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瓷砖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瓷砖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瓷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瓷砖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砖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2、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
3、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瓷砖技术要求
A竹陶砖(干压炻瓷通体砖)要求
1. 型号规格:70mm×295mm(见样板)
2. 尺寸偏差(%):符合GB/T 3810.2标准;长度方向允差≤±0.5;宽度方向允差≤±0.75;边直度允差≤±0.5;厚度允差允差≤±5;直角度允差≤±0.5;表面平整度允差≤±0.5;
3. 表面质量: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 吸水率:符合GB/T 3810.3;0.5≤平均值≤3(单个最大值≤3.3);
5. 断裂模数: ≥35Mpa(单个最小值≥32);符合GB/T 3810.4标准;
6. 破坏强度:≥1300N;符合GB/T 3810.4标准;
7. 抗热震性:按GB/T3810.9;
8. 抗冻性: 按符合GB/T3810.12;
9. 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
10. 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B外墙挂贴砖(通体玻化砖)要求
1、 型号规格:600 mm×600mm×13(见样板)
2、 长度、宽度、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按GB/T3810.2检验允差不超过:±0.2%
3、 吸水率按GB/T3810.3检验≤0.2%
4、破坏强度按GB/T3810.4检验≥1700N
5、断裂模数(平均)按GB/T3810.4检验≥35Mpa
6、耐磨性按GB/T3810.6检验<168mm3
7、抗冻性按GB/T3810.12检验经抗冻性试验后无裂纹或剥落
8、耐污染性按GB/T3810.14检验达四级
9、放射性核元素限量按GB6566-20xx检验达A
四、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北京**C12M1地块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瓷砖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
1)首批交货时间20xx年8月25日前,交货产品为白色竹陶砖不少于35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20xx㎡;
2)第二批交货20xx年9月1日前,白色竹陶砖不少于10000㎡,咖啡色竹陶砖不少于4000㎡,大砖5300㎡;
3)第三批交货: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合同供货;
4)每批交货所需线条和转角应按配比足额同时送达。
5)交货期或数量如有调整,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北京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 到货款:分批供货、按每批次到货量支付,支付金额为该批次到货量合同价款的60%。
3. 结算款:合同执行完毕,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凭结算确认书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本次支付乙方须同时提供结算金额100%的正式发票。
4.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5.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须先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瓷砖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瓷砖事宜,签订以下条款,以待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内容
产品名称为内墙釉面砖,规格为250mm×400mm白色流星雨,单价18元/平米,共计 平米,金额 元,规格为300mm×450mm米黄大理石纹,单价24元/平米,金额 元。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备注:单价固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及总价,付款最终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交货地点:
3. 货到工地后,卸货、搬运等皆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运输
乙方负责将货物至甲方指定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送货之日起,货物在到达甲方工地并清点完数量后,45日内
第五条:验收
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对所订产品当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何问题,应该立即通知乙方,过后概不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交货,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2. 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权终止供货。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时,可向其中一方所在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瓷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经济合同等有关法规达成瓷砖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合同总金额: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为优等品,双方确认的样板作为产品样式。
三、交货时间、地点: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需在 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至 ,需方联系电话。需方指定 为收货现场,签收人 。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用由承担。 五、付款方式:现款现货,合同签定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 元,佘款于。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 需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瓷砖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
1、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两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 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合同 篇6
本协议由佛山新里程陶瓷徐州总代理与各家装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销售新里程瓷砖及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经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
甲方:新华陶瓷业有限公司徐州总代理(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沛县金凤凰装饰城17号楼55-56厅
法定代表 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以及签约人身份证。
三、销售形式,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沛县区域内销售新里程牌产品。
2、乙方若要在非签定区域开拓市场,必须向甲方提交市场开拓申请书及须经甲方的书面有效批准;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并有权利取消乙方销售资格。
3、甲方产品及品牌的经销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擅自将甲方授权给乙方的 产品与品牌的经销权及经营权转让或转售。若乙方确需转让,必须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则须缴纳全部转让金的30%给甲方,但产品的`经营权则归甲方所有,否则作违约和侵权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同时经销商确认书内涉及的品牌商标、注册商标、标微号归甲方所有。
4、在有效经营期间若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取消经营权或合同自然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转让。
四、订货:
1、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至于价格调动,甲方以传真形式或电话通知为准。
2、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3、乙方订货应提前与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
五、交货: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按乙方指定的货运方式发货。
六、验货: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当场进行验收,按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2、若该批货物经乙方检验后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予以处理。
七、其他责任:
1、甲方需对乙方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2、甲方免费为乙方铺设样品,协助乙方进行价格定位。
乙方责任:
1、不泄露甲方产品的技术秘密。
2、样板房不得铺设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产品。
3、如需要更换新品种或合同结束,需退还全部不用的样品,如有破损按原价进行赔偿。 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形象,广告宣传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进行市场不正当的竞争。
4、双方共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除政府部门及行政诉讼外)
八、终止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中的有效期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品牌及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十、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原签定之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5、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诉讼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件:销售确认书
一、定义:甲方指供货方,乙方指销售方。
二、经销品牌:新里程陶瓷及名致陶瓷
三、合作方式: 结算期限: 支付方式
四、销售产品:
五、指定进货渠道:新里程陶瓷
六、经销区域: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为:
八、经销商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九、本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日
十一、说明: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徐州总代理 乙方:
地址:********城17号楼55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 真 :
签 约 地: 签 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分 销 合 同 书
瓷砖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xx年月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瓷砖合同 篇8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货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货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货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货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货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货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货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货方,并在三天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货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货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货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货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货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货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货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货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货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供货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9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庆宏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
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xx年月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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