比喻掌握大量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我所实习的广东xx律师事务所也为律师搭建了一个较为实用的学习平台,所里的律师都能够在我们实习律师请教问题时,认真耐心的给我们讲解。使我们既增长了知识,有学习到其他律师很多的个人办案经验技巧,为我以后的执业夯实了基础。

  再次,在xx律师和律所其他律师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参与非诉讼工作,包括法律尽职调查、问题分析与法律研究、法律文书制作、合同审核等,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实务技能,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深刻感受到学习法律要精、深、细,并与实际案件相联系,剖析案情到位、准确,法律的适用得当,才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符合申请专职律师的条件。

  总之,在这一年里,我在广东xx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努力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技能。

  一年多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收获很多,不仅包括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上的,也有许多与职业生涯息息相关的其他方面。我主要总结了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细致是成为一名律师的必备素养。跟随所里各位律师办理业务的这一年来,我深刻地感受到,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我想这也应当是一名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所里的律师在审阅合同的时候从来不会放过一点瑕疵,哪怕是一个错别字或是一个标点符号。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

  第二、专业能力是立足本钱,必须保持不断学习的激情。实习期间,我时常觉得自己的专业知识一塌糊涂,连最基本的法理也只是模模糊糊的有点印象,遇到问题就必须去翻书,这让我感到非常懊恼。律师的专业就是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因此专业能力是律师安生立命的条件,是实现律师人生价值的前提,也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优良服务的.要求。在法律日益更新的今天,律师必须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吃透每一环节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客户的权益。律师是一个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要不断追求进步、终身学习、再学习。一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使我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第三,人际沟通能力是融入职场的润滑剂。人际交往能力一直是我的性格短板,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但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却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非常重要。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第四、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相互尊重。法官、检察官是为国家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是为社会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工作侧重点虽然不同,但从保障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地实施这一角度讲,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因此作为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份子,应当相互尊重,相互达成良性的沟通。

  第五、明确执业规划,勤奋、自律地区执行。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在律师职业道德中被谈论最多的便是毫不松懈的勤奋、学会自律,坚持毫不松懈的勤奋,法律殿堂大门必定会为你打开。同时,律师需要处理最麻烦的事,面对最麻烦的人,只有坚毅的品质才能让法律人永远不放弃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才能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到希望。

实习律师个人总结通用8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无论理论多么高深,始终需要深入于实践才能发挥它本来的作用。寒假前后,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利用集中的空余时间,走进了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实习。实习期间,xx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这个难得的机会使我付出了足够的认真。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代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有了初步的提高。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

  xx律师事务所是于20xx年注册成立的新生律所,有2名执业律师,2名实习律师,3名律师助理。该所主任之前曾长期在他所做专职律师,精通工伤、交通事故、合同、刑事辩护等。

  我作为一名实习生在该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性质和程度基本上是循序渐进的。从刚开始的复印、打印、传真等琐碎的工作到写法律文书,去工商局、公安局等调取资料,整理卷宗并及时补缺,再到去法院旁听、立案、申请执行,最后到跟踪案件、提供帮助等。可以说我的工作内容丰富而充实,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理论中不曾出现的知识,也学到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并且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法律文书写作

  刚开始写法律文书,基本上都是方老师或者宋姐拿着材料给我看,然后根据材料跟我说一下大概要写的内容,再由我自己编辑。等到熟练和了解了这些文书的`模板后,方老师和助理就渐渐把截止到写文书时刻的现有证据和其他一下材料拿给我,让我根据这些证据自己组织语言和把握文书内容,比如起诉书、答辩状、上诉书、律师函等。通过法律文书的写作,我了解到在一个案件中间,律师注重的是哪些细节问题,并如何通过现有证据最大程度的使的当事人获益。

  (二)通过整理卷宗及时补缺,并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整理卷宗之前,我都是单独、孤立的做着律所老师交代的任务,如法律文书写作、调取证据等。但整理卷宗以后我的这些工作就连贯了起来。比如一个案子,在起诉之前,我写了起诉状,调取了该案所需要的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归类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还需要列出详细的损失清单等。等到案子结束后,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来我便是按照顺序对其进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记卷宗流程以后,不仅可以帮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时在案件诉讼期间还可以帮助自己查漏补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准备好,或提醒其他实习生把文件准备好。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三)通过跟随律师旁听庭审,立案、申请执行等增加与法官的接触

  旁听案件以及立案、申请执行等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曾有一次工伤的案件,因为对方律师与方老师曾有过合作,再加上法官从中斡旋,大家便选择了调解。因为我在开庭前了解了大致情况,且在庭审过程中做了较为详细的记录,故对整个案件较为了解。在调解时,我跟另外一个实习生积极献策,再加上当事人和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亲身参与审理中的案件,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这不同于校内的模拟法庭。在校时,我们始终想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并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决结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灵活性。同时,因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师,他们都熟悉庭审流程,故在审理中,往往简化了一定的程序。

  立案和申请执行是程序性的事项,但即使如此,刚开始时也是会有一定的失误,会被审查的法官批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对过程中的某些细节问题印象更加深刻,失误也没有重复犯过。

  (四)通过完整跟踪案件,提高自己的实务能力

  从与唐姐一起接待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开始,一直到案件审理结束,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参与一个案件。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涉及特别侵权问题。从看到当事人惨不忍睹的照片开始,我们的心便深深陷入在其中。去出事地点、当事人所在学校取证,整理卷宗,准备起诉的材料,立案,一直到旁听,其中更是在律所旁听、参与案件的讨论。参与完整的案件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内心蠢蠢欲动的法律使命感深深被激发了出来,激动地想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弥补,维护其更多的权益。

  三、实习总结及体会

  (一)应积极主动地学习与思考

  在刚开始实习的过程中,我对律所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环境有稍许的不适应。习惯了大学里老师们言传身教的模式,以为律所和大学差不多,故没有主动地去向方老师申请过一些工作,而导致自己有些懈怠和消极。后经过与律师助理之一的扈老师聊天并经其指出后,才深深地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足。之后就主动地跟宋姐、唐姐调取证据,旁听;记录扈老师在法律咨询时的问题和技巧,帮助其整理卷宗,和他一起分析某些案件等,并且是在查了相关材料、文件之后与其分析,这样更有针对性,也让我学会了主动思考。真正主动起来以后才发现,自己以前沉默的行为是何其的愚蠢,浪费了大把的实践,也任由学习的机会从身边无数次的溜走。前后对比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主动学习和思考的重要性。

  (二)理论与实践有一定的差距,应避免眼高手低

  在律所实习的过程中,有些问题看似简单,却让我深深受挫。本来凭借在校的成绩和努力,我自信的认为可以对付一些初级的问题,但在实习过程中却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觉得相关知识已经掌握,但在运用时却不知从何着手。有时接触的问题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因为在大学甚至司法考试中多没有很多的涉及,比如工伤的伤残级别赔付问题。我们不能以大学理论学习的经验来挑剔律所的实务工作,而应该去适应律所,去学习或者巩固律所实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和知识,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这将成为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结语

  这三个多月不算漫长但很充实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增强自信心。我要感谢xx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我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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