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护照简介及申办程序出境旅游注意事项介绍

时间:2024-04-03 09:32:44 雪桃 旅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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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中国护照简介及申办程序出境旅游注意事项介绍

  护照是各位游客在出国旅行时必须要有的一个通行证明,也是大家在国外的身份证明。这是每个想要出国旅游的游客必须要办理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也是准备其他证件的一个基础。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关于中国护照简介及申办程序出境旅游注意事项介绍,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一)护照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代用证件。

  (二)护照颁发对象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交流等公共事务活动的人员。

  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等私人事务出国和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主要颁发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原则上,中国护照发给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满16周岁者,则随其父母或监护人合用一本护照。在必要时,也可为16周岁以下的儿童单独发相应的护照。

  (三)颁发护照机关

  在国内,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签发,具体负责签发护照的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

  在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以及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受理申请并颁发护照事宜。

  颁发护照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发给护照,并对已经发出的护照,有权宣布吊销。

  (四)护照、证件有效期和有效地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根据持照人不同情况和需要加以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五年。期满前可延期,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护照原有有效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护照的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两种,其有效期分别为两年(入、出中国国境多次有效)和一年(入、出中国国境一次有效)。如有效期满,不得延期。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二、申请人需履行的手续

  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二寸);

  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

  (一)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正式邀请信;

  (2)、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交往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

  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

  (三)自费出国留学。

  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国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四)出国定居。

  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五)出国继承财产。

  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六)个人出国就业。

  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指: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确认的申请人劳务输出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七)企业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

  1、提交国外企业邀请业务出国的函件。

  2、交验拟出国人员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验副本,收复印件。

  3、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发的函件和企业对拟出国人员出国的意见。企业的负责人出国,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出国的意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出国,是工商联会员的,由市、县(区)私营企业协会或者个体劳动协会出具意见。

  4、提交国外就业联系单位的邀请函件。函件是外文的。同时附中文译文。此种函件应交正本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受理审批机关和复核机关各留存一份,正本待审批完毕时退还申办人。

  5、交验受理审批机关的复核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由拟出国人员亲自如实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两份,在申请表上贴妥照片后,另附交一张照片,制作出境证件使用。

  (八)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四、护照、证件的领取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同时出具领证收条。多人申请商务出国的,可上其中一人或法人代表凭所有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

  2、地、州、市(县)申请人需要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凭相关地、州、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批准通知书"领证。

  3、申请人对领取的护照、出境卡及有关证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持照(证)人签名处",用钢笔亲笔签名。

  五、急事急办的界定

  按照公安部"急事急办"暂行规定,急事指: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

  3、出国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出国治病,情况紧急的;

  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人可根据情况申请加急申办护照、证件,对加急申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收到制证材料后,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情况紧急的 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即完成制证工作。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及制作相应护照、证件时限的说明

  1、对于条件符合、手续齐备的护照申请,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受理审批工作并向复核审批机关寄出有关材料,各地、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接到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并向制照机关寄出有关材料,需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审批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到有关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批工作;省公安厅及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个制照点接到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制作工作。

  2、对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累计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审批结果。

  3、对于出国奔丧、探望亲人、留学在即、紧急商务和师生利用寒暑假出国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在累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紧急的在累计 3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在我省投资办企业、购买商品房的台湾同胞申办一个以上、多次往来内地签注的,省公安厅出境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对有紧急商务等特殊情况的,在当天审核办结。申办短期停留延期的,各地、州(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当日审核办结。

  七、如何办理补、换、发护照手续

  如所持护照即将过期、无法延期或加页需申请换领新护照,应提供原护照、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原护照上填写的项目如有变动,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证明。

  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护照在国外遗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在当地报纸登报声明原护照作废,并同时向当地警察局报案。申请补发护照时,应提供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明,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证件,原护照遗失或被窃详情的书面报告,并填写有关表格,交三张两寸免冠正面近照。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无误后,有关使、领馆或机构方予补发护照。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或被窃上述护照,应立即将有关详情书面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

  八、如何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护照延期手续应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办理。在国外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延期手续应提供护照原件,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等有关材料。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延期需根据国内通知办理。

  拓展:出境旅游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建议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购买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二、贵重物品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一切贵重物品(包括护照,机票,现金,信用卡,首饰,相机,摄象机等)必须随身携带,也可存放在酒店总台或房间的保险箱中(须保管好凭据,钥匙并记住保险箱密码);不可放在行李箱(包)内及旅游车上,以防不测。

  2.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以防别人调包,不要为不相识的人带任何物品过关,以防被人利用贩毒;不得携带违禁品。

  3.中国海关规定:每位出境游客可随身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外币和20000元人民币的现金。

  4.不要把钱物及贵重物品放在行李箱内托运。

  5.如发现钱物丢失或被偷盗,要立即报告领队。

  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强行枪道,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特别是有些国家车辆的行走方向与我国恰好相反,要先看右再看左,以防交通事故。

  2.在乘坐旅游车或乘坐快艇出海时,遇有风浪,颠簸,转弯,上下坡道,请务必坐稳并拉好把手,不要把头和手伸出旅游车,船外,以免发生意外。

  3.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好救生衣。

  四、观光安全注意事项:

  1.观光游览时要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紧跟团队,不要擅自脱队。

  2.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领队,导游或团友,最好结伴而行,并携带好住地酒店的卡片,以便在情况不熟,语言不通时能顺利返回。

  3.下水嬉玩前,避免猛喝茶水,饮料;用海鲜餐后半小时内不要食用饮料和水;旅途中不可狂吃暴饮;用自助餐要酌量而取,不要浪费。

  4.海边戏水,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参加任何娱乐及水上活动请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参加水上,高空活动,5.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6.由于自身疾病请在报名前告知,若不告知或明知有疾病一定去旅游的情况下,导致在旅游期间的死亡或急救等状况,一切责任有本人承担,并保证家属也同意不向旅行社追究此类责任。如因原先疾病导致的一切医疗费用,同样由我及我的家人承担。保证如果个人身体原因不能跟团、提前回国或需要就医,全部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支出,均由本人承担,与组团旅行社、地接社、导游和领队无关。

  另外还有:

  一、证件安全注意事项

  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中;

  2、要在出发前,各复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检查时使用外,最好交给领队统一保管;

  4、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领队处理。如领队不在现场,要有礼貌地请对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证件,否则应予拒绝。如对方是警察,可在检查中记下其证件号、胸牌号和车号,以防万一;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补办申请;

  6、要严格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入境法规,不得携带违禁药品,不得参与目的地国家(地区)禁止从事的活动,携有大量现金或特殊药品出入境时,要按规定如实申报。

  二、钱物安全注意事项

  1、尽可能少携带现金,代之以信用卡或旅行支票,出游前可在国内兑换一些小额货币,用于在目的地小额消费,如打电话、上厕所和支付小费;

  2、贵重物品可存放在宾馆总台和房间的保险箱中(须保管好凭据、钥匙并记住保险箱密码);

  3、如发现钱物丢失或被偷盗,要立即报告领队。如在机场丢失,要速到航空公司机场失物招领部门签记或索取丢失证明以备索赔。如在宾馆或旅游车上丢失,要和领队一起与相关方面交涉,并可酌情报警方处理。

  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要熟悉所在国的交通信号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强行抢道,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

  2、在国外乘坐旅游车时,不要乘坐第一排的工作人员专座,此专座设有工作人员保险,但游客乘坐一旦发生意外是得不到赔付的;

  3、在乘坐飞机或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4、不要在飞机起飞后和降落前使用手机和相关电子用品;不要把头和手伸出旅游车外;

  5、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救生衣(圈);

  6、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速报告领队和警方。

  四、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1、要在指定或下榻的宾馆餐厅用餐,不购买和饮用地摊或小商贩提供的饮料食品;

  2、要坚持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不吃过期或不洁净的饭菜瓜果,也不要自带食品(往往不能通过海关检疫);

  3、要牢记自己的饮食禁忌,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

  4、要避免在流行病传播季节到流行病传播地区停留;

  5、要做好预防措施,携带一些常用必备药品;

  6、万一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强忍硬扛。

  五、住宿安全注意事项

  1、进出宾馆房间随时关门锁门,离开宾馆时把钥匙交回总台,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2、正确使用房间电器等设施,不要在床上吸烟,不要把衣物放在电灯台架上;

  3、要熟悉宾馆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等疏散标志,遇到火灾时不要搭乘电梯;

  4、离开宾馆前要携带一张记有该宾馆地理往置和联系电话的卡片,以保迷路后安全返回;

  5、到健身房和游泳池锻炼时,要注意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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