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程合同[热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单项选择题
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
A、经工程师批准
B、经发包人批准
C、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D、由承包人通知发包人
2、工程师直接向分包人发布了错误指令,分包人经承包人确认后实施,但该错误指令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承包人( )。
A、以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
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赔
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3、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自己的权力范围,下列情形中的( )不属于工程师的权力。
A、检查承包人现场同期的记录
B、指示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来源:学易网
C、当工程师与承包人就补偿达不成一致时,工程师单方面作出处理决定
D、把批准的索赔要求纳入该月的工程进度款中
4、在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介绍工程情况,投标人由此得出的推论是( )。
A、由业主负责
B、由设计单位负责
C、由承包商负责
D、由业主与承包商各负一半
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过清点后,应当由( )保管。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
6、因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管理不当,给承包人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当要求( )给予补偿。
A、监理人
B、总监理工程师
C、发包人
D、发包人和监理人
7、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应直接对( )负责。
A、业主
B、监理工程师
C、承包商
D、分包商
8、按施工合同示本规定,施工现场内由承包人采购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应当由( )办理保险。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D、监理人
9、颁发接收证书之日即为()。
A、竣工日
B、合同解除日
C、缺陷责任期结束日
D、完工日
10、设计招标应采用( )方式进行招标。
A、公开
B、邀请
C、询价
D、方案竞选
11、能够作为保证人的为( )。
A、法人的职能部门
B、公司
C、学校
D、幼儿园
12、某订购合同300t水泥的合同内列明第一批供货200t,第二批供货100t,并约定了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第一批水泥按时交货,第二批水泥虽迟于合同约定15天交货,但未对工程施工产生不利影响,则采购方( )。
A、不必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B、按300t的数量计算违约金
C、按100t的货款计算违约金
D、按逾期15天的时间计算违约金
1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 )。
A、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
B、由发包人负责检验
C、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D、不合格可使用
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应( )。
A、发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承包人承担
C、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承包人承担
D、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发包人承担
15、工程建设施工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 )。
A、由施工单位直接向设计单位索赔
B、由设计单位全额承担
C、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D、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设计变更范畴不包括( )。
A、增加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B、删减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交给其他人实施
C、改变承包人原计划的工作顺序和时间
D、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来
17、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 )。
A、定金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18、与邀请招标相比,公开招标的最大优点是( )。
A、节省招标费用
B、招标时间短
C、减小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不违约的风险
D、竞争激烈
19、如果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程量或持续时间,增加的工作量应视为( )。
A、正常监理工作
B、附加监理工作
C、额外监理工作
D、新的委托监理合同工作
20、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申请执行。
A、行政管理机关
B、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
D、调解委员会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所在地址:
证书编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室_____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_____室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厅_________平方米,厨房_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_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_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_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_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_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_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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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合同 篇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雕塑总高度12米,表面材料外立面为不锈钢板、内里面为紫铜板、球体为钛金,工程费用万元。雕塑总高度5米,主骨架钢结构,表面材料为不锈钢喷红色油漆,工程费用万元。雕塑总高度5米,主骨架钢结构,表面材料为铜板和不锈钢板,工程费万元。雕塑总高度6米,主骨架钢结构,表面材料为不锈钢板,工程费用万元。
以上四组雕塑工程总费用为万元,项目内容如下:
(1) 四组雕塑的模型制作,“”和“”雕塑的设计。
(2) 四组雕塑的基础土建工程及基座表面装饰(不包括“”的基座表面装饰)。
(3) 四组雕塑的主骨架设计、制作安装及防腐处理。
(4) 四组雕塑的制作安装。碳钢舢板制作,雕塑表面制作及表面处理(包括表面喷漆及图案造型)。
(5) 涉及四组雕塑的全部内容如:运输、保险、刻字、现场管理费、吊装、部分税费、异地远征费及其他不可预见内容等均包含在工程总费用中。
(6) 雕塑名称牌。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二、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9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首付款日为准。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安装前2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 甲方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一步工序施工者。
(3) 因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三、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人民币(¥)
四、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款的%的预付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2. 制作期间,甲方依据进度及时分阶段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3. 制作完工后,出厂启运前付乙方%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4. 其余款项待业主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毕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尾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五、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现场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业主的规定提供给业主完整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甲方和业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给业主管理,乙方退出,甲方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六、 施工设计更改
由乙方交付甲方和业主认可的`设计图纸,模型、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材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若施工中需要进行重大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七、 双方责任事项
1. 乙方必须安全施工。意外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
3. 乙方必须保障施工时的必要安全措施,遵守业主单位的所有规定。
4. 甲方必须依据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
5. 甲方在乙方完工后须及时组织业主验收,如无法及时验收(30日内),所造成的雕塑品的人为损坏,乙方不承担维修费用。
八、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行补充。
2.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 递增条款
乙方对工程保修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简约时间: 签约时间:
工程合同 篇6
________有限公司:
贵公司承建________汽车厂房联合车间工程施工,后将该工程分包给________个人。因________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施工能力,________以贵公司________项目部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钢结构系统安装与制作工程分包给我公司,合同约定工程造价款为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我公司积极履行合同,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但是贵公司________项目部及________个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施工进度将工程款打入我司账户,拖欠工程进度款___________元,造成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工人工资。时近岁末,工人如果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必定引起公愤,势必对贵公司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我公司就拖欠工程款一事多次与贵公司________项目部及________个人协商未果。近日,因贵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与我公司驾驶员______发生口角,贵公司工作人员竟邀集社会闲散人员对其殴打,现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故特致函提醒,请贵公司确保我司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请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所欠工程款汇入我司账户。
特此函达!
_____有限公司(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我公司帐户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江县康复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开江县普安镇九十坎社区。
3、工程量: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发生工程量变更时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
4、分包工种和方式:应做的全部,实行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2、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3、工程总时间:110天
第三条、清单单价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装修质量按装修行业标准执。
2、所有阴/阳角的验收标准为横平竖直。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程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协调装饰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约后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2、按工期、按质量如期完成工程。
3、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
4、工程交付时对室内外的材料、垃圾要清扫干净。
第六条、文明施工
1、施工材料整齐堆放。
2、保持现场卫生。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施工法则施工,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医疗费在30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3000以上超出部分乙方承担30%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现场确认的意见,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为依据。
2、隐蔽工程施工,需由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7天内进行签字确认。
4、如质量不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补建或返修补充后再验收,知道符合要求为止。
5、最后验收为合格竣工期。
第九条、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工程延期责任
1、工期按期竣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惩。
2、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罚乙方每天300元。
3、罚金在竣工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款的'95%,余款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对员工的付款须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各掌控。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材料的使用做到合理使用原材料,损耗不得超过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保证为元整,无利息)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若甲方违约将无条件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
一、甲方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工具,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达不到合约质量标准的,乙方支付甲方同等工程量价款3%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返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施工明细及验收记录表做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项目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发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号楼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号楼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
二、乙方工作:
1、施工:包工包料
(1)根据墙体现状,向甲方提出大的不符合贴板要求的部位并由甲方整改,小的部位由乙方整改。
(2)的板粘贴并打钉。
(3)铺设网格布、弹性砂浆抹面。
(4)批刮弹性腻子并整修。
(5)涂刷弹性底漆一遍。
(6)涂刷弹性面漆两遍。
2、试验:由乙方委托相关测试并承担相应费用;
3、资料:由乙方提供并编制符合要求的相关施工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工期:
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到施工现场,年月日完成保温,年月日完成外墙涂料并在十日内整修完毕,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顺延。
四、材料:
1、粘结砂浆:牌封样;
2、板:>kg/M3,封样;
3、网格布:>160g/㎡,抗碱性,封样;、
4、抹面砂浆:牌封样;
5、弹性腻子双组份。
6、弹性涂料:牌。
五、验收标准:
1、封存的样品;
2、《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JG149-20xx);
3、《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G/T841-1999);
4、《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xx)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T17671-1999);
6、《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20xx);
7、《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六、设计变更:
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做出设计变更,乙方不得拒绝,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除得到甲方指示外,乙方不能擅自做出设计变更。
七、工程单价、工程量:
包工包料单价元/㎡(保温及外墙涂料),大约㎡,完工后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八、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备料款。工人及材料到场并施工3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15%,保温完成一半时,再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20%,保温工程全部完工,付至总工程价款的60%,弹性腻子批刮完毕,再付10%,弹性漆涂刷完毕,付至总工程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5%,预留5%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月内无息付清。
九、工程保修:
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物业)通告后3日内赶到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自行维修,费用由保修款中支付,如果保修金不够时,甲方有权作为债权索赔。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在开工前协调使乙方可以使用现总包单位的水源电源和脚手架,乙方自行安装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负责在施工中协调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工作关系;
3、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如不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负责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工程施工必需符合相关规范和验评标准规定,并和样品相符,如违反相关规范验评标准和样品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2、工程上所用的全部材料;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与封样一致,不能以次代好,偷工减料,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如因材质问题影响工程质量造成一切质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四份;
4、施工及保修过程中,按国家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6、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中若发生与相关单位人员矛盾或交叉作业协调事件,必须向甲方相关人员申请协调,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总包单位成品进行保护,如果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8、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负责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的卫生清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转让及再分包:
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能将本合同转让或分包他人。
十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菏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的有关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结清工程保修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