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方案

时间:2023-08-16 08:51:5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活动宣传方案[精华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活动宣传方案[精华3篇]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今年8月29日是第15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认识及依法测绘意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营造良好的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我市测绘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20xx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将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为主题,突出宣传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和测绘科学技术,强化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推动测绘工作更好地融入、服务、支撑自然资源工作,更好地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技术,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二、宣传时间

  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5日

  三、宣传形式

  1、8月29日上午9:00,在金凤区悦海新天地设立主会场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责任部门:测绘处、法规室)

  2、在“8·29”测绘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并在大厅LED宣传屏上宣传“8·29”口号。(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测绘处、法规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3、至少制作2块展板,用于“8·29”期间的摆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测绘处、法规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4、利用xx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登载测绘日宣传口号及内容,并编发测绘日公益短信。(信息中心)

  5、在“8·29”测绘宣传周活动期间,自行选择所在辖区乡(镇)设立宣传活动咨询点,发放宣传品及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宣传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施行一周年,也是首次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主办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地区实际,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测绘日”主题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今年首次将测绘法治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测绘科普三大宣传教育主题相结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的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气氛热烈、覆盖面广。要充分运用地方媒体,打通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自媒体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吸引公众参与互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大力提升宣传效果。

  (三)加强协作,确保效果。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相关主流媒体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从而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于9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2—5张)上报市局综合处(法规室)。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科学消费,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质监部门在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质量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315”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315”当天,组织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在庐城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咨询服务台、检测服务台,和我县部分优质产品展示台。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维权政策措施、提供消费咨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服务。活动当天,全体参加人员穿制式春秋制服(佩领带),于7:30准时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3月10日-30日,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打下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产品优质的法制基础。

  (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炒货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活动。对全县炒货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原料库存、配料及炒制车间,查看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生产过程记录,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依法严格处理。

  2、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玩具)、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塑料包装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水泥等11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抽查)、质量约谈、分类监管、风险监控等职能优势,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增强消费者信心。

  3、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结合全县第十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积极参与、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与维护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首先清查玩具、童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和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等。对市场销售的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对是否取得认证、认证标志使用和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等内容逐一核实。对儿童用品、热水器和取暖设备质量违法行为和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启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和“农资打假利剑”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接受农民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案源。重点打击肥料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肥料、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陶卫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文言、纪检组长高慧玲、局长助理胡宗青为副组长,成员:徐文同、陶少余、熊明生、施然、羊书能、段云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施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稽查队和技术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质监部门形象、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真正把我局的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3.15”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挥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质量工作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近期,泉州、福州、龙岩地区相继发生多起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泉港“10·22”、永春“11·13”两起较大事故及连城“11·15”多人伤亡事故,均涉及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暴露出部分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学生交通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安、教育等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高发,直接影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紧迫性,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遵守交规的自觉性。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策划系列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将学生安全行走、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纳入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内容,努力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二、警钟长鸣,抓好宣传教育

  近期省公安厅将整理下发泉港“10·22”、福清“11·11”较大事故及永春“11·13”、连城“1115”亡人事故相关汇编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安全管理员、校车驾驶人、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一次警示宣传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及家长签定《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1)、利用“校讯通”平台发送短信等形式,强调学生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严防在校学生违法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宣教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会同学校安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志愿者等组成授课团队,采取专题授课、主题演讲、辩论会、主题班会等形式,上好“交通安全体验”课,充分用好《小学生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件、海报(网盘链接xx)、“交通安全体验课”公益示范活动北京站活动资料(网盘链接:xx)等资源,不断拓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的覆盖面。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12月2日前,选择农村地区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等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并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我市首批使用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交通安全魔法箱”开展宣讲活动的邵武市城郊八一希望小学要同步录制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视频(使用高清设备录制,时长不超过 1 小时,届时将上报公安部交管局参加评选展示)。

  三、规范行为,加强安全监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教师校门口纠察交通违法、学生交通违法告诫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梳理分析校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本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道路通行状况进行分析,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每天要派出教师轮流在校门口协助开展交通违法纠察,12月底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不少于 2课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重点加强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培训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调整勤务,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劝阻、教育和惩诫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举措,推广“小黄帽”路队制,开展“少年警校”“小手拉大手”“护卫天使”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问效

  各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与所辖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 人、班主任组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推动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定措施、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遇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严格依法处理,并抄告同级教育部门;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问责、通报等惩戒措施,限期整改;对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分别上报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基华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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