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1
我校一直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为了迎接县教育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3月28日至29日我校进行为期二天的食品安全自检自纠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细化分工,针对薄弱点有的放矢地整改。
多年来,学校一直把传染病防控、学生饮食卫生和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支以胡建国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张林副校长主抓、总务处正副主任分工负责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分工逐层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能稳定、监管存漏洞等情况,制定了承包人、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干部三人小组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食品安全事件力争降到零。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期,学校组织班主任、后勤管理人员每天对走读学生进行一次晨检,对住宿学生进行晨晚检,力争杜绝传染病在校园蔓延。对师生服务部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商店,查到一次很罚一次。
二、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规化。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在采购物品时严格要求食堂定点采购、索取凭证、登记造册。使用的食品原料、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成品的食品,鸡鱼肉类、蔬菜类等在入库前由食堂承包商和学校后勤人员一同验货,对于不新鲜,过期,霉变的一概杜绝入库和使用。每顿的饭菜都要留样待验,并作详细的记录,对卖不完的剩饭剩菜必须全部作为垃圾除理掉,绝不留到下一顿。学生超市在进货和售货上,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柜台流向学生,若出现变质和过期的必须及时消毁,并作记录。加强学校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新学期开学,校长室和后勤人员多次将食堂、超市工作人员召集一起学习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使食堂、超市操作人员掌握了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班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及剪指甲,不穿拖鞋,不准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校食堂、超市卫生与设备的检查,虚心地听取了专家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三、挤出经费改进食堂生产设备,监督物品规范存储、操作过程安全卫生。
加强了对学生食堂的投入,为了改善食堂环境,学校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学生食堂硬件条件。购置了不锈钢餐具、厨具、加热售饭柜、消毒柜,防食物变质的冰柜,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每顿对所有餐具及厨具进行消毒后保洁。食堂环境整洁,有收餐台、带盖的垃圾容器。库房、粗加工间和操作间隔离,加工间生、熟食品分开,荤、素食品分开,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分开,食品分类存放,库房堆放食品隔墙离地。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创造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佩服,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2
4月11日下午,在教学楼二楼交流室召开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专题会议。组织食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观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
该教学片系统讲述了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知识。与会人员边观看边做好记录,并就“食堂食品安全”与“操作规范”方面的有关知识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达成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在日常工作中要更加负责,加强检查力度,确保每一个加工环节都安全可靠。
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我校采取的措施是:
一是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具体细节上不能马虎大意,大家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严把食品的质量关。
二是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毫不迟疑的马上整改,对于不能确定的,要先请示后操作,绝不能因个人的麻痹大意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是作为伙房管理人员,在食品管理力度上更要进一步加强,多总结,多反思,具体作到严把“三关”。一是采购关。在面粉、食用油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上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定点采购,并坚持产品采购制度。对于蔬菜类农副产品,也实行定点采购。坚持从源头上杜绝有问题的食品进入食堂。二是食品贮存关。把好原料的入库验收,按要求存放。三是生产加工关。在生产加工方面抓环节,抓流程,不加工已变质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半成品,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餐具消毒实行“五过关”,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到”专人“管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总之,学校食堂工作是一项全面的、长期的工作,重在落实、细抓,贵在坚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坚持不懈,常抓严管,全力构建健康安全、高效、优质的饮食服务体系,切实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3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校要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4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5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学校依法治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食药监局和教育局于8、9月份联合开展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分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区食品安全监管部分对我区学校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中学食堂1家,小学食堂3家,幼儿园食堂22家,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查验的方式,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视检查表的内容,仔细检查学校食堂环境、许可情况、从业职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治理和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的治理使用等环节,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卫生条件符合要求,各项制度落实比较到位,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不理想,食品留样不规范,台账登记不全,针对存在的题目,检查组出具卫生监视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2、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各学校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职员的责任,确保治理责任到人,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总揽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身检查督促,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题目,专职食品卫生治理职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视部分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进步。同时我区各学校认真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治理制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检查中,大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步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我区加大对食堂从业职员培训,9月30日下午,区食药监局对我区30余家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要求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有效进步了食堂从业职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水平有了较大进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步进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治理的轨道,有效的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视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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