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12 10:07:1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经典)采购合同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经典)采购合同7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采购方):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630018-WZ-00 乙方(供货方): 南通瑞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南京建邺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合同暂定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陆百元整),小写(¥:14600元) 详见附件一。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运输及运杂费(包括产品装车、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配合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另外乙方同意最后根据甲方实际需量多退少补结算;开具 正规 发票。

  二、交货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以接甲方发货通知起 2天内到货;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惠政路与宣化路交界处工地的临时活动板房内,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卸车费乙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⑴收货人;⑵合同号;⑶装运标志;⑷目的地; (5)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6)毛重/净重;(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最终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 贰 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为 壹 年,自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时起算。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乙方有义务陪同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在甲认为需要的时候)对材料进行检查, 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乙方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 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 经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认可。

  10、其他: 无 六、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双方书面同意之价格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及时、准确地开具税务部门全额正规发票给甲方指定的接洽人,后凭经产品验收各方签字确认的缴库清单、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等办理设备货款结算手续。

  2、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外观检验及/或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总货款的 100 %。

  3、产品在甲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及/或办理完结算手续,或经甲方书面授权代表及有关单位与乙方共同签字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货款的100%。

  4、甲方原则上不接受乙方的现金结算要求,特殊情况,乙方经办人必须提供单位委托书(必要时需有法人代表签名)、个人身份证件,交甲方财务审核后办理。

  5、甲方开出的无论何种票汇,乙方均不得以现金和实物形式找零和兑现,特殊情况应经甲方采购主管认可。

  八、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 1)、逾期 5 日内: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1%的违约金; 2)、逾期 10 日: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 2% 的违约金; 3)、逾期 15 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2.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逾期交货 20 日以上,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按未提供资料的部件价值的 2% 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乙方的送货单应一式五联,否则甲方不予签字验收。

  2、乙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等)。

  3、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中未提及事宜,参照乙方与甲方总公司(南京雨润)签定的合同执行,另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节假日时间顺延)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8、在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签字人员须为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许可之委托代理人,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关内容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由于对于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附件一:

  办公用品需求清单

  注:若甲方需对以上清单项下的产品进行更换或增减,应在交货日前3日通知乙方;更换的产品的单价双方另行协商,增减的产品的价款有优惠的按照优惠后的单价(优惠后的单价=单价×优惠后合计价÷合计价)计算,否则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采购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合 同 条 款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1.1“采购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使用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2“供货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或供应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总价”是指在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货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要供应的仪器、材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服务。

  1.8“监造”是指采购方对合同设备的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采购方代表对供货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督不解除供货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验收”是指采购方及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历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1“技术服务”是指由供货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运行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供货方的售后服务。

  1.12“现场”是指为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3“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4“设备缺陷”是指供货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和元器件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

  1.15“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16税费是指以合同设备总价计算应承担的增值税费。

  1.17“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设备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设备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 100%。

  1.18“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2、合同标的'

  2.1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 工程。

  2.2合同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货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货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2电机全部采用佳木斯产品。

  3.3设备制造、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合同总价格

  4.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107万元)。

  4.1.1设备费为人民币:

  4.1.2设备监检费为人民币:

  4.1.2运杂费为人民币:

  4.2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项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4.3合同总价为最终交货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4合同总价为综合价格,即合同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至交付采购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经采购方确认具备发货条件时,采购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监检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周内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留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6、交货与运输

  6.1合同设备制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时通知采购方,

采购合同 篇3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20 年 月 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20%(¥ 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苗木总价款的50%(¥ 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 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时代广场项目砂、石料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如下:

  一、标的物的供应:

  甲方在江滨时代项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0.5cm左右中粗砂,石子粒径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证按需、分批次、及时、按规格向甲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每次交货前,甲方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货的详细时间,乙方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

  2目工地现场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车辆进、出本工地须符合环保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否则所发行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履行期限:自20xx 年 03 月 01日至 景融时代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完工

  四、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径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石子粒径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料 68 元整,(石料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3、货到工地现场实测实量,以实际方量为准签发小票计算。

  4、付款方式:每月结一次,按签收的.小票双方核对无误后次月月末结前一个月料款。

  五、技术规格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以签收。

  六、货物验收

  1、建筑用碎石、砂严格执行GB/T14685-20xx标准。

  2、甲方现场验收质量、规格及方量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3、如甲方因工程需要,须从其它料场进砂石料,乙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时供应造成耽误甲方正常施工的严重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质量合格和相应规格的砂、石料,造成延误甲方施工的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损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果不能按约定时间供应甲方石料用量需求而耽误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积极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乙双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物料采购简易合同。

  一、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1、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合格。

  三、供货地点与供货方式: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处理方式: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汽车配件采购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签定合同的乙方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配套零件的生产供应企业资格要求,在质量、工艺、注册资金等方面不能达到或继续保持甲方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对方的配套产品供应资格。

  为加强共同协作,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 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责任。

  供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期限 为 月 ,自购车用户购车之日起计算。甲方非最终用户,因为乙方的产品缺陷,不能保证质量的,乙方应当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购车用户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产品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赔偿费用、处理事故的费用及其他损失。

  乙方提供货款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期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国家没有规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全、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产品的包装由乙方自己解决,产品的包装费用,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没有明确要求收回的,甲方有权不予保存。

  第七条、产品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费用的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合同履行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的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件要求为准。 本合同所指的交货期限指乙方在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仓库交货的时间。 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第九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即人民币1126060(壹佰壹拾贰万陆仟零陆拾元)作为定金甲

  方应当在对标的货物检验合格后4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付清。

  第十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费用的承担

  产品的检测按国家标准进行,或按部颁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化工原料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作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只付迟延履行金5000元。逾期一周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配套资格。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因为乙方不能交货、迟延交货、或货物不合格,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 /小时向甲方 赔偿,计算损失赔偿的时间以一个月为限;部分履行造成甲方减少产量的,乙方按未履行部分所占该批货物的比例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迟延交货,虽未造成停产,但是由于乙方的货物有疵瑕,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来得及验货,直接使用乙方的产品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 .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有效期限、未尽事宜、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定的质量协议、技术协议、售后补偿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条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本合同条款优先适用。

  第十八条、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无)

  购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北京飞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 9104015474000347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代表人:代表人 :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NO:

  采 购 合 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 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见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次采购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给乙方。订单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 送货日期:订单下达后10日内。

  四、 送货质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货中掺有假货、非甲方确认的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五、 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货款,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货款作

  为质保金,作为日后进行调货,确保质量的依据。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 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八、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九、 供货原则

  乙方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 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 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 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乙 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采购订单

  订单号: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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