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5-20 09:23:3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装饰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装饰合同范文合集10篇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2.装饰施工地址: 市 区(县)。

  3.装饰施工内容:(见预算书)。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质量:省优质工程标准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总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3天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

  2、由教导队队长余宝生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等级,

  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如发生工伤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队的有关保密规定及安全管理和服从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欧,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5、工程施工期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6、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7、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尽的各项义务,须承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按规定交纳施工用水、电费。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防止原有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出现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需提供材料样板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如自作主张使用材料后不符合甲方的标准,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采购材料时如甲方要求可共同采购。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设计图纸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4.乙方在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到改造工程的整体方案,积极做好工程配套设施的统筹兼顾。

  5.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见附件

  五),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1.本项工程质保期壹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非人为等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损坏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50%,合计人民币给乙方。

  2.工期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30%,合计人民币给乙方。

  3.工程验收合格后剩余合同价款的10%, 15天内全部结清,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4.工程验收合格后除按工程款总造价的5%留取质保金。质保金留取期限为一年,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维修合格后,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申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装饰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eps/grc线条装饰工程

  2、安装种类:eps线条编号______,颜色编号_______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喷漆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eps线条共计___米,每米单价____元,罗马柱共计____米,每米单价_____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总价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工程总价30%,工程竣工后结清工程款。

  6、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l、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甲方的责任

  L、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处墙体平直,做好安装处所需前期工程。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脚手架,保证水电畅通,脚手架稳固、达到乙方安装所需高度,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如未达到约定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五、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合同范本。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合同范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合同范本》。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彰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5

  来源:大象填海:日期:20xx-12-05

  答辩状

  答辩人:孙**,女,1953年2月7日出生,住所地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室。

  答辩人就沈阳市**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20xx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沈阳电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 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166#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

  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责,拒绝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义务。自03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经在答辩人的楼上经营了4年。

  2、不履行安全保卫义务。

  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条第六款约定:“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实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设岗两个,保安设备、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但是,原告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运转监控设备,给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隐患。

  3、不履行维护公用设施的义务。

  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20xx年5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六条、第七条明确约定了原告负有维护公共设施的义务。但是,原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义务。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维修。过去居民都是刷卡进门,读卡器、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修复,致使防盗门形同虚设。答辩人所在29层的电梯间门锁被原告员工撬掉后,原告没有维修过,至今仍然在那里空敞着,给整个大楼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4、不维护消防设施,甚至破坏消防设施。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原告应当保障消防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原告非但不履行该项法定义务,甚至破坏消防设施,使整个大楼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5、原告无故撤离大厦,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根据20xx年7月的电业园大厦业主委员会与原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原告提供物业服务的期限应当截至到20xx年7月。但是,原告在20xx年7、8月份,未经通知并取得同意,擅自撤离电业园大厦,给大厦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

  6、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大厦业主文明公约。

  二、答辩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在原告纠正错误履约行为前,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原告不能适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给答辩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合同法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原告正确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之前,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沈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装饰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签定日期: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营业执照号:渝高注册号:500901000014343 联系电话: (023)86158863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重庆高新区石桥铺西部商城c座8—14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 概 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双方确认价格包干)。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价格包干)。

  (3)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人工价格包干)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一条 甲 方 工 作

  2、1 由甲方业主委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 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 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条 乙 方 工 作

  3、1 由乙方公司委派 游连发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 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三: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1、厨房:排气扇,抽烟机,洗菜盆,灶具、

  2、卫生间:洗浴三件套及蹲便器、排气扇3、厅内及卧室吸顶灯电视墙射灯、壁灯4、室内三部空调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2)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月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 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订,第一批材料进场:

  40%

  第二次

  水电布线、布管水泥工进场:

  40%

  第二次

  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即:

  17%

  第四次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月内结清,

  3%

  注:支付时间按工种进场为准; 合计: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2%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1 ____种方式解决:

  1、重庆市家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 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 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4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 甲方交款必须到乙方公司财务办理,私自将款项交与公司其他人员因此而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工程预算报价说明

  附表二: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定 条 款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甲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单位:____住所地址:___联系电话: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单位名称:___营业执照号:___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天; 开工日期___天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天___月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

装饰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三)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设计费: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管理费: 元,其他费用: 元。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一)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付的设计费由甲方另行结算。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甲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 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七)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十)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装饰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装饰合同 篇10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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