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汇编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 篇1
致 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XX承租我方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XX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XX向我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XX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XX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XX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XX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XX承担。同时XX应保证在____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XX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XX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XX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________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XX仅租金仅支付至________年____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XX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XX的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XX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XX:
一、自本通知送达XX之日起,贵我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XX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最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XX的`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XX追偿的权利。
三、XX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XX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XX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XX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我方保留向XX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我方也保留继续向XX主张剩余租金及XX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追偿权等相关权利。
五、若XX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标的房屋,我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必要方式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XX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式贰份,邮寄给XX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购买的房屋位于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建筑面积测绘证明等相关文书。
第二条 乙方预定的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 ),总价 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甲方在收取定金之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定期为 天,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同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须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及公证处公证人员公证。
第五条 本协议在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内,且无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争议解决等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出租、查封、抵押及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共有人及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房屋合同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 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楼顶在使用期间出现渗水问题,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屋顶渗水进行维修,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维修时间:20xx年3月17日起到20xx年4 月12日止。
2、维修地点:孔雀湖康体中心
3、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4、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必定期须派人到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
8、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由甲方负责予以负担。
9、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采取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实施。
10、本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工程完工之日付伍仟元整(5000。00元)。待保修期满之日付清全部尾款。
11、本房屋漏水维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2、关于保修:保修期 6个月,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镇村号房屋中间赠予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下述房屋中间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与。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号为:;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述房屋中间赠与乙方,于(时间)交付。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上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房屋合同 篇7
致:
你好!
你与我司于201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房合同》(下称《合同》)即将到期,因我司经营需要,你所使用的房屋不再出租,因此《合同》期满后,不再与你续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司现向你通知以下事项:
一、请你在《合同》期满(20xx年2月27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还房屋。
二、如你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你遗弃剩余物品,我司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作废品处理。
三、若你与我司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通知函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于你,一份贴于租赁房屋大门处,另一份我司留存。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xx年2月1日
房屋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道、街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单位产(或私产或公产),结构:转混,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居住(或生产或经营),房屋所有权证号日____号码_____。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回时状态及违约责任(附件1)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选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
2.2乙方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无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第日____元身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的损失的,甲还应否则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2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担该房屋时,应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友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及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元向甲方付违约金。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日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用以抵冲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___费用由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间,乙方折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成同意,并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折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附件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闭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固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天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日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的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购买。
第八条提前解除合同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若约定的情况,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3)附件1至附件3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履行过程在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全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应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机关(章)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2、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3、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4、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5、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6、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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