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通用(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 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车型
颜色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款(人民币)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元,(大写:____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 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 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 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并保证图形、字号、颜色等标准统一。
4.2 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 交货期限
4.3.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3.2 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 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 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 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或_____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2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____%。
8.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 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 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 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 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3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4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 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花卉_________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花卉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花卉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花卉品种的规格:
2.等级等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标准。
三、收购时间与方式
花卉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10%。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花卉,收货后即支付花卉款,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2.确定花卉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花卉,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规定施用花肥花药,严禁对花卉使用违禁农药、化肥。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花卉。
3.花卉种植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合同约定收购,造成花卉腐烂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八、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_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花卉,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_________元;
2.预付定金: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_________;
4.票据:_________。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3
旗杆采购合同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不锈钢国旗杆制作、安装达成协议,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如下:
一、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不锈钢国旗杆制作、运输、安装
2、质量要求:
⑴锥形手摇旗杆(整体锥形,内臵式升降装臵,旗头360°顺风旋转),304不锈钢材质,高度20米,壁厚5毫米,配臵旗杆预埋件、旗杆球冠、挂旗装臵、升旗摇把、旗杆底部装饰盖、不锈钢钢丝绳(直径不小于2.0mm)。
⑵所供旗杆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3、承包工程量:
4、承包价格: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三、工期及质量标准
本工程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相应规范施工。
四、施工要求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照安全操作规程。
2、承包价格包括材料费、施工安装费、运输费、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做任何增加。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
2、旗杆运抵西宁市甲方支付乙方余款 。
六、质量保修责任
1、旗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修理,提交司法机关解决。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旗杆规格与本协议不符,甲方不予接收,乙方退还甲方定金,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起点桩号为RK154+270,终点桩号为RK161+600,全段位于灵宝市境内,长7.33公里,采用单侧加宽方式设计。标段内多为湿陷性黄土,湿陷等级一般为II~III级,局部为I~II级,地形起伏较大、沟壑遍布,填挖交错。根据图纸设计,使用铺设土工格栅的方式减少路基不均匀沉降。 二、主要工程数量表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土工格栅主要用于路基填挖交界处、特殊地基处理、涵洞通
道基底,详细工程量见下表。
三、总体安排 1、投入机械设备
见下一页《投入机械设备一览表》 2、投入本工程的人员
工程负责人:王 刚 技术负责人:李家亮
安全负责人:李魏红 施工负责人:王江峰 质检负责人:宋顺利 试验负责人:郭 兵 测量负责人:卢明广 保通负责人:王庆宏 机械负责人:张学民 协调负责人:杨 晓 另配备劳务工人95人
四、土工格栅施工工艺
施工流程:施工准备→施工放样→铺设土工格栅→搭接、绑扎、固定→摊铺上层路基土→碾压→检测
1、施工准备
土工格栅应提前进场,经过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尽量选用幅宽较宽的产品,减少搭接、方便施工。
铺设前应先将场地清理干净,清除养生膜、浮土、突出的硬物等,保证下承面的平整,要求平整度不大于15mm。使用压路机对工作面进行稳压,施工死角使用人工夯实。
对铺设区域进行准确放样,并报请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为防纵向歪斜现象,先按幅宽在铺设层划出白线或挂线。
铺设环境:室外气温5℃以上,风力4级以下,无雨、雪。(环境或特殊要求除外)
2、施工放样
使用仪器精确放样,并使用白灰撒出参考线。 3、铺设土工格栅
将土工格栅运至铺设起始位置,参照参考线进行铺设,其实位置用插钉及土石压重固定,然后用人工方法将格栅缓缓向前拉铺,每铺10米长进行人工调直一次,直至一卷格栅铺完,再铺下一卷。铺设时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得出现扭曲、褶皱、重叠,并要注意避免过量拉伸从而避免超过其强度和变形的极限而产生破坏或撕裂、局部顶破等操作同前。大面积铺设后,要整体调整其平直度。铺设应平铺,拉直、不得重叠,不得卷曲、扭结。
接铺:以卷长为单位作为铺设的段长,应铺格栅的段长内铺满以后,再整体检查一次铺设质量,然后接着铺设下一段,下一段铺设时,格栅与格栅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搭接,然后使用8号铁丝呈“之”字形穿绑固定后继续向前进方向铺第二段。
如果土工格栅为双层,则上、下层接缝应错开,错开长度应大于500mm。 4、搭接、绑扎、固定
铺筑坡度,包括纵向和横向,应与路面平行搭接处用铁丝呈“之”字形穿绑,搭接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使用U形钢筋锚钉进行锚固,间距1m,呈正方形布设。锚钉采用φ8钢筋弯制而成,尺寸为宽10cm,锚固深度不小于20cm。
土工格栅铺设完成后首先进行自检,其质量要求见下表:
土工格栅铺设到位并报检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下一层填料的施工,以免其受到阳光过长时间的直接曝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超过48h。杜绝一切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或停放在已铺好的土工格栅上,施工中随时检查土工格栅的质量,发现有折损、刺破、撕裂等损坏时,视程度修补或更换。
5、不同位置土工格栅的铺设方法 (1)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处理
在填挖坡度陡于1:5的填挖交界处使用土工格栅进行强化处理。土工格栅双向塑料土工格栅,纵、横向抗拉强度应不小于40KN/m。要求土工格栅路床底面和路床顶面各铺设一层。为保证土工格栅的有效锚固,纵向铺设的`土工格栅锚固于挖方路基内5米,横向铺设的土工格栅锚固于台阶内2米。
(2)桥头台背
土工格栅为单向格栅,抗拉强度不低于80KN/m,屈服伸长率不大于10%。铺设位置位于桥头路基处理部分路床底。为防止台背填土较高桥头差异沉降出现跳车,在台背墙面设置角钢将土工格栅固定。角钢式样及尺寸见下页图。
(3)特殊地基处理
土工格栅为双向钢塑土工格栅,经纬向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铺设一层,位
置为碎石垫层底,土工格栅铺设横向范围为路基第一个台阶底部至坡脚位置。
(4)涵洞通道基础及台背地基
土工格栅为双向钢塑土工格栅,经纬向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铺设一层。拱涵地基及台背铺设位置为碎石垫层中间(先进行一层碎石垫层施工,然后进行土工格栅铺设,最后施工第二层碎石垫层),盖板涵洞和盖板通道地基及台背铺设高度位置为灰土垫层底。土工格栅在碎石垫层上铺设时因钢筋钉不易穿透碎石垫层,施工时应注意钢筋钉的施工质量,防止出现钢筋钉弯曲、固定不牢等问题。施工时土工格栅尽量使用人工移动,防止运输车在碎石垫层上压出车辙,铺设时垫层局部的不平整应及时用人工整理,保证土工格栅下承层的平整度。
(5)铺设反滤土工布和碎石垫层
土工格栅铺设完成后在坡脚位置铺设反滤土工布,土工布宽2.54m,铺设宽度为1m,剩余部分应叠好,防止施工中刮破。待碎石垫层施工完成后,将折叠部分反滤土工布反折到碎石单层顶面,要求土工布与碎石垫层结合紧密,不得有空包和破损。然后使用路基填料将土工布压好并及时进行上层路基施工。
碎石摊铺前应将碎石边线及加宽50cm线用石灰洒出,并立出土模。
篇三: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方案
xx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xx5路段的施工,经过区域地形起伏较大,部分路堤位于陡坡地带。对于陡坡路堤采用土工格栅进行加固处理。 1.1 地形、地貌
本路段经过区域地形起伏较大,坡度较陡,其间发育浅洼地,山岭脊线明显,山体不高。 1.2 气象、水文
本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且春暖雨绵,夏暑酷热,秋明气爽,冬少冰霜。年平均气温20.4℃,极端最高气温36.6~38.7℃。最低气温1℃左右,年均降雨量1530~20xxmm雨季多集中在每年的4-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其中以4、5月份最多,降雨量大于700㎜。
本区发育最大河流为贺江,梅中河为贺江支流之一,梅中河两岸山势陡峭,山体破碎,河床比降较大,河槽主要由卵砾石组成,有大量漂石,河滩主要为粘土。本区山间溪流也发育,但季节性较强。
区内地表水系不发育,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水量一般较贫乏,水位受地形及季节影响较大。 1.3 工程地质 1.3.1、地质构造、地震
路线经过的区域大地构造单元上位于华南板块南华活动带大瑶山隆起之东偏南,区域地质构造单一,属于单斜地层,无构造发育,岩层产状95°∠43°。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J8306-20xx)及《广西地震烈度区划图》有关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动反映谱特征周期0.35s。
据《广西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 1.3.2、地层、岩土性质
路线经过区地层为泥盆系下统贺县组(DIh)粉砂质泥岩,局部山坡上覆盖薄层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Q4el+dl)含碎石亚粘土。 1.4 不良地质现象
路线经过区域有少量软土分布,且一般较薄(小于2m),多为局部洼地淤泥积的淤泥质土,采取清淤换填办法处理。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程材料
采用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GG5050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进行陡坡路堤处理,经试验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机械设备
5.1 土工格栅铺设施工机械
5、施工人员进场情况
现场管理人员4人,施工技术人员3人,各工种技术人员36人。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二、施工部署 1、施工组织及流程
项目经理部设五部一室,施工技术部负责工程的施工调度、技术指导、测量放样、对外协调、征地拆迁;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检查;试验室负责工程的全部试验和检测;计划部负责工程计量、统计、验工计价、合同管理 ;财务部负责工程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综合部负责工程物资、设备保障、文秘、接待、协调、联络。
采购合同 篇5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 品质保证与维护
7.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供货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二
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 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6、因配电箱(柜)设计的缺陷,达不到消防验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对配电箱(柜)进行技术性改造的,乙方给予改造或增减电子元件的,
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卫生院
乙方:医药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将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24小时内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在药品有效期内,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6小时内验收
7、付款方式:
在甲方验收药品合格后,乙方凭有效发票与乡村医生结算药款。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购药品,配送不齐的除外。
9、其他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平口中心卫生院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年4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卫生院乙方:医药总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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