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7-29 11:15: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10篇(通用)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合同10篇(通用)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上巴河小学

  乙方;上巴河镇平麓培训学校

  现因乙方民办办学需要,租赁甲方原新店小学校舍和场地进行办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小学校舍、场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电、教学设备添置、校舍维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后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赁时间暂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费用。

  3、乙方可以对甲方所提供校舍进行维修,但不得改变校舍主体结构,也不得改变其使用用途,确因需要改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维修及添置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校舍、围墙、校门等建筑物在合同结束后应保持原状,若有倒塌或重大损坏,乙方必须维修到位。确实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

  4、若因上级有重大决策确实需要终止合同甲方按照时间比例退还租金,不算违约。

  5、乙方在办学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能办学,也不得转租给其他人,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镇中心学校、教育局民管办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房屋合同 篇2

  房产税如何缴纳

  问: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什么时候缴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出租房产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产之次月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征收房产税的依据是什么,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国家针对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和完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文就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

  房产税计算依据之一:房产余值

  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房屋造价和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照明、煤气、暖气、卫生、各种管线等)的价格。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记载房屋原价的,在计算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房产税的计算依据之二:房产出租,房产租金收入为对税依据。

  与计税依据相应,房产税的税率也有2种: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

  房产纠纷中,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因此引发的房地产纠纷也屡见不鲜。要么是房屋买卖纠纷,要么是房屋质量纠纷。本文就房产纠纷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房产纠纷起诉书范本

  原告:————

  住址:————

  电话:——————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国家针对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和完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文就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

  一、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四、 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五、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首次购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个人购买一手房提交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2.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3. 外籍人员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4. 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身份证或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台湾居民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6.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提交监护公证。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下列材料:

  1.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房产登记的,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成立批文;

  3.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二手房 那你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外 还要私章和结婚证(如果你已结婚),单身的话需要你的单身证明。

  房屋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对开发商由于筹集资金问题,都会存在房屋预售问题。房屋预售究竟需要哪些条件呢,房屋预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本文就房屋预售相关问题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第一,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即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

  第二,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审查开发商的以上资质和“五证”是否齐全,并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陈述一致,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旦因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要求开放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主张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付有何要求?

  商品房交付时,买受人应当检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并要求开发商依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买受人应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核查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在吴先生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该商品房不能办理转让手续。

房屋合同 篇3

  案情:

  被告申某与吕某(女)原为夫妻,原告系被告婚生子。X年1月6日,被告经公证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花山区钢窗宿舍某房屋一套赠与原告,当时因原告年龄小,未能领办到身份证,即将产权登记在被告名下,但该房实际上一直由原告与被告吕某居住。后因被告不肯办理房屋过户,以致成诉。庭审中,被告辩称赠与房屋尚未过户,赠与合同并不成立。

  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签订的赠与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房屋虽未过户,但事实上一直由原告与其中的被告吕某居住,应视为已经交付,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当办理该房过户手续。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申某、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赠与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赠与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通常所说的“一诺即成”。当然,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要件。根据赠与对象的不同,赠与可以分为动产赠与与不动产赠与,动产赠与以赠与物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赠与,因为法律对其产权转移有特别规定而与前者有所区别。如本案中涉及的房屋赠与,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以登记过户为要件,相对应,对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也应以产权登记的办理为其生效要件。诉讼中,被告正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但事实上,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必然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有关本案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赠给子女和朋友,如未经另一方同意,该配偶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应认定部分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房屋合同 篇4

  发包方: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就

  装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程承包范围:。

  2.1.1(省略)。

  2.2工程管理

  2.2.1施工时,乙方(yifang)应确保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市政配套设施维持正常状况、消防通道畅通等;如因工程引起上述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并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工地附近居民生活不受施工影响。

  2.2.2施工时,乙方应满足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工地及周围区域安全、卫生、整洁。乙方自行安排施工所需要的排污、排水、渣土(及其他垃圾)装运等工作。

  2.2.3乙方已经部分施工完毕的工程,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地面铺贴后应覆盖保护膜)。

  2.2.4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监理的要求及时修补缺陷,或根据施工图纸的进行工程变更。

  2.2.5乙方承包工程整体竣工后,应提供相关资料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3材料及设备采购

  2.3.1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附件《材料设备配置表》中特别注明外,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提供样品封存。

  2.3.2(省略)。

  2.3.3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提供原材料清单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上述原材料、半成品,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可以中止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工期不予顺延。

  三、工程期限

  3.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3.2工程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期限予以相应顺延;工程因乙方原因延期的,期限不得顺延。

  3.3(省略)。

  3.4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后签认的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与验收

  4.1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合格。

  4.2乙方应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木结构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并保证可以一次性验收通过。验收标准如下: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7、室内外装饰施工图、相关效果图及照片

  8、《材料设备配置表》及部分主材封样照片

  其他:

  4.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3.1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地代表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2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方要求进行整改,对于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每次扣除500~5000元。

  4.4竣工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单及全部验收文件后3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五、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元、

  (小写)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乙双方申请额为准。

  5.2工程结算办法:

  5.2.1包工包料:。

  5.2.2包清工:。

  5.3付款方式

  5.3.1工程开工后7日内付给乙方员工每人50元生活费,其次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届满后支付。

  5.3.2(省略)。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委派为甲方管理人员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甲方的义务。

  6.1.2提供《装饰、装修施工图》图纸,组织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6.1.3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文明施工情况,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现场技术签证。

  6.1.4审查并确认乙方施工方案。

  6.1.5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向乙方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1.7仅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距施工现场30米的电源和水源,工程所需的施工用水、用电和通讯线路的接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经理,代理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任何对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指示,均视为有效地传达给乙方。

  6.2.2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则乙方可以视为甲方同意乙方书面报告中的建议并据此作出决定。

  6.2.3(省略)。

  6.2.4本工程每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甲方收到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本分部工程合格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2.5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期限延误,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6.2.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自身管理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所造成赔偿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将扣除的款项予以支付。上述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处理该事故的其他所有费用。

  6.2.7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食宿及工资、补贴等相关费用。因劳动争议或甲方工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或其他标识。

  6.2.8(省略)。

  6.2.9成品保护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含正常使用损耗),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在施工期间,损坏已交付的已完工工程成品,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2.11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为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把关。

  6.2.1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以及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乙方印章)。

  七、安全生产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确保施工场地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7.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条例规定,施工过程中防患未然,积极排查火灾隐患。

  7.3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程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工程保修

  8.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贰年;验收过程中需要整改的,从整改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与甲方有关人员查看现场;查看现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按约定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8.3(省略)。

  8.4除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未逾期完成维修任务或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8.5保证期内,工程质量缺陷或维修工作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按照6.2.6款处理。工程保修条款中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依照本合同其他相应条款处理。

  8.6保修期满,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后,退还剩余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九、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不可抗力和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对方所有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9.2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在30日以内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万分之五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以外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一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

  9.3(省略)。

  9.4除专业设备、安防、橱柜等常规另行分包项目外,事先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转包及分包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5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结算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而未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累积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争议出现后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责任编辑:米、小阳

房屋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合同 篇6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座落及面积:

  本房屋座落在为:和府国用(筑面积)第,土地证编号号,现甲方将建成房屋的二楼出售给乙方,出售房屋建平方米,准确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元整(¥元)。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元(¥:元)。

  二、房屋概况及计价、付款方式:

  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装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总价为人民币用(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全部缴清房屋总价款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为合法房产,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再订立《买卖合同》。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办理好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签订24个月后仍没有办理好房产证,甲方需对乙方做出赔偿。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响乙方享用该房屋的'所有权。

  2、乙方如有必要对房屋重新装修时,不得影响该房屋本体结构安全。

  五、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和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证明人:

  日期:日期: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投资广场大厦、卧龙公寓及中餐厅层面和局部防水维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具体范围:投资广场大厦裙房顶层屋面及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防水,卧龙公寓顶层面防水层,中餐厅层面防水层进行翻修处理,在原有防水层另行加铺SBS防水材料以及对原有防水层的透气装置进行重新布置改造,对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进行防水处理,具体工程量见,具体材料质地与施工工艺按乙方所报方案经甲方确认。

  2、双方约定以上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干价为元。

  3、乙方应保证严格按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屋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乙方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屋面防水协议书屋面防水协议书

  4、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为7天,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预防屋面渗水对楼内设施的损坏。

  5、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即元,其余20%即元留作质量保修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的75%即元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五年保修期满时支付给乙方屋面

  6、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所聘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物业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荆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屋面防水协议书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出租方:

  (乙)租用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汽车总站,站内车库(约40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为了明确责任,特定以下条款:

  一、每年租金共计3600元,(即每月300元),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即先付租金后使用),若乙方租用期不到一年租金不退(因甲方重新为乙方开的后门投入了1000余元)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水、电费,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出凭税,费)和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刑事责任。

  三、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房屋不受损坏(自然老化除外),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乱开门,打洞,改墙等。(乙方在不影响车库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经营需要装修,但合同期满乙方移交车库给甲方时不得作价,应无偿交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库经营合法,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刑事责任。

  五、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转租,出卖车库,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若要出卖车库,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必须要保证乙方租的车库使用期半年以上,否则赔偿乙方800元损失费及多余付的租金退还乙方。

  六、合同到期后,乙方的不动产(如装修等)无偿移交给甲方,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拆除处理(如电器设备等)。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希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合同 篇9

xx公司: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我方承租贵方位于北京市年月日签订了(以下总称合同)。

  因我方原因,无法依照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目标房屋,特向贵方提出于 年月日提前终止合同的申请。如贵方同意,我方可于 年月 日前依照合同约定向贵方返还目标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将营业执照于 年月日前注销或转移。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xx年 xx月xx 日

房屋合同 篇10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XX市XX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需加盖的住房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 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 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4600.00.

  5.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工作:

  (1)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 乙方工作:

  (1)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 早上七时前及晚上七时后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3)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施工安全,若因乙方不慎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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