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合同

时间:2023-06-01 18:09: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商场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场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商场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商场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经营甲方场地(柜台)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柜台位置、面积、类别、品牌

  (一)乙方经营场地,位于甲方 楼 区域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经营经甲方认可类别为 ,品牌为XX

  (二)甲方如基于统一管理,营运或实际需要,有权变动乙方所设专柜位置,增减面积或作其他改变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全面配合实施。

  第二条:合同期限

  (一)乙方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二)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亦不能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合同权利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所设之专柜或做出任何损害甲方于合同项下权益之事情,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000元/月收取费用。

  (三)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终止期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续约,否则合同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四)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如需撤去所设专柜,应于60天前向甲方提出撤柜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得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撤柜,合同便既时终止,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之损失,其计算方法如下:

  赔偿金=乙方之每天平均营业额×抽成率×自撤柜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天数。

  (五)合同期限内,甲方如更改商场名称或商标,甲乙双方权益不变,本合同具有更改前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作条件

  (一)乙方应为有正式营业登记之公司或行号,乙方提交甲方之进货发票应为本身公司合作收益,其中保证销售目标为 元/月,(大写:),乙方未能完成当月保证销售额时,甲方可按保证销售额抽成。

  (二)租赁方式:每月租金¥元,(大写): 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或结算时交纳现金。每月20-25日为下月的交租期。

  (三)乙方按当月营业额的 %交纳管理费,或以建筑面积元/㎡月的标准,总额为 元/月交纳管理费,以上费用应从当月货款中扣除或结算时交纳现金,自增照明或大型设备用电乙方需承担相应费用。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需向甲方缴纳装修费 元,(大写:。)每年节日赞助费 元,(大写: )(其中五一、中秋、国庆、春节、元旦、)

  第四条:装修费用

  (一) 为适应商场整体布局,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装修柜位,如经甲方同意,乙方设计之装潢、货架及杂器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及摆设。

  (二) 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柜位时,乙方除自行承担费用外,并应责成施工单位遵守甲方监督及物业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同意全权委托甲方代为设计、装修柜位,并分担设计、装修费用X/㎡,共计付清,甲方按月分期于每月应付乙方之货款中扣除。

  (四)乙方进场同意分担商场规划、设计及装修费用 元,应于本合约签定后在销售款中扣除给甲方。

  (五) 前述第一至第三之装潢、货架及杂器,乙方同意不论合约是否终止,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移动并作出任何补偿。

  第五条:营业时间乙方所设专柜之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异议。

  第六条:营业项目及营业规定

  (一) 乙方销售商品之种类以附件(二)所规定者为限(以下简称商品),所有商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及采用统一标价签标价后,方可陈列销售,乙方不得任意变更或增加销售商品种类。除非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销售。

  (二) 乙方应接受甲方标准之信用卡、礼券及甲方所发行之各类优惠卡。

  (三) 顾客要求退货、换货时,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之办法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七条:商品、人员、商场管理

  (一) 乙方陈列在甲方专柜内商品由乙方派驻人员自行负责管理,为确保商品安全厂家如需调换货,应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在甲方规定的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商场管理规则,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二) 乙方通过运输公司运到商场的货品,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收到乙方货品时,协助验收(大箱)工作,乙方存放在甲方商场内的商品由乙方自行保管。

  (三)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则。

  (四)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之商品不得有伪劣产品,应使用其商品之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

  (五)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各种和经营有关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 法人委托书。

  (2) 国内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国外企业的开业登记证明。

  (3) 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

  (4) 商品品牌在国内或国外的注册证明或转让、授权使用证明。

  (5) 国外代理商须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的协议证明。

  (6) 商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7) 商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及本地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鉴定书。

  (8) 进口商品须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国内生产或加工的商品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料。

  (9) 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资料(按规定应有中文说明的应附中文资料)。

  (10) 其他必要的资信材料。

  (六) 对营业人员的有关规定。

  (1)乙方应自派具备商品经营商品专长、技能的服务人员 名,常驻于乙方之专柜区,所派人员应事先将姓名、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未婚证明或计划生育证送交甲方审核后代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2)乙方营业人员人数一经核定,不得擅自增减。并自行承担营业人员工资、伙食费、制服费(每套 元)、人员培训费(每人 元)等费用。

  (3)上述各种费用,在入场前一并交清。

  (七) 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或负责人若有违反合同之行为,被视为乙方自己之责任。

  (八) 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之制服。如乙方有统一之制服,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穿着。

  (九) 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除愿接受甲方的罚款处分之外(三日内到财务交款),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立即撤换该等人员。

  (十) 乙方新派人员应接受甲方举办之各种培训活动,方可上岗。

  (十一) 乙方不得在本商场的楼面、楼梯间、防火通道等场所加装设备、堆积货物和放置危险物品。

  (十二) 乙方对专柜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十三) 乙方应尽甲方大楼结构设备维护之责任,如乙方需要专柜装潢及电气等设备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负担。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会同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完工后由甲方检查认可方得营业。

  (十四) 乙方使用之电器和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否则,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 如因乙方人员(包括乙方或其他代理人、受雇人等)之行为或过失引致商场大楼结构和商场内之设备,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引起之一切损失及费用。

  (十六) 商场管理之其他事项,均依照甲方制定之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条:履约定金

  1、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应向甲方先交付守合同所有合同条款。

  2、乙方撤柜时应预留一定数额的.商品质量善后的保证金3个月后无息返还。

  第九条:促销

  (一) 甲方所举办之各项促销企划活动,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以求共同发展。甲方将收取的乙方促销费作为经常性促销活动及管理经费。

  (二) 甲方举办各种促销活动或发行之各类优惠卡及员工购物优惠(九折为限),全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全力配合,给予折扣优惠。如超过百分之十(10%)以上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担之方法及比例。乙方有关促销方式,广告宣传品的悬挂,使用以及对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时,亦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 乙方所设专柜内之促销道具由甲方统一定做或向甲方租用,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 乙方如需要对商品卖价作任何调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为有效。

  第十条:违约处理

  (一)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解除乙方设柜权利。

  (二) 乙方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各项费用及欠款;如不足金额清偿,甲方有权扣押乙方商品作抵押或在应付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 乙方销售之商品,若因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乙方在其他商场所设立之专柜或商店或其连锁商店内所定的售价,经检举或查证属实者,按差价的5~10倍予以罚款。

  (四) 乙方商品之品质、品种、规格、数量,无法达到甲方原定之要求,或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常之营业状况者,得按违约规定处理。

  (五) 乙方在甲方同一城市其他商场所设专柜或其他连锁商店销售之商品有打折特卖活动时,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享受同等优遇,如没有做到以上条款,即将差价部分加倍抽成。

  (六) 乙方每次销售商品之货款应一律送交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不得漏缴;如查获乙方有漏缴或短缴行为,应处以10~20倍之赔偿,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 乙方销售人员销售商品后不给顾客发票或收银单,一经查获,依规定处理。

  (八) 顾客要求退货、换货时,乙方不按甲方规定之办法处理,以违约论。

  (九) 乙方违反合同,故意聚众闹事,造成商场信誉严重影响,应赔偿损失2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如发生战争、X动或自然灾害,合同自动解除。如因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使商场严重地受损,而甲方选择重建或不修复面货商场,则甲方通过在该事件发生后45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付清定金之日起生效,但合同期限应依本合约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印花税各自承担,履行本合同如有纠纷涉及诉讼时,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之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的则以合同为准,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乙方:

  代 表 人: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商场合同 篇3

  出租商: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_________

  _________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_________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商场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 商场 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号商铺,其套内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于20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

  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

  为违约。

  5)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

  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商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场合同 篇6

  林先生于20xx年2月16日晚去某商场内就餐、购物,将所骑电动自行车放于商场指定的停车棚内,并锁上后轮锁和链锁。当晚,电动自行车丢失。从商场监控视频看出,林先生电动自行车是由两人以上整体搬动越过商场停车棚朝路外侧低矮立柱,装往小型汽车后备箱盗走。

  林先生认为,商场车棚设计不合理,朝路外侧立柱低矮,且未设计地锁框,致使自行车虽上两道锁仍面临被盗的巨大风险,且商场保安疏于巡视,因此商场对他的损失具有重大过失。林先生以保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答辩称,商场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一个便利措施,而且商场未向林先生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接收该自行车,更没有给付林先生任何凭证,双方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因此不具有保管义务。

  【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商场位于半封闭院落内,只有一个门口供顾客出入,且设置了保安岗亭和门杆。另外停车棚朝路外侧设置了高约35cm、间隔约20cm的立柱。在案件审理期间,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林先生与商场达成和解,商场对林先生进行了经济补偿。

  【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商场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因重大过失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判断,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针对本案,本文只讨论保管合同是否成立。

  【评析】

  根据《合同法》第365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1、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

  本案中,被告主张停车棚的性质是给顾客提供的一种便利措施,实际在于主张好意施惠。好意施惠与意思表示的根本区别在于效果意思的有无。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三阶段(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中的第二阶段,是指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也就是所谓的合同目的。好意施惠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法律效果意思,因此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属于独立于法律关系之外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例如给陌生人指路,即使指错了方向,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再如请朋友吃饭,即使没请,对方也无权要求必须请。

  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都具有无偿性和施惠性的特点,在实务中常被混淆。两者实则相差甚巨,权利义务不可同一而语,具体可遵循以下三种判断规则:

  (1)是否具有表示上的效果意思。“表示”是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表示行为。例如甲驱车驶往A地,乙请求顺路搭乘,两人明确约定成立无偿合同,此时自应依从意思自治按合同看待;

  (2)利益平衡规则。利益平衡规则源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再以乙免费顺搭甲车为例,甲本无利益(主要指经济利益)而言,如果再科以其合同上的义务,自失公允;

  (3)交易习惯规则。《合同法解释二》从空间、行业要素和时间要素对“交易习惯”做出了列举解释: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交易习惯的认定同样可以识别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如果施惠者为意思表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没有明示排斥交易习惯者,可以推知施惠者愿意遵从交易习惯。此时,原来的好意施惠关系变成无偿合同关系。

  本案中,停车棚设置的目的远非“便利措施”所能涵盖,隐含的巨大作用在于吸引顾客前来商场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辅助措施。依据交易习惯规则,如果商场未明示拒绝前来消费的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停车棚的行为,就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换言之,商场设立了停车棚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

  2、交付行为的认定

  法律上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四种方式。本案涉及现实交付是否完成。对现实交付最通俗的表达是标的物过手,即一手交货、一手收货。交付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识别的表征,是否完成的关键在于事实上的管领力是否转移。

  本案中,车棚设置在商场所处的一个半封闭的大院内,归商场所有和管理。商场通过停车棚指导顾客将自行车存入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对自行车的占有和管理。交付行为已经完成。

  综上,本案保管合同成立。

商场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

  身份证:

  顶让方(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吗,就商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已和房东协商妥当经房东同意乙方享有甲方与房东原有合同利益的基础上将甲方位于 (原 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 乙方等享有甲方在房屋租凭合同中所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 商铺转让后,由甲乙双方和该店产权人(房东)方重新签订租 凭合同或转让协议。

  三、 经协商同意,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该店定金:小写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如乙方因其他原 因违约,侧甲方不退还乙方定金,如乙方与房东协商达不成协议或甲 方收到定金单方反悔, 那么甲方无偿退换乙方定金并赔偿乙方缴纳定金三倍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四、 转让后商铺现有装修、装饰既其他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

  其中包括:XX 等。乙方接 手前该商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双方约定乙方于 20xx 年 6 月 日接该商铺,在此之前甲方不得破坏装修装饰、设施、设备。不得私自转移该店所有 设施、设备如有该行为视为违约、并赔偿乙方损失。

  五、 该商铺转让金兑价为小写元整、大写 元 整、 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 支付小写 元整、大写 元 整、则乙方有权对该店进场装修( )如 乙方不能签订三方的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装修损失费用 等。

  七、 乙方在 20xx 年 6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大写元整、上述 费用以包括装饰、装修、设备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此外甲方 不得再向乙方素取任何费用。甲方需要押 1 万元(大写:壹万 元整) 给乙方三个月, 三个月

  内甲方解决所有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 (如:酒水、物管、水电、 )等,甲方需把该店办理的所 有相关证件注销后,乙方则退换甲方 1 万元(壹万元整) 。

  八、 甲乙双方约定 20xx年 6 月 日向乙方交付商铺,并且甲乙 双方与房东签订协议或合同,如果到期甲方未交付或未配合签订三方协议或和通透的,则按每日一千元的逾期交付金支付给 乙方。直至交付店铺与签订三方合同或者协议为止。乙方同样 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接商铺则并向乙方每日支付一千元作为违约金。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备注: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商场合同 篇8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次承租方:丙方:

  年10年,现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其租凭的商场负一层转租于丙方,用于经营床品、棉百生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本合同租赁物为山阴县大自然购物中心负一层,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乙方有义务为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及甲乙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2、本合同附属设备包括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水电暖系统等。

  3、乙方在月日前将本合同租凭物交付丙方,乙丙双方在交付时应答 清单,证明本合同租赁物的祥细状态。乙方保证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的使用。

  第二条 租凭期限

  1、本合同租期为月日至年月

  2、甲方与乙方提前解除营业租赁合同,即乙方不再承租商场,不能影响丙方的租赁行为,丙方可以续签租赁负一层直至租赁期限满。

  3、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是否继续租赁该负一层,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届时乙方是否承租不影响丙方的优先承租权力,继续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第三条附属设备设施及维护保养责任

  1、乙方在移交时应确保先有照明,水暖设备,处于正常化的使用状态。

  2、在丙方支付的租金内,乙方包含乙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租赁费及乙方提供的水费,暖气费,消防设施供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1、租赁费用本条所定的租赁费用包括除照明电费外的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费用。维修维护费用,水、暖、税务、消防等一切费用租赁费为万元∕年,按年支付。丙方于每年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至乙方缴纳下年租赁费用。乙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为丙方出具收据等相关证明。若乙方提前与甲方终止合同,丙方继续与甲方履行租赁合同,并不再重复支付五年的.租赁费用,第二年直接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即可。

  2、水、电、暖费、税费、一次照明费、取暖费乙方承担,二次照明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匀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是甲方违约。

  2、甲方同意乙方将商场负一层转租于丙方,且如若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丙方对负一层的租赁,甲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租赁事项。

  3、租赁期内,租凭特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

  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在租赁商场其它楼层自营或招租与丙方项目相同项目。否则是甲乙双方违约。

  5、租赁期间,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经营格局作出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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