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30 15:20: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范文集锦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工程合同范文集锦9篇

工程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在 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为 ,具体交通标志标线价格详见附件一。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完成后,在质量鉴定中达不到合格等级必须返工至合格,并按总工程款的5%进行处罚。

  2、施工、产品材料规格、品牌及质量技术要求,各类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交通标志、标线制作等必须符合GB5768—1999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20天。延期赔偿金按500元/天计,如甲方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工期时,延期赔偿金可不计,乙方也不作任何赔偿。

  五、合同履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了有关规定,甲方将根据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70%,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通过6个月,决算审核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期(365天)满后28天内付清。

  七、结算原则:

  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投标文件等作为结算依据;

  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取,其中标志标线按实铺面积计取,工程变更中经采购人分级审批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在决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

  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甲方在同等时间内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并送县审计局审计。施工单位应及时正确上报工程决算资料,未按要求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上报业主,业主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按延期时间每天扣工程合同价的0.2‰,同时,施工单位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5%的部分审计费用由甲方按甲方支付给受托方的.计费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应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施工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文明、安全施工,如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个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二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对未能采取措施解决的,按500元/天进行处理,罚款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除。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防水层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

  地点:

  承包内容: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车库屋面、主楼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层施工。承包方式:人工+辅材+工具+简易脚手架等包干。(含基层清理、喷底油、粘贴卷材(或涂刷)等工序)

  承包价款:1、地下室底板及地下室外墙4mm厚单层SBS防水卷材施工按展开面积7元/㎡结算(附加层不另算,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车库顶板屋面、主楼屋面双层SBS防水卷材施工按卷材施工部位尺寸展开面积10元/㎡结算(附加层不另算,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卫生间2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按展开面积23元/㎡结算。

  二、 质量标准:按图纸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三、 发包人工作:

  3.1、向乙方进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场所,并及时消毒。

  3.2、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技术交底及标高、轴线等,

  3.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设计修改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4、发包人应做好以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1)电气设备应配置漏电开关。

  (3)向施工人员做安全交底及教育工作。

  3.5、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代表为 ,其每周固定于工地的上班的时间应不少于 天。

  3.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否则给予乙方 元之罚款,直到问题得以解决。

  3.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 承包人工作:

  4.1、根据甲方委托,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保证按照甲方制定的计划按时完成有关施工任务,并符合质量要求。

  4.2、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配合好其他工种施工。

  4.3、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为

  五、质量检查和返工:

  5.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技术人员依照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技术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5.2、乙方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技术员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以上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工期及付款结算:

  1、付款方式:

  1.1、地下室底板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2、地下室外墙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3、车库屋面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

  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4、主楼屋面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于10日以内就本工程予以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应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的质保金甲方应于工程交工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

  1.5、乙方的最终结算单应经保管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等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财务部门结款。

  2、工期: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后5日内完成。

  七、 安全施工责任: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及时落实安全措施,为安全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禁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行动,组织人员车辆救死扶伤,费用及其他善后责任由责任方予以全部承担。

  八、 争议及仲裁: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调解,也可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 补充条款:

  1、计时工、零星用工等应按项目部规定5日内办理完签字核定手续,否则甲方财务室不予认可;本款工作内容每月开立外包工结算单。

  2、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合同范本《精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烟台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 楼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类型:

  4. 建筑规模:共约㎡(以施工图纸为准)

  5.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内容及价款

  1一级配电箱;土方工程及机械○2钢筋、混凝土、止水钢板、1、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水泥、砂石、砖、加气块。临时设施,屋面瓦。

  2、其余一切施工设备工具、材料、安全防护设施、通讯工具,由乙方承担。

  3、分包劳务费用综合单价(达到扫地出门,不包含地暧地面处理、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栏杆扶手、公共部位及外墙镶贴面层、外墙保温及涂料以外的施工分项,做到内、外墙抹完为止,人工配合槽),元/㎡。

  4、甲方所用另行用工元/工作日。

  5、承包单价元/㎡(主体:元/㎡,管理费元㎡,文明施工费元㎡)。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1、进度款支付:按主体结构6层完成,付款%;结构封顶完成,付款主体结构%。高层主体结构6层完成,付款 70 %;每八层付完成工程量的70%; 结构封顶完成,付款 %,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后一次性付清。

  2、每次支付劳务费时,乙方凭收款收据领取,乙方每月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人工资表,项目部监督发放(工资表及考勤表必须实现实名制签字方可有效)。

  3、具体工资发放办法另行约定。

  四、进度、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程计划:根据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日开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合同签订时同时签订)完成每个分部工程,每分部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由延期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除外)。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应补人工费(如有3人以上作业除外)

  2、如果乙方未完成进度计划,且甲方认为乙方明显完不成进度计划及要求工期,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10%管理费)从乙方当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等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展困难或无法进行,甲方有权更换其他施工队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经业主、监理及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业主对甲方顺延的工期对乙方有效。

  五、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

  2、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样板间、样板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按样板间(墙)标准进行大面积施工。

  3、分包工程项目验收批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书面提出验收要求,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4、工程验收时,对甲方和监理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人工费用。

  六、安全施工与体系管理

  (一)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时间:与合同同时签订。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2、甲方负责进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级才能,并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从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如出现甲方垫付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可从工程款中扣回。

  (二)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质量、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交底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事故责任,20000元以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20000元元以上按时事故原因协商处理。

  七、乙方自备工具约定

  1、铁锨、镐头、锤子、铁钎(钻子)、水管、抹灰用小工具(灰条、靠尺杆、灰板、抹子、筛子、铁钉、钢钉等),施工用的线绳、铅笔、粉笔及小型电动工具脚手架等。

  2、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绝缘鞋等)、通讯用具(对讲机等)均由方自行解决。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项目经理所领导的项目部代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安排施工任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各项技术交底。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4、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及相关部门联系,协助协助现场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2、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每个现场施工人员的.详细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每个单项分包班组签订的劳动协议(包括单价、计量、结算或工资发放等)。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的施工人数及自备的配套工具,确保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及时向项目部提供每周材料供应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

  4严格执行甲方质量、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交底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创建文明工地。

  5根据劳务分包内容自主组织素质高、具备熟练操作技能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工程需求。

  6、分包的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确保劳务工资,100%对作业工人支付,否则由此而引起工资纠纷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信誉金为,乙方不可提出合同外的任何不合理要求,否则,乙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辞退乙方,若甲方付款不及时,发生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资等原因聚众或上访时甲方负责所有相关损失,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凭票据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决算之中直接扣除,同时执行合同约定。

  9、在甲方已按合同付款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在本工程中对外欠付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导致甲方被起诉或承担支付责任,甲方因此支付的款项和起诉费(仲裁书)、代理费和代案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加倍偿还。

  10、酝酿合同在履行期间内,乙方应给予核算时间和付款签证时间。如手续具备,若甲方不能发行合同付款是,每逾期一天应赔偿拖欠款项的万分之三给乙方。

  11、如因甲方供材料、机械、停水停电等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施工和带病上岗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该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金双方约定为工程价款的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年返还。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分别各执一份,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双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编号____________ 资格预审邀请书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日从上午______至下午____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____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

  商祺!

  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甲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0325的《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汽车零部件乙方:XX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 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电业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杉木冲东路旁。

  3、工程内容: 以现场查勘设计并报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审核的图纸为准。即从10KV线路T接到尚美尔公司地下室、一楼的分支箱。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该工程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包办本次工程验收、送电,所有设备、电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的所有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元)(不含税),该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查勘所定工程项目确定,如有增补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甲方一次性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工程接近尾声支付进度款300000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7日内付清。

  三、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在取得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的开工许可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工程竣工时间为*年11月30日(天气情况除外)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具备受电条件。

  2、法定长假以及因季节性负荷紧张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停电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1、严格按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验收。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规程、规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及长沙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要求支付此项工程款。

  2、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的方便及足够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委派施工代表,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协调事宜。

  4、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划分、园林规划、市政道路、青苗补偿、施工场地协调等手续和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

  5、负责配电房的建设和电缆沟的.建设。

  乙方责任;

  1、依据协议、施工图纸施工,并按期完成此项工程。

  2、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3、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六、其他约定

  1、如因乙方原因使工期不能按时完成所发生的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则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协议工期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对电缆通道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双方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A:合同确无法履行;B:双方协议停止施工;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7、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芙蓉路支行

  账号: 账号:43001530061052506364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社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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