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29 08:35:1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安装合同9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各单

  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 订货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订货款伍仟伍佰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监控摄像机完毕,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的材料款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2) 甲方厂区车间照明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

  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20%的剩余款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月月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 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公安部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 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五条 其它

  (1)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3) 本合同签约地为 德市 ;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 承包方单位: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20xx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润滑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润滑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润滑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润滑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润滑安装费总价的 %;

  2、润滑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润滑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润滑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润滑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2)《润滑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xx

  (3)《润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4)《润滑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5)《润滑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 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润滑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3)甲乙双方已经按《润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进行井道交接;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润滑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润滑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润滑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润滑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润滑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润滑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润滑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润滑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润滑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润滑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润滑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润滑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润滑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润滑机房内。润滑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润滑及润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润滑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润滑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润滑的脚手架,润滑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润滑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润滑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润滑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润滑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润滑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润滑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润滑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润滑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润滑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润滑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润滑设备及润滑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润滑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安装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明月天意客梯

  1.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1.3工程内容:

  1、电梯的脚手架的搭拆;

  2、电梯井道低压照明的提供;

  3、电梯施工期间电焊、气焊;

  4、电梯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

  5、政府部门收取的电梯初装验收费;

  6、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

  7、电梯卫士的初装费

  2、工程工期

  前期配合土建,根据总包进度施工,以总包进度时间为准。

  3、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合同包干价:人民币50000 元;且包括规定工程内容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调试费、联动试车费、验收费、手续费、措施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和应由乙方向施工所在地税务局缴纳的税金等费用,并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

  4、付款方式

  4.1甲方在支付电梯设备进场安装款前,支付50000元给乙方。

  4.2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5、甲方责任及义务

  5.1协调现场施工的有关关系,如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费用由乙方负责。

  5.2甲方代表,全面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3提供具备施工进场条件。

  5.4提供符合安装要求的井道、机房、正式电源等

  6、乙方责任及义务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未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

  6.2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已包括在合同金额中,由乙方自行支付。

  6.3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甲方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和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要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4负责本工程的整体质量及联动试运行,保证设计使用效果。

  6.5配合甲方做好后期的服务工作。

  6.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因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6.7按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8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7. 附则

  8.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仍未解决之事宜,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8.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

  甲方:名称(印章):乙方: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置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江北产业集中区天门山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江北产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机械费、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水泥、砂、电由甲方提供)。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 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 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铺装面积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铺装总面积40000(实际面积按实计量)。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 24 小时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铺装面积完成10000且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工程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7日内支付本次工程款的70%,余款待工程结束后40日内一次性结清,以此类推。(其验收标准参照上述第五条)。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如在试验段施工过程中其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9、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职工宿舍楼暖气安装

  2、 工程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上河头村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暖气片外)

  二、工程装修内容

  天环药业职工宿舍暖气的安装、调试。

  三、 工程期限

  月―月日

  四、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及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五、 付款方式

  甲方先预付乙方 元订金,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先期垫付,工程验收、审计合格后,由甲方主管部门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项。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应同时满足下列标准: 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等; 施工范围:等;

  施工要求: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最新要求为准,甲方无最新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 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采保费及损耗)、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等)、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

  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

  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1、一般约定:乙方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对运输及成品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性包装,需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损、防锈、防震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要求: 2、交货地点要求: 3、安装时间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有关产品要求及设计变更等方面的指令、通知、签证、工程联系单等,以甲方代表签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有效意见表达。甲方下达的上述文件由甲方代表本人签章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乙方代表在签收后即行生效。确有必要,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应予以执行。如甲方代表24小时内不能予以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下达口头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负责人,该负责人有与工程项目相适用的资质证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无乙方代表签章的来自乙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均不予承认,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或费用也概不予支付。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书面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9)、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乙方应当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有关教育,不得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工作,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建新房,水电安装同意由乙方承包,经协商特签如下合同。

  一、 承包形式:按图施工,包工、包安装、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空调专线及弱电安装工程(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宽带线等);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电器线路预埋及安装;

  6、室内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宽带线预埋及安装;

  7、弱电预埋及安装;

  三、工程价格:按建筑面积(此建筑面积是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元/㎡计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助材料、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各项费用)。

  四、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90%;其余10%作保质金一年后付清(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修好)。

  五、工程期限:与建筑施工基本同步开工,建筑施工完工一个月内水电安装完工。

  六、工程质量:1、水电安装方式为暗装,

  ①、严禁将导线无任何保护地直接敷设在墙内、地坪内、地板下

  或天棚上,任何位置不得出现管、线外露现象。

  ②、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信号的线路严禁穿在同一线管内;

  ③、为了将来导线的更新和维护,埋在墙、地下或天棚的穿线管

  必须畅通无阻做到能随时将穿线管内的导线拉出,其转弯处弯头的弧度(即冷弯半径)应是穿线管直径的5-10倍;

  ④、禁止在穿线管内连接导线,即若导线长度不够需接长时,导线

  的接头处不能在穿线管内,一般应在开关、插座、灯头盒等接线盒内接线;

  ⑤、严禁导线管把穿线管赌实,要留有足够的空隙;

  ⑥、暗敷给水管道必须严格检查所有连接部位是否安装紧密、牢固,

  走向正确,再做水压试验,试水一段时间后方可隐埋。

  ⑦、排水管横线管道应有一定的坡度,承插口连接紧密,确保无渗

  漏。固定管道的支架、吊卡间距合理、牢固;

  ⑧、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应准确,支、托架安装平整、牢固。地漏

  应安装在地面的最低点,且凹入地面5MM。坐便器与地面或管口的连接密封用油泥或硅胶,不宜使用水泥。

  ⑨、冷、热水龙头的`热水龙头应安装在左侧;

  2、乙方必须安照国家电工标准(GB)要求安装,做到灯亮、水通、水电等安装过程中所有内容必须全部合符要求,验收合格。

  3、任何位置(含卫生间)不得有漏水、漏电现象。

  七、其它:1、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乙方自负全责;2、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原施工所有工时费并赔偿甲方原材料损失。3、水电施工与建筑施工必须紧密配合,预埋好水电安装管道不得在建筑物中随意穿洞,未经甲方同意,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注意水、电材料的合理使用,从甲方领出的材料与实际安装使用的材料要基本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丢失,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5、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签字之日起。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10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燕山支行霓虹灯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种概况、要求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日期:工期为日历天数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不允许转让,分包

  3 工程项目的保险

  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一切保险,保险公司由承包人选定,但须发包人认可,承包人负责付给保险公司相关工程保险的所有费用。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 图纸

  4.1 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必须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才能施工。向发包人提供3份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的正式施工设计图纸。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绘制竣工图。

  4.2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行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4.3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5.2发包人代表

  姓名:

  6 项目经理

  姓名:

  7 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2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负责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

  进行设计意见交底。

  8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安装表计量数承担。

  8.2 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场内施工用道路,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8.4承包人提交其他各类文件和图纸,应当至少给与发包人代表3个工作日审核认可。提交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

  8.5 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

  8.6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安装和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8.7 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8 承包人负责已完成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9 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音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8.10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11 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安装和保修均应避免下述情况发生:

  A、干扰公众的便利;

  B、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8.12 负责与原建设单位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保证施工项目队与原大楼的工程匹配,保证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两工作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提交进度计划。

  9.2工程师应在7天内做出批复。

  9.3 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

  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 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 开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应在2日内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10.2 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因政策变化、迁占、地方干扰等原因推迟开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应顺延。 11 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2 工期延误

  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12.2 承包人应在第12.1款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

  四 质量与检验

  13 工程质量

  13.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13.2承包人组织施工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例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各种施工机械、工具、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13.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和施工所在地市有关规定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13.4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配件采购,构件制作,安装施工及保修。

  13.5质量等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若当地政府有更高规定时,承包人遵守,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3.6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验收,未经发包人及监理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

  13.7如发包人、监理方需对已经同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13.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而上述开户、检验费用(含修复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合同价内,如未通知发包人、监理方,则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则不予顺延。

  13.9工程竣工后,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包有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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