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6篇【优】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装饰性地毯供货、铺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毯品种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附合同商品清单:地毯类型、品种、数量及价格等):
1、合同总金额:
2、总价包括地毯主材、辅料、运输、安装等费用。
二、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GB要求和行业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大货与小样之间允许存在轻微色差(生产批次不同)。
三、交货时间:不迟于 年 月 日内全部铺装完毕(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 元整;施工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需付合同款总金额的80%即 元整。
六、项目验收:工程施工完毕后,需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超出二十四小时后未给予供方回应,供方视为需方默认确定工程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因供方责任未能按期完工,且给需方造成损失时,每延壹日需向需方交纳合同额的1%违约金。需方付款每延误壹日,需向供方交纳合同额的1%违约金。
八、包装与运输要求及费用。包装:供方提供地毯标准包装。运输要求及费用公路物流,供方全包。
九、安装条件:
1、地毯施工地面应平整、无杂物。水电、消防、油漆等工序应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避免交叉作业。
2、需方负责现场协调配合,供方施工人员需遵守需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3、需方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家具、电器、办公用品等的搬运清理。
4、供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工地相关工序的成品保护。施工完毕后供方只负责对施工中所产生的废料在施工现场进行集中堆放整理,不负责施工现场废料的处理及保洁工作。
十、售后服务:供方提供壹年质保。(展会布展地毯除外)
十一、合同修改:修改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如因需方单方面修改、变更或取消部分或全部已定货品,由此造成供方生产该批货品的材料和劳务损失,均由需方承担。
十二、合同内容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 两 份,需方 壹 份,供方 壹 份。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单价含税开票。
需方签字(盖章): 供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户外高炮单立柱广告牌制作安装 。
2、数量、材料与报价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表》。
3、安装地点: ***市**区***双面单立柱广告牌,***市**区***三面单立柱广告牌,具体安装地点依甲方提供的安装指示。
4、项目内容:按照双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广告牌,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图》。
二、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标准制作、安装广告牌,所采用的材料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3、乙方保证广告牌制作、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内户外广告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标准。
三、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完成立柱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工期按工程款到账计算)。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台风、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灾害而影响施工,乙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3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顺延工期,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制作、安装的验收
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最终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返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再次验收,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 %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补足。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壹
(一)合同价款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含税但不含增值税)。该款项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广告牌制作、安装涉及的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款项予乙方。
(二)付款期限和方式
1、甲方于合同生效后 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
2、广告牌的基础浇筑完工且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 40% 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
3、广告牌整体吊装验收合格后,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
元整,即大写: ,从广告牌安装完毕一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7日内支付。
4、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广告牌制作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制作所需的图纸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告牌制作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制作和安装广告牌,因广告牌制作安装产生
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1、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5、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拒接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款:
(1)甲方及其委派人员发现乙方没有按图纸施工、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合乎规范等问题时,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没有整改或者尚未整改完毕的;
(2)乙方因施工发生责任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
(3)甲方应当负责现场施工的总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水电。
6、乙方应当保证所有工程材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乙方应当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所有施工工作人员之用工手续、保险手续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施工而发生之工伤责任、致人损害的人身赔偿、财产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9、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壹年的免费保修,该期限从将乙方广告牌交付甲方使用之用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保养,并保证广告光画面达到正常效果;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付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的0.01%。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元,逾期20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补足。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行: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叁
安装合同 篇3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六,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一九年_月_日;
投标期限:一九年_月_日起至一九年_月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一九年_月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一九年_月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
地址:
联系人:__
电话:__
一九年_月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根据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供方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供方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1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签订如下合同:
一、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的概况:
1、名称:2、规格:
3、型号:
4、数量:
5、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变更使用的工程项目、地点或续租设备,乙方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或续签合同。
二、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拥有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经营管理和租赁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物的使用权。
三、租赁价: 元/月(不含税款) ,大写:四、租赁期限和租金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通知退场之日止,租赁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需提前通知对方。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完好交给甲方并及时办理租费结算手续。
2、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3、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办理提货手续后,每月月底(25日)必须提前交付本月租金,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做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的赔偿金和租赁物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机电设备(周转料具)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物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在收货时检查验收租赁的机电设备(周转料具),同时将签字后的租赁物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六、租赁物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交接验收和费用:
1、租赁机电设备的进场费用、安装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油料、维修及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租赁物使用说明书提出维修、保养要求。
2)、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便利。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当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经双方协商无果时,有权停止乙方使用该租赁物。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租赁物。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节工作时间,并保证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上下班交接时间。
2)、有权进行租赁物的安全管理。
2、乙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操作手不得对租赁物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租赁物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如甲方租赁物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转让,抵押等形式将租赁物转给第三方使用,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租赁物,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支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如果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转让、转租或抵押,否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租赁物损坏、丢失除照收租金外还应按租赁物原价值的100%(即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
5、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与其他方发生纠纷,租赁物被扣押、损坏、部件丢失,除上述条款赔偿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仲裁费或诉讼费及由此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应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其它:
1、租赁计划表、价格表、交接单,一同视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租方(甲方):甘肃金辉达 承租方(乙方):
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xx
电话:xx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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