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大全[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同 篇1
奎屯新华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注册资金210万元,公司位于乌鲁木齐西路,占地面积800平方米,是按照标准建成的“哈飞”品牌销售维修服务中心,具备整车销售、维修保养、零备件供应、客服系统“四位一体”的功能。公司兼营河北中兴皮卡、 等品牌汽车的销售。
短短的几年从几个人和几间破房发展到如今拥有一定的发展资金,集售车及维修于一体的新型汽车销售企业,奎屯新华商贸公司靠的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诚信”。
公司成立伊始,经理张新华就深深知道企业发展生生不息的资源,就是以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使顾客接受服务的同时感到来自内心的喜悦之情,企业的发展才有强大的原动力。他一开始就意识到,公司面对的是一个日益开放和竞争日趋激烈及国外著名汽车品牌的大兵压境的市场,要想使企业立稳脚跟,就必须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
注重信息反馈才能有的放矢
德国大众有句营销名言:“一家人的第一辆车是销售人员推荐的,可第二、三辆车是售后服务人员推荐的。”自从售后服务成为销售的延伸,4S特约店就成为广大车主维系人与车的重要桥梁。秉承“四位一体”的经营理念,依靠完备的硬件设施、严格培训的高素质员工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奎屯新华商贸有限公司始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完美的服务。公司多次冒严寒顶酷暑为客户排优解难,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很多客户都是在新华购车一次就成为新华永久的客户,不但自己在新华买车,还将自己的朋友家人都介绍到新华来。独山子的一位用户自从20xx年在新华购买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后,已先后在新华公司购买了三辆车,他逢人便说“我的车一有毛病,公司马上就给修好,在奎屯新华公司购车,放心!”
坚持持续改进才能持续创新
奎屯新华公司经理常常强调:“服务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服务对象”。要了解服务对象需要注重信息反馈。了解客户想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自己有哪些需要改进的。
一些顾客到公司做维修、保养时,对于出现的的`问题,新华公司都做好纪录,对常用的零件定时查库,以备急需。有时有的顾客所需的配件在新疆境内买不上,公司宁愿多花运费发快件甚至是航空快件,也会在承诺期内为顾客进货,及时维修。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新华从不会置之不理,而是认真想办法解决改进,让每一位新华的用户满意。“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是新华人立业之本。就是靠着恪守信用,新华公司赢得了一批又一批的回头客。
完善合同内容,认真履行合同
在对内管理上,公司始终坚持严格为主。今年随着业务量的继续扩大,如何在保持业务量高增长、各环节工作量几近饱和的情况下,确保服务质量不下降的问题摆在管理者的面前。公司首先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学习《合同法》,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提高了大家依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做到:签定的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保证合同的履行率达到100%。由于公司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新华公司在履行方面就争取方面了主动性,公司成立至今,合同履行率为100%,无一笔合同纠纷。做为“四位一体”的特约维修站,新华公司始终坚持按合同办事,把好售后服务关。公司专门设置接待人员,使每位客户都能第一时间获得妥贴的礼遇,而且有效地督促维修接待人员的对松花江规范操作,对其服务态度上的即时监控,同时对有抱怨的客户能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以最大可能地把投诉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公司维修站自成立以来,在哈飞厂售后维修总站的投诉率为“0”。
四年的探索,奎屯新华商贸有限公司的管理者深知: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信息反馈为突破口,坚持持续改进的观点,推动企业内部持续创新,据此带动顾客满意度的不断提升是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良好途径,“重合同、守信用”是奎屯新华商贸有限公司永恒的主旋律。
公司合同 篇2
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_ _ 身份证号码:__ _
乙方:_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80平方。
3、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 2万 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 %50 ;乙方所占比例为: 50% 。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4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 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尝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4.2.7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 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 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 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 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 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 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 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 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5-
4.2.10.10 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 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 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 职责
5.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 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 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 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 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 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 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 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 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 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6-
5.2.1 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 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 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 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 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5.2.7 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 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 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 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 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5.3.4 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 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 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 程序
6.1 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
6.1.1 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 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 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 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 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8-
6.1.2.4 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 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 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 备案材料归档。
6.2 合同签订程序
6.2.1 立项
6.2.1.1 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 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 资信调查, 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 草拟合同文本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 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 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 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
6.2.2.4 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 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 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 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 审查会签
6.2.4.1 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 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 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 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 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 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 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 审核
6.2.6.1 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 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 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 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 审批
6.2.7.1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6.2.7.2 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 签署
6.2.8.1 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 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2.8.5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 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
6.2.9.1 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6.2.9.2 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
6.3 履行程序
6.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6.3.2 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本。
6.3.3 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6.4 变更或解除程序
6.4.1 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2 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3 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6.4.4 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6.4.5 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6.4.6 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6.4.7 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6.5 纠纷处理程序
6.5.1 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6.5.2 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6.5.3 合同纠纷协商、调解, 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
6.6 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6.6.1 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6.6.2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6.6.1.1 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 立项登记审批表。
6.6.1.3 会签单。
6.6.1.4 审查会签意见书。
6.6.1.5 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储背景资料。
6.6.1.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6.6.1.7 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6.1.8 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6.6.1.9 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6.6.1.10 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6.6.1.11 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6.6.2 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7 监督管理程序
6.7.1 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6.7.2 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6.7.3 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6.7.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7.5 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门处理。
7 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7.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 -18-
7.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7.2 相关附件
7.2.1 合同管理流程图
7.2.2 合同审核会签表
7.2.3 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
7.2.4 合同立项登记审批表
7.2.5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公司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结婚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结婚典礼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结婚典礼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结婚典礼举行地点:
市 区(县) 路(街) 号。
四、结婚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 推荐婚车服务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结婚典礼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结婚典礼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结婚典礼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结婚典礼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
3、在结婚典礼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书
责任书编号: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
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书。
一、 承包项目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工程建筑面积:
工程承包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年 月 日。
2、竣工时间: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日。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费用
1、合同价款为 元(最终以结算价为基数计算)。
2、上缴管理费 %(依照最终结算价为百分比基数) 。
3、税金、劳保统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所涉及税金及
规费的支付均由乙方负担,交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每月1至10日按上月工程进度报表(甲、乙、监理三方签字)申报交纳税金。
4、乙方将所采购材料的发票交付甲方财务部门入帐。
5、乙方承担甲方名管理人员工资,金额以公司工资册为准。支
付时限 工程开工之日算起,工程竣工后一个月止。
6、如乙方本人因人身伤害、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等因素,致使其本人失去履行和承担本责任书中约定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时,乙方的相关责任及义务均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
7、如乙方合法继承人无力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义务时,乙方将同意以其名下资产用以负担相应责任。
8、甲方对于乙方就该工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经济纠纷均不承担法律赔付责任。
9、乙方向甲方分期上交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依照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自建设单位支付于承包方每笔进度款项逐次扣除。
10、乙方按施工图向甲方提交施工预算一份。
四、工程质量、进度
本工程为 合格 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勘察部门、甲方。
1、质量管理
(1)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动态控制。
(2)工程所需材料均应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后,甲方材料人员检查核实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方可进场使用。
(3)进场材料必须出具材料发票报甲方材料人员,核实后交由公司财务部门备用。
(4)甲方有权对工程的全过程依照《质量验收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向乙方出具“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逾期不予整改并回执时,可就存在问题依照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处罚。
(5)如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在得到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不得瞒报、不报、擅自处理。一经发现甲方可独立进行经济处罚。
2、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自本责任书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会同发包方负责人共同制订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对工期严格制订计划,报监理审批。
(2)严格依照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工期,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制订详细人工、材料、资金等方面的使用计划,并报请甲方审批、备案。
(3)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毎延误 壹 天(以超过八个小时为一个工作日计),甲方可自履约保证金中处以 万分之五元罚款。
(4)因发包方造成工期延误,则对工期做相应顺延。并由乙方起草,甲方审核工期延误报告,报请监理及发包方代表签字、备案。
五、安全指标
(1)本工程在施工期内死亡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 0.1‰ 以内。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许可证件及安全使用状况。发现问题有权责令整改,在未果的情况下可做独立经济处理。
(3)甲方有权检查并核实乙方各工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不符合执业资格的人员,有权责令其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对于工人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并可责令乙方依照《安全管理条例》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并制定针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对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5)如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私自不保、瞒保。如有此情况发生,甲方代表一经发现有权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严厉处罚。
(6)如因安全事故发生而产生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事故发生原因、情况、处理方法的书面说明,在得到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备案。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对外的协调、疏通、联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完毕,并报甲方复查。
乙方责任
(1)本工程开工前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责任书履约保证金,其中质量占30%、安全占30%、进度占20%、债务纠纷占20%(以向建设管理部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做为质押)。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企业管理制度、规定。每月18日向甲方报工程进度月报表审批,报年、季及当月、旬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向甲方的工地代表提供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生活设施,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接到甲方对承包范围内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期内组织纠正,并把纠正结果上报甲方进行复查。
(5)所有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每半月交一份原始技术资料给甲方,由甲方保管。在工程竣工后十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式三套,由甲方装订成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组织设计
1、乙方应按照责任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要求提供开工条件或不可抗因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报甲方经业主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2、进度计划:乙方每月18日前向甲方报下月计划,当月进度计划执行甲方所安排的当月进度计划。
3、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责任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
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保修期间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书相关内容执行。保修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每月18日乙方向甲方报月进度报表,甲方依照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报请业主拨付工程款后支付于乙方(主体按层支付,其它按分项工程支付),进度款支付时,先交管理费、租赁费、材料费及劳务工资。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款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后,将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余下部分的差额一次付清;由于业主原因不能拨款时,乙方垫资施工。
每月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人员签字:
(1)甲方技术员提供随进度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齐全,质量达到要求的证明。
(2)甲方材料员提供随进度的各项台帐齐全,现场文明施工符合要求等证明。平时一般不拨付款项,应急款项必须有资金申请计划表。
(3)材料申报单,报清材料数量、规格、尺寸、价格按预算量控制,由甲方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采购。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供应:按甲方“五统一”的原则,主材供应必须由甲方材料人员参与,由甲方统一办理手续。
2、乙方应保证提供足够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满足施工要求,所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均应交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所采购的一切材料及采购供应合同,必须经过甲方所派材料管理人员的认可,甲方代表有权监督乙方所进材料的质量、数量。
十、责任书有效期
1、自本责任书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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