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方案

时间:2023-05-25 11:10:3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活动宣传方案汇编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活动宣传方案汇编8篇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20xx年3月24日是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我委决定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各单位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早期发现结核病患者,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并最终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危害的最终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安排贯穿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会同教育、广电和企事业单位,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好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动员社会力量,精心组织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周活动。各单位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动员教育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传播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结核病优惠政策,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护技能。加强对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结核病诊断水平,减少漏报、漏诊的发生。

  (三)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新兴媒体和百千万志愿者结防宣传。各单位要联合广电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和网络平台优势,创新方式方法,有效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信息。继续做好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防宣传活动,进行互动性强、生动活泼的日常宣传,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在3月24日前后认真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学校宣传、志愿者宣传等要有佐证资料。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活动计划、阶段小结和报表等报送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发展学前教育政策,营造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快发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

  三、活动时间:

  5月——6月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通过各种传媒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等;通过印发宣传册、社会公共宣传栏、广场解答等形式宣传《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文件以及我市学前教育行动实施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学前教育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有序、健康、科学发展。

  2.加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宣传。通过学前教育大讲堂、幼儿园教职工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宣讲《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文件和规定,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3.加强幼儿园等级创建宣传。通过园本教研、现场观摩、专家解读、经验交流等形式,解读《省、市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省、市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宣传规范管理的先进理念,总结推广管理经验,鼓励引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等级创建,促进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高。开展市一类幼儿园评估和复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争创省一类幼儿园,整体提高我市学前教育办园水平。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1.市教育局举办“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举办学前教育大讲堂;成立学前教育专家组,组织每位专家到幼儿园至少开展2场宣讲活动,指导3所以上幼儿园规范办园,帮扶1所幼儿园等级创建;积极发挥“名园长工作室”功能,加强幼儿园园长培养;组织学前教育政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政策方针,传达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有关文件规定,解读幼儿园各级评估指标体系;与市妇联共同举办一场科学保教文艺汇演。

  2.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开发区、新区教育主管理部门要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时召开园长、法人会议,学习和部署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三个1”活动,即1次广场政策宣传咨询,1场学前教育专题宣讲,1天幼儿园活动观摩,及时通过媒体给予报道。6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及阶段性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各幼儿园在园内醒目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学前教育方针政策,通过开展专项解读、教育研讨、心得交流和幼儿游戏活动评比等,增强园长、法人、幼儿保教人员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幼儿园等级创建的积极性。利用家长学校、家园联系栏、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开放日等向家长宣传政策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宣传和专题教育活动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构建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社会、家园环境。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中消协主题年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安排部署,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面组织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20xx年3月19日。

  三、主办单位

  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纪念活动由大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牵头。

  四、纪念活动内容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程立森

  副组长:许跃东

  成 员:消委会、12315台、行政执法股、监察室、办公室、检查大队、法制股、商广股、人教股、市管股、各工商所及有关人员。

  2、组织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

  3、在县电视台、城关东街口、建行、冠超市、文化广场、电力公司大楼的电子大屏幕播放宣传口号、视频等广泛深入开展新《消法》、《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4、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5、组织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开展“维护消费环境,共建美好大田――消费维权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五、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

  1、3月13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在城区时代广场设立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及举报工作台,消委会及315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咨询、投诉、举报事宜及开展现场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辨别知识讲授活动和新《消法》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消委会,12315台、检查大队、法制股、执法股、市管股、办公室、人教股。

  2、其他消委会各成员参加单位按各自职责,重点做好商品真伪鉴别指导、咨询、宣传以及和本单位有关的举报、申诉、求助的受理工作;

  3、在县电视台开设“消费维权”专栏,对新《消法》解读;在城关东街口、大建行、时代广场、文化广场、冠超市、电力大楼电子屏幕连续播放消费维权小常识等。

  责任单位:消委会,12315台、法制股、商广股、办公室、人教股。

  4、组织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开展“维护消费环境,共建美好大田——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办公室。

  5.3月13日上午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责任单位:消委会,办公室、监察室、商广股、市管股、执法股、检查大队。

  6、现场新闻跟踪报道及协调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股。

  六、认真做好值班备勤

  “315”活动期间,县局315台、各工商所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工作,认真抓好“315”晚会现场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的`调处工作,做到快速应诉,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并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

  七、认真抓好落实,总结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此次活动,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文字及照片等),于3月18 日前报县局办公室及消委会。

活动宣传方案 篇4

  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风采,充分展示新时期国防电子系统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市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中旬至月中旬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职工、基层单位为重点,集中宣传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具有“大国工匠”、“天府工匠”、“xx工匠”精神的高技术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集中宣传一批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一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三、宣传节点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4月中旬)。集中宣传各基层单位党委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第二阶段:宣传推进阶段(4月下旬)。重点推出历届省、部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月)。“五一”节前,突出宣传省、市表彰会盛况和精神;重点宣传国防电子系统今年表彰的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先进典型;宣传各单位“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情况。

  四、工作举措

  (一)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安排部署,围绕重点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内容、线索及采访素材,注重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力争在“劳模宣传月”期间,形成厂报、电视、网络互动发声,努力营造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热烈氛围。

  (二)各基层单位工会要把举办劳模报告会、座谈会、创新成果展览、风采展览等作为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重点宣传和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以及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显著成果,充分展示最具时代特点的劳模形象,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利用职工活动中心、俱乐部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艺演出、读书演讲、橱窗画廊、板报展览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展示劳动者风采。

  (四)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结合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劳模工作,努力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要走访慰问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生活困难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

  五、工作要求

  “劳模宣传月”期间,各基层单位工会要突出主题,彰显特色,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劳动光荣、拼搏奉献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浓郁氛围。

  各基层单位工会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活动宣传方案 篇5

  5月25日是“全国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5.25”是“我爱我”的谐音,其含义是: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他人。心理健康的第一条标准就是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能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乐观自信,这样的.人才能用尊重、信任、友爱、宽容的态度与人相处,能分享、接受、给予爱和友谊,能与他人同心协力。

  为了提高师生的心理保健意识,营造校园内心理教育氛围,促使师生科学地认识、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我校心理咨询室拟在全校开展主题为“让心灵快乐飞翔”的“5.25心理健康周”活动。

  一、活动宗旨:提高师生心理保健意识,营造校园内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二、活动主题:让心灵快乐飞翔

  三、活动时间:5月20日-5月25日

  四、活动内容:

  (一) 国旗下讲话

  活动要求:

  1. 围绕“让心灵快乐飞翔”的主题进行国旗下讲话

  2. 五年级部分学生《和你一样》手语操展示

  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5月21日晨 升旗仪式

  承办:学校少先队、心理咨询室

  (二) 心理健康手抄报比赛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承办:心理咨询室 德育室

  活动要求:

  1.内容要求与心理学有关,积极向上;提倡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

  2.作品要原创,不得抄袭,一旦发现取消评比资格。

  3.作品规格:8开 271mm×390mm(严格要求按规定规格作画);

  4.作品正面右下角注明班级、姓名。

  5.交稿方式:每班至少上交3份到德育室。

  6.截稿日期:5月18日下午放学前

  7. 奖项设置:每个年级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获一、二等奖的作品在“莲苑小喇叭”上展示。

  (三) 征文活动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承办:心理咨询室 德育室 《xx》编委会

  活动要求:

  1. 针对本次活动的主题,从以下电影中任选一部进行观看,并写下观后感,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电影片名:《地球上的星星》、《美丽心灵》、《心灵捕手》、《放牛班的春天》

  2. 统一使用400字的作文纸,字数要求300~600字

  3. 在文章结尾注明班级、姓名、座号

  4. 交稿方式:每班至少上交2份至校心理咨询室(教师办公楼四楼)

  5. 截稿日期:5月21日下午放学前

  6. 奖项设置:每个年级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若干名,并将优秀文章发表在《xx》上

  五:活动宣传

  横幅:让心灵快乐飞翔——xx县实验小学“首届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

活动宣传方案 篇6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八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确保如期实现《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疾控函〔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 共享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疟疾防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特别是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大幅增加,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比例逐年上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重点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牛大受“疟”记》可在网站xx下载)。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版)》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区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疟疾防治相关技能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疟疾疫情报告意识、诊治水平和疫情处置能力。

  四、活动内容和地点安排

  4月26日全市固定宣传地点安排在市中荣街梧园,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四区疾控中心及各相关单位参加,各县卫生局可在4月26日前后自行安排宣传活动。

  五、活动总结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将20xx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总结于5月10日前,将文字版及电子版一并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寄科,电话:xx,邮箱:xx由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市卫生局卫生防病监督科。

  xx市卫生局

  20xx年xx月xx日

活动宣传方案 篇7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x办〔20xx〕x号)及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x测办〔20xx〕x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8·29”全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推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一)宣传主题

  20xx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主题,主题口号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发后另行通知。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深入宣传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解读新《测绘法》颁布的重大背景、重要意义和修订亮点,进一步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测绘地理信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设置宣传日活动主会场

  在上林县和青秀区分别设置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办,上林县国土资局、市国土资局青秀分局协办。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xx市“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

  xx

  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成员由测绘管理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以及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收集好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从8月1日起至8月0日结束。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在上林县、青秀区举办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参加在青秀区举办的“829”宣传日主会场活动。

  (二)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根据本地实际在本辖区组织宣传活动。

  (三)围绕今年测绘法宣传主题,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征集活动。

  (四)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站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829”测绘法宣传日各种宣传活动。

  (五)市测绘地理信息局面向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举办新《测绘法》培训班,加强新修订的《测绘法》的`培训学习。

  (六)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学法活动。

  (七)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在本单位内部采取集中学习、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培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鼓励有条的测绘资质单位在各自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上登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在宣传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计入单位良好信用信息。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8月11日前,草拟和印发《20xx年“8·29”xx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方案》,指导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参与相关工作,并围绕今年测绘法宣传主题,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征集活动。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

  (二)8月1日前,面向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举办新《测绘法》培训班,加强新修订的《测绘法》的培训学习。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

  (三)8月11日前,在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站开通测绘法宣传专栏。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四)8月22日前,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悬挂宣传横幅、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制作完成两块以上展板(落款:xx市测绘地理信息局、xx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并在局办公楼一楼登记窗口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在局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有条的县可制作两块以上测绘宣传展板。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

  (五)8月20日前,落实上林县、青秀区举办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宣传点场地。

  责任部门:上林县国土资局、青秀分局

  (六)8月27日前,落实新闻媒体对青秀区主会场活动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相关事宜。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七)8月27日前,落实青秀区主会场、上林县主会场的活动相关准备工作,8月29日上午九点前,完成现场布置。

  责任部门:青秀分局、上林县国土资局。

  (八)8月29日当日,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在各辖区主要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活动结束后当天向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政务信息。

  责任部门: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

  (九)8月29日当日,在青秀区主会场宣传活动期间,测绘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青秀分局负责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拍照,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负责活动现场摄影。测绘管理科负责测绘资质单位签到。宣传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负责在市国土资局站报道相关信息。根据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集中报道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将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及时报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x)。

  上林县主会场宣传活动,由测绘管理科、上林县国土资局共同负责,活动包括现场宣传、法规咨询、定向越野等内容。

  (十)通过局电子政务综合平台等方式发送公益短信。

  责任部门:办公室测绘管理科

  (十一)8月20日前印制完成宣传材料并分发到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

  (十二)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以及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新《测绘法》活动。

  责任部门: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

  (十三)总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于9月日前将活动字总结

  材料、各主要活动现场照片上报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汇总报局领导审核后9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责任部门: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测绘管理科

  (十四)8月10日前落实活动宣传所需经费(所需经费另行请示)。

  责任部门:财务科

活动宣传方案 篇8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具体宣传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并提供书面或电子介质材料。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市、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专题宣传节(栏)目。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民政局、红十字会:负责灾后救济工作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三)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利用课堂、主题活动、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

  (四)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

  (五)团市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在宣传周开展志愿者服务周宣传活动。

  (六)“三防办”:负责三防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七)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八)地震办:负责地震和防震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九)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十)科协:负责提供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的科普资料给各部门作为宣传材料。

  (十一)体育局:协助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场地。

  (十二)xx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各村、社区,主要街道、公众场所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互相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灾减灾办公室(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市防灾减灾办公室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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