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14 11:16: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汇总(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汇总(6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施工变安装工程

  2、 工程内容:

  (1)、配电房土建工程(由发包方按绿能设计图自行施工):安装 (规格)变压器 台,在户外新做一组接地网并引接至 。

  (2)、配电房内:安装高压柜三面(一进一计一出),安装低压(抽出式)馈电柜三面(一总二出),敷设 (规格)高压电缆 米及两个电缆头制作,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进行调试。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如有超出设计图及本合同安装工程预算书内容的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工期从甲方自建配电房交付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算,同时以甲方预付款付到乙方帐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此两项条件以最迟达到的条件开始计算工期,竣工日期以乙方完成安装并经 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取得、并向甲方出示“接电通知书”之日止。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的,甲方应顺延工期。

  3、等待 供电局高压线路安排停电计划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4、等待甲方向 供电局交纳计量用的电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第四条 工程预算造价及工程款的`结付方式:

  1、 工程造价按照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目表》和《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取,安装工程预算为人民币 圆整(¥ )(本预算书只作为拨款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定额子目以实际发生计取)。

  2、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安装变压器并敷设电缆完成至总工程量的 %时,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在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及完善的资料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此之间,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审核工作,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后,并在送电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付工程余款(须扣除1%的维修保证金,不计息)。

  (3) 结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按结算总额提供税务发票(含保修金)。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保修期限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正常使用条件是指:按配置的负荷要求用电,不超负荷用电),乙方对本工程安装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从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

  1、 甲方所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有相关的认证资质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产品进行购置。乙方包料所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必须清退出场,已施工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

  2、 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施工,待施工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如出现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 供电局按有关供电技术规范进行初验收,甲方以本工程通过 供电局验收合格作为合格的标准。如工程质量出现不符合 供电局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所造成的整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整改至通过供电局的验收为止。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供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安全、保险等手续,如有因乙方自身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隐蔽工程

  在乙方进行电缆或接地网等隐蔽施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预算员及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工程量,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否则甲方对已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如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到场而甲方不到场的,乙方应推迟施工,并由甲方工程部向乙方签认“工期顺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如期付款的,逾期每日应按甲方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及通过验收的,每超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需返工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 由于设计变更的费用另计,因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xx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对应效果图的供货清单范围内所有灯具供货、安装。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合同工期: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预付款到账)起25天内运送到田方指定工地,即 年 月 日前所有灯具运抵施工现场,装并交验完毕。

  6、 产品质量:优质

  7、 合同价款:

  优惠后总价(大写): 小写: 元

  以上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所有灯具材料、生产、运输、安装、取费、税金、验收备案及未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向已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的约定:甲方提供现场货物存放地,乙方自行摆放、保管。

  2、 负责根据效果图、图纸、规范及合民规定的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利随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的产品要求限期调换。

  3、 做好合同执生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4、 指派 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办理设讦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的内部审批手续。

  5、 甲方需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乙方未能履行下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给第三人。

  2、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工程使用的灯具照明产品,负责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安全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指汽船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按双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指导施工,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方负责的务项事宜。

  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但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进场。负责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接爱甲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8、 服从甲方工地的观管理。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盗、防意外事意外事帮等安全事项。

  9、 乙方在交货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逾期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安装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破坏应及时更换修补,承担相关费用。

  10、 已方负责上报本工程相关竣工资料。

  11、 效果图经相关部门已认可,乙方应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联系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设讦,因乙方未能按甲方确信的效果图及施工图生产导致不能通过验收,则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因以下情况严得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和工和量增加;(2)不可抗力。

  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交货、中途无故售货停产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以甲方相关质量验 收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生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4、 非乙方原因造 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支付给乙方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 工程总体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外,乙方也需要进行维修,费用甲乙双方商定。

  第六条 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纳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2、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3、 工程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部价款20%做为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无利息)。

  4、 付款时,乙方需要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第七条 关天才洋供应的约定

  1、 乙方付责施工中所有的材料供应,费用乙方承担。电线电缆、灯具材料选用祥见附 件(供货清单)。

  2、 乙方采购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或双方确认的产品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以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否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延误达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设务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在接到合同的通知后十五日内返还田方已支会款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承担因合同银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 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本、示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甲方指定期限骨返工直至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杯准,返工所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 的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 K如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山乙方赔付,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总价款的10%做为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产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工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交力。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材料设务供应、质量及验收、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才有效变更。

  4、 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匐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20xx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梯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电梯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2、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电梯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xx

  (3)《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4)《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 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3)甲乙双方已经按《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进行井道交接;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电梯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电梯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电梯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电梯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电梯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电梯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内。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电梯及电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电梯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电梯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电梯的脚手架,电梯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电梯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电梯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电梯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电梯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电梯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电梯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动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购货单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售货单位(乙方). 枣庄市三立广告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翻转形式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三面翻机器的现场结构框架安装。

  2)三面翻线路布线。

  3)免费培训甲方至少1名技术人员,保证可以熟练操作基本的机器维护。

  4)产品的制造和包装。

  5)产品的'装车,押车,和运输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保卫、消防等协调工作;

  2) 协调施工方面各种关系,保证顺利施工。

  3) 承担土建和钢架结构工程的脚手架提供。

  4) 乙方委派工人的费用,和产品的运费。

  5) 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施工,甲方须根据乙方对现场分析的意见派出相应人员并提供需要的安装条件配合完成工程。

  三、产品保修:

  乙方负责对三面翻广告牌 三 年内免费提供所有因正常使用损毁的所有原厂配件。如需上门服务甲方只需承担厂家技师的差旅费用,所更换的部件免费。

  1) 若三面翻产品质量出现故障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天内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此前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说明所出现问题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准备。甲方技术人员可以自己排除的基本的小故障。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因为无维修条件或甲方不配合造成后果乙方不负责)。

  2) 三面翻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 以下情况造成三面翻不能运行,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台风10级以上,地震,战争,大风,洪水等)

  四、交货时间:

  从甲方定金汇入乙方帐号起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设备调试安装完成后通知乙方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甲方将定金30%元,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合同生效开始生产。

  2) 产品制造完成货到甲方所在地货运站验货,确认无误同意接收后付款70%元付款完毕后方可提货进行安装。

  3) 在乙方收到各种款项后立即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据,乙方以人工或传真方式送到甲方 。货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汇入其他帐户乙方不予承认,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4) 以上任何款项不在指定时间内付清乙方有权利拆除本合同内安装的所有产品,并无条件收回。

  六、知识产权保护,其他.

  乙方生产三立三面翻广告牌产品的技术核心部分已由乙方申请国家专利.乙方同意甲方在该公告牌中使用此技术专利,但甲方不得仿制,也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或者泄露乙方的专利技术.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产品上贴(三立三面翻)商标,人为毁坏商标不于保修。本广告牌不得发布反动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本产品安装结束后所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乙方不负责,同意以上条件方可签署,本合同方可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枣庄市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xx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xx《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2. 乙方迟交货物若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甲方晚提货物若超过6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水、电、燃料供应变更、使用要求变更及发生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顺延或意外终止:

  1. 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交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

  2.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况均可终止合同。

  1) 某一方宣布结束、解散、破产、转产或财产被他人接管。 2) 某一方有违法经营现象。

  3) 某一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所列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并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月日。

  甲 方:

  签定日期:20xx年 月日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签定日期:日

  年 月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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