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3-05-28 13:46: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设计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设计合同范文锦集6篇

设计合同 篇1

  业主朋友进行装修,签订装修合同自然必要,但是与专门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装修公司相比,在经验与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说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不注意阅读其中的条款,就很容易被里面的霸王条款所束缚。

  下面,艾逸网便为您盘点装修合同中的几项霸王条款。

  第一,合同中的约定放大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操作权利。有的装修合同中会约定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是严重不当的,而是仅仅应该限于与装修施工相关的部分权利。

  第二,保修期不合规定。按照我国装修业的有关管理办法,装修装饰的保修期至少应该在两年以上,甚至有的施工项目会达到五年。装修合同中涉及到这方面的条款,装修公司往往会就此闪烁其词,含糊不清。

  第三,施工工期存猫腻。有的装修合同会有“自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竣工”等字样,这样的约定看似规范,但是对于“开工之日”“工作日”等概念该如何解释

  ?

  第四,合同中忽略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约定在完成装修以后,保证室内没有污染气味,或者保证污染气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业主朋友在事前不明确约定的话,到时候恐怕很难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五,拒绝第三方,验收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的装修合同并不写明装修的验收标准,以至于在验收时出现分歧而无法解决。

  第六,逃避保修责任。有装修合同约定,如果业主朋友在装修完成以后的多少天以内,没有为装修公司结清款项,便不在为业主朋友保修,这种明显的霸王条款,还是应该严正拒绝的。

设计合同 篇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内容:标识系统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合同依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三、制作、安装依据

  四、制作、安装的进度

  五、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六、双方责任

  七、工程保修

  八、其它约定

  一、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且共同遵守。

  二、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2.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三、制作、安装依据

  3.1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标识系统全套施工图。

  3.3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3.4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5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标识系统的全套施工图,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4.1.2甲方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

  4.1.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

  4.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4.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建设费用。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的建设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违期的'设计费的万分之五计算。

  4.1.6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合同条款中相应的竣工日期将向后顺。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4.2.2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4.2.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五、制作、安装的进度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

  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七、工程保修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八、其它约定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

  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__________。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___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2.1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2.2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2.3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2.4软装饰参考设计;

  2.5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1.2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2.1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2.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2.3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2.4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3.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3.2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3.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4.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4.2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4.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5.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5.2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5.3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6.1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6.2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

  6.3本项目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总设计费:_______元人民币。

  6.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7.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

  7.2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元;

  7.3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元;

  7.4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元;

  第四条_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__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_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0.2%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0.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设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制作电路,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本协议书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电路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制作电路的功能,各项参数等;该任务书作为乙方设计制作电路的依据。

  2.在本协议书签订前,甲方应详细阅读有关乙方的电路设计细则说明。

  3.在本协议书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电路设计费用明细表,并详细介绍相关事项。

  4.协议变更终止(1)甲方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电路设计的费用,并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于甲方的'所有有关电路设计的资料及产品,乙方并保留该设计的所有权利。

  (2)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承担一切已经用于该电路设计的费用,并返还甲方在此之前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3)以上两条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无效。

  (4)因设计需要而变更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设计合同 篇5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合同细节磋商未达成一致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1 月 24 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 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元,甲方已付元,甲方应付未付元(大写: 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设计合同 篇6

  项 目 名 称:计规划项目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托方: 规划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规划方:

  委托方委托规划方承担: 设计规划项目。项目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第二条 规划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规划方的委托书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规划方技术要求是: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规划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 规划放向委托方提交的成果及时间进度

  第七条 费用及构成

  7.1 根据本合同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规划设计编制费用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元正)。

  7.2 规划设计费不包括地形图测量费、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和施工图审查费及出图章资质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按实际规划编制面积结清规划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元(¥ 元正),不留尾款。

  8.2 双方委托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3 规划方结算账户

  户 名:开户行: 账 号: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规划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规划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

  9.1.2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将会规划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7 天以上时,规划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规划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规划方所耗工作量向规划方支付相关费用。

  9.1.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委托方应根据规划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规划方工作进程过半

  委托方应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9.1.5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划支付前期项目启动经费,收到前期项目启动经费用为规划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项目启动经费,规划方有权推迟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6委托方要求规划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付规划文件时,须征得规划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作业周期。

  9.1.7委托方应为规划方前期调研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召开专家领导咨询会,为规划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规划方责任

  9.2.1规划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规划文件(出现9.1.1、9.1.2、9.1.3、9.1.5、9.1.6规定的关交付规划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规划合同有效时限至规划方提交最终成果且委托方按合同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规划方对规划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规划方设计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损失,规划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费。

  9.2.4合同生效后,规划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规划方应全部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款项。

  9.2.5规划设计文件交付后,根据成果审查结论,负责原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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